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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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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长兴长顺塑业有限公司(长顺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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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孟州志兴塑业有限公司(志兴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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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长兴天科科技有限公司(长兴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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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长兴亿创纳米科技有限公司(长兴亿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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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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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长兴远鸿机械有限公司(远鸿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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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浙江畅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畅能商管)

  ■

  10、连云港市云海电源有限公司(连云港云海)

  ■

  ,

  11、浙江长兴天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天能金控)

  ■

  12、浙江天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济新材料)

  ■

  13、长兴海得新材料有限公司(海得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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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长兴新川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新川文旅)

  ■

  15、天能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天能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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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浙江天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天能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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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天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天能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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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浙江链创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浙江链创)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销售商品,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交易行为,系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后续在实际执行关联交易行为时需确保必要性、合理性及公允性,不得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关联方天能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2.5亿元,上述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

  ●  单笔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金额、期限、租赁利率以届时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为准,其中租赁利率将在参照市场平均租赁利率水平基础上协商确定。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0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天能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2.5亿元,单笔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金额、期限、租赁利率以届时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为准,其中租赁利率将在参照市场平均租赁利率水平基础上协商确定。关联董事张天任先生、张敖根先生、周建中先生对本次议案回避了表决。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个月公司与天能融资租赁的关联交易如下:

  ■

  鉴于本次关联交易增加,公司与同一关联方或与不同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二)主要财务数据

  ■

  注:上述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天能租赁的控股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天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浙江长兴天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天任先生。天能租赁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控制的其他法人。

  (四)履约能力分析

  天能租赁依法存续经营,其与公司以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天能租赁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能力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金额:不超过2.5亿元,上述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租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售后回租及直接租赁等方式;

  (三)租赁期限:不超过8年;

  (四)租赁利率:租赁利率将在参照市场平均租赁利率水平基础上协商确定;

  目前公司尚未与其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此额度内开展此次融资租赁交易相关的事宜,具体事项以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租赁利率和手续费具体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天能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并参照市场平均租赁利率水平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融资渠道,有效盘活资产,为公司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也可有效降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设备采购资金压力,提升营运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开展该项业务不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整体风险可控。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03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0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天能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2.5亿元,上述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关联董事张天任先生、张敖根先生、周建中先生对本次议案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0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展融资渠道,有效盘活资产,为公司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也可有效降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设备采购资金压力,提升营运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和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在实际执行上述交易行为时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全体董事和监事回避议案表决,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同时保障公司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二、投保方案主要内容

  1、投保人: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三、其他说明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权限内办理公司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公司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相关董事和监事回避议案表决,并同意将《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情况

  2023 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

  经核算,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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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组织管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监督考核。

  (四)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领取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薪酬和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出席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履职行为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该议案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杨建芬、李明钧、胡敏翔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该议案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心

  技术人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股份”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于3月28日因个人发展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已办理离职手续。离职后,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  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

  ●  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  公司结合郭鑫先生、周翠芳女士、张峰博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等相关因素,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于3月28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已办理离职手续。离职后,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施利勇先生,198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高级工程师。2004年9月加入天能帅福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帅福得”),2013年12月至2024年3月担任天能帅福得副总经理。任职期间,施利勇先生主要参与公司锂电池相关产品的材料开发、项目管理等工作,并先后负责领导公司电动汽车(EV)高性能动力型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产业化项目、新能源汽车用高比能锂离子电池产业化项目等。

  李伟先生,1963年3月出生,加拿大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自动化专业。1985年于天津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1988年于天津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1996年于英国利兹大学获工学博士学位。1997年2月至2009年11月在赫斯基注塑系统有限公司任全球战略项目经理、技术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2009年12月至2010年11月在天大泰和自控仪表技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0年11月至2021年9月在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工艺设备总监,2021年9月加入本公司任天能帅福得总工程师一职。任职期间,李伟先生主要领导公司锂电产线工艺设备建设、调试等工作。

  (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利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7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9%。李伟先生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离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三)专利等知识产权情况

  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期间作为发明人之一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四)保密及竞业限制

  根据公司前期与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相关保密条款,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同意对基于保密条款所确定的全部商业秘密在任职期间以及离职以后予以严格保密;遵守公司的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妥善保管和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在公司要求的范围内使用其因工作需要接触或使用的商业秘密,不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公司资料、技术等商业秘密帮助其他企业从事商业活动等可能对公司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均应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接受知悉的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同等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相关商业秘密的义务;在其解除或终止劳动、雇佣劳务或者服务关系时,须将全部商业秘密(含载体)返还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离职后前往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或存在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情况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结合郭鑫先生、周翠芳女士、张峰博先生的知识背景和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等相关因素,经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郭鑫先生、周翠芳女士、张峰博先生的简历及持股情况如下:

