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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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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4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东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4月18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时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地址:吉林省通化县东宝新村

  (二)联系人: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邮政编码:134123

  (四)联系电话:0435一5088025   5088126

  传    真:0435一5088025

  (五)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公告编号:2024-026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及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佳鸿先生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具体意见如下:公司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必须进行的,发生的交易真实有效,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对本期和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在正常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由于公司与东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董事李佳鸿先生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关联交易尚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表决权。

  (一)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2023年度,公司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预计金额,与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进行各类关联交易前次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二)202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东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通化县东宝新村

  注册资本:25,9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佳鸿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机械设备购销;进口(国家限定一、二类商品除外)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企业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名单见附件)、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项目投资。(以下项目在分公司经营):生物制品、中成药品、化学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研发、生产、销售;医药技术服务、成果转让;企业管理咨询、健康管理咨询;人参种植、初加工;智能化信息工程开发、设计、施工;从事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服务;餐饮宾馆、购物广场、休闲健身、室内娱乐服务;儿童乐园、影院、停车场服务;超级市场综合销售;场地租赁,房屋租赁,摊位出租,商品促销服务,商场管理,物业管理,广告设计发布;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热力供应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未经审计)

  ■

  关联关系:东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止公告披露日,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9.68%。

  2、通化东宝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通化市国际内陆港务区保税大厦201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程子铭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食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报关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会议及展览服务;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艺术品进出口;药品进出口;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经审计)

  ■

  关联关系:通化东宝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原通化东宝进出口有限公司已注销)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委托通化东宝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代理购进设备和原辅材料发生的业务以及销售本公司生产的重组人胰岛素产品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吉林恒德环保有限公司

  住所:通化县东宝新村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德荣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尿素、乙醇、乙腈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经审计)

  ■

  关联关系:吉林恒德环保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向其提供租赁业务、接受环保处理等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4、通化东宝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住所:通化县东宝新村

  注册资本: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邢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经审计)

  ■

  关联关系:通化东宝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向其销售药品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5、通化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通化县东宝新村东宝大街1号

  注册资本:9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香竹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贸易经纪;食品进出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委托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药品进出口;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经审计)

  ■

  关联关系:通化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与其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6、通化丽景能源热力有限公司

  住所:通化市通化县快大茂镇黎明村丽景锅炉房16-4-40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宁

  经营范围:热力生产和供应;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经审计)

  ■

  关联关系:通化丽景能源热力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向其采购热力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7、通化东宝五药有限公司

  住所:通化县东宝新村

  注册资本:3,750万元

  法定代表人:宋玉杰

  经营范围:硬胶囊、片剂、颗粒、合剂(含口服液)、丸剂(水蜜丸、水丸、浓缩丸、大蜜丸)、软膏剂、糖浆剂、软胶囊剂;保健食品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经审计)

  ■

  关联关系:通化东宝五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为其提供药品加工服务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8、通化鸿宝药业有限公司

  住所:通化县马当镇

  注册资本:4,288万元

  法定代表人:程春虹

  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小容量注射剂、颗粒剂、合剂、口服液、滴丸剂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经审计)

  ■

  关联关系:通化鸿宝药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为其提供药品加工服务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9、上海桔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头桥东路498弄47号

  注册资本:6,285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文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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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关系:上海桔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且为本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长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向其销售商品、接受技术服务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10、君合盟生物制药(杭州)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和享科技中心9幢501、502、503、504室

  注册资本:9,503.13万元

  法定代表人:XU KUI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经审计)

  ■

  关联关系:君合盟生物制药(杭州)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且为公司董事实际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向其提供加工服务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11、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台中市南区大庆街二段100号

  注册资本:10亿(新台币)

  法定代表人:黄椿木

  营业范围:血糖检测仪、血糖检测试片等。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经审计)

  ■

  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持有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19.73%的股权,系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公司的联营企业且本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公司向其采购血糖监测产品及接受技术服务所产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所有交易均按业务合同执行,条款基本为标准化条款,不区分关联或非关联交易,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时间、生效条件等遵循《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双方是根据平等的商业谈判所签订的市场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必须进行的,对本期和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在正常范围内。

