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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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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近年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不断增加,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530人、692人、855人,研发投入持续加大;此外,因市场竞争加剧及玩家消费意愿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核心产品流水有所下滑。综合考虑前述因素及后续储备项目可能的发行投入、海外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回购计划执行资金需求等,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公司拟不进行2023年度现金分红,也不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为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拟授权董事会在下述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2024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2)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上述安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实施完成2023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共计5.04亿元,2023年全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4.82%。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等文化产业作为互联网经济产业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分支,受益于整个互联网产业的增长,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近年来,随着游戏产业的人口红利逐渐减退,市场迈入存量竞争阶段,行业增速逐渐放缓,进入压力与机会并存期。

  ■

  根据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游戏工委(GPC)、中国游戏产业研究院联合发布的《2023年中国游戏产业报告》显示,2023年,中国游戏用户规模为6.68亿人,同比增长0.61%;中国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为3,029.64亿元,同比增长13.95%,主要受集中上线的高品质新游带动。在细分市场中,移动游戏仍保持领先地位,实际销售收入占比达74.88%。此外,PC与主机游戏也有较多产品及受众,跨平台游戏和小游戏等新赛道表现亮眼,产业增长方向更加灵活多元。

  ■

  游戏出海仍是我国众多游戏企业的重点发展战略。根据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游戏工委(GPC)、中国游戏产业研究院编写的《2023年中国游戏出海研究报告》显示,2023年中国自主研发游戏海外市场实际销售收入163.66亿美元,同比下降5.65%,出海赛道竞争激烈、流量获取成本上升、缺乏本土化人才是对中国游戏企业出海业务造成挑战的重要因素。此外,技术创新也成为全球性游戏产品竞争力的关键。2023年,一系列AI工具的涌现对游戏开发效率、内容生成质量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推动游戏领域更多的创新应用,带来更多的变革和机会。因此,坚持高质量、精品化发展,坚持技术和内容创新双驱动,持续深耕差异化赛道,更加注重用户体验,已成为中国游戏行业迎接竞争、实现健康发展的战略手段。

  2.2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影响

  近年来,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游戏产业规范健康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未成年人保护和防沉迷相关政策。自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印发以来,在游戏主管部门、游戏行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批准运营的游戏已实现全面接入防沉迷实名认证系统,未成年人游戏总时长、消费额度等大幅减少,未成年人游戏防沉迷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24年1月1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为游戏行业完善和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更为具体的指引。

  除了强调落实游戏防沉迷体系的基本要求,主管部门对用户信息保护、产品内容审核、功能性游戏开发等方面也提出了相应要求,指明了游戏企业后续工作的重点,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的同时,要特别加强个人信息安全的保障。公司未成年人保护、用户信息保护相关工作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之“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随着我国游戏产业政策环境不断优化,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范陆续出台,且继续对高质量原创游戏倾斜,游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游戏产业生态环境更加健康规范,我国游戏产业向着高质量、高水平方向发展。

  2.3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专注于网络游戏的研发及运营业务,致力于汇聚和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人才,追求高效的工作方式,期望为全球用户提供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创造和传播文娱领域的美好体验。

  公司自2004年成立以来,深耕游戏市场,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和技术积累,公司规模不断扩大,技术研发实力持续增强,产品矩阵日益丰富。公司成功研发出《问道》《问道手游》《一念逍遥》等多款立足于中华传统文化的游戏。《问道》自2006年上线至今已持续运营近18年,表现稳健;2016年4月,依托《问道》端游十余年来积累的强大用户群体和IP价值,公司成功推出了自主研发的MMORPG游戏《问道手游》,上线近8年来一直保持长线稳健运营;2021年2月,公司推出自主研发的水墨国风放置修仙手游《一念逍遥》,游戏累计注册用户已超过2,500万。

  公司自主运营平台雷霆游戏经过多年的积累与沉淀,已具备出色的游戏运营能力。截至报告披露日,雷霆游戏已成功运营了《问道手游》《一念逍遥》《奥比岛:梦想国度》《飞吧龙骑士》《世界弹射物语》《鬼谷八荒(PC版)》《地下城堡2:黑暗觉醒(安卓版)》《地下城堡3:魂之诗》《奇葩战斗家》《不思议迷宫》等多款游戏。

  (2)公司获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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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行业内长期深耕,已连续多年获得包括“中国互联网综合实力前百家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百强企业”“中国游戏十强优秀游戏科技创新企业”在内的多项荣誉。此外,公司股票被纳入上证社会责任指数、上证公司治理指数、中证500指数、富时全球股票指数、标普新兴市场全球基准指数等重要股票指数。

  2.4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业务为游戏研发制作和商业化运营,收费模式和运营模式如下:

  (1)收费模式

  网络游戏的收费模式主要有按虚拟道具收费、按下载收费、按时长收费以及游戏内置广告收费等。公司游戏产品收入主要来源于按虚拟道具收费模式,该模式下玩家可以免费进入游戏,运营商主要通过在游戏中出售虚拟道具的收费模式盈利。按虚拟道具收费是目前中国网络游戏广泛采取的盈利模式。

