第B20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3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在行权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行权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激励对象必须在可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四、本次行权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一)鉴于在确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后至股份登记完成的过程中,原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0.80万份,该部分放弃的股票期权直接作废、不予登记。因此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188名调整至187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90.00万份调整为189.20万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不变。

  (二)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01,651,95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05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05月16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05月16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1.77元/份调整为11.52元/份。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行权的相关内容和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参与股票期权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届满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公司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八、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本次行权期可行权但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一期行权,由公司注销。

  九、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391,319,691股增加至391,783,191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集中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采用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将等待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股票期权选择集中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十、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2、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且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要求;

  3、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行权的150名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满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150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46.20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手续。

  十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及《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的人数、数量及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及《2023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伊戈尔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拟行权及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及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行权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四)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4-026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或“公司”)于 2024年0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42.5亿元(含等值外币),公司及子公司在各授信银行办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及贸易融资等业务。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综合授信总额范围内,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在不同金融机构间相互调剂。

  二、担保事项

  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包括本次审议的综合授信总额42.5亿元及未来根据业务需要新增审议的授信总额,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吉安伊戈尔磁电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伊戈尔电子有限公司、伊戈爾企業發展(香港)有限公司将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对于本次担保事项中尚未签署担保合同的,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将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具体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与担保事宜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三、授权事项

  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效率。本次涉及的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2.5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本次涉及的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4-027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2.5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2.50亿元人民币;对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6.3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2.70%,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的基本操作为:由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合作银行签署授信协议及相关的最高额担保协议,在授信额度内根据日常性的资金需求(含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由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进行提款,并同时构成相关担保协议项下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

  (一)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2024年公司拟为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伊戈尔”)、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伊戈尔”)、吉安伊戈尔磁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磁电”)、安徽能启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能启”)、深圳市伊戈尔量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量储”)、江西吉仕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吉仕邦”)、广东英备特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英备特”)、广东伊戈尔电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电碳科技”)、深圳能曦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能曦”)、广东伊戈尔智能电器有限公司(以下“伊戈尔智能电器”)、深圳市鼎硕同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硕同邦”)、佛山市伊戈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电子”)、Eaglerise E & E (USA), Inc.(中文名:伊戈尔电气(洛杉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杉矶伊戈尔”)、伊戈爾企業發展(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伊戈尔”)、EAGLERISE RENEWABLE ENERGY (USA) INC.(以下简称“伊戈尔新能源”)、NET ELECTRIC S.DER.L.DE C.V.(以下简称“NET”)、NET ELECTRIC REAL ESTATE S. de R.L.de C.V.(以下简称“NET RE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2.5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6.2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6.30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如下:

  ■

  注1:“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被担保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

  注2:公司为上表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时,原则上控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二)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

  2024年预计顺德伊戈尔、伊戈尔电子、吉安伊戈尔、伊戈尔磁电、江西吉仕邦、洛杉矶伊戈尔、香港伊戈尔、伊戈尔新能源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相互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2.50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如下: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

  注:经查询,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2023年度深圳能曦未发生相关交易。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子公司与授信银行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担保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在不超过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对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包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但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被担保方所享有的预计担保额度不可调剂至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被担保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03月28日,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合并报表范围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3.4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3.36%,其中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61亿元,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形成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80亿元(涉及的外币款项担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月第一个工作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五、董事会审议意见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董事会在对上述子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及实际使用担保额度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预计了2024年度对上述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本次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要求,风险总体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家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42.50亿元人民币,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42.50亿元人民币。

  六、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对外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属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事项,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4-028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与商业银行开展融资业务,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票据池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循环滚动使用。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二)合作银行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合适的商业银行作为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业务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最终确定。

  (三)有效期限

  本次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业务有效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每笔担保的形式及金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收取销售货款的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日益增加,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为此,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

  (一)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收到的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二)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将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并有利于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三)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来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董事会报告。

  (四)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五)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4-030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公司拟通过线上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一)会议时间:2024年04月09日(星期二)15:00-17:00

  (二)参会方式:投资者可登陆“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三)公司出席人员:董事长肖俊承先生、独立董事啜公明先生、独立董事孙阳先生、副总经理赵楠楠先生、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陈丽君女士、保荐代表人杨文超先生。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陆“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3年年报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4-031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本期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092.16万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75.19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64.64万元。

  3、合同资产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本期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115.73万元。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公司进行减值测试。经过减值测试后,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时,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公司于2022年08月以自有资金7,780.94万元通过受让部分股份及增资的方式合计获得深圳市安和威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和威”)16.0443%股份。安和威主要经营各类电力及机电设施综合业务,具体包括电力设备生产、建安业务和新能源业务两类,前者主要为电力及机电设施的生产、建设、安装,后者主要为车用充电设施的研发、设计、制造、安装及运营。安和威确定了以电动汽车充电集为发展重心,其已在行业内积累了一定的技术能力和客户资源,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IGBT超级充电集系列,集充电、储能、风、光、氢燃料发电等新能源交换功能。伊戈尔参股安和威,主要是基于看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伊戈尔本身已拥有规模化的生产制造能力、完善的供应链平台、优质的国内外客户群体,希望通过本次投资与安和威形成资源互补、优势互现、价值增强的作用,争取更多的业务机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投资安和威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初始投资7,780.94万元作为投资成本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以后各年按持股比例享有净利润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截至 2023 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确认对安和威的投资收益为-901.74万元,公司对安和威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6,879.20万元。

