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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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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4-00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行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24年3月28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本报告”)正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亲自出席董事8名。本行部分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报告所载财务资料除特别注明外,为本行及所属子公司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扶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浚县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山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

  本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香港审计准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独立核数师报告。

  本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赵飞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海刚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袁冬云女士声明并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行董事会建议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份。该利润分配方案将提请本行股东大会批准。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现存在对本行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本报告详细描述了本行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本行采取的应对措施,具体请查阅本报告“管理层讨论和分析”章节中“风险管理”和“未来展望”相关内容。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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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2023年7月11日,夏华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本行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及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05条规定的授权代表等职务,董事会指定赵飞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及委任其为本行授权代表。

  2报告期主要业务简介

  郑州银行是一家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1996年11月成立,2015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2018年9月在深交所上市,是全国首家“A+H”股上市城商行。2022年4月,郑州银行被河南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河南省政策性科创金融运营主体银行。郑州银行以“区域特色精品银行”为战略愿景,坚持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全面推进业务转型,不断优化产品研发和创新运营体系,强身健体、固本培元,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本行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和资金业务等。本行为公司银行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公司贷款(包括贸易融资)、国际业务及服务、公司存款和手续费及佣金类业务产品及服务。本行向零售银行客户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包括贷款、存款、银行卡及手续费及佣金类业务产品及服务。本行的资金业务在满足本行流动性需求的同时,寻求非贷款业务用途资金的回报最大化。本行的资金业务主要包括货币市场交易、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投资、债券承分销、票据转贴现及再贴现及代客资金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集团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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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营业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处置收益、汇兑损益、其他业务收入及其他收益等。

  2.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2023年6月,本行以资本公积向普通股股东每10股股份转增1股股份,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后,本行普通股股数由8,265,537,599股变更为9,092,091,358股,比较期的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均按照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后的股数重新计算。详情请见本报告“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章节之“1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之“1.3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2023年11月,本行派发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因此在计算本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本期派发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3.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

  4.为期末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的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数。

  5.本行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法定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资本充足率及相关数据。

  6.不良贷款率按不良贷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拨备覆盖率按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不良贷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贷款拨备率按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

  7.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上贷款占不良贷款比按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上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除以不良贷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

  8.指报告期内净利润占期初及期末的资产总额平均余额的百分比。

  9.按照业务及管理费与其他业务成本合计数除以营业收入计算。

  10.按照生息资产总额的平均收益率与付息负债总额的平均成本率的差额计算,基于每日平均生息资产及付息负债计算。

  11.按照利息净收入除以平均生息资产计算,基于每日平均生息资产计算。

  12.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单一客户贷款比例为按照监管口径根据经审计的数据重新计算,存贷款比例为根据审计后的贷款本金总额除以存款本金总额重新计算,其余指标均为上报监管部门数据。贷款迁徙率为本行母公司口径。

  3.2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本行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的报告期末净资产与报告期净利润无差异。

  3.3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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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本行已于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的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于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00,479户,其中A股股东100,429户,H股股东50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98,561户,其中A股股东98,510户,H股股东51户。

  于报告期末,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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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报告期末,本行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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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3年12月31日的股东名册。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

  报告期内,本行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前十名股东不存在新增或退出的情况,较上期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4.2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本行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券。

  三、重要事项

  1经营总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人民币6,307.0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63%;吸收存款本金总额人民币3,609.6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89%;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人民币3,606.0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97%;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6.67亿元,同比下降9.50%;净利润人民币18.59亿元,同比下降28.48%;净利息收益率2.08%,成本收入比27.11%,资本充足率12.38%,不良贷款率1.87%,拨备覆盖率174.87%,主要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作为地方法人银行,郑州银行始终与地方经济相融共生,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河南实践的大潮中,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及高质量发展战略”“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等各项国家和省市战略部署,大力支持全省“三个一批”等重点建设项目,助力省市七大产业集群和“28+20”产业链现代化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不余遗力保稳定、惠民生。充分发挥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政策性科创金融运营主体作用,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成长;减费让利,帮扶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建设金融服务港湾,让金融普之于众、惠之于民。

  高质量金融供给服务高质量发展。郑州银行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聚焦落实省市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打造自营拳头产品,不断丰富和升级综合金融服务。围绕普惠小微客群,优化产品服务,积极落实惠企各项政策,持续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政策性科创金融运营持续优化,围绕打造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培育链条,量身定制10余款科创金融产品。政策性科创金融贷款年末余额人民币334.0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8.83%,累计帮扶各类科创企业3,803家;“专精特新贷”“科技贷”“郑科贷”等产品贷款余额人民币46.6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0.46%,被河南省科技厅评为“科技贷”业务优秀合作银行。

