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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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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30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其中,提案1-6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即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同意方可获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提案7-9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应选独立董事3人,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应选监事3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610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17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5:30一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相关费用情况

  1.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炜翔

  电 话:0592-5826220

  传 真:0592-5826223

  电子邮箱:wangwx@xmgw.com.cn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 “360905”,投票简称为:“港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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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提案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附注:

  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2.议案7-9采用累积投票表决,请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填写选举票数。具体说明如下: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于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分别乘以应选举的独立董事人数(3人)、非独立董事人数(6人)、监事人数(3人);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4.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5.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4-08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本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上午10:3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国省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审核了公司提交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年度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公正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参见2024年3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如下事项发表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本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没有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和职工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报告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本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财务年度报告及其它文件,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年度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重大资产的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能够本着公平原则,按照公允价格进行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6)对本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检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体系及外部信息报送与使用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没有发生因内幕信息管理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惩处的情形。

  (7)对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检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本公司的公告信息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披露,有效地执行和维护了信息披露的责任机制,未发生选择性信息披露的情况,未发生信息披露的重大遗漏和偏差,没有发生因信息披露管理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惩处的情形。

  具体内容参见2024年3月30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年度本公司实现的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778,181.46元,母公司净利润137,070,774.3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707,077.4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77,231,213.23元,减去2023年已实施的2022年度分配利润44,508,575.82元,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356,086,334.33元。

  根据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实际经营及现金流情况,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41,809,5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含税),拟分配利润为74,180,959.70元,分配预案实施后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内部控制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本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有效,没有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异常事项。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提交的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参见2024年3月30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5.1 提名詹竞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2 提名林文贞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3 提名曾明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监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后,上述三名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两名职工监事刘晓龙先生、张益瑒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以上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第1、2、3、5项议案还应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詹竞瑜先生:1978年出生,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会计师。现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主任。历任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员、审计部副经理、经理;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经理助理、副经理;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詹竞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任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一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则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林文贞女士:1971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历任厦门港务集团集装箱分公司计财科职员、副科长;厦门港务集团劳动服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厦门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林文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任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一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则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曾明峰先生:1974年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会计师。现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历任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结算科结算员、结算主办、柜台主办、管理会计主办、副经理;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经理;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副经理(主持工作)。

  曾明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任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一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则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4-09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经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容诚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5)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6)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谢培仁,199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裴素平,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刘小飞,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项目质量复核人(拟):庄峻晖,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业务工作量及市场平均报酬水平确定,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10万元人民币,与上一年度持平;2024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55万元人民币,与上一年度持平。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容诚事务所的业务资质与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认为容诚事务所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综合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事务所为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4-14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时间

  1.证监会于2023年12月22日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以下简称解释性公告第1号),对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与披露进行了明确和完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第17号解释),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证监会发布的解释性公告第1号和财政部发布的第17号解释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然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解释性公告第1号

  解释性公告第1号新增三项非经常性损益判断原则,明确和完善了披露规则。

  公司按照解释性公告第1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将使得2022年度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28,300,828.44元,其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16,740,916.14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11,559,912.30元。2022年度受影响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主要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项目减少37,734,437.93元。

  (二)关于第17号解释相关规定的会计处理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第17号解释明确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附有契约条件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的贷款安排,且企业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相关信息,以使报表使用者了解该负债可能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清偿的风险。

  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第17号解释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1 号一一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

  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第17号解释明确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证监会发布的解释性公告第1号和财政部发布的第17号解释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4-1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船务公司购建四艘新能源拖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船务公司购建四艘新能源拖轮的议案》,现将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未来厦门港及周边港口拖轮服务需求,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换代,提升本公司拖轮装备水平,助力“绿动厦门湾”建设,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务公司)计划新购置四艘新能源拖轮(两艘5000马力、两艘4400马力),项目总投资不超过26,000万元,主要作业区域为厦门港区,配置满足港内航行作业要求,主要用于提供协助进出港口大型船舶的停靠和驶离等服务。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本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89号3一4层S1单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进京

  注册资本:31,277.78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港口拖轮、驳运服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船务公司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船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方案

  1.建设方案:本次购建的四艘新能源拖轮拟选用8组电池组和1台备用发电机组的方案,采用基于直流组网的全电力动力推进系统,将电池作为主动力源,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动力源,并满足智能船舶、绿色船舶等附加入级符号要求。

  2.实施计划:本项目涉及船舶建造的招标采购、设计、建造、海试、交付等工作,计划自2024年第二季度开始至2025年第四季度结束。

  四、经济效益分析

  经测算,本项目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7.38%,动态回收期14.5年,经济效益回报相对良好。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1.推动老旧拖轮更新换代,有效补充公司现有拖力资源以满足未来厦门港及周边港口拖轮服务需求,从而维持本公司在厦漳泉地区拖轮服务市场行业龙头地位。

