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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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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482,299,167元,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62,116,715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9,921,766,405元。

  董事会拟定:以2023年末公司总股本2,078,995,6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0.53元/股(含税)分配现金红利,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2023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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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上市之初,是一家专营水泥制造和销售,水泥技术服务,水泥设备的研究、制造、安装及维修,水泥进出口贸易的专业化公司。近二十年来,公司通过实施一体化发展战略、环保转型发展战略、海外发展战略和新型建筑材料的业务拓展战略,先后增加了商品混凝土、骨料、水泥基高新建材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的环保业务,国内国际水泥工程总承包、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的装备与工程承包等相关业务,成功从一家地方性水泥工厂,发展成为业务覆盖国内17个省/市/自治区和海外16个国家,拥有300余家分子公司,涉足水泥、混凝土、骨料、环保、装备制造及工程、新型建材等领域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的全球化建材集团。

  公司为中国制造业500强和财富中国500强企业。截至2023年底,公司具备水泥产能1.27亿吨/年(粉磨能力,含联营企业产能)、水泥设备制造5万吨/年、商品混凝土1.22亿方/年(含委托加工产能)、骨料2.77亿吨/年、综合环保墙材6.6亿块/年、加气混凝土产品(砖、板)95万方/年、砂浆162万吨/年、超高性能混凝土40万吨/年、民用幕墙挂板80万平方/年、工业防腐瓦板300万平米/年、石灰70万吨/年、水泥包装袋7亿只/年及废弃物处置1,632万吨/年(含已获环评批复但尚未投产项目)的总体产能。

  截至2023年底,水泥业务的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7%,在公司的所有业务中居主导地位。非水泥业务稳步提升,已成为公司利润的重要贡献点。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1、管理模式

  公司建立起了“区域管理”+“业务运营”+“职能管理”的矩阵式、扁平化组织架构。通过成立技术研究院,“区域管理”(横向)、“业务运营”(纵向)两个不同维度落实公司的业务组合战略,形成相互推动、相互支持,协同实现公司既定发展目标的高效运营模式。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的产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组织方式,各分子公司以所在区域需求为导向制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并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实行总部统领并直接运营部分核心区域、工业园及工厂基地为单元运营管理、直销与分销并重的营销模式,以追求品质为核心,精心做好品牌推广和价值维护,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

  4、采购模式

  公司推行“统购”+“智慧”的采购战略。重要的原燃材料由总部统一采购,持续开发并维护直供战略资源;所有办公用品、IT耗材及部分工业品通过公司专属“内部框协+外部电商”的采购商城,实现一站式自助采购;尚未纳入统购及商城采购范畴的原燃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等通过总部标准化、流程化的数字化采购平台进行公开、透明、规范化地采购。

  (三)公司主要产品情况

  1、水泥产品

  水泥是一种重要的基础建筑材料,广泛应用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和住房开发、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和民用建筑建设。同时,由于水泥具有原材料分布广泛、生产成本相对较低、工程使用效能良好等特征,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水泥仍将是一种不可替代的建筑材料。

  公司国内西南地区、华中、华东和华南地区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非洲建立了水泥生产网络。截至2023年底,公司国内水泥生产基地分布于湖北、湖南、云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广东及河南等9省市,在华中地区具备优势地位并成为西南地区的主要从业者。作为首批走出去的中国水泥企业之一,公司已在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柬埔寨、尼泊尔、坦桑尼亚、赞比亚、马拉维、南非、莫桑比克和阿曼等11个国家布局,并已成为中亚水泥市场的领军者。截至2023年底,公司海外水泥粉磨能力已达2,091万吨/年。

