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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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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业务概述

  1、公司简况

  跨境通是注册在中国的跨境电商零售企业,报告期内跨境通实现总营业收入661,641.19万元。其中跨境电商进口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10,020.32万元,占跨境通营业收入的92.20%;跨境出口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6,116.52万元,占跨境通营业收入的6.97%。

  ■

  2、公司业务

  (1)主要业务与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跨境出口电商业务、跨境进口电商业务两大类,业务模式如下图示:

  ■

  跨境通助力中国优质产品通过电商渠道输出到海外市场,同时将海外的优质产品进口到中国市场,主要产品品类为服装类、家居类、母婴类以及保健品、美妆品类等。

  (2)业务布局

  跨境电商行业市场空间较大,世界各地消费者购物需求巨大,且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公司深耕跨境进出口电商业务,以精细化运营为宗旨,跨境进口电商业务抓住国内消费升级趋势,围绕客单价合适、快递成本合理且具有重复购买力的母婴、美妆个护、保健品三大品类,开拓更多品牌合作,打造成为“电商中的分销商,分销商中的电商”;跨境出口方面围绕品牌化深耕,打造有核心竞争力的自有品牌产品,提升市占率和用户口碑,助力中国优质商品走向全球消费者。

  (二)跨境进出口电商零售业务

  1、跨境进口电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跨境进口电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10,020.32万元,占总营业收入的92.20%,2022年度跨境进口电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70,620.85万元,同比下降9.04%,该部分业务收入来自优壹电商。

  2、跨境出口电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跨境出口电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6,116.52万元,占总营业收入的6.97%,2022年度跨境出口实现营业收入49,100.13万元,同比下降6.08%。该部分营业收入主要来自飒腾、百圆。

  其中自营网站(含移动端)实现营业收入15,958.43万元,去年同期实现营业收入26,783.22万元,同比下降40.42%;第三方平台实现营业收入30,158.09万元,去年同期实现营业收入22,316.91万元,同比上升35.14%。

  (三)核心经营质量概览

  1、商品采购

  截止2023年末,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为71.07亿元,占报告期采购总额的96.05%。

  ■

  2、仓储物流

  (1)仓储

  截止2023年末,公司各子公司建立国内仓14个,仓储面积约3.19万平方米,公司未建立海外仓。仓储物流费用支出3,527.0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0.53%。

  (2)物流

  公司重视物流服务的时效性与物流成本优化。跨境物流涉及流程长、环节多,自建物流投入较大且涉及跨区域、跨部门协作,为了专注于业务发展公司在物流模式上主要是与第三方物流服务商合作为主,通过航空小包和海运、铁运的方式将货物及时送达消费者手中。跨境进口方面主要是通过快递和陆运的物流模式,实现货物的高效配送。

  3、库存管理

  公司重视存货的日常管理,从财务端和业务端分别进行管控,从产品收货入库到仓库发货全流程建立了完善的存货管理体系,针对存货不同的产生路径建立不同的存货管理制度,如存货保管制度、存货盘点制度等,对存货的日常维护、调动、出入库数据的追踪、存货盘点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呆滞品及滞销品的界定及处理规则。公司存货管理主要依赖于信息系统,基于信息系统建立实时监控库存状况的体系和机制,及时处理潜在的库存呆滞风险。同时公司利用仓储管理系统的电子化数据记录,为公司采购决策、仓储管理等工作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降低存货对资金的占用并有效提升公司存货周转率。

  4、经营性现金流情况

  公司持续关注经营性现金流管理,加强自身造血能力,通过优化供应商账期管理,优化备货算法,提升现金管理效率,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优化。截止2023年末,优壹电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26.66万元,飒腾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43.23万元,百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9.89万元。

  5、实体店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百圆裤业”线下实体店铺402家,其中直营店9家,加盟店393家,实现营业收入4,969.79万元,占营业收入0.75%。

  6、区域营收结构

  报告期内,按市场区域划分,公司营业收入结构如下:

  ■

  7、分品类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分布在母婴用品等类和服装家居类,各品类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母婴用品等类产品

  公司母婴用品等类收入来源主要为优壹电商, 产品主要以婴幼儿配方奶粉为主,个护美妆及保健品产品为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婴用品等类产品实现营业收入610,179.76万元,同比下降8.85%,占营业总收入比例为92.22%。