  (2)运营模式

  公司产品运营模式主要有自主运营、授权运营及联合运营三种运营模式:

  ①自主运营是指在公司自主运营平台发布,由公司负责发行及推广的运营模式,标的产品来自于公司自主研发及外部公司研发;

  ②授权运营是指将公司自主研发的游戏授权给外部运营商,由其进行发行及推广的运营模式,公司一般只负责技术支持及后续内容研发;

  ③联合运营是指公司将自主研发或获得授权的游戏产品,与第三方应用平台共同协作,共同开展游戏的发行及推广的模式,第三方应用平台主要有AppStore及各类安卓渠道。

  公司手游产品主要采取自主运营及联合运营模式。公司研发的《问道》端游授权北京光宇在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其他客户端游戏主要采取联合运营模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

  (1)主要游戏收入及利润概况

  ①境内游戏业务

  A 《问道》端游本年营业收入及利润与上年基本持平;

  B 《问道手游》本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发行投入基本持平,故整体利润同比有所减少;

  C 《一念逍遥(大陆版)》本年营业收入及发行投入同比皆大幅减少,但本年营业收入较发行投入减少更多,故整体利润同比大幅减少;

  D 《奥比岛:梦想国度》于2022年7月上线,本年营业收入相比上年同期有所减少,但本年发行投入减少更多(主要系2022年上线前期发行投入较大),本年产品利润扭亏为盈;

  E 《飞吧龙骑士》于本年8月上线,贡献增量收入,上线前期发行投入较大,截至本期末尚未盈利;

  F. 《超进化物语2》《皮卡堂之梦想起源》于本年12月上线,截至本期末游戏仍处于亏损状态。

  ②产品游戏业务

  本年公司境外收入合计2.7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03%。公司本年在境外主要发行了《一念逍遥(欧美版)》。截至本期末,境外游戏业务整体尚未产生利润。

  (2)公司人员概况

  ①本期末员工人数1,447人,较上年末增加193人(增长15.39%),其中研发人员数量增加163人,运营业务人员数量增加24人。

  ②本年公司的月平均人数约1,386人,较上年同期增加约246人(同比增长约21.58%),其中,研发人员数量增加约159人,运营业务人员数量增加约83人。

  本年公司员工人数同比有所增加,基础性薪酬等相关费用相应增加,但公司根据经营业绩计提的奖金同比减少,整体职工薪酬等相关费用同比略有减少。

  (3)投资业务概况

  公司投资标的主要为游戏行业上下游企业或产业投资基金,本年公司新增股权投资较少。投资业务本年产生的财务收益(含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减值损失等)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4)汇率变动概况

  本期末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7.0827元,比上年年末上升1.70%。公司部分业务以美元结算,且持有较多的美元,本年因汇率变动产生的收益为3,151.4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金额为1,916.73万元),上年同期汇率变动产生的收益为1.73亿元(上年末汇率相比前年年末上升9.24%),本年收益同比减少1.41亿元。

  (5)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概况

  ①本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32.35%,主要系核心产品流水同比下降,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减少;

  ②本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9.02%,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额(同比下降17.78%)下降幅度相当,但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下降幅度仅为10.76%,因此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幅度大于营业收入。

  (6)公司收入摊销递延概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摊销的充值及道具余额共4.41亿元,较上年末5.56亿元减少1.15亿元,主要系:

  ①公司与《摩尔庄园》研发商合作于2023年5月26日到期,将不再负有履约义务的收入递延余额确认为营业收入;

  ②核心产品流水下降,递延余额随之下降。

  (7)经调整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更好反映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表现,公司将汇率波动和投资业务对利润的影响予以剔除,2023年经调整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21.35%,概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列示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数据。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说明:

  (1)本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较第三季度减少主要系:

  核心产品流水下降且新上线的产品对营业收入的贡献较小。

  (2)本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第三季度增长主要系:

  ①本年前三季度根据经营业绩情况预提的奖金较为充足,年终根据全年公司经营业绩、项目业绩及员工绩效等情况,冲减部分奖金;

  ②本年第四季度,雷霆互动冲销2022年度按照25%计提所得税与实际汇算清缴税额之间的差额,出于谨慎性考虑,2023年度仍按照25%计提所得税。

  (3)本年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第三季度有所增加主要系:

  ①公司通常于每月5日发放上月薪资,遇国庆假期提前至9月底发放当月薪资,导致第四季度支付的薪资金额少于第三季度;

  ②受季度间业绩波动及纳税申报期的影响,导致第四季度缴纳的税费少于第三季度。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84,851,388.03元,同比减少19.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5,119,212.35元,同比减少22.9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4-012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况

  (一)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和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筛选发行主体,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国债逆回购、银行及券商发行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四)实施方式

  提请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自有资金现金管理计划、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签署合同及相关文件。

  二、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风险情况

  1、收益风险:尽管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理财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流动性风险:结构性存款类产品在持续期间不可提前支取,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3、政策风险: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投资、赎回的正常进行。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资金投向、项目进展情况,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以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稳健型产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上网公告附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六、报备文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4-013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任期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252.00万元,预计2024年度审计费用较2023年度变动不会超过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80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其中,毕马威华振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吴惠煌先生,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吴惠煌先生200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清女士,201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清女士201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凌云女士,199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凌云女士199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相关审计收费如下:

  2024年度的审计收费,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252.00万元,预计2024年度审计费用较2023年度变动不会超过20%。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认真审核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情况及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任期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意见》

  四、报备文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四)《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4-009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3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竑岩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编制完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二)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卢竑岩先生代表董事会作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2023年度董事会任职及运作情况、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及其他重要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卢竑岩先生代表管理层向董事会作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公司2023年度整体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分析等。

  (五)董事会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三位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独立董事鲍卉芳女士、梁燕华女士、吴益兵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六)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介绍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2023年末财务状况。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84,851,388.03元,同比减少19.0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5,119,212.35元,同比减少22.9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5,119,212.3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2,881,486,077.30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740,356,374.01元。

  近年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不断增加,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530人、692人和855人,研发投入持续加大;此外,因市场竞争加剧及玩家消费意愿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核心产品流水有所下滑。综合考虑前述因素及后续储备项目可能的发行投入、海外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回购计划执行资金需求等,公司拟不进行2023年度现金分红,也不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实施完成2023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共计5.04亿元,2023年全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4.82%。

  2、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下述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2024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比例上限: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八)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情况评价如下: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为“上证公司治理板块”样本公司,公司股票入选上证公司治理指数、上证社会责任指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完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稳健型产品,在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十一)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同业薪酬水平,拟定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工作职能及公司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本议案关联董事卢竑岩先生、高岩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联董事卢竑岩先生在表决时予以回避,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十二)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任期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252.00万元,预计2024年度审计费用较2023年度变动不会超过2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十三)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关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编制完成《公司关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在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四)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编制完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五)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1、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推出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截至2024年3月27日,激励对象在第二个、第三个行权期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股数为174,619股,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174,619股,注册资本增加174,619元。

  因前述事项,公司股份总数由71,866,482股增加至72,041,101股,注册资本由71,866,482元增加至72,041,101元。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根据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完善。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的组成和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4、其他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相关事宜,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条款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3月)》《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十六)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有关规定,现提请于2024年4月18日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5)。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3月)》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四、报备文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4-014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并进行了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期权授予。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2020年11月3日、2020年11月10日、2020年11月19日、2020年12月3日、2020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及附件。

  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第三个行权期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已符合行权条件。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实际行权期间为2022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17日,第三个行权期实际行权期间为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17日;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实际行权期间为2022年12月17日至2023年12月16日,第三个行权期实际行权期间为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16日。

  截至2024年3月27日,激励对象在实际行权期间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股数为174,619股,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174,619股,公司股份总数由71,866,482股增加为72,041,101股,注册资本由71,866,482元增加为72,041,101元。

  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三、其他事项

  (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或其制定的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相关事宜,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条款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二)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上网公告文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3月)》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五、备查文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4-010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3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艺伟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经营管理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介绍了2023年度监事会任职及运作情况、日常监督情况、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等。公司监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介绍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2023年末财务状况。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84,851,388.03元,同比减少19.0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5,119,212.35元,同比减少22.9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5,119,212.3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2,881,486,077.30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740,356,374.01元。

  近年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不断增加,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530人、692人和855人,研发投入持续加大;此外,因市场竞争加剧及玩家消费意愿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核心产品流水有所下滑。综合考虑前述因素及后续储备项目可能的发行投入、海外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回购计划执行资金需求等,公司拟不进行2023年度现金分红,也不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实施完成2023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共计5.04亿元,2023年全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4.82%。

  2、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下述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2024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比例上限: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五)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稳健型产品,在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六)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同业薪酬水平,拟定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工作职能及公司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七)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任期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252.00万元,预计2024年度审计费用较2023年度变动不会超过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三、上网公告附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四、报备文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4-011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不进行2023年度现金分红,也不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2023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5.04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4.82%。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其决定2024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5,119,212.3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2,881,486,077.30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740,356,374.01元。

  近年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不断增加,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530人、692人和855人,研发投入持续加大;此外,因市场竞争加剧及玩家消费意愿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核心产品流水有所下滑。综合考虑前述因素及后续储备项目可能的发行投入、海外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回购计划执行资金需求等,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不进行2023年度现金分红,也不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实施完成2023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共计5.04亿元,2023年全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4.82%。

  (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下述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2024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比例上限: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成员7人,出席7人,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出席3人,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4-015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8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2栋17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8日

  至2024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或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另行披露。

  (二)特别决议议案:8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信息;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被委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号及持股信息。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号及持股信息;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出席会议的,应出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QFII或RQFII业务许可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证券账户号及持股信息、受托人身份证书复印件。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采用电子邮件登记。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2栋17楼

  (三)登记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18:0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梁丽莉、蔡露茜

  联系电话:0592-3213580

  联系传真:0592-3213013

  联系邮箱:ir@g-bits.com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望海路4号101室

  邮政编码:361008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现场会议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出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号及持股信息、授权委托书等,以便签到入场。

  七、报备文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444   公司简称:吉比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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