  2、混凝土产品

  预拌混凝土是水泥浆与骨料的拌合物。水泥浆由水泥与水形成,用于包裹在粗细骨料的表面。经过所谓水化的化学作用,水泥浆硬化并具有一定的强度,形成混凝土。公司的混凝土产品广泛用于房地产项目及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公司通过在现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周边投资建设混凝土搅拌站的战略布局,逐步实现纵向一体化战略,提升在水泥核心市场混凝土业务的影响力。公司混凝土业务聚焦当前混凝土前沿技术,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装备,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高品质的预拌通用混凝土和VAP创新混凝土产品,已经从传统的混凝土产品生产供应商,嬗变为预拌混凝土及相关产品设计、施工及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商。

  公司混凝土产能国内主要分布在湖北、湖南、云南、四川、重庆、西藏、河南、贵州、江西、江苏、海南、上海等12省市。海外在柬埔寨、坦桑尼亚、塔吉克斯坦和南非运营10家混凝土搅拌站。

  3、骨料产品

  骨料是混凝土中起骨架或填充作用的粒状松散材料,是混凝土中体积占比最大的组成材料。

  公司是中国水泥行业第一家建设规模化、环保化骨料工厂的企业,经过十多年的摸索与扩张,骨料业务规模大幅提升,国内产能分布于湖北、云南、重庆、湖南、四川、贵州、河南及西藏等8省市。海外在塔吉克斯坦、柬埔寨、坦桑尼亚和南非运营了6个骨料项目。

  4、其他低碳产品

  依托公司行业领先的研发团队和平台,结合研发、客户服务和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经验,公司积极拓展包括超高性能混凝土UHPC产品、砂浆产品、新型墙材产品、建材外加剂等在内的各类新型低碳建材产品,为中国的工程建设提供绿色环保新型建筑材料解决方案。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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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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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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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克服国内水泥需求持续下滑的不利影响,一体化发展成效得以体现,公司对外骨料销量达13,137万吨,同比增长100%;商品混凝土销量2,727万方,同比增长66%;环保业务处置总量350万吨,同比增长6%。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7.57亿元,同比上年增长10.79%;实现利润总额43.2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62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8.48%和2.3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01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公告编号:2024-001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25-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永模先生主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如下重要决议: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全文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www.huaxincem.com。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4-003公告《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4-004公告《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4-005公告《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9、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徐永模先生、李叶青先生、刘凤山先生、Martin Kriegner先生、罗志光先生、陈婷慧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情请见附件《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名黄灌球先生、张继平先生、江泓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情请见附件《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2、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永模先生,1956年4月出生,工学硕士、留英博士/博士后。1982-1983年,北京新型建筑材料厂石膏板分厂助理工程师;1986-1988年,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混凝土与房建材料研究所混凝土试验室负责人;1988-1991年,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技术情报中心副主任;1998-2002年,中国建筑材料研究院副院长;2002年4月至2017年4月,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专职副会长;2006年6月至2016年12月,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工业协会会长;2016年12月至2022年7月,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执行会长,2007年3月至2022年7月,中国建筑砌块协会理事长;2007年10月至2019年7月,中国水泥协会副会长;2011年12月至2019年3月,中国硅酸盐学会理事长;2021年4月起,任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6月至今,任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荣誉会长。2009年4月至2012年3月,出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4月起,出任本公司董事长。

  李叶青先生,1964年2月出生,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总裁、总工程师、党委书记,中国建材联合会首席专家、专家委执行主任。李叶青先生自1984年7月先后毕业于武汉建材学院硅酸盐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武汉工业大学工业管理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华中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1984年7月至1987年10月,任武汉工业大学硅工系教师、团委副书记;1987年11月加入华新水泥厂(本公司前身),先后任中心化验室质量控制工程师、石灰石矿副矿长、扩改办副主任、生产技术处长,1993年1月任华新水泥厂(本公司前身)副厂长,1994年6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1999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2004年3月后改称总裁)、总工程师。1994年起,出任本公司董事。2023年4月起,出任阿曼水泥股份有限公司(Oman Cement Company)董事长。2009年3月至今,任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副会长;2000年5月至今,任中国水泥协会副会长。2014年1月至今,任湖北省建筑材料联合会会长。2020年10月至今,任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第六届理事会执行副会长。