  服装家居类产品

  公司经营服装类产品收入来源为跨境出口业务模块和境内线下实体模块,品类结构以泳装、裙装、裤装等为主,家居、配饰等时尚衍生商品为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服装类产品实现营业收入50,990.14万元,同比下降7.68%,占营业总收入比例为7.71%。

  8、分渠道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采用“线上+线下”渠道运营,继续拓展销售渠道,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销售体系,向全球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 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3年5月12日,公司收到债权人尹杰(以下简称“申请人”)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同时申请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该申请能否被太原中院受理,公司是否能够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勇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24-009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18日以书面送达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苏长玲女士、郑挺颖先生。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股利分配遵循“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的现金分红比例及条件:

  1.现金分配的条件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为:(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2.现金分配的比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在确定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未来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影响,并充分关注社会资金成本、银行信贷和债权融资环境,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802,320,763.11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经核查独立董事王丽珠女士、杨波女士、苏长玲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编制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独立董事王丽珠、杨波、苏长玲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24-017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 十四时三十分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者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1日(星期四)

  (八)会议出席对象:

  1、2024年4月1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九)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28F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同日披露的其他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议案七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会议登记方法

  1、欲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于2024年4月12日9:00-17:00到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28F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凭持股凭证或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3、个人股东凭持股凭证或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或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登记。

  4、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28F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四、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其他事项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28F

  电话:0351一5270116    传真:0351一5270118

  邮编:030027

  联系人:张红霞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40

  2、投票简称:跨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1、委托人或委托单位,请在委托书中对应的表决意见栏目:在累积投票中表明投票数量;如委托人或委托单位委托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必须在委托书中注明“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2、同一议案表决意见重复无效。

  附件三

  回    执

  截至2024年4月1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24-010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以书面送达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董事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宫健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的工作需求。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24-012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元:万元

  ■

  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

  1、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应收款项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单独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2、公司2023年度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上述政策,公司2023年度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0.16万元,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779.05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5,506.48万元,合计计提坏账准备4,727.59万元。

  (二)存货

  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公司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根据存货全面清查的结果,分类别按照库龄分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单类存货的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按单类存货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公司2023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截止2023年末的各项存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价值评估,包括识别和评估可正常销售的存货和不可正常销售的存货。公司根据制定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对于可正常销售的存货采用库龄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不可正常销售的存货采用个别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根据测试结果,公司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646.37万元。

  (三)无形资产

  1、公司无形资产准备计提政策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2、公司2023年度无形资产准备计提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评估无形资产的未来可收回金额,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根据测试结果,公司2023 年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72.92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

  (一)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度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4,727.59万元,主要原因是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计提坏账准备,出售帕拓逊的股权转让款金额较大,根据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也较大。

  (二)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646.37万元,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3年底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减值测试,公司根据制定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对于可正常销售的存货采用库龄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不可正常销售的存货采用个别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度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72.92万元,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于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8,546.88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06.82万元,将减少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7,906.82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24-013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4年度拟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需在履行公司审议程序后,方可进行互相担保。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3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公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方式。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为保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的办理效率,在担保有效期内且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策。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深圳市飒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飒腾”)

  1、概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飒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6日

  注册地点: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卓越金融中心3号楼L23-01

  法定代表人: 梅跃钢

  注册资本:100万元

  主营业务:经营电子商务;软件技术开发;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持有深圳飒腾100%股权。深圳飒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财务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深圳飒腾总资产6,851.29万元,总负债76,846.61万元, 净资产-69,995.3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0,516.35万元,利润总额-8,726.02万元,净利润-8,726.02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海优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优壹”)

  1、概况

  公司名称:上海优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4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安远路128号6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敏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电子产品、橡塑制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玩具、儿童用品、服装、包装材料、化妆品、家用电器、一类、二类医疗器械,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货运代理,仓储服务,装卸搬运,运输咨询(不得从事道路运输),广告设计制作,品牌设计,市场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公关活动策划,食品销售,利用自媒体发布广告,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上海优壹100%股权。上海优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财务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海优壹总资产223,163.50万元,总负债123,581.61万元,净资产99,581.89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615,878.40万元,利润总额19,237.16万元,净利润14,868.28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山西百圆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圆裤业”)

