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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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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聚焦汽车智能化、轻量化,致力于成为国内外领先的汽车电子产品及零部件的系统供应商,主要业务为汽车电子、精密压铸,其他业务包括LED照明、精密电子部件等,各业务研发、生产、销售由各控股子公司开展。公司主要业务情况介绍如下:

  (1)汽车电子

  公司汽车电子业务围绕“智能座舱、智能驾驶、智能网联”三大领域,主要面向整车厂提供配套服务,包括与客户同步研发、生产和销售。市场和技术双轮驱动,为客户提供丰富的汽车电子产品和完善的配套解决方案,与汽车厂商、产业伙伴协同创新,构建智能汽车产业生态体系,共同为用户打造更有魅力的智能汽车生活。

  在智能座舱领域,公司坚持以用户体验和使用价值为导向,提供丰富产品的同时,集成软硬件系统和丰富的生态资源,并运用多种创新的人机交互技术,围绕智慧出行、万物互联的应用场景,向客户提供多功能融合的先进的智能座舱解决方案,为用户提供沉浸式的智能座舱体验。

  ■

  公司汽车电子业务智能座舱产品应用场景示意图

  在智能驾驶领域,公司依托高性能计算平台、多传感器融合、驾驶辅助控制算法以及智能网联技术,从低速(泊车)场景向高速(自动驾驶)场景布局,提供人-车-路-云协同的智能驾驶解决方案,打造安全便捷的用户驾乘体验。

  ■

  公司汽车电子业务智能驾驶及网联产品应用场景示意图

  公司顺应汽车EE架构变化的趋势,以SOA架构为桥梁,通过敏捷开发、配置化管理等实现跨域功能融合和快速稳定交付。公司已推出舱泊一体域控产品,正在研发舱驾一体、中央计算单元等跨域融合产品,持续提升汽车电子系统集成优势。

  ■

  (2)精密压铸

  公司精密压铸业务主要为铝合金、镁合金、锌合金精密压铸件、精密加工件及精密注塑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拥有模具设计和制造、精密加工及表面处理能力,以精密模具技术为核心,持续打造一站式服务模式,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有竞争力且安心的产品与服务。

  公司精密压铸业务产品应用领域包括汽车关键零部件、精密3C电子部件及工业控制部件等类别。目前以汽车关键零部件产品为主要业务,包括新能源三电系统、动力系统、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热管理系统、智能座舱系统及智能驾驶系统等零部件。

  ■

  公司精密压铸产品在汽车的应用领域示意图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报告期末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面对2023年的挑战与机遇,公司围绕“订单、交付”中心工作,紧抓行业发展机会,通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大新能源及国际大客户开拓力度、推进经营变革等举措,有效提升了企业发展的综合实力,季度营收增速加快、年度利润创历史新高,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报告期内,公司入选“广东省电子信息制造业综合实力百强企业”、“中国汽车供应链百强”榜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3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17%,实现扣非后的净利润4.4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60%。公司主要业务汽车电子及精密压铸营业收入均实现较好增长,其中汽车电子实现营业收入48.2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85%,精密压铸实现营业收入16.6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42%。

  1、订单开拓成果明显

  报告期内,公司订单开拓进展显著:新能源车订单大幅增加,国际市场开拓取得重大进展,客户结构进一步优化。

  2023年公司汽车电子业务客户群持续拓展,突破大众SCANIA、一汽丰田、上汽大众、玛莎拉蒂等客户;深化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与长城、长安、奇瑞、吉利、北汽、长安马自达、理想、极氪、赛力斯、广汽埃安、蔚来、比亚迪以及其他重要客户合作项目增多,搭载的产品品类增加;海外业务取得较好进展,HUD产品获得玛莎拉蒂品牌全球项目定点,数字声学获得海外项目定点,屏显示产品获得大众SCANIA项目定点,无线充电产品已配套Stellantis集团、现代集团实现全球供应,目前有多个海外车企项目竞标中;积极配合自主品牌车企出海,自主品牌海外平台项目增多。

  公司精密压铸业务持续获得采埃孚、博世、博格华纳、比亚迪、大陆、纬湃、爱信、Stellantis集团、联电、海拉、法雷奥、莫仕、捷普、蒂森克虏伯、速腾聚创、大疆以及其他重要客户的新项目,新能源汽车项目占比较大,汽车智能化相关零部件项目大幅增加,包括激光雷达部件、中控屏支架、域控部件、HUD部件等。

