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大华”)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格林大华将自2024年4月1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自2024年4月1日起,投资人可通过格林大华办理上述列表中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办理方式以及费率优惠情况以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投资者通过上述机构的业务办理具体事宜请遵从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上述交易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53-7777
网址:https://www.gldhqh.com.cn
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73、(0351)95573
公募基金业务网址:publiclyfund.sxzq.com:8000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证券精选行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证券交易结算模式有关事项的
公告
为满足各类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及公司业务需要,提高山西证券精选行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18750,C类份额基金代码:018751)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山西证券精选行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山西证券精选行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转换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模式,由托管人结算模式改为券商结算模式。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
自2024年3月29日起,本基金将启动证券交易结算模式的转换工作。转换后,本基金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结算将委托证券公司办理,由证券公司履行场内证券交易结算管理职责。
本次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因转换证券交易结算模式,拟对《山西证券精选行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附件的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三、重要提示
本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完成以及修订后的《托管协议》生效时间将另行公告,本公司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修订后的《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查阅本基金最新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573、0351-95573)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揭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
附件:
《山西证券精选行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