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9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轨道交通、市政、建筑等领域的勘察设计、规划咨询、工程总承包等,核心业务是轨道交通的勘察设计业务。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所处行业情况
交通强国政策持续释放市场需求。我国轨道交通行业逐步由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化,从重建设逐渐转变为建设、运营并重。随着我国交通运输进入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新阶段,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要求和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目标任务预计将进一步释放我国轨道交通投资需求。
都市圈轨道交通建设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现代化都市圈发展带来的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的建设需求以及长江中下游城市群、成渝双城经济圈和南京、武汉、长株潭等都市圈多层次轨道交通建设发展要求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TOD模式为行业发展注入新动力。轨道交通引导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开发模式的实施以及站成一体化开发模式的推广进一步推动了轨道交通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地下空间分层利用,为轨道交通行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动力。
“双碳”建设带来新的发展空间。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轨道交通行业的历史性任务,全面推进轨道交通“双碳”行动、推进实现“双碳”目标任务,为轨道交通节能环保、节能降碳、减振降噪带来了新的发展空间。
数字化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数字住建”作为国家数字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工程勘察谁行业绿色化、工业化、数字化转型全面提速,实现数字技术与勘察设计行业的广泛融合和深度渗透,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一带一路”打开新的增长空间。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深化推进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等领域的合作以“走出去”政策的扶持,为轨道交通行业打开新的增长空间。
(三)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所处的工程咨询行业,尤其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咨询行业具有较高的资质壁垒、技术及人才壁垒、项目经验壁垒等,进入本行业有较高门槛,呈现市场集中度高、但龙头企业之间竞争较为激烈的特点。公司作为国内首家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咨询为主业的A股上市公司,拥有国家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城乡规划编制甲级、甲级测绘等行业最高资质以及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评价等资质,是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综合设计实力最强的企业之一,在业务技术、科研创新、服务品牌和市场占有率方面位居国内前列,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承担项目(含已开通和在建)包含地铁、轻轨、城际轨道交通、国铁、现代有轨电车、自动导轨系统、中低速磁悬浮等多种类型;城市道路、综合管廊等大型市政项目;城市综合体、地铁上盖物业开发等大型民用建筑项目;多个城市的线网规划和建设规划、地下空间开发、交通枢纽等重大项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3年,是公司全面布局新一轮战略规划的关键之年,公司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聚焦战略目标,加快发展步伐,回顾建院30年成果,赓续优良传统,凝聚奋斗激情,全体员工发扬二次创业精神,高质量推进企业健康发展。
一一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7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2%;利润总额5.01亿元,首次突破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15%;净利润4.3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21%;
一一全力保障3条总体线路高质量开通,同步推进全国46个城市46条总体总包、设计总承包线路及13条咨询线路设计任务;
一一中标长沙至宁乡线(磁浮)工程设计总体总包项目,与越南胡志明市城铁管理委员会签署友好合作文件,成功拓展香港、哥伦比亚波哥大等新市场,设立广州科慧能源有限公司拓展合同能源管理等新型业务模式,业务范围稳步扩大;
一一年内荣获中国专利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各项荣誉206项,其中部级行业级奖项17项,省级奖项45项,市级奖项144项,科研成果转化稳步落实;
一一开展设计院成立30周年系列活动,激发广大员工工作热情,凝聚团结奋进强大力量,企业管理效能稳步提升。
2024年,公司将认真检视十四五战略规划目标,围绕“设计+数字科技”发展战略,加速多元业务培育,突破经营发展瓶颈,推进参数化设计进程,全面提升设计效率,维护市值稳定,启用设计研发大楼。公司将坚持以经营为核心,以品质为引领,以效益为导向,以协同为纽带,以改革为赋能,充分发挥总体总包及“设计龙头”作用,重点保障广州轨道交通和大湾区城际多条线路同步开工与开通的任务目标,统筹开展各地生产任务,全力以赴完成年度各项生产经营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等具体情况,请阅读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4-013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在2023年度与公司关联方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以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25,132.54万元,新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额59,323.68万元;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33,000.00万元,与关联方新签关联交易合同总额不超过233,00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林志元、王晓斌、王鉴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实际发生口径
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33,000.00万元。
具体预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合同签订口径
预计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与关联方新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额不超过233,000.00万元。具体预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3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实际发生口径
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总额125,132.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合同签订口径
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新签关联交易合同总额59,323.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建隆
注册资本:5,842,539.673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57,572,734.81万元,净资产26,240,818.69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822,807.15万元,净利润132,471.43万元。(单体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或重大影响企业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并具有相应资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完成上述关联交易。
(二)广东南中城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晓诚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住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建中路8号汇景东方花园雁鸣居39幢三层之一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228,658.57万元,净资产228,131.00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单体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东南中城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广东南中城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文
注册资本:1,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铁路运输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金园路1号4-201铺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5,119,386.52万元,净资产3,945,160.17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5,755.16万元,净利润9,625.4万元。(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广州芳白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文青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景泰街道金园路1号1-311铺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527,146.08万元,净资产482,000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单体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芳白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芳白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五)广州广花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春生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31号155房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623,418.72万元,净资产418,000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单体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广花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广花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六)广州环城地下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建封
注册资本:121,86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6号19至20层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548,436.04万元,净资产115,319.83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1,827.52万元,净利润-1,867.1万元。(单体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环城地下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环城地下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七)广州黄埔区轻铁二号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谷雨
注册资本:53,90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32号二层201-3号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157,055.95万元,净资产53,901.82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单体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黄埔区轻铁二号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黄埔区轻铁二号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八)广州市品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广辉
注册资本:575,64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1803室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2,946,806.80万元,净资产565,483.53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6,750.60万元。(单体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市品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市品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九)广州市品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宇
注册资本:218,51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聚源街50号4栋1202-2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424,572.82万元,净资产218,220.69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41.89万元。(单体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市品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市品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十)广州市鸿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宇
注册资本:79,94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民营科技园科泰二路13-19号高新区产业创新园1栋4层401-439房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118,001.00万元,净资产79,935.59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3.16万元。(单体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市鸿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市鸿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十一)广州市品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洪亮