  2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本行回归金融本源、服务实体经济,积极推动业务发展。受外币资产规模变化及汇率波动影响,叠加息差收窄等因素,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不及同期。报告期内,本行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6.67亿元,较上年同比下降9.50%;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8.59亿元,较上年同比下降28.48%;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8.50亿元,较上年同比下降23.62%。本行利润表主要项目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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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资产负债表分析

  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人民币6,307.0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391.96亿元,增幅6.63%。资产总额的增长主要是由于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投资、拆出资金、应收租赁款增加。本行资产总额中组成部分的余额(拨备后)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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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负债总额人民币5,763.9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375.06亿元,增幅6.96%。主要是由于吸收存款、向中央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负债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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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其他负债主要包括待结算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及预计负债等。

  股东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股东权益合计人民币543.1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人民币16.90亿元,增幅3.21%;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合计人民币524.5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人民币16.80亿元,增幅3.31%。主要是本行持续盈利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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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业务运作

  4.1公司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定位,积极贯彻落实“中原城市群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及高质量发展战略”等中央、地方重要战略部署,全力支持省、市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高质量发展,认真践行政策性科创金融运营主体使命担当,深化银政合作,完善政务服务生态,加大项目类贷款投放,重视产业客户调研,全面优化整合对公线上服务,构建对公产品线上化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全产业链客户服务能力,公司业务结构持续优化。

  4.1.1公司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和“行长进万企”等活动,贯彻落实行长包联、常态走访、标准对接和“满意式”销号四项服务机制要求,深化开展“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送金融知识、送金融政策、送金融产品、送金融服务”的“两问四送”活动,为企业客户提供全方位综合金融服务,践行服务实体经济责任。

  本行积极支持全省“三大工程”重点项目,落实重大战略,加大金融对基础服务设施支持力度,支持区域经济发展。全力支持“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政府、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作为、快速响应,通过成立“保交楼”工作专班、制定“保交楼”专项行动方案、出台尽职免责政策等举措,全力支持“保交楼”,履行“稳房市”社会责任。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公司贷款本金总额(含垫款、福费廷及票据贴现)人民币2,764.6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68.57亿元,增幅10.76%。

  本行继续加大产业链、资金链、上下游客户营销,持续强化政务业务综合服务效能,新增5个地区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落地多个省、市重点账户,不断提升重点业务全省覆盖度;培育政务服务领域核心竞争力,创新教育缴费平台,优化社保/医保代发场景,推动“银法通”产品迭代升级,着力打造区域市场领先的政务金融服务品牌。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机构存款余额人民币776.6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84.61亿元。

  4.1.2科创金融

  报告期内,本行充分践行河南省地方政策性科创金融运营主体使命担当,通过转换内部经营机制、开辟多方协同路径、打造全生命周期产品体系、构建特色运营服务模式等多项举措,不断提升服务质效,擦亮政策性科创金融特色品牌。

  转换内部经营机制。实施“六专”改革,持续强化顶层布局,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开辟多方协同路径。围绕白名单、风险分担机制、低成本资金支持等方面加强银政协同;与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机构开展投贷联动,满足科技型企业“股权+债权”的多元化融资需求;与中原再担保、郑州农担等政府性担保机构开展银担协作,护航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加速成长。

  打造全生命周期产品体系。面向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推出“科技人才贷”和“认股权贷”,成长期推出“科技贷”“郑科贷”“知识产权质押贷”,成熟期推出“专精特新贷”“研发贷”,针对壮大期企业提供“上市贷”。

  构建特色运营服务模式。打造政策性科创金融多元化、接力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围绕产业链、人才链、技术链、资金链,采取五类举措,构建四项机制,打通“四链”信息通道,为产业链内及上下游科技型企业客户提供除贷款投放外的全方位增值服务,提升金融服务效能。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政策性科创金融贷款余额人民币334.03亿元,较上年末新增人民币93.43亿元,增幅38.83%;“专精特新贷”“科技贷”“郑科贷”等产品贷款余额人民币46.69亿元,较上年末新增人民币13.45亿元,增幅40.46%,被河南省科技厅评为“科技贷”业务优秀合作银行。

  4.1.3交易银行

  报告期内,本行供应链金融深入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实体和地方经济发展,持续优化迭代产品,聚焦场景金融,发力本地重点产业链,为客户提供涵盖保理、信用证、商票、预付款等供应链产品的综合服务方案。截至报告期末,为产业链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客户提供贷款余额人民币226.68亿元。