  2.符合政府在船舶节能减排及建设绿色港口等方面的政策要求,有利于助推厦门港作船舶能源动力转型,为福建省及厦门市建设绿色港口提供有力支撑。

  (二)风险分析与防控措施

  本项目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政策风险等。船务公司将通过积极推进各级财政补贴政策兑现和科技立项工作、加强对船舶技术方案和施工图纸的审查、在建造过程中严格遵守船级社规范和相关海事法规、把控建造资金的支付节点、支付比例及支付条件、加大港内市场维护和港外开拓力度、加强与福建区域内拖轮公司的合作等措施来有效防范、控制各项风险。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有利于船务公司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换代,提高公司拖轮装备水平与服务质量,更好满足厦门港及周边港口的拖轮服务需求,且新能源船舶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对减少港口碳排放与有害气体排放、建设绿色港口具有重要意义。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4-11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积极践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重要会议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工作部署,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及财务等方面的情况,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港务)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深耕主责主业,打造东南沿海一流的港口物流供应链服务商

  厦门港务是国家5A级物流企业,福建省港口集团旗下唯一的港口上市平台,厦门港大型的散杂货码头与港口物流服务商,厦门象屿综合保税区的投资运营商,公司主要从事散杂货码头投资与运营、临港综合物流服务与贸易供应链三大板块,业务贯穿船舶、货物进出港所涉及的码头装卸、拖轮助泊、船舶代理、理货检验、货代报关、仓储堆场、运输配送、港口贸易等环节,形成了以港口为特色的全程物流服务体系、以港贸结合为特色的物流供应链服务体系。

  散杂货码头方面,公司拥有稀缺的散杂货码头资源,货物吞吐量在东南沿海领先,公司旗下石湖山码头、海隆码头是东南沿海重要的煤炭、粮食等大宗散货的集散中心,有力地保障了厦门及周边地区的能源安全、粮食安全。公司码头岸线总长约5.8公里,目前共运营生产性泊位18个(含租赁、托管泊位),在建泊位3个,码头占地总面积约252万m2(含托管),覆盖厦门、泉州、漳州、潮州四个地区,基本实现了东南沿海散杂货码头的网络化布局、规模化经营。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上市平台功能及福建省港口资源整合契机,通过投资建设、并购重组、租赁托管和管理输出等途径,推动集团内部、厦门本港乃至东南沿海散杂货码头资源整合,打造统一的散杂货码头投资运营平台,巩固和保持在东南沿海港口群的领先地位。

  临港综合物流方面,业态丰富,特色鲜明,涉及船代货代、理货检疫、报关空运、拖轮拖车、仓储配送、海铁联运、海运快件、跨境电商物流等多种临港物流业态。目前在用的32万平米物流仓库(含租赁)主要分布在厦门核心港区以及漳州、三明、吉安等地,其中位于厦门本岛的象屿综合保税区占地总面积约21万平方米,由公司负责投资、建设与经营,系厦门市第一个升级的综合保税区;拥有东南沿海规模最大的拖轮船队,在营拖轮达39艘(含托管等);拥有东南沿海体量最大的集装箱运输车队,在营拖车500余部;拥有东南沿海实力最强的国际船舶代理企业、理货公司。未来公司将持续打造依托港口的大物流平台,为客户提供门到门的全程物流解决方案;按照“规模化经营、卓越服务与技术创新”原则,继续保持拖轮、代理、理货、保税物流、拖车运输等临港业务在厦门港的市场龙头地位,同时利用码头主业“走出去”布局的重要契机,通过资本、技术、管理、劳务输出等方式将港口辅助服务延伸辐射到周边港口及东南沿海港口群。

  贸易供应链方面,依托港口、仓库、陆地港等重要物流节点,围绕公司主营的大宗散货装卸业务,利用港口平台在物流、信息、资金等方面的优势,构建具有港口特色的“港口供应链+”服务体系,发挥港口通道经济的补链延链强链作用。未来将持续打造核心货种,加快业务网点布局,积极拓展港外海外市场,推动港口贸易向全程供应链转型升级,打造具有网络效应的全国性供应链投资运营平台。

  港口是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保障基石,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开路先锋的作用。“十四五”期间,是中国从“港口大国”迈向“港口强国”的关键时期。厦门港务将牢记“国之大者”,深耕主责主业,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资源整合、资本运作为抓手,以“搭平台、拓网点、强通道、优机制”为重点,以建设集“港口、物流、信息、资金、产业”一体化运作的港口供应链生态圈为中心,推动公司从传统港口物流企业向现代综合物流供应链服务商转型升级。

  二、创新驱动发展,构建港口新质生产力质态

  厦门港务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的发展理念,积极探索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5G、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无人科技等现代科学技术在港口物流领域的应用,推动智慧港口、智慧物流、智慧供应链建设与公司数字化转型。2023年公司累计研发投入882.5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4.57%;研发人员51人,较去年同期增长112.50%。2023年度新增软件著作权12项,公司累计获得软件著作专利37项,实用新型专利9项。