  郭鑫先生,198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化学工程与工艺电化学专业,高级工程师,2009年于郑州轻工业大学获学士学位,2009年6月至2019年11月于浙江天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电芯工艺部技术工程师、工艺科长、工艺经理。2019年11月至2024年3月于天能帅福得先后担任研发副经理、研发副总监。2024年3月起担任公司轻型动力电池研究院院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郭鑫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2,015股,占公司总股本0.0054%。

  周翠芳女士,198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化学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2009年于郑州轻工业大学获学士学位, 2021年于浙江大学获硕士学位。2009年7月至2011年6月在浙江振龙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任工艺工程师,2011年8月至2019年11月于浙江天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锂电技术部产品研发工程师,2019年11月至2024年3月于天能帅福得先后担任电芯研发部产品研发工程师、软包电芯研发高级工程师。2024年3月起担任公司轻型动力电池研究院高级研发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周翠芳女士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张峰博先生,198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应用化学专业,高级工程师,2011年于平顶山学院获学士学位,2014于兰州理工大学获硕士学位,2014年7月至今在公司研究院先后担任研发工程师、高级研发工程师。目前在公司主要负责铅炭储能电池研发,铅电池新技术攻关等研发项目。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峰博先生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一家技术引领型新能源企业,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积极布局多技术路线,不断完善研发体系,积累了铅蓄电池、锂离子电池及以燃料电池、钠离子电池为主的新型电池技术的多项核心专利。

  公司十分重视研发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建立了完备的人才培养储备体系。截至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1790人、1914人、1960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7.49%、7.66%及8.24%。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呈增长趋势。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公司认定郭鑫先生、周翠芳女士、张峰博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情况如下:

  ■

  此次变动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人数为10人。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能够支持公司未来产品创新。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品创新、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风险事项。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撑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并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研发体系和团队建设,扩大研发人员的引进和培养力度,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已与天能股份办理相关工作的交接,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天能股份的研发实力和技术创新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在天能股份任职期间参与了天能股份的技术研发工作,期间作为发明人之一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均属于天能股份,不存在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3、目前天能股份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的离职未对天能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了调整,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明钧先生将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张敖根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前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佟成生(主任委员)、武常岐、李明钧;

  调整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佟成生(主任委员)、武常岐、张敖根。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股份”或“公司”)于2024

  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天能钠离子电池试验线技术改造项目”“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预计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5年12月。保荐人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3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6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1.79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487,271.40万元,扣减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2,973.31万元,实际到账金额为475,175.97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月11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02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并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进行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4,029.31万元投资于“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计划使用1,200万元投资于“天能钠离子电池试验线技术改造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涉及延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因工艺优化论证涉及到试验线设备选型的调整,公司本着严谨科学的投资原则, “天能钠离子电池试验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周期将有所延长,预计达到完全可使用的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

  2023年下半年,由于公司与原有主要的锂电业务主体天能帅福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协议到期,公司与合作方就后续合作方案进行谈判,基于该等谈判可能会对公司锂电业务发展的具体思路产生影响,基于谨慎性,公司放缓了“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投入进度,并对该项目建设地点正在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因此预计该项目达到完全可使用的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

  三、本次延期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

  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审批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

  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主要措施包括:

  一、进一步聚焦主业,贯彻“双碳”战略,不断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作为“奉献绿色能源、缔造美好生活”使命的社会责任型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公司积极探索创新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模式,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产品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使用到报废处理的全过程,打造绿色智造车间、绿色智造工厂、绿色智造园区、绿色智造供应链。公司聚焦以绿色制造为核心的主业,坚持“实业+科技+资本”三轮驱动战略,做实铅酸基本盘,做强锂电成长盘,创新氢燃料电池,培育钠电新兴产业,形成“聚焦主业、适度多元”的新能源产业集群,打造以铅蓄动力电池为核心的产业生态圈,实现铅蓄产业要素配置最优化和生态利益最大化;高效开展前沿技术、关键技术、新型产品的研发,提高科技创新对企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度,全面提升“科技天能”的标识度、品牌度;优化投资管理体系架构,赋能科创投资,控制投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率,发挥资本优势。

  在2024年,公司将继续坚定聚焦于主营业务的发展,深入挖掘主业的巨大潜力,致力于提升经营质量,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的发展。具体而言,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公司将加大产品研发创新的力度,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投入研发资源,不断推出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通过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我们将不断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确保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