  服务实体经济,助力普惠金融。以“云商”线上供应链业务为重点,积极响应普惠金融政策,提高小微客户融资便利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全年累计为超千户核心企业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其中小微企业占比超90%。

  深入场景金融,提升服务能力。围绕教育、医疗、物流、跨境等业务场景,积极探索、主动创新。推动“郑好付”业务线上化,推广“医鼎通”业务项下政采及医采、商票贴现业务模式,全面覆盖医疗类上游供应商客户需求;中标郑州市“外贸贷”业务办理资格并实现落地,结合“外贸贷”政策开发“出口订单融资”产品,助力公私联动营销。

  加强产业研究,探索发展路径。深耕本土,服务实体,积极研究省市“28+20”产业链,加强行业现状、行业政策、发展趋势分析;围绕河南七大产业联盟开展实地调研,总结行业专业化问题及经验,构建服务体系,探索产业金融发展路径。

  4.1.4投资银行

  报告期内,本行继续发挥省内首家拥有主承销商资格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优势,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规模快速增长,累计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41支,服务发行人23家,发行金额人民币244.50亿元。其中,发行主体为AA级的共14支,发行金额人民币72亿元;发行主体为AA+级的共22支,发行金额人民币127.5亿元;发行主体为AAA级的共5支,发行金额人民币45亿元。同时,本行全年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份额位居省内第5名,发行量位居省内第3名,发行支数位居省内第2名。

  本行积极响应河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河南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的意见》的指示,新增信用债投资人民币64.35亿元,服务发行人39家。其中,投向AA级主体13笔,金额人民币11.45亿元;投向AA+级主体40笔,金额人民币37.5亿元;投向AAA级主体8笔,金额人民币15.4亿元。为河南省实体经济发展、“信用河南”、“信用郑州”建设贡献了郑银力量。

  本行积极助力省内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通过撮合业务盘活各类金融机构资源,撮合业务落地94笔,金额人民币190.45亿元,维护了核心客户关系,增强了核心客户粘性;切实增强银团服务意识,持续关注省内大型集团客户、大型项目融资和大额流动资金融资需求,全年落地银团贷款共计人民币8.91亿元,在为省内优质企业注入金融“活水”的同时疏通了与中国银行、中信银行、浙商银行等多家国有大行、股份制、城商行的业务沟通渠道。

  4.2零售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坚决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深耕市民金融及乡村金融,着力打造“市民管家”、“融资管家”、“财富管家”、“乡村管家”四大管家服务,稳步推进零售业务发展。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个人存款总额人民币1,686.4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9.55%;个人贷款规模人民币841.4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48%;累计发行借记卡782.76万张,较上年末增加41.57万张;本行累计发行商鼎信用卡72.47万张,较上年末增加9.34万张;财富类金融资产规模人民币494.91亿元;农村普惠金融支付服务点已覆盖全省15个地市,发行乡村振兴卡17.18万张,较上年末新增8.3万张。

  4.2.1市民管家

  报告期内,本行围绕“区域特色精品银行”的战略愿景,积极夯实“精品市民银行”的特色定位,从市民日常生活中的本质需求出发,围绕衣、食、住、行、娱等各个领域,完善金融便民服务功能,更好塑造“市民管家”角色。

  坚守金融为民本色,推进多元生态金融建设。聚焦落实省市扩大消费若干政策,通过探索市民金融创新模式,推进社区、校园、园区场景搭建,优化信用消费贷款产品,丰富消费生活场景及权益活动类型。聚焦新市民群体金融服务需求,推出“12条服务措施”,发行商鼎新市民专属借记卡,推出新市民专属住房按揭贷,满足新市民群体在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全方位的金融需求,把“金融为民”落到实处,并荣获“2023年度河南新市民服务典范金融机构”奖。

  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助力房产市场健康发展。报告期内,本行积极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提升住房金融便利化服务水平,率先推出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有合理购房需求的居民提供金融支持。优化信用卡装修分期产品,新上线郑乐分、郑享金等分期产品,满足客户多元化的住房消费需求,稳稳托底市民安居梦想。

  营造优质用卡环境,提升客户用卡消费体验。报告期内,本行通过盘活社保卡客群,持续配置社保卡客户专属权益、专属理财存款等产品,与市民卡公司合作开展郑开同城生活节、部分景区门票5折、超市购物满减等活动,多方面打造使用场景。重点打造“郑好每一周”、“欢乐五六日”、“郑银十二时辰”三大信用卡消费品牌,致力于提升客户用卡体验,并荣获“卓越数字金融大赛数字产品金奖”、“数字普惠金奖”,以及年度“最佳信用卡场景建设奖”;新发行濮阳及许昌城市主题信用卡、地铁主题信用卡、2024年万事兴龍信用卡;报告期内,本行信用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70亿元,交易金额人民币198.05亿元,线上交易金额人民币44.52亿元,较上年增长28.48%。

