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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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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4-025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3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公司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建荣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现场出席5人,通过视频方式出席2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现场出席2人,通过视频方式出席1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胡晗东先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裁张杰元先生、副总裁黄亚婷女士、徐云峰先生、李耀辉先生、总工程师宋嘉栋先生、总地质师高辉先生现场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副总裁李耀武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财务总监宋孜谦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追认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适用现金分红指引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2/3以上股东同意,表决通过。

  3、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柯凌峰、洪赵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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