  1、概况

  公司名称:山西百圆裤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8月6日

  注册地点:太原市迎泽区建设南路632号84幢12层

  法定代表人:梅跃钢

  注册资本:3,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 服装加工;针纺织品、服装、缝纫机械、服装原材料、百货、皮具、鞋帽、家俱、工艺品、文化用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百圆裤业100%股权,百圆裤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财务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百圆裤业总资产16,803.37万元,总负债60,707.90万元,净资产-43,904.54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30,457.14万元,利润总额 -2,782.10万元,净利润-2,786.84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优妮酷环球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妮酷”)

  1、概况

  公司名称:优妮酷环球商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7月29日

  注册地点:SUITE A, 6/F, RITZ PLAZA, 122 AUSTIN ROAD, TSIMSHATSUI, KLN, 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陈巧芸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主营业务:食品,保健品,日用品销售。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优壹持有优妮酷100%的股权,优妮酷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2、财务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优妮酷总资产166,554.73万元,总负债90,806.09万元,净资产75,748.64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91,733.56万元,利润总额3,112.72万元,净利润2,046.01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深圳飒芙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飒芙”)

  1、概况

  公司名称:深圳飒芙商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6月8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卓越金融中心3号楼L23-01(01-04整层)

  法定代表人:梅跃钢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电子商务;软件技术开发;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商业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物业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增值电信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飒腾持有深圳飒芙100%股权。深圳飒芙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2、财务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深圳飒芙总资产7,220.81万元,总负债74,076.60万元, 净资产-66,855.79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0,516.35万元,利润总额-9,060.37万元,净利润-9,060.37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六)SOUTHSTAR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南星”)

  1、概况

  公司名称:SOUTHSTAR (HONG KONG) LIMITED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3日

  注册地点:香港九龍湾宏光道8號創豪坊6樓F室

  法定代表人:李勇

  注册资本:500,000HKD

  主营业务:服务、贸易、产品和商品的批发和零售。

  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飒芙持有香港南星100%股权,香港南星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

  2、财务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香港南星总资产2,103.97万元,总负债47,240.54万元,净资产-45,136.57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883.77万人元,利润总额-1,690.11万元,净利润-1,690.11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七)ZAFUL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飒芙”)

  1、概况

  公司名称:ZAFUL (HONG KONG) LIMITED

  成立日期:2021年6月1日

  注册地点:香港九龍新蒲崗大有街 35 號義發工業大廈 5 樓 A516 室

  法定代表人:梅跃刚

  注册资本:50万元港币

  主营业务:服饰,鞋帽,时尚,家居产品的服务,贸易,批发和零售。

  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飒芙持有香港飒芙100%股权。香港飒芙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

  2、财务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香港飒芙总资产8,747.04万元,总负债10,191.40万元,净资产-1,444.36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7,904.51万元,利润总额-1,439.88万元,净利润-1,439.88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次议案是确定公司2024年度担保的总安排,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方式,具体担保期限以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批准之授信额度为准,公司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经董事会认真审议,认为上述担保额度根据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设定,能满足其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使公司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2.4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3,170万元(不包含上述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1.3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全资下属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13,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全资下属公司涉及诉讼担保金额为10,1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逾期的对外担保、无其他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24-018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总经理贾润苹女士、财务负责人李玉霞女士、董事会秘书张红霞女士以及独立董事杨波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1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24-015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3,802,320,763.11元,实收股本1,558,041,330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61,641.1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8.8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3.98%。由于历史年度亏损金额较大,致使公司2023年度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1、公司将继续梳理现有资产和业务结构,进一步聚焦核心业务,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同时在稳固现有市场的基础上积极挖掘潜力市场需求,加大市场推广力度;公司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资源配置,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2、公司将继续强化公司内控治理,优化采购体系,持续完善成本核算系统,严格执行财务预算计划,有效控制成本费用,实现降本增效,增加盈利空间。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24-016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7层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人员、收入及审计客户情况:和信事务所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7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6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7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59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3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19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656万元。上年度和信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1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余红刚先生,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和信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征先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和信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6份。