  4.2.2融资管家

  报告期内,本行牢牢坚持“立足地方经济,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市场定位,通过落实扩大消费和减息延期政策部署、优化小微金融产品、科技赋能业务发展,不断提高普惠金融服务质效,持续擦亮“融资管家”特色名片。

  积极落实减息延期政策,助力小微企业减负纾困。报告期内,本行积极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阶段性减息政策,向16,579笔普惠小微贷款实施阶段性减息人民币2,334.02万元;积极落实延期政策,通过展期、借新还旧等方式延期还本付息,报告期内累计实施人民币10.12亿元,余额人民币7.55亿元,新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43%,较上年下降1.25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持续降低。

  持续优化小微金融产品,扩大小微金融服务半径。报告期内,新上线政策性科创e贷、企采贷、订货贷、万邦经营贷等产品,迭代优化普惠小微重点产品房e融、助业贷、E采贷、E税融、创业担保贷等产品,通过不断优化产品服务,健全普惠金融专业化经营管理;积极参与线下金融服务港湾站点建设,2023年7月初牵头启动“郑州银行普惠金融服务港湾建设”工作,让金融普之于众、惠之于民,截至报告期末已在分支机构建成普惠(科创)金融服务港湾21个。

  全面加速数字金融布局,赋能小微金融提质增效。报告期内,本行通过构建多渠道服务流程、优化风控模型提升产品竞争力,不断提升市场规模及占有率;持续挖掘客户特征标签,不断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提升大数据精准风控能力,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流程线上化、审批自动化,部分业务实现秒批秒贷,提升小微信贷高效性与便捷性。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人民币499.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人民币56.68亿元,增速12.80%,高于一般贷款增速约4.97个百分点;有贷款余额的普惠小微企业客户数68,144户,较年初增加1,388户。圆满完成“两增两控”监管指标。

  4.2.3财富管家

  报告期内,本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深入践行“重拓展、深经营”的发展理念,不断丰富财富产品体系,持续强化财富管理能力,着力打造“郑好财富”品牌,努力做河南百姓财富保值增值的“财富管家”。

  不断丰富财富产品矩阵。报告期内,本行从自营产品与代销产品两大方向,打造特色化财富管理产品体系,满足客户多样化投资理财需求;建立并迭代产品筛选机制,不断优化产品评价体系,持续推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建立财富产品策略研发服务流程,深度研究大类资产投资机会,与客户需求及产品体系建设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客户投资理财体验。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金梧桐”理财已建立零钱管理、稳健投资、投资增益等产品品类,并针对代发客户、新客户、新市民等客群发行专属理财产品;在代销产品方面,已与多家头部公募基金、券商资管、保险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合作,上架并建立较为完善的代销财富产品矩阵,可满足客户多元化投资理财和风险保障需求。

  持续强化财富管理能力。报告期内,本行重塑投资理念,在市场震荡的环境下,不断提高投研能力、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为客户提供稳定且具有竞争力的理财服务;做好客户陪伴,全面加强与净值波动相关的投资者教育工作,引导长期投资,促进资产端与资金端有效对接;强化售后服务,综合市场及产品运作情况,持续为客户提供市场资讯和产品相关介绍,做好客户服务,解决客户疑问,提升客户体验。

  报告期内,本行获得多个外部权威评价机构奖项,主要包括普益财富颁发的“年度发展潜力财富管理银行奖”及“卓越投资回报银行奖”,财视中国颁发的“杰出证券合作机构·介甫奖”,联合智评颁发的“金蟾奖一理财收益先锋奖”,金牛奖“5星固定收益类产品”等荣誉。截至报告期末,财富类金融资产规模人民币494.91亿元。

  4.2.4乡村管家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通过优化乡村金融服务渠道、提升乡村金融服务体验,全面提升乡村振兴专业服务能力,更好打造“乡村管家”,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优化乡村金融服务渠道。报告期内,本行不断改善乡村金融服务设施,设立农村普惠金融支付服务点,围绕农村居民衣食住行、医疗娱乐等非金融场景,开展“惠农站点+”场景建设;全面推广手机银行乡村振兴版,运用远程视频客服、智能语音助手、智能搜索等工具,为农村居民提供个性化推荐、智能语音识别等服务。