  2、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产品扩展和迭代,打开增量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研发投入,金额创历史新高,占营业收入的9.03%,其中汽车电子研发投入占其营业收入12.08%。产品迭代升级及量产落地卓有成效:公司搭载国内外多类芯片方案的座舱域控均已量产并获得客户高度认可;基于首个国产化大算力座舱域控平台集成自动泊车,推出舱泊一体产品;推出行泊一体域控产品,并预研舱驾一体平台解决方案;公司HUD产品出货量国内领先,AR-HUD产品全面覆盖主流技术路线并均实现量产,持续推进前瞻性技术研发,已率先在国内推出VPD(Virtual Panoramic Display虚拟全景显示)产品并获国内首个量产项目定点;屏显示产品推出一体化贯穿屏、曲面屏以及智能表面和OLED显示技术等系列新产品和新技术,中大尺寸OLED车载显示屏已实现量产;电子外后视镜通过GB15084测试,通过升级CMS光学实验室、设计CMS专用镜头、自研视野仿真软件等提升产品力,获得车厂平台项目定点,并完成商用车平台预研;新平台50W大功率无线充电产品实现量产并率先通过Qi1.3标准的实验认证;支持3D沉浸式环绕音效的数字声学产品已量产,新推双DSP智能声学产品平台,获得多个客户项目;不断完善精密运动机构现有平台,吸顶屏、偏摆屏、升降喇叭机构等完成升级换代,开发悬浮屏等新平台,量产项目增多并持续增加国内自主品牌、新势力车企定点项目;数字钥匙完成云端发放秘钥、手机控车、ICCE协议解锁等多项技术开发。产品先进性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精密压铸业务在中大吨位模具设计、模具制造、CNC加工、镁合金工艺、FA装备技术和注塑工艺等方面取得多项技术突破,持续增强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工艺开发、高精密数控加工、半总成装配等关联技术,其中高强韧铝合金材料压铸、高精密阀体加工、摩擦焊接等技术应用项目增多,镁合金注射成型新技术量产应用。公司多个高难度、高精度产品项目逐步放量并获得新定点项目;3500吨压铸机进入试产,并获得多个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定点项目。

  报告期内,下属公司华阳通用获得2022-2023年度NVH与声学系统行业领域“科技创新突破企业”奖项、“2022-2023车联网科技创新车载电子产品奖”、“AAE 2023创新大奖之智能座舱年度知名品牌”称号,SOA即插即用式外设实现方案获“2023年AUTOSEMO创新产品优秀案例”,座舱域控制器获“技术创新大奖”荣誉称号,华阳多媒体获得“年度HUD(抬头显示)系统TOP10供应商”荣誉。

  3、持续提升交付表现

  面对产品开发周期变短、迭代速度加快的交付环境,公司以客户为中心,项目团队高效化、敏捷化应对,实现高质量交付。报告期内,公司屏显示、HUD、车载无线充电、座舱域控、数字声学系统、DAB、精密运动机构等汽车电子产品及汽车电子零部件、动力系统、底盘控制系统等压铸产品销售额大幅增长;客户结构持续优化,汽车电子业务中奇瑞、吉利、赛力斯、长安福特等客户营收大幅提升,蔚来、理想等新势力车企项目增多并陆续量产,精密压铸业务中采埃孚、博世、博格华纳、联电等客户营收实现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质量交付方面取得客户高度认可,获得较多奖项。华阳通用及华阳多媒体均获得长城汽车“质量经营零缺陷工程奖”及赛力斯“欧洲万里行精品供应商”荣誉;华阳通用获得奇瑞汽车“卓越质量表现奖”及“最佳开发奖”,长城汽车“质量经营贡献奖”、“质量追风奖”,长安汽车“优秀供应商”,上汽乘用车“卓越贡献奖”,北汽“卓越贡献奖”,吉利汽车“最佳价值贡献奖”及“质量贡献奖”,中国重汽“优秀供应商”等奖项;华阳多媒体获得长城汽车“质量经营先锋奖”、“质量经营奖”,长安马自达“优秀开发奖”等;华阳精机获得博格华纳“最佳合作伙伴奖”,纬湃全球“质量改善优秀奖”及天津纬湃“零缺陷供应商奖”、捷普“年度质量金奖”、泰科“优秀战略供应商合作奖”,恒隆集团“2023年质量优胜奖”等多项荣誉。