  (3)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余红刚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征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和信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2022年审计费用为300万元,2023年审计费用为20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事务所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和信事务所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专业审计能力,诚信状况良好且具备充足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履职过程中严格履行执业准则,体现了良好的独立性,可以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鉴于和信事务所在以往聘任期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和信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及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24-019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仲裁及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增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跨境通”) 于2021年4月30日、2021年6月16日、2021年8月5日、2021年9月8日、2021年9月25日、2021年12月9日、2021年12月11日、2022年1月5日、2022年3月16日、2022年8月31日、2023年3月31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诉讼、仲裁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2021-084及2021-097)、《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2021-112、2021-131、2021-134)、《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2022-010)、《重大诉讼、仲裁及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2022-064、2023-008),上述公告披露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止,公司及下属公司累计新增诉讼2项,涉及诉讼金额合计16,448.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0%。现将新增重大诉讼案件公告如下:

  ■

  注:本公告中帕拓逊指深圳前海帕拓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二、新增重大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一)案号:(2023)晋0106民初3215号

  纠纷起因:侵权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股权转让经济损失人民币77,620,813.80元及其资金占用成本人民币4,623,720.95元(以经济损失本金为基数,按照2021年4月7日1倍LPR的标准,自2021年4月7日暂计算至2022年10月15日),合计费用人民币82,244,534.75元;

  2、判令被告二就被告一对原告的赔偿金额承担连带责任;

  3、判令被告三就被告一对原告的赔偿金额承担连带责任;

  4、判令三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2021年4月7日,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控制的企业以及其关联方签署了《关于深圳前海帕拓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原告将其持有的帕拓逊100%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股权转让价格根据《评估报告》确定为201,840.81万元,评估基准日系2020年10月31日,增值率198.66%。2021年4月22日,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完成后,被告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第三人的股权不少于43.66%,系转让完成后的帕拓逊的实际控制人。

  被告一、被告二分别作为时任帕拓逊的董事长、总经理以及董事,未经正当内部程序,在2020年的10月和12月,通过帕拓逊子公司向被告一支付了47,053,661.75港元(约人民币39,984,664.67元)的资金。被告一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自己发放奖金,直接导致了帕拓逊所有者权益减少,评估价值显著低于其应有的实际价值。被告一违规发放奖金的行为,导致帕拓逊全部股权价值被虚减人民币119,416,636.62元。考虑到上述损失的计算采用了市净率估值法,原告酌情主张上述被虚减股权价值的65%,即77,620,813.80元,作为本案项下的侵权损失本金。

  上述侵权行为发生时,帕拓逊董事会成员三名,被告一、被告二系其中两名。上述侵权事实,均系被告一、被告二共同召集董事会形成董事会决议,并经被告一、被告二共同决策执行,具有共同故意,因此,被告二应当就被告一对原告侵权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另,被告三系被告一配偶,且以其名下账户代为接收被告一的上述资金,因此被告三亦当就被告一对原告侵权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二)案号:(2023)晋0106民初3214号

  纠纷起因:侵权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股权转让经济损失人民币77,620,813.80元及其资金占用成本人民币4,623,720.95元(以经济损失本金为基数,按照2021年4月7日1倍LPR的标准,自2021年4月7日暂计算至2022年10月15日),合计费用人民币82,244,534.75元;

  2、判令被告二就被告一对原告的赔偿金额承担连带责任;

  3、判令被告三就被告一对原告的赔偿金额承担连带责任;

  4、判令三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2021年4月7日,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控制的企业以及其关联方签署了《关于深圳前海帕拓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原告将其持有的帕拓逊100%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股权转让价格根据《评估报告》确定为201,840.81万元,评估基准日系2020年10月31日,增值率198.66%。2021年4月22日,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完成后,被告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第三人的股权不少于43.66%,系转让完成后的帕拓逊的实际控制人。

  被告一、被告二分别作为时任帕拓逊的董事以及董事长、总经理,未经正当内部程序,在2020年的10月和12月,通过帕拓逊子公司向被告一支付了47,053,661.75港元(约人民币39,984,664.67元)的资金。被告一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自己发放奖金,直接导致了帕拓逊所有者权益减少,评估价值显著低于其应有的实际价值。被告一违规发放奖金的行为,导致帕拓逊全部股权价值被虚减人民币119,416,636.62元。考虑到上述损失的计算采用了市净率估值法,原告酌情主张上述被虚减股权价值的65%,即77,620,813.80元,作为本案项下的侵权损失本金。