  提升乡村金融服务体验。报告期内,本行加大乡村振兴主题借记卡发卡力度,采取“5减免”政策,叠加银联主题卡权益,不定期开展多种涉农专属活动惠及农村居民;加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政策宣传,面向农村留守群体,重点普及反假货币、拒绝非法集资、防范电信诈骗等金融知识;主动关注农村客群薄弱知识群体,推送征信宣传、防范电信诈骗、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等知识与政策,逐步弥合农村地区“数字鸿沟”。报告期内,本行荣获“介甫奖·卓越社会责任零售银行奖”、“出彩中原·2023年度助力乡村振兴卓越机构”称号。

  4.3金融市场业务

  4.3.1货币市场交易

  2023年,我国处于提速换挡的新时期。面对国外地缘政治危机不断、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国内诸多风险因素冲击、市场信心尚未全面修复,我国经济在持续承压中实现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全年货币政策维持宽松基调呵护市场流动性,保持稳健的同时更加精准有力,资金利率水平相对平稳,围绕政策利率上下波动。我行加强市场研判分析,多措并举优化负债结构,控制融资成本,积极传导财政及货币政策,多渠道确保流动性平稳。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以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人民币181.61亿元,占本行资产总额的2.88%。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入款项以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人民币726.86亿元,占本行负债总额的12.61%。

  4.3.2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投资

  2023年,债券市场多空因素交织发酵,整体走出修复行情。国际局势变乱交织、地缘政治冲突延宕激发全球市场避险情绪,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国内经济恢复仍面临挑战,诸多因素下市场做多情绪浓烈。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同发力,亦对债市形成有力支撑,推动债市收益率震荡下行,超出市场预期。本行聚焦市场走势,持续增强投研能力,推进债券业务、投资业务的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强境内外联动,扩展同业借款业务,增厚投资收益。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投资债券、信托计划项下投资产品、证券公司管理的投资产品以及其他证券类金融资产总额人民币1,885.1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34.58亿元,增幅1.87%,其中,本行债券投资总额人民币1,181.86亿元,同比增长16.00%;信托计划项下投资产品及证券公司管理的投资产品人民币684.08亿元,同比下降7.53%。

  5未来展望

  2024年,本行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深入推进核心业务转型,向“区域特色精品银行”战略愿景踔厉奋发,围绕发展大局,不遗余力服务地方经济,加快推动改革创新,走好新时代高质量发展长征路。

  一是持续提升治理管理能力。开展战略发展规划中期调整,立足本土开展特色经营,全力打造内生动力。补选相关党委成员与董、监事双向任职,做好董、监事会换届。启动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和定增计划,加大资本补充。制定子公司管理操作流程,统一预算考核,规范薪酬管理,加强集团管理。

  二是坚定不移服务实体经济。持续提升政治站位,坚决贯彻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全力助力绿色、普惠、先进制造业、科创、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及高质量发展战略”“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等各项国家和省市战略部署,大力支持全省“三个一批”等重点建设项目,助力省市七大产业集群和“28+20”产业链现代化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区域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注入更多金融活水。

  三是聚焦重点领域。以政策性科创金融为引领,持续完善运营机制、加强科创产品创新、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打造特色运营模式,推动金融资源更多投向实体经济和创新领域,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更为精准、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聚焦社区金融服务,坚守“金融为民”本色,打通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不断创新本土化、特色化的金融服务产品,持续提升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得性,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4-008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行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分别为本行2024年度的境内、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制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首席合伙人:毛鞍宁先生

  截至2023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245人,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

  安永华明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

  安永华明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本行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安永华明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自1976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组织形式: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

  自2019年10月1日起,安永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自2020年起,香港会计与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胜先生,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丽菁女士,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斐先生,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曾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曾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行拟就2024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服务向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支付的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509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与2023年度审计服务收费一致。收费标准以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而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聘请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安永香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安永香港分别担任本行2024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4-007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年,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行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50,117千元。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定的本行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40,426千元,扣除2023年11月已派发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人民币480,000千元,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当年利润为人民币1,360,426千元。

  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以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184,043千元。

  (二)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人民币450,552千元。

  (三)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四)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本行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本行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一是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环境,本行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部署,努力践行地方金融机构社会责任,鼎力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报告期内,本行积极推进业务发展、调整业务结构、夯实客户基础,同时,受外币资产规模变化及汇率波动影响,盈利能力受到一定影响。二是经济恢复基础仍待加固,本行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决策安排,加大风险资产处置力度,顺应监管引导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有利于本行进一步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为本行保持经营稳定提供保障。三是商业银行资本监管政策要求日益趋严,内源性的资本补充是中小银行保证资本充足、特别是核心一级资本充足水平的重要途径,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作本行核心一级资本的补充,有利于提升本行资本充足水平,以支持本行的业务发展,维护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本行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从长期发展策略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该预案考虑了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经营监管环境,本行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大风险资产处置力度,盈利能力受到一定影响,本行顺应监管指导留存未分配利润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补充,进一步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支持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包括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本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行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本行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作本行核心一级资本的补充,有利于提升本行资本充足水平,以支持本行的战略转型及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投资者的长远利益。本行股东大会将设置网络投票渠道,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