注册资本:99,21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红卫新村西街29号之八B1栋221室(仅限办公)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239,825.60万元,净资产99,048.33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38.38万元。(单体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市品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市品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十二)广州市品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宇
注册资本:516,18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1701室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1,030,966.04万元,净资产991.55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0.52万元。(单体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市品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市品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十三)广州地铁资源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飞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培贤东路16号202号铺之十二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68,899.29万元,净资产30,286.98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34,420.73万元,净利润283.81万元。(单体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地铁资源经营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地铁资源经营发展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十四)广州地铁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丽
注册资本:2,0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A塔18楼(仅限办公用途)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98,642.88万元,净资产-11,286.86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3,934.27万元,净利润-4,538.34万元。(单体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地铁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地铁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一)关联销售/提供服务
关联销售/提供服务主要是公司向控股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提供勘察设计、规划咨询、工程总承包等服务。关联销售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报价或遵循市场定价原则采用直接委托谈判方式确定相应价格,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收入利润、发生利益输送等情形。
(二)关联采购
关联采购主要包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物业管理、保洁绿化服务等其他服务。关联采购遵循市场定价原则采购关联方服务,关联采购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成本费用、发生利益输送等情形。
(三)关联租赁
关联租赁主要是公司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为保持办公场地的延续性及稳定性,持续向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并支付租赁费用。关联租赁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确定租赁费用,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成本费用、发生利益输送等情形。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基于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在预计金额内,根据实际项目确定具体金额并签署协议,交易价格及交易总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案按照协议约定执行,不会产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作为广州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投资建设主体,具有大量的勘察设计、规划咨询等采购需求,公司作为一家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从事勘察设计、规划咨询等业务的全国性企业之一,总部地处广州,在广州市轨道交通领域承接业务,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不可避免的,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开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业务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能力,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也不存在单纯依赖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企业关联交易多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具有合理性、公允性,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的重大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
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按照可能新签合同额的上限进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受各类因素影响,与预计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具有一定合理性,新签合同额未超出预计关联交易新签合同额。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4-014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向银行申请不超过8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24年拟向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关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一、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2亿元,期限一年。授信用途为开立非融资性保函。
二、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一年。
三、公司拟向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亿元,期限一年。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固定资产贷款、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非融资性保函、国内保理业务等。
四、公司拟向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亿元,期限一年。授信用途为办理相关非融资性保函业务、流动贷款业务等。
五、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亿元,期限二年。
六、公司拟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期限三年。授信用途为公司经营。
七、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亿元,期限二年。
八、公司拟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期限一年。授信用途为开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流动贷款业务等。
九、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不超过3亿元,期限一年。该额度为扣除保证金和存单质押后的敞口额度,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贴现、进出口押汇、信用证、保理等。
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6亿元,期限三年。
十一、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不超过二年。
十二、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授信用途为办理相关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工程项下非融资性保函、信贷证明。
十三、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
十四、公司拟向华夏银行广州天河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包括保函和流贷,期限不超过一年。
十五、公司拟向浙商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包括保函和流贷,期限不超过一年。
十六、公司拟向广州银行番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包括保函和流贷,期限不超过一年。
十七、公司拟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授信用途为境内外银行流贷、融资租赁+信用证/银承/商承等业务。
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
为确保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申请计划金额的前提下,签署上述授信和非融资性保函业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4-017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在2023年前三季度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上(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公司2023年10-12月(以下简称“本期”)对部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本期计提2023年第四季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5,399,840.22元,其中应收票据坏账准备2,880,639.32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8,839,416.22元,冲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5,909.51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715,694.19元。2023年1-12月累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25,832,759.31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1.47%。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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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负数表示冲回。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125,832,759.31元,减少公司2023年1-12月合并利润总额人民币125,832,759.31元,已计入公司2023年年度合并财务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为501,026,363.5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1,858,408.64元。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4-019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在全景网举行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二、交流网址: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ir.p5w.net)
三、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农兴中先生、总经理王迪军先生、独立董事周晓勤先生、财务总监温路平先生、董事会秘书许维先生。
四、问题征集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前访问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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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4-015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优化管理,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详见附件组织架构图。
特此公告。
附件:组织架构图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组织架构图■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4-012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
2.投资金额: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300万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设计”或“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30号文核准,地铁设计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发行价格13.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7,334,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8,034,846.2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0月1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54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4-011
(下转B1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