  基于安和威经营情况未达预期且未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报告期末公司聘请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安和威股东全部权益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确认了公司对安和威的长期股权投资2023年末的可收回金额为1,877.18万元。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前安和威的账面价值为6,879.2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因此公司对持有的安和威股权计提减值5,002.02万元。

  (二)资产核销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20.09万元,本次核销的主要原因是经多种渠道催收后仍无法回收,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

  (三)其他变动的情况说明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其他变动合计-7.16万元,主要原因是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导致。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及公司的影响

  (一)合理性说明

  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949.74万元,核销或转销资产减值准备1,466.31万元,其他变动-7.16万元,上述事项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6,503.52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4-015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03月28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俊承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0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以 3 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全体董事勤勉尽职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啜公明先生、孙阳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聘请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以 3 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以 3 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391,319,69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6,121,100股和拟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81,000股后的股本385,117,5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5,535,277.30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利润分配拟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鉴证报告、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鼎硕同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鼎硕同邦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对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4]518Z0376号),鼎硕同邦及原股东完成业绩承诺,公司需对鼎硕同邦及原股东进行增资及现金补偿。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以 3 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鼎硕同邦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关联董事王一龙先生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该议案已经ESG委员会以 3 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公司核查独立董事啜公明先生、孙阳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两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以 3 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在公司2023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容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勤勉尽责,谨慎执业,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有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执业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3 票同意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拟订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关于2024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13.1 董事长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4票、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关联董事肖俊承先生回避表决。

  13.2 副董事长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4票、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关联董事王一龙先生回避表决。

  13.3 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4票、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关联董事刘杰先生回避表决。

  13.4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关联董事啜公明先生、孙阳先生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拟订制定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关于2024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十五)《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对2022年2023年激励计划中部分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2022年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激励对象因已离职或即将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律师事务所和财务顾问分别对该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意见,法律意见书和财务顾问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注销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律师事务所和财务顾问对该事项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财务顾问意见,法律意见书和财务顾问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律师事务所和财务顾问对该事项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财务顾问意见,法律意见书和财务顾问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5亿元(含等值外币),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关于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2.50亿元,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预计相互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2.50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关于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为了减少公司的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与商业银行开展融资业务,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票据池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循环滚动使用。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04月19日15:00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4-029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决定,公司拟于2024年04月19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04月19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04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4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4月19日9:15-15:00;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股权登记日:2024年04月15日

  5、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04月15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6、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03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03月28日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8.00提交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因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3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议案7.00、8.00、9.00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9.00、11.00需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办理登记。

  参加股东大会需出示上述证件。

  (二)登记时间

  2024年04月16日(9:00-11:00;14:00-16: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04月16日16:00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注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点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楼)

  (四)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见附件3)

  (五)会议联系

  (1)联系人:劳金山

  (2)电话号码:0757-86256898

  (3)传真号码:0757-86256768

  (4)电子邮箱:jinshan.lao@eaglerise.com

  (六)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2922”,投票简称为“伊戈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 投票时间:2024年0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2024年04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4月19日9:15一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附件3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4-016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03月28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黎伟雄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0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有效地维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了企业规范运作。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已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各项重点活动能严格按照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未发现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则的情形发生。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七)审议《关于2024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均在公司任职,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关于2024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回购总金额等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注销期权的原因、数量等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2022年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中的激励对象因已离职或即将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关于注销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行权条件成就的时间、数量等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行权条件成就的时间、数量等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2.5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关于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对外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属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事项,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于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4-018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8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9,257,12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9,329,496.2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015,280.3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8,314,215.93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24日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37号)。

  2、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其他子公司转入金额”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吉安伊戈尔磁电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收到从其他子公司误转入的资金69.06万元。2023年03月,吉安伊戈尔磁电科技有限公司已将误转入资金全额退回至其他子公司银行账户;

  2、“募投项目结项结余资金”与2023年12月21日审议的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996.06万元的差异原因主要是募集资金专户新增结息16.12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2020年募集资金共计46,923.41万元,累计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1,105.9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销户余额转入基本户1.57万元,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1,012.39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4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9,671,636股,每股发行价格13.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2,768,878.8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992,740.95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2,776,137.8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08月04日全部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16号)。

  2、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的“理财收益”不含附表3中理财产品“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5号”的收益,该笔收益2024年01月到账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2022年募集资金共计22,540.44万元,加上累计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227.7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93,964.91万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9,000万元、现金管理金额37,00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7,964.91万元,与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金额相符。

  零、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桂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吉安伊戈尔磁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招行佛山分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22年7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聘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签订了相关保荐协议。原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尚未履行完毕的持续督导职责由浙商证券承接。随后,公司与浙商证券、农行南海桂城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伊戈尔磁电科技与浙商证券、招行佛山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江西伊戈尔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数字能源”)、广东伊戈尔电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电碳科技”)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桂城支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

  附表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表1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3

  现金管理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