  四、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下一步,本行将以高质量发展为突破点,努力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完善风险防控机制,获得规模、盈利、风险的平衡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收益。一是坚决落实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持续践行地方金融机构社会责任,服务实体经济。回归本源,专注主业、走差异化经营道路,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持续增收节支。加强投放结构、投放进度、投放利率管控,提升资产收益水平。通过优化负债期限配置、区域差异化定价及存款产品额度管控等措施精细化管控负债结构,合理降低付息成本,确保经营指标稳健。三是持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坚守审慎稳健的风险文化及风险偏好,加强政策研究,不断健全与市场定位、业务水平相适应的风险管理架构。通过加大清息化解力度、加强核销业务管理等措施夯实资产质量,对整体利润形成贡献和支撑。坚持风险“降旧控新”并举,持续增强风险抵补能力。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4-010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监事辞任的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行近日收到李怀斌先生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辞去本行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本行现已收到其被有关部门留置的通知。

  截至本公告日,李怀斌先生持有本行59,620股A股股份,其所持本行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管理。

  李怀斌先生的辞任不会影响本行监事会正常运作。本行将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公司章程》及时补选职工监事。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4-006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行于2024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4人,其中股东监事朱志晖先生、外部监事徐长生先生以电话或视频接入方式出席会议,职工监事李怀斌先生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监事代为投票。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临时召集人陈新秀女士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行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考虑了当前的经济发展和金融监管形势等因素,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本行可持续健康发展。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环境、社会、管治)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行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建设全面,内控制度执行到位,内控制度监督有效。本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本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4-005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行于2024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宋科先生、李淑贤女士以电话或视频接入方式出席会议。本行部分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赵飞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总结暨2024年度工作计划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方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行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3年,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行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50,117千元。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定的本行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40,426千元,扣除2023年11月已派发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人民币480,000千元,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当年利润为人民币1,360,426千元。提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以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184,043千元;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人民币450,552千元;

  3、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行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一是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环境,本行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部署,努力践行地方金融机构社会责任,鼎力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报告期内,本行积极推进业务发展、调整业务结构、夯实客户基础,同时,受外币资产规模变化及汇率波动影响,盈利能力受到一定影响。二是经济恢复基础仍待加固,本行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决策安排,加大风险资产处置力度,顺应监管引导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有利于本行进一步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为本行保持经营稳定提供保障。三是商业银行资本监管政策要求日益趋严,内源性的资本补充是中小银行保证资本充足、特别是核心一级资本充足水平的重要途径,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作本行核心一级资本的补充,有利于提升本行资本充足水平,以支持本行的业务发展,维护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下一步,本行将以高质量发展为突破点,努力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完善风险防控机制,获得规模、盈利、风险的平衡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收益。一是坚决落实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持续践行地方金融机构社会责任,服务实体经济。回归本源,专注主业、走差异化经营道路,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持续增收节支。加强投放结构、投放进度、投放利率管控,提升资产收益水平。通过优化负债期限配置、区域差异化定价及存款产品额度管控等措施精细化管控负债结构,合理降低付息成本,确保经营指标稳健。三是持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坚守审慎稳健的风险文化及风险偏好,加强政策研究,不断健全与市场定位、业务水平相适应的风险管理架构。通过加大清息化解力度、加强核销业务管理等措施夯实资产质量,对整体利润形成贡献和支撑。坚持风险“降旧控新”并举,持续增强风险抵补能力。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环境、社会、管治)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支柱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期资本规划(2024年-2026年)》。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估值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基本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补充资本金额,保障本行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意见》及《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等相关监管规定,本行拟发行二级资本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债券品种

  二级资本债券,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相关监管规定,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的资本。

  2、发行规模

  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并符合监管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二级资本债券发行上限的要求,最终发行规模以监管部门审批金额为准。

  3、发行批次

  一次或分次发行,次数及各次发行规模依据本行资本充足水平以及市场情况决定。

  4、发行对象

  主要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发行(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5、债券期限

