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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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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2:期后(2023年第四季度后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新增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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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中市新城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扬中市新城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新城恒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共同债务人并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

  (同时公司对被担保人出现流动性缺口时进行差额补足。)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12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不含公司关联方,以下简称“合联营公司”)。

  ●  在2023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基础上,2024年度预计对子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600亿元,对合联营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50亿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基于房地产行业项目开发特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00%以及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469亿元,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32.21亿元,对合联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6.79亿元。为满足公司经营需求,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在2023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基础上,对子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600亿元,对合联营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50亿元;根据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分类,对各类被担保人的担保额度具体授权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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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包括公司子公司、合联营公司。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合联营公司的担保(不含关联方)。上述担保还包含以下情形:

  1、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5、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2024年度预计新发生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情况请见附表。

  (二)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确定担保事宜,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按持股比例对合联营公司提供担保,若公司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将要求被担保合联营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等担保,或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四)公司在合联营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需满足以下条件:

  1、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2023年末作为计算基准日)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五)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基于目前业务情况作出的预计,为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王晓松先生、董事吕小平先生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确定具体被担保人的实际担保额度、在同一类别被担保主体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以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任一授权人士实施的授权行为均为有效。

  (六)本次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本事项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七)超出上述主要内容之外的对外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担保计划是结合公司2023年度担保情况及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所制定,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469亿元,其中对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432.21亿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28%、50.02%;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表:2024年度预计新发生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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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肇庆四会恒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月,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以上预计新发生的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情况中所涉及的资产负债率比例,均以该公司签署相关保证合同时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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