  4、完成定增,持续扩充产能、推进国内外生产基地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约14亿元,募投项目厂房建设、设备投入、研发等均按计划推进中,其中募投项目新建厂房将于2024年陆续投产。随着主要业务的快速发展,为满足订单增长的需求,公司持续扩充产能,2023年度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投入达到历史新高,将助力公司汽车电子和精密压铸业务加速发展。

  公司聚焦客户需求,为进一步提升在长三角地区就近配套客户的能力,在浙江长兴开发区投资设立子公司投建汽车轻量化精密压铸零部件项目,将于2024年投产,扩大公司汽车轻量化精密压铸零部件产能和市场规模;公司推进海外生产基地布局,加速海外业务的发展。

  5、推进组织、激励机制变革,增长导向

  报告期内,下属公司扩展和深化阿米巴经营体制,进一步提升组织活力,为培养经营人才、精准激励创造更好的条件;推出了新的激励制度,增长导向,取得初步成效;启动以项目管理为核心的转型,助力“订单、交付”中心工作的完善和提升,为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创造更扎实的基础。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4-009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93号)的核准,公司以每股人民币13.69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73,1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1,000,739,000.00元,扣减发行费用人民币59,879,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0,86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10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17)第0045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40,860,000.0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939,027,008.41元,2023年4月将“汽车摄像系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686,847.54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1,832,991.59元,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1,853,855.9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已全部销户。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80,99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9,999,977.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292,611.5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2,707,366.1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4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3)第00204号)。

  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3,171,594.74元(包含已开票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额人民币16,494,541.45元,该等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额需待票据到期后,以募集资金置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经批准转出以现金管理方式进行理财但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470,000,000.00元,募集资金监管专户余额人民币354,794,032.83元 (其中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329,535,771.45 元,已开票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待置换金额人民币16,494,541.45元,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8,763,719.9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及募投项目对应各子公司分别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10月,公司与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通用”)、瑞银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市华阳数码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数码特”)、瑞银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精机”)、瑞银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市华阳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瑞银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2年10月,公司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为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自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广发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瑞银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义务。2022年11月,公司及子公司华阳数码特与广发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华阳光电、华阳精机、华阳通用、华阳数码特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销户,与之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已终止。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及募投项目对应各子公司分别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8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市华阳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多媒体”)与广发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华阳精机与广发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华阳通用、广发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监管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工业研究院项目、智能驾驶平台研发项目主要是公司技术研发等投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报告期内,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920,000,000.00元,其中已到期理财产品为人民币450,000,000.00元,未到期理财产品为人民币470,000,000.00元。本年度内,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人民币3,253,394.4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3《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监管要求,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3: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止报告期末累计投入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457.81万元包含“汽车空调控制系统项目”及“大功率LED驱动电源项目”变更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957.9万元;“汽车信息娱乐及车联产品项目”结项将募集资金本金3,316.6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汽车摄像系统项目”结项将募集资金本金183.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2,000,000,000.00元系《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于2023年8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将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至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92,707,366.19元。

  注2:系项目预计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注3:“智能驾驶平台研发项目” 主要用于购置研发硬件、软件工具或设备,研发驾驶域控和其他辅助驾驶产品,引进优秀人才,提升技术水平,加快本公司智能驾驶业务的发展,故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不适用。

  附件3:

  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8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5,179,750.1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1,517,975.02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824,852,597.23元,减去2023年度已实施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现金股利119,077,470.0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89,436,902.37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截止公告披露日,以公司目前总股本524,433,991股测算,现金分红金额为183,551,896.85元(含税)。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0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额度审批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及原料采购担保额度总金额625,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53%,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华阳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属于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控股子公司(含授信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6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担保额度内担保合同的签署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调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亦可对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合同的签署有效期和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与债权人银行办理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为控股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精机”)拟为其控股子公司江苏中翼汽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翼”)向供应商巢湖云海镁业有限公司采购原料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合同的签署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阳精机董事长在担保合同的签署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签订相关合同。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注:上表“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包含本议案审议通过之前已发生且截至本议案生效之日尚未解除担保义务(即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2年09月30日