  基础期限不少于5年期。

  6、损失吸收方式

  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7、发行利率

  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8、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充实本行二级资本,以增强营运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支持本行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9、决议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10、发行授权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本行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以及上述条款和条件,决定二级资本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及办理所有相关事宜;授权本行经营管理层在资本补充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赎回、减记等所有相关事宜。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行2024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机构,为本行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提供2024年年度审计、中期审阅及内部控制审计等专业服务,拟定审计费用人民币509万元。本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一般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审计意见;本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一般由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审计意见。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

  1、授信类关联交易

  (1)与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王丹女士回避表决。

  (2)与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王丹女士回避表决。

  (3)与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王丹女士回避表决。

  (4)与郑州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王丹女士回避表决。

  (5)与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王丹女士回避表决。

  (6)与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王丹女士、刘炳恒先生回避表决。

  (7)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与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与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与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王世豪先生回避表决。

  (13)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小建先生回避表决。

  (14)与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与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与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与鄢陵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1)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王世豪先生回避表决。

  (2)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小建先生回避表决。

  (3)与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与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与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与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4-009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行或本行控股子公司与本行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系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而关联方的业务需求取决于其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因此,本关联交易预计存在不确定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指本行或本行控股子公司与本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主要指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授信类、非授信类关联交易事项。

  本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本行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丹女士、刘炳恒先生、王世豪先生、李小建先生对其所关联的子议案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本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构成对关联方客户的授信或交易承诺,当实际交易发生时,以本行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批复为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董事会权限之外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效期至本行下一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2024年度本行对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类别分为授信类和非授信类,具体业务类型及预计额度情况如下:

  1.授信类关联交易

  (1)企业法人类关联交易

  表1:一般关联企业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1:授信类业务是指符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及本行授信相关管理规定的业务类型,下同。

  注2:授信类业务可根据交易种类不同而滚动发生,任一时点的余额不超过预计额度,下同。

  表2:金融同业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

  单位:万元

  ■

  (2)自然人关联交易

  2024年度本行对关联自然人授信实施总额管控,预计对关联自然人授信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

  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2024年度,本行预计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核定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的现券买卖、质押式回购等具有公开市场交易价格的金融市场类交易;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核定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现券买卖、质押式回购等具有公开市场交易价格的金融市场类交易;为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核定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现券买卖、质押式回购等具有公开市场交易价格的金融市场类交易,以上业务均可滚动发生。为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核定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的资产买卖业务;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核定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信托保管、监管等服务类业务;为所有关联方核定全年累计发生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存款类业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执行情况

  1.授信类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法人情况

  1.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郑发大厦2层、4层,法定代表人:徐汉甫,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综合开发、土地开发经营与整理、工程建设、设计与技术咨询;市政工程总承包及市政道路桥梁养护(凭有效资质证经营)。

  2022年末、2023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37,596,330万元、40,239,384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1,543,430万元、11,592,820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998,476万元、742,74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6,176万元、-46,101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股东郑州市财政局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2.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189号正商环湖国际17层,法定代表人:秦广远,注册资本:193,243万元,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城市建设用地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公共停车场管理;对公益事业的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及建设;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售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末、2023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5,201,639万元、4,847,377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736,216万元、1,737,144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253,641万元、252,94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1,227万元、1,174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股东郑州市财政局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3.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工人南路165号,法定代表人:张慧云,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对道路、桥梁工程的投资及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总承包;道路、桥梁工程维护及养护;对运输场站和物流设施的投资及管理;对城市基础设施及通信管线的投资及管理;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以上范围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末、2023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3,439,065万元、3,545,122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745,671万元、1,748,281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155,390万元、135,00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657万元、34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股东郑州市财政局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4.郑州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友爱路1号,法定代表人:王明远,注册资本:3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人防工程专业承包,对外工程承包;物业服务,房屋租赁(以上项目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建材、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景观园林工程、建筑工程设计、研究;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城乡规划编制;工程咨询;工程测量;工程勘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末、2023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545,916万元、478,924万元,净资产分别为71,243万元、86,858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208,441万元、66,75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193万元、644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过去12个月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股东郑州市财政局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5.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康宁街100号,法定代表人:许振,注册资本:277,900万元,经营范围:对轨道交通项目的工程投资;轨道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凭资质证、许可证经营);商业房屋租赁;物业服务;通信设备租赁;建筑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轨道交通相关业务咨询。(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末、2023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21,470,430万元、23,359,893万元,净资产分别为6,490,083万元、6,584,498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60,013万元、95,15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0,272万元、-684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股东郑州市财政局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6.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11号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研发五号楼AB座连廊203房间,法定代表人:杨迎辉,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经营范围:产业投资与运营及资产经营管理;国有股权持有与资本运作;产业园区建设及运营;产业政策研究及投资咨询;企业增值服务。