  公司旗下成员企业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注重科技创新,核心业务全程电子化,持续开发X-Service平台。船代板块建成了电子订舱、电子排载、电子预申报、网上申报、自助设备交接单、网上支付、网上投保等电子化作业系统,物流板块建成了货代、拖车、报关、仓储、空运等物流服务云平台,客运板块建成了厦金小三通、海上看金门等业务的订舱、民宿与旅游推介等海上客运平台。目前使用X-Service平台的船东、货代公司、拖车公司、物流公司、银行、保险等用户数超过9000个,成为厦门港集装箱物流电子商务应用的标杆;成员企业厦门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大力建设集装箱智能理货系统,其参与起草编制的《港口集装箱智能理货技术要求》行业标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推出的“理货智慧平台”荣获第二届厦门5G应用大赛最具创新服务奖,纳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5G工厂名录”,成为建设平安智慧港口、促进理货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基于5G的全连接智慧拖轮技术应用》项目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第六届“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5G+水利海洋专题赛决赛二等奖;公司新一代沿海绿色智能拖轮关键技术及示范研究、散杂货码头门机自动化升级改造、码头粮食筒仓全液压智能螺旋清仓机及关键技术3个科技创新项目入选福建省交通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创建职工技术创新工作室,搭建技术革新、攻关与交流的平台,培养具有创新活力的新时代港口技术人才,其中刘远和工作室入选厦门市职工技术创新工作室。

  公司将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研发创新力度,持续提升智能理货、智慧拖轮、智慧物流云平台等的建设水平,加快研究制订散杂货码头智慧港口建设方案,不断赋能港口产业发展,筑牢筑实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护城河”,构建港口新质生产力质态,助力“交通强国”、“世界一流港口”建设。

  三、做好分红规划,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

  厦门港务牢固树立“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理念,坚持以投资者为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增强了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与可预期性,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自2004年重大资产重组以来,公司已连续现金分红19年,其中2020-2022年现金分红总额从1,125.34万元增加至4,450.86万元,增长3.96倍。公司拟定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41,809,5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含税),拟分配利润为74,180,959.70元,分配预案实施后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持续加大现金分红比例,2023年现金分红总额占该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01%,相比2022年增长66.67%。

  未来公司将结合发展战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与资金需求等情况,进一步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投资者回报规划与机制,继续为股东带来长期、稳健、可持续的投资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不断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

  四、完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运作规范化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完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重要治理制度,建立健全“权责分明、科学高效、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三会一层”治理架构,提升公司运作规范化水平,有序推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的各项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以及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公司将继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股权股东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加强董事会能力建设,有力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不断提升决策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持续提高公司治理能力、竞争能力、创新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回报能力,以期实现健康、稳健、长远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回馈广大投资者。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全面注册制的核心是信息披露制度。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与工作机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信息披露是广大投资者、社会公众获取公司重要信息、公司与投资者实现良性互动的重要载体。公司严格遵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等规定,有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控,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互动,为投资者搭建畅通便捷的沟通桥梁,丰富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载体,通过接待现场调研、业绩说明会、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等多种渠道与资本市场保持顺畅的沟通,让投资者充分认知公司所处的行业、公司业务与财务等有助于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传递公司“东南沿海一流的港口物流供应链服务商”的品牌定位与发展愿景。

  公司将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坚决杜绝炒概念、蹭热点或选择性信息披露等情形,持续关注和回应投资者需求,有效增进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与广大投资者一起致力于推动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六、践行ESG理念,彰显国企担当与社会责任

  公司秉持“源于社会、回馈社会”理念,聚焦社会责任与社会价值,以负责任企业公民的角色积极投身社区服务、乡村振兴、军民共建、文明创建、志愿活动、慈善捐赠、海上救助、金秋助学、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节能减排等事业,以实际行动贡献港口力量,彰显国企担当。公司先后涌现全国“最美港航人”、“最美货车司机”、“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获得者等感人事迹。2023年,公司共向福建省松溪县、厦门爱乐乐团等单位捐款385万元,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活动采购宁夏、福建云霄等乡村特色农产品305万元,参加志愿活动与公益服务超过2595人次。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加大船舶岸电、设备电动化、光伏发电、LED高杆灯、充电桩等节能减排技术在港口场景的推广应用。公司完成5000马力绿色智能型新能源混合动力拖轮的研发建造与顺利投产,每年可节省燃油200余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00余吨,年综合节能率可达26%;象屿综合保税区通过中国船级社的碳中和认证,成为全国首个零碳综保区,园区建成光伏发电装机总容量6.7兆瓦,全年发电量达873万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2750吨,实现二氧化碳碳减排8713吨,获评国家生态环保部2022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2023年公司重点监控企业节能减排660吨标煤。

  公司将持续践行ESG理念,以ESG赋能高质量发展,成为负责任的企业公民和港口行业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推动者。在顶层设计上,公司对外通过披露ESG年度报告,对内通过建立ESG管理架构、机制与信息平台,助力公司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的发展愿景;在具体活动中,公司从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合规安全和以人为本等多个维度开展ESG实践,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一站式、全过程、个性化的港口物流供应链服务,将厦门港务打造成为“平安、绿色、智慧、满意、幸福”的港口家园。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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