  2、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2号

  3、法定代表人:徐惠强

  4、注册资本:港币壹亿玖仟肆佰零叁万柒仟玖佰肆拾玖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运输设备及生产用计数仪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其他通用仪器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显示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桩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导航终端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87.12%,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旋有限公司持股12.88%

  7、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00,701.55万元,总负债205,166.34万元,净资产195,535.21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2,091.29万元,利润总额15,042.19万元,净利润16,157.96万元。

  9、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名称: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7年02月25日

  2、注册地址: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B区5#厂房

  3、法定代表人:刘斌

  4、注册资本:港币肆亿零捌佰玖拾柒万壹仟捌佰陆拾捌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91.45%,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旋有限公司持股8.55%

  7、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10,784.29万元,总负债75,739.06万元,净资产135,045.23 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1,593.56万元,利润总额19,030.42万元,净利润17,208.77万元。

  9、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名称:惠州市华阳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1年11月12日

  2、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B区4#厂房

  3、法定代表人:韩继军

  4、注册资本:港币贰亿玖仟陆佰贰拾叁万捌仟陆佰玖拾玖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86.50%,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旋有限公司持股13.50%

  7、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9,247.30万元,总负债64,321.83万元,净资产74,925.4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29,464.10万元,利润总额6,372.25万元,净利润6,924.82万元。

  9、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担保人名称:惠州市华阳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2年10月26日

  2、注册地址: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B区

  3、法定代表人:陈世银

  4、注册资本:人民币21,506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充电桩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7、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5,782.11万元,总负债4,822.52万元,净资产20,959.59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2,764.17万元,利润总额-890.39万元,净利润-556.47万元。

  9、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被担保人名称:惠州市华阳数码特电子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4年07月29日

  2、注册地址: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1#厂房

  3、法定代表人:吴卫

  4、注册资本:人民币8,4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81%,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旋有限公司持股19%

  7、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9,342.91万元,总负债5,248.72万元,净资产14,094.19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7,239.07万元,利润总额-614.10万元,净利润-341.95万元。

  9、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公司名称:惠州市华阳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1年3月28日

  2、注册地址: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4号厂房1楼

  3、法定代表人:韩继军

  4、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5、经营范围:自动化设备、半自动化设备、工装夹具、设备零配件的生产、开发、加工、销售、服务;软件的开发、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惠州市华阳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持股100%

  7、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017.02万元,总负债6,122.45万元,净资产894.5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592.60万元,利润总额-8.04万元,净利润-8.04万元。

  9、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公司名称:华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9年4月16日

  2、注册地址:FLAT/RM 1718 17/F TOPSAIL PLAZA 11 ON SUM STREET SHATIN

  3、注册资本:港币伍佰万元

  4、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物流经营。

  5、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6、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4,150.54万元,总负债9,388.39万元,净资产14,762.14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4,528.88万元,利润总额4,953.21万元,净利润4,953.21万元。

  8、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被担保人名称:江苏中翼汽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4日

  2、注册地址:江苏省常熟市常昆工业园

  3、法定代表人:刘小松

  4、注册资本:人民币9500万元整

  5、经营范围:汽车安全气囊、方向盘总成制造、销售;铝、镁、锌等合金材料的设计、制造、机加工、销售;光伏组件的附件(光伏接线盒)设计、制造、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持股90%,许晋程持股10%

  7、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间接持有其90%股权,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9,993.54万元,总负债18,424.81万元,净资产21,568.72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5,742.64万元,利润总额5,207.05万元,净利润4,576.07万元。

  9、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被担保人名称:长兴华阳精机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4年1月2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开发区太湖大道北侧钱家斗路东侧

  3、法定代表人:刘斌

  4、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整

  5、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持股90%

  7、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8、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银行授信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与有关债权人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担保合同来确定。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阳精机拟为其控股子公司江苏中翼采购原料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拓展控股子公司融资渠道,增加其信贷额度储备,保证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为控股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担保系因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增强控股子公司与原材料供应商的良好合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中除江苏中翼汽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外,其他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翼汽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未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公司能够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实现有效控制,能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银行授信及原料采购担保额度审批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745,000.00万元人民币(含资产池业务的12.00亿元额度,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152,849.19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5.5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4-011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合作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2、合作银行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作为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银行。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7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2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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