  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和行业标准规定,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以上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避免重复投资,降低营销费用和降低采购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公告编号:2024-029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18号文批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5,726,97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68元,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40,979,911.68元,扣除承销费用19,948,774.1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21,031,137.55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55,726.98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17,675,410.57元。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7月21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16)第1126号)。

  公司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3,687,315.55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78,426,345.5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7,426,746.8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8,177,681.8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5年进一步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规范。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东宝丽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等五家银行于2016年8月1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7年4月10日,公司、你的(上海)医疗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久事复兴大厦支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0年8月,你的(上海)医疗咨询有限公司依法清算注销,四方监管协议已终止。

  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6月、7月依法清算注销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东宝丽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上述四家银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已终止。除此之外,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三方监管协议仍继续履行。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7,426,746.8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8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30,787,749.82元,同时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准专字[2016]1668号),经鉴证,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225,584,231.49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2016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截至2017年7月31日,公司已将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45,000万元全部赎回。

  根据2017年8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截至2018年8月2日,公司已将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根据2018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截至2019年8月21日,公司已将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根据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截至2020年8月25日,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000万元已全部赎回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2020年9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单位定期存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意公司使用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9月1日,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000万元已全部赎回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2月8日和2022年9月2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 20,000 万元和10,000 万元分别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已获收益51,116,057.47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8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为东宝糖尿病平台建设项目。截至2018 年5月18日,东宝糖尿病平台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49,236,659.69元,为更好地贯彻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同时尽早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配置公司资金资源,公司决议将募集资金余额767,661,747.90元全部变更投入新项目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

  2020年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0年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为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截至2020 年9月29日,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26,738,000.00元,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需要,公司决议将募集资金余额669,762,007.94元全部变更投入新项目―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3 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为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截至 2023年4月19日,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和利拉鲁肽原 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 547,124,698.18 元,公司决议将已投入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中的472,079,039.62元和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131,454,843.90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一并转为投入利拉鲁肽/德谷胰岛素共线生产基地工程项目,该项目总投资 764,720,300.00元,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投入。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1)拥有独家经营许可的瑞特血糖试纸及血糖仪的销量未达预期,认购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1,200万股私募股权项目整体效益实现低于预期。

  (2)鉴于东宝慢病管理平台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周转效率低,投入产出比不及预期,导致东宝慢病管理平台项目未能实现效益。为更好地贯彻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同时尽早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配置公司资金资源,经股东大会批准对该项目实施计划进行了变更,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76,766.17 万元全部转为投入主营业务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

  (3)由于市场宏观环境发生变化,二代胰岛素产品销售的增速放缓,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已不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导致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未能实现效益。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需要,经股东大会批准对该项目实施计划进行了变更,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66,976.20 万元全部转为投入德谷胰岛素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在德谷胰岛素注射液、利拉鲁肽注射液开发过程中,两个品种生产工艺类似,预定用途相同、厂房设施设备可共用,因此可共用生产线。为适应市场的发展趋势,充分利用资源并实现募投项目的效益最大化,并结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规划及产业布局投入的审慎考虑,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合理配置公司资金资源,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投入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项目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项目的募集资金47,207.90万元及剩余募集资金 13,145.48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全部转为投入建设利拉鲁肽/德谷胰岛素共线生产基地工程,该项目总投资 76,472.03 万元,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投入,新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 2024年12月。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通化东宝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通化东宝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通化东宝已按规定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已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已投入“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 54,712.47 万元,其中转入“利拉鲁肽/德谷胰岛素共线生产基地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为47,207.90万元,未结转金额7,504.57万元为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厂房建设支出。

  注5:已投入“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在计算合计值时不重复计算。

  附件2:

  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1:“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2:已投入“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 54,712.47 万元,其中转入“利拉鲁肽/德谷胰岛素共线生产基地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为47,207.90万元,未结转金额7,504.57万元为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厂房建设支出。

  注 3:已投入“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在计算合计值时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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