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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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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8日审议批准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于2024年3月28日,本公司就本公司及授权委托的控股子公司相关业务与下述交易对手方签署有关协议:

  1、本公司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五峰山大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峰山大桥公司”)、江苏镇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丹公司”)、江苏龙潭大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潭大桥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靖锡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苏常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宜公司”)、江苏宜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长公司”)的相关系统软件建设和维护服务与南京感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感动科技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2、本公司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镇丹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宜长公司、常宜公司的相关信息化平台部署和维护与江苏高速公路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信息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3、本公司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镇丹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龙潭大桥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宜长公司、常宜公司的路网运营相关技术服务、ETC客服网点出租、云收费采购项目与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行宝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4、本公司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镇丹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宜长公司、常宜公司的路面日常以及大中修养护项目等与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现代路桥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5、本公司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宜长公司、常宜公司的路桥检测服务与江苏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检测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6、本公司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镇丹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常宜公司、宜长公司的养护技术综合服务、理事会基础会费与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护技术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7、本公司就本公司的扬溧段王家闸中桥应急抢修项目与江苏华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工程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8、本公司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镇丹公司、龙潭大桥公司、瀚威公司、江苏扬子江高速信道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管理公司”)、江苏宁沪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沪投资公司”、宁沪置业公司、广靖锡澄公司的办公用房租赁、物业服务、物资采购与江苏交控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商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9、本公司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扬子江管理公司、宁沪投资公司、宁沪置业公司、龙潭大桥公司、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杉清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常宜公司、宜长公司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及劳务外包服务等项目与江苏交控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才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10、本公司就本公司茅山、长荡湖、滆湖、荣炳服务区及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宜兴、堰桥服务区加油站出租与江苏高速公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能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11、本公司就本公司租赁扬州广陵服务区加油站事项与五峰山大桥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12、本公司就本公司租赁武进太湖湾服务区加油站事项与江苏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锡常南部高速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13、本公司就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扬子江管理公司的宣传委托制作服务、广告经营发布合作、房建改造等项目与江苏交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传媒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14、本公司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扬子江管理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常宜公司、宜长公司的商品及服务采购与江苏翠屏山宾馆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屏山宾馆”)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15、本公司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镇丹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龙潭大桥公司的汽车租赁服务与江苏快鹿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鹿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16、本公司就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的日常养护工程服务与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养护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17、本公司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镇丹公司、龙潭大桥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常宜公司、宜长公司的路网管理服务等与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联网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18、本公司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镇丹公司、广靖锡澄公司、龙潭大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常宜公司、宜长公司的平台及云端资源技术服务与江苏交控数字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研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19、本公司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镇丹公司、宁沪投资公司、云杉清能公司、宁沪置业公司、瀚威公司、龙潭大桥公司、广靖锡澄公司的保理业务服务与苏交控商业保理(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20、本公司就本公司的废旧护拦板处置项目与江苏交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管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本公司关联董事王颖健、徐海北先生(均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交控”)的员工)对第1-20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对以上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认为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股东整体利益。

  21、本公司就本公司接受委托运营管理常宜一期项目北段事项与常宜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本公司关联董事吴新华先生、李晓艳女士(均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公路”)的员工)对第21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对以上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认为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股东整体利益。

  本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可,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上21项关联交易累计计算达到披露要求,有关费用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少于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其他任何部门批准。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第14A.76(1)条,上述2、3(除路网技术服务外)、5、6(除养护技术综合服务外)、7、8(房屋租赁)、9(劳务服务外包)、13、14、16、18、20、21项的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最高金额按香港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计算的所有百分比率均低于0.1%,交易无需符合披露规定。上述1–21项的协议中的其他持续关连交易由于交易的年度上限按香港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计算之收益比率高于0.1%但低于5%,故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76(2)(a)条只须符合公告规定,但无须在股东大会上获得独立股东批准。上述1–21项的协议中的其他持续关连交易亦须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55 至14A.59条年度审阅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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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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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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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感动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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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高速公路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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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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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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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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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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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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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华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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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交控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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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交控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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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高速公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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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五峰山大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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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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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交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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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翠屏山宾馆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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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快鹿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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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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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常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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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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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交控数字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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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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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交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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