  上述侵权行为发生时,帕拓逊董事会成员三名,被告一、被告二系其中两名。上述侵权事实,均系被告一、被告二共同召集董事会形成董事会决议,并经被告一、被告二共同决策执行,具有共同故意,因此,被告二应当就被告一对原告侵权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另,被告三系被告二配偶,因此被告二、三应当共同承担上述连带责任。

  三、前期重大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

  (一)案号:(2022)粤民终4674号

  一审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一审被告:肇庆环球、跨境通宝、深圳环球、香港环球、徐佳东、李俊秋、杨建新、樊梅花

  一审判决:1、解除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与肇庆环球签订的2019年固字第01号《固定资产贷款合同》、HTZ440700000GDZC201900004《固定资产贷款合同》、HTZ440700000GDZC202000002《固定资产贷款合同》、HTZ440700000LDZJ202000022《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及2021年流调字第01号《人民币贷款期限调整协议》;

  2、肇庆环球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清偿借款本金贷款本金364,994,652.50元,利息2,726,871.98元(利息已计至2021年5月25日,从2021年5月26日起的利息按照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与肇庆环球签订的案涉5份贷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为止);

  3、肇庆环球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支付律师费20万元;

  4、徐佳东对肇庆环球上述第二项、第三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徐佳东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肇庆环球追偿;

  5、跨境通、深圳环球、香港环球对肇庆环球上述第二项中HTZ440700000LDZJ202000022《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2021年流调字第01号《人民币贷款期限调整协议》及HTZ440700000LDZJ202000024《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的债务以及第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跨境通、深圳环球、香港环球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肇庆环球追偿。

  6、杨建新对肇庆环球上述第二项中案涉5份贷款合同中的2019年固定第01号《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中借款本金125,005,437.5元以及其余4份贷款合同(含HTZ440700000GDZC201900004《固定资产贷款合同》、HTZ440700000GDZC202000002《固定资产贷款合同》、HTZ440700000LDZJ202000022《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及2021年流调字第01号《人民币贷款期限调整协议》、HTZ440700000LDZJ202000024《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的全部借款本金余额(合计5份贷款合同贷款本金3亿元)、相应利息和上述第三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杨建新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肇庆环球追偿。

  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对肇庆环球提供抵押的位于肇庆市肇庆新区LG(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XQ-LG1801-A,XQ-LG1802-A)广东跨境通(肇庆)电子商务产业园一期的11宗抵押物及2处土地使用权(详见抵押财产清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按照《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在限额484,782,000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8、驳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81,407.17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公告费650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均已预交),均由肇庆环球、徐佳东负担。肇庆环球、徐佳东负担的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公告费由其直接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迳付。

  如不服本判决,香港环球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其余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审上诉请求:1、撤销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12民初6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中要求按照肇庆环球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签订的案涉5份贷款合同约定的利息标准,从2021年5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2、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二审判决:1、维持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12民初63号民事判决第一、三、四、五、六、七项;

  2、撤销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12民初63号民事判决第八项;

  3、变更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12民初6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肇庆环球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清偿借款本金贷款本金364,994,652.50元及利息(利息计至2021年5月25日为2,726,871.98元,自2021年5月26日起的利息按照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与肇庆环球签订的案涉5份贷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至2023年5月7日止);

  4、驳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28,614.98元,由上诉人跨境通负担21,649.74元,由被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负担6,965.2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案号:(2022)粤03民终31913号

  一审原告:跨境通

  一审被告:一苇以航、新获(厦门)投资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41,359,785元。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人民币103,399.05元(违约金以41,359,785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一的利率,从2021年6月18日起暂计算至2021年7月12日为103,399.05元,以后应计算至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付清之日)。

  3、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律师费人民币100,000元。

  4、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一审判决:1、被告一苇以航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跨境通支付股权转让款41,359,785元;

  2、被告一苇以航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跨境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 41,359,785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自2021年6月18日起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3、被告一苇以航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跨境通支付向原告支付律师费100,000元;

  4、被告新获(厦门)投资有限公司应就被告一苇以航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两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9,616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54,616元,由两被告负担,两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诉讼费254,616元,逾期未缴纳的,本院强制执行。