  2022年末、2023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4,528,417万元、4,766,770万元,净资产分别为2,552,289万元、2,755,918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150,917万元、55,98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1,740万元、-11,967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股东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7.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法定代表人:闫万鹏,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所需工业生产资料和机械设备、投资项目分的产品原材料的销售(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房屋租赁(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2022年末、2023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29,214,632万元、30,995,356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0,768,825万元、11,233,558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4,346,005万元、3,707,70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86,261万元、224,194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为本行主要股东的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8.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

  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正光路111号晖达商务大厦15层1503号,法定代表人:朱志晖,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建材及装饰材料、机电产品(不含汽车)、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陶瓷制品、办公设备、体育用品、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计算机及配件、通讯网络器材的销售;房屋租赁;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末、2023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314,539万元、310,712万元,净资产分别为241,761万元、243,605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73,042万元、50,11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420万元、1,844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监事朱志晖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9.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河南自贸实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融岛中环路21号,法定代表人:成冬梅,注册资本:6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和处置;投资及资产管理;私募基金管理;股权托管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企业破产、清算等管理服务;企业并购服务、企业上市重组服务;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末、2023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3,567,316万元、3,554,893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436,145万元、1,474,439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264,792万元、223,17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85,173万元、81,854万元。

  关联关系: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姬宏俊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10.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法定代表人:鲁智礼,注册资本:464,288.47万元,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2022年末、2023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5,018,264万元、5,259,714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420,737万元、1,415,905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188,105万元、147,71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0,764万元、20,183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为本行主要股东的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11.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融岛中环路10号,法定代表人:曹卫东,注册资本:468,089.68万元,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末、2023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977,736万元、935,769万元,净资产分别为857,533万元、873,109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75,652万元、33,45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2,569万元、15,306万元。

  关联关系: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姬宏俊先生为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12.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1号,法定代表人:许建平,注册资本:569,569.7168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提供保管箱;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从事银行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办理结汇、售汇业务;国际结算等外汇业务;基金销售业务;经营贵金属及代理贵金属;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末、2023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43,592,640万元、45,879,799万元,净资产分别为3,191,963万元、3,294,821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745,025万元、624,11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77,352万元、152,331万元。

  关联关系:本行非执行董事王世豪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13.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法定代表人:郭浩,注册资本:2,007,500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022年末、2023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32,673,648万元、136,249,603万元,净资产分别为9,363,454万元、9,597,257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2,561,120万元、1,355,12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82,512万元、206,192万元。

  关联关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小建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在该公司担任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14.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36层DEF单元、38层、39层,法定代表人:王军,注册资本:15,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基金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所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2022年末、2023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238,213万元、237,098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76,737万元、181,372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100,961万元、58,03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7,790万元、11,836万元。

  关联关系: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姬宏俊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15.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133号5号楼,法定代表人:夏华,注册资本:200,000万元,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末、2023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3,276,223万元、3,410,560万元,净资产分别为342,910万元、369,045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106,489万元、95,84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4,769万元、26,135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的控股子公司,且过去十二个月曾担任本行副董事长的夏华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及《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16.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中牟县官渡大街中段,法定代表人:张文建,注册资本:112,270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末、2023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592,564万元、1,718,264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18,047万元、123,312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56,757万元、72,04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1,374万元、5,030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的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及《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17.鄢陵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鄢陵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鄢陵县花都大道与花博大道交叉口东100米南侧,法定代表人:毛月珍,注册资本:7,049.5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末、2023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41,472万元、146,369万元,净资产分别为8,570万元、8,311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3,550万元、4,42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9万元、-113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的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及《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上述关联法人均系依法注册成立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所涉及的2023年的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二)关联自然人情况

  本行的关联自然人包括:

  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本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上述第1至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及兄弟姐妹等。

  5.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上述规定情形的。

  6.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本行的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行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基于与相关客户原有的合作基础及对业务发展的合理预期,有利于丰富客户渠道,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本行和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行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拓展公司业务,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影响本行独立性,不会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非执行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本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12023年6月25日,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更名为郑州市政集团有限公司,下同。)

  2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本行为同一集团进行授信管理,故合并计算授信金额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3截至2023年12月末,本行客户河南中原金控有限公司在本行授信金额为124,672万元,其中97,544万元为该客户认定为关联方之前发生的业务。)

  4截至2023年12月末,本行客户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已不是本行的关联方。)

  5截至2023年12月末,本行客户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已不是本行的关联方。)

  6截至2023年12月末,本行客户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已不是本行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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