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
■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均为2021-2023年3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要求如下:
■
注:上述“净利润”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为计算口径,下同。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E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P)。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 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4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13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1年4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泽将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年4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 4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6)。
(6)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9)2022年7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其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678,000股,归属人数共106人。
(10)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1)2022年12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人员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其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100,000股,归属人数共6人。
(12)202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13)2023年10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人员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第二批次归属28,000股,归属人数共3人。
(二)本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注:上述数据口径均以授予当日为基准。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情况如下:
■
注:上述数据口径均以归属当日为基准。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为698,040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有103名;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为121,800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有8名。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4月29日,因此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8日。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0月29日,因此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3年10月29日至2024年10月28日。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
综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共103名激励对象可归属698,040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共8名激励对象可归属121,8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合计可归属819,840股限制性股票。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为698,040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有103名;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为121,800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有8名。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经审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为698,040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有103名;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为121,800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有8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4月29日;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0月29日。
(二)归属数量(调整后):819,840股
首次授予部分可归属数量:698,040股
预留授予部分可归属数量:121,800股
(三)归属人数:首次授予可归属人数103人;预留授予可归属人数8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
首次授予价格:13.12元/股
预留授予价格:15.46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情况(调整后):
■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情况(调整后):
■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10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698,040股;为本次符合条件的8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21,800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在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董学春、刘明辉、王自以作为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人员完成了归属事宜。除此以外,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 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 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归属的相关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4-013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9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友好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4-017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915.00万元。具体如下表:
金额: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本期共转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586.82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拟对可能发生减值的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基于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算存货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的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共计6,426.18万元,主要系公司库存商品、半成品、在产品等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2、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和可收回金额,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金额75.64万元,主要系对大地熊宁国公司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5,915.00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对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数据已经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4-018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地熊(包头)永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熊包头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地熊(宁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熊宁国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担保类型为融资类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800.00万元。
● 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大地熊宁国公司所有个人股东按持股比例给公司提供反担保。
● 本次担保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子公司大地熊包头公司、大地熊宁国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0.00万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贸易融资额度、保函等业务),并由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大地熊包头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30日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稀土大街稀土应用产业园区8-66号
法定代表人:刘明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磁性材料生产、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制造、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企业管理;热力生产和供应;货物进出口。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二)大地熊宁国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23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产业园明心路12号
法定代表人:王刚
注册资本:8,800.00万元
经营范围:磁性器材(以环保审批为准)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的研发及技术咨询,创业投资,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电子产品销售,从事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75%股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确认,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更好地满足其融资需求。大地熊包头公司、大地熊宁国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8,800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 上述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6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2.49%。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4-019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地熊”)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大地熊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1 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蒙,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沥文,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晨,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迪,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65万元,2023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均与2022年度持平。2024年度的审计收费公司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其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允。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4-023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3月 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学春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拟调整董事曹庆香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时拟调整独立董事於恒强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拟调整独立董事吴玉程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调整后的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张琛(召集人)、於恒强、曹庆香
战略委员会:熊永飞(召集人)、谭新博、衣晓飞、董学春、吴玉程
提名委员会:於恒强(召集人)、张琛、熊永飞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吴玉程(召集人)、於恒强、衣晓飞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上述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4-025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22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2日
至2024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熊永飞、曹庆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4月19日9:00-17:00;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的,需在2024年4月19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地熊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机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自然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有效股权登记证明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自然人证券账户卡》或《机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王兰兰
电话:0551-87033302
传真:0551-87033118
邮箱:dong@earth-panda.com
邮编:231500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4-026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3月29日,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46,877股,占公司总股本113,117,200 股的比例为1.190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96元/股、最低价为12.8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9,993,500.9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6日和2024年2月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和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46,877股,占公司总股本113,117,200 股的比例为1.190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96元/股、最低价为12.8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9,993,500.9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4-024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3月 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人员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308.92万股变更为11,311.72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1,308.92万元变更为11,311.72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及条款序号相应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上述修订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制定、修订部分公司制度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的最新规定及修订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独立董事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了修订,同时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其中《独立董事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