  刘凤山先生,1965年11月出生,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公共关系学硕士。1987年7月毕业于昆明工学院选矿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1987年至1998年8月,先后任大冶有色金属公司赤马山矿技术员、车间主任、副矿长、矿长、党委书记;1998年8月至1999年8月,任大冶有色金属公司铜录山矿矿长、党委书记;1999年8月至2002年1月,任大冶有色金属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2年1月至2004年4月,任黄石市纪委副书记;2004年4月至2006年10月,任大冶市委副书记、市长;2006年10月至2006年11月,任黄石市委副秘书长;2006年11月至2011年9月,任黄石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2011年9月起,任华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华新集团有限公司、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2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2年6月起,出任公司副总裁。

  Martin Kriegner先生,奥地利籍,1961年出生。2016年8月,被任命为亚太区域负责人、豪瑞集团执行委员会委员。自2022年10月起,负责豪瑞集团亚洲、中东和非洲区域业务。他于1990年加入集团,历任欧洲和亚洲各类资深领袖职位。2002年,他移居印度担任CEO,其后在吉隆坡担任亚洲水泥业务区域总裁。2012年出任印度水泥、混凝土及骨料业务CEO。2015年7月出任豪瑞集团中欧区域经理。他与公司渊源良久,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曾担任公司董事,而后于2023年1月再次被任命为董事。Martin Kriegner先生在多家公司担任董事,包括在孟加拉国吉大港证券交易所)和达喀尔证券交易所(孟加拉)上市的LafargeHolcim Bangladesh Limited和在卡萨布兰卡证券交易所(摩洛哥)上市的LafargeHolcim Maroc S.A。他毕业于维也纳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并于维也纳经济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罗志光先生,1963年7月出生,获台湾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及美国普渡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自1989年10月起为美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10月至2009年2月出任西卡集团的中国区总裁,2009年3月至2018年3月出任西卡集团的亚太区业务发展主管暨企业并购部联席负责人。2018年10月加入Holcim集团担任大中华区负责人。2018年12月起,出任本公司董事。

  陈婷慧女士,1972年12月出生,新加坡国籍,美国威奇塔州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和工商管理学士,于亚太地区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积累逾20年经验,经验涉及领袖培训、人才及继任管理、雇员参与度及薪酬管理。自2000年11月至2006年6月,任职于香港飞利浦(一家于阿姆斯特丹泛欧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PHIA)),最后职位为人力资源高级经理。于2006年6月至2007年2月,出任TPO Displays HongKong Limited(一家于2016年自飞利浦分拆而来的公司)人力资源高级经理。自2007年4月至2019年3月,出任新加坡西卡集团亚太地区人力资源副总裁。于2019年3月加入Holcim,现任集团学习与发展负责人,自2023年1月起,出任Holcim亚太区人力资源负责人。2019年2月至2022年9月,出任Ambuja Cements Limited(一家于印度国家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AMBUJACEM))的非独立董事及合规委员会委员,自2020年9月起,出任Holcim Philippines, Inc(一家于菲律宾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HLCM))的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自2020年9月起出任本公司董事。