  其次,公司将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推进智能化数字化建设。我们将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提升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同时,我们还将加强数字化管理,构建完善的信息系统,实现数据资源的共享和有效利用,为企业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最后,公司将加速实施全球化战略,公司将加快越南生产基地建设,持续加大海外市场销售力度。我们将深入了解国际市场需求和竞争态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拓展计划,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通过不断拓展新兴市场,实现多点开花,我们将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实现对全球市场更深更广的覆盖,提升公司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重视股东回报,保持分红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公司始终坚持将投资者利益放在首要位置,以良好、持续和稳定的现金回报水平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的基本利益。近三年(2020-2022)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5.58%、42.59%、30.57%。

  公司近年通过产品研发和营销管理创新升级实现良好发展,盈利能力和现金流水平进一步向好。公司董事会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倡导的积极的现金分红政策,结合公司发展阶段、盈利规模、现金流情况等经营现状以及公司后续资金使用规划和经营预期,继续拟定了积极持续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总股本为972,1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31,865,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7.42%。

  同时,公司积极推进股份回购等方案,增加投资者回报。经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天任先生提议,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82元/股,充分体现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2024年,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公司关注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文件,关于鼓励一年多次分红,多措并举提高股息率等政策精神。2024年,公司将认真研究相关政策,评估可行性与落地路径,积极贯彻落实。公司也将与主要股东进行沟通,结合公司业务情况和资金情况,综合考虑包括分红、回购、延长锁定期等各种方式,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三、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水平,建立投资者长期互信通道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量,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章制度,与投资者建立良性互动,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传递公司价值逻辑,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

  2024年,公司持续优化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通过投资者见面会、实地调研、热线电话、上证e互动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2024年,公司计划将利用上证路演中心等平台,通过电话会议、视频等多种方式,举办不少于3次业绩说明会,就当期业绩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交流,耐心解答投资者的疑问,并计划组织投资者调研活动不少于40次,帮助投资人更加深入的了解公司发展现状及未来规划,提升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知度。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投资者沟通工作,通过多方位的沟通途径建立专业、合规、高效透明的沟通机制,与投资者建立长期稳定的互信的关系。

  公司将继续坚守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公平原则。在遵循法规的前提下,我们将致力于以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方式,详尽展示公司在经营等方面的最新进展,确保投资者能够全面且及时地把握公司的发展战略、商业模式及经营状况。同时,为深化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我们将进一步丰富沟通方式,积极邀请公司董事、管理层及相关业务负责人共同参与投资者关系活动,从而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深度和广度。我们将切实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致力于与投资者建立长期、稳定且相互信赖的合作关系。

  四、持续规范公司治理,不断强化公司发展根基

  2024年,本公司将致力于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以显著提高规范运作的水平和效率。我们将深入研究新修订的《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内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

  同时,我们将加快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积极通过现场会议、分支机构实地考察、重点事项专题汇报等多种形式,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全面而便利的条件,确保独立董事每年至少有15个工作日能够高效、专业地开展现场工作。我们还将定期评估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确保他们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

  此外,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内控制度,提升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我们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公司将严格遵守财政部、国资委与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规定,落实审计机构选聘细则,将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作用转化为推动企业合规管理的强大动力。

  最后,本公司将不断加强公司治理能力建设,深入开展针对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证券法规培训,强化全员合规意识,确保公司高质量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目标得以实现。我们坚信,通过这些举措的落地执行,公司将迎来更加稳健、高效的发展新篇章。

  五、践行“ESG”理念,推进可持续发展

  作为科创50的重要成分股,本公司深入贯彻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倡议,致力于不断提高ESG工作的建设标准。截至目前,我们已发布了两份详尽的《环境、社会与治理报告》,旨在向广大投资者全面展示公司在ESG领域的积极作为。展望2024年,我们将继续深化ESG工作,推动可持续发展理念与公司战略和日常运营的深度融合。我们将加大在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制造方面的投入,推动品质提升与节能减排,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更多力量。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以实际行动展现公司的社会价值。

  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继续深耕主业,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夯实长远发展根基,以驱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新川村村民委员会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6日

  至2024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 13、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11、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天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天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兴鸿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钰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鸿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钰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钰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钰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4、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股东大会登记”,邮件正文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 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电子档),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4月24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

  (二)登记时间

  2024年4月24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包桥路 1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包桥路 1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6029388

  电子邮箱:dshbgs@tianneng.com

  联系人:胡敏翔、佘芳蕾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其中《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章程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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