  二审上诉请求:1、撤销(2021)粤0307民初25052号民事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跨境通全部诉讼请求,或裁定发回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重审。

  2、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负担。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号:(2022)粤03民终31915号

  一审原告:一苇以航

  一审被告:跨境通

  诉讼请求:1、请求解除一苇以航与跨境通于2021年4月7日签署的《关于深圳前海帕拓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项下一苇以航受让跨境通持有的深圳前海帕拓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5.8478%股权(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714,434元)的相关约定。

  2、请求确认一苇以航无须继续履行《关于深圳前海帕拓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项目和剩余股权转让款人民币41,359,785元的支付义务。

  3、请求判令跨境通向一苇以航返还已经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76,765,215元,并向一苇以航赔偿股权转让款的资金占用损失(股权转让款中的人民币53,765,215元,自2021年4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剩余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3,000,000元,自2021年6月18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12月2日,资金占用损失为人民币1,718,458.6元)。

  4、请求判令跨境通承担本案全部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并赔偿一苇以航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保全担保费。

  暂计至2021年12月2日,上述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19,843,458.6元。

  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厦门一苇以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41,017元,由原告自行负担。

  二审上诉请求:1、撤销(2021)粤0307民初36628号民事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一苇以航全部诉讼请求,或裁定发回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重审。

  2、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负担。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案号:(2023)粤03民终10599号

  一审原告(反诉被告):跨境通

  一审被告(反诉原告):广州希音国际进出口有限公司

  跨境通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12,115,316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人民币32,711.35元(违约金以12,115,316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一的利率,从2021年6月16日起暂计算至2021年7月12日为32,711.35元,以后应计算至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付清之日)。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人民币100,000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希音公司反诉请求:1、请求判令解除跨境通与希音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

  2、请求判令跨境通向希音公司返还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合计人民币82,384,684元;

  3、请求判令跨境通向希音公司赔偿资金占用损失(暂计至2022年4月12日,资金占用损失合计人民币2,909,970元);

  4、请求判令跨境通向希音公司赔偿其余损失(暂计至2022年4月12日,损失包括律师费人民币350,000元);

  5、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跨境通承担。

  暂计至2022年4月12日,上述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5,644,654元。

  一审判决:1、被告(反诉原告)希音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跨境通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12,115,316元;

  2、被告(反诉原告)希音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跨境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以12,115,316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一的利率,自2021年6月16日起暂计算至上述款项付清之日);

  3、被告(反诉原告)希音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跨境通支付支付律师费100,000元;

  4、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希音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95,288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希音公司负担,本案反诉受理费235,011.64元由被告(反诉原告)希音公司负担。

  二审上诉请求:1、撤销(2022)粤0391民初1892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或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2、本案一审本诉诉讼费用、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负担。

  和解:上诉人撤回二审案件上诉申请。

  (五)案号:(2022)粤03民初7450号

  纠纷起因:股权转让纠纷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139,519,170元;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人民币2,134,643.3元;

  3、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律师费人民币200,000元;

  4、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判令被告三以其认缴的1,000,000元出资额为限对被告一的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6、判令各被告承担本案全部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及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2021年4月7日,原告与包括被告一在内的多名受让方签署了《关于深圳前海帕拓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约定原告将其持有深圳前海帕拓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被告一及其他受让方,其中,被告一受让股权比例为12.6768%,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56,071,429元。协议对股权转让价款的付款方式、付款条件、违约责任认定及违约金的标准进行了约定。上述协议生效后,原告依法履行了变更深圳前海帕拓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手续等相关义务,但被告一未向原告支付相应股权转让款,截至诉讼日,被告一尚欠付原告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139,519,17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支付。另,被告一为有限合伙企业,被告二为被告一的普通合伙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被告三作为被告一的有限合伙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其认缴出资额(1,000,000元)为限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跨境通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51,069.06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六)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其他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其他诉讼、仲裁事项进行执行程序案件14件,涉案金额26,796.49万元;在审案件12件,涉案金额21,887.62万元。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新增劳动仲裁案件18件,涉案金额629.25万元。除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2023年末,公司已确认预计负债0.55亿元,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暂无法预计影响金额,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的审理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24-011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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