  黄灌球先生,1960年出生,香港大学社会科学学士。黄灌球先生在投资银行及企业融资方面拥有逾28年经验。在2007年7月成立Bull Capital Partners Ltd.(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并担任董事。成立Bull Capital Partners Ltd.之前,黄灌球先生曾任法国巴黎资本(亚太)有限公司亚洲投资银行主管,在此之前,曾先后就职于获多利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美国银行信托(香港)有限公司、野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Samuel Montagu & Co., Ltd.。2015年8月起,任REF Holdings Limited(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1631)独立非执行董事。2021年4月起,出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继平先生,1968年11月出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学士、硕士,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1993年至1996年,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部工作;1997年至2003年,就职于Simpson Thacher & Bartlett LLP纽约和香港办公室;2004年加入海问律师事务所,2014年5月起任该所主任合伙人。张继平先生具有超过25年的法律工作经验,业务领域主要包括外商投资、投资并购、资本市场业务。2021年4月起,出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江泓先生,1970年3月出生,厦门大学财经系经济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会员。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校外指导老师,曾担任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上海市静安区第十二届政协常务常委委员。1992年8月至2006年6月,任财政部驻上海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驻厂员,2000年6月至2015年10月,分别任飞利浦财务总监、税务总监及政府事务部总监等职务;2015年10月至2021年12月,曾任上海市知识分子联谊会外企分会副会长,上海静安区知识分子联谊会会长,并负责管理由在沪数十家跨国公司高管共同发起成立的“我创”创业孵化平台和孵化基金。2023年7月起,出任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4月起,出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801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编号:临2024-003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3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482,299,167元,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62,116,715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9,921,766,405元。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3年末公司总股本2,078,995,6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0.53元/股(含税)分配现金红利,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2023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5-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量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

  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黄灌球、张继平、江泓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01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编号:2024-002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武汉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明进华先生主持。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监事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审阅《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后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有效的执行,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01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编号:临2024-004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

  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也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曾一次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安永华明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并非纪律处分,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自律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傅奕女士,于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为何佩女士,于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孟冬先生,于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水泥建材、汽车、半导体、交通运输(航空和港口)和房地产等诸多行业。

  2、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570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将以安永华明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事前对安永华明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认为安永华明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规范,坚持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于2024年3月25-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于2024年3月25-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续聘安永华明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其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报酬。

  (三)本次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01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公告编号:2024-006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5日(星期五) 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8日(星期一) 至4月12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huaxince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3月29日发布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4月15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5日上午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总裁李叶青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叶家兴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陈骞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4月15日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8日(星期一)至4月12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huaxince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027 87773898

  邮箱:investor@huaxince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01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公告编号:2024-005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华新水泥(黄石)有限公司等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本次为华新水泥(黄石)有限公司等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90.49亿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实际为该等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16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华新绿色建材(武穴)有限公司合资股东提供反担保,其他无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3月25-28日,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审批的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授权担保的总额为186.93亿元人民币,公司下属公司实际使用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100.16亿元(其中人民币68.13亿元,美元4.4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08%,占获批担保授权总额度的53.58%,无逾期担保。

  由于2022年5月20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即将到期,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申请更新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担保对象及金额情况

  (1)流动资金贷款类(含银行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授信业务担保情况

  单位:万人民币

  ■

  (2)固定资产贷款类授信业务担保情况

  单位:万人民币

  ■

  (3)债券及其他

  ■

  上述(1)+(2)+(3)项申请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合计为190.49亿元。

  三、担保事项

  担保范围: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

  担保额度: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为190.49亿元人民币。

  提供担保额度的期限:流贷类担保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届满三年之日止签署相关担保合同,且授权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业务到期续办时继续为其提供担保。固贷、债券及其他类担保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届满三年之日止签署相关担保合同,具体担保期间根据签署的担保合同决定。

  担保方式: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一次或分次使用担保,具体担保数额、期限、方式等以相应合同约定为准(包括就境外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事宜已经签署的或者将要签署的补充协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可以在上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需求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公司提供具体担保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时,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华新绿色建材(武穴)有限公司合资股东提供反担保,其他无反担保。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在上述申请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的担保金额,每笔担保业务在发生时签署相关协议。

  五、董事会意见

  鉴于上述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且上述公司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较好,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经营活动的能力。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目的是为满足该等公司的融资需求,为其在开展银行借款、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保函、融资租赁、债券发行、外汇风险管理等融资业务上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故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此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100.1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08%;本次申请调整新增担保额度为3.5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7%;本次申请公司授权对外提供担保的总额为190.4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7.21%。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

  本次担保中包含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公司代码:600801                                                  公司简称:华新水泥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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