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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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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内的财务信息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编制。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021,559,679.8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728,780,842.33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利润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本议案尚需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注:公司于2023 年6 月19 日在香港联交所增设H 股人民币柜台并生效。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已发行的总股数为8,497,528,597 股,包括A 股6,178,752,597 股,H 股

  2,318,776,000 股。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汽车产销创历史新高

  2023年,传统燃油车购置税优惠和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出。3、4月“促销潮”推动汽车消费缓慢恢复,随后在国家及地方政策推动下,加之地方购车促销活动等措施,市场需求逐步释放,叠加年末车企冲量,汽车市场向好态势超出预期。

  2023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0%,全年产销量双双超过3,000万辆,创历史新高,实现两位数较高增长,我国汽车产销总量连续15年稳居全球第一。

  (2)乘用车市场延续良好增长态势

  受汽车市场整体需求逐步恢复、走强,乘用车全年产销分别完成2,612.4万辆和2,60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和10.6%,累计产销量均创历史新高。其中中国品牌乘用车销量1,459.6万辆,同比增长24.1%,市场份额56%,较上年提升6.1个百分点。

  (3)新能源汽车保持产销两旺发展势头

  2023年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较上年提升5.9个百分点。其中,新能源乘用车产销分别占乘用车产销的34.9%和34.7%;新能源商用车产销分别占商用车产销11.5%和11.1%。

  (4)皮卡销量同比微增

  2023年,皮卡生产完成52.2万辆,同比下降0.9%,销售完成52.1万辆,同比增长0.3%。分燃料情况看,柴油车产销分别完成36.3万辆和36.4万辆,同比分别下降8.4%和7.2%;汽油车产销分别完成14.7万辆和14.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0.8%和21.5%。

  (5)汽车出口再上新台阶

  2023年,汽车出口再创新高,成为拉动汽车产销量增长的重要力量。汽车出口491万辆,同比增长57.9%,出口对汽车总销量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7%。

  分车型看,乘用车出口414万辆,同比增长63.7%;商用车出口77万辆,同比增长32.2%。

  分能源类型看,传统燃料汽车出口370.7万辆,同比增长52.4%;新能源汽车出口120.3万辆,同比增长77.6%。

  注:上述行业数据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1.公司主要业务

  长城汽车是一家全球化智能科技公司,业务包括汽车及零部件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2.经营模式

  本公司“以用户为中心”,坚持以长期主义践行高质量发展,注重创新与品牌建设,不断推动品类创新升级,以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打造细分市场领先优势。本公司致力于建立研、产、供、销的全球化体系布局。

  在研发上坚持“精准投入”,注重有效研发,追求行业领先。基于“柠檬、坦克、咖啡智能”三大技术品牌,打造了汽车研发、设计、生产以及汽车生活的全产业链价值创新技术体系,推出的具有突破性的新技术一一智能四驱混动技术Hi4,斩获第二届世界十佳混合动力系统殊荣,“中国心”2023年度十佳发动机及混动系统;此外,在新能源赛道上长城汽车还确立了混动、纯电、氢能三轨并行、多条技术路线并举的发展策略。在智能驾驶、智能座舱、智慧底盘等方面,也进行了全产业链布局,尤其是在数据智能体系等前瞻领域,正进行深入研发和应用,海外研发足迹遍及欧洲、东盟、南美,致力于建立全球化研发体系。

  在生产布局方面,本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拥有多家整车及KD 工厂,国内拥有10 大全工艺整车生产基地,海外在泰国、巴西等地建立了3个全工艺整车生产基地,在厄瓜多尔、巴基斯坦等地拥有多家KD工厂。

  在供应链体系方面,本公司深度开展垂直体系建设,布局了电机、电桥,全链路的自动驾驶和座舱。已经实现在底盘、动力、座舱、自动驾驶和车辆基础架构的全面技术创新和产业支撑。

  销售层面,长城汽车2023年销售新车达到123万辆,历史累计销量突破1,300万辆。长城汽车以森林生态体系为支撑,全面发力智能新能源,加速产品结构优化,新能源车型全年销量翻番,密集发布哈弗枭龙/MAX、哈弗猛龙、魏牌高山、魏牌蓝山DHT-PHEV、坦克400 Hi4-T、坦克500 Hi4-T、长城皮卡山海炮PHEV等15款新能源车型,在越野新能源、硬派SUV和皮卡等细分品类取得销量第一的成绩。

  在海外市场方面,2023年海外市场销售首次突破30万辆,海外市场累计销量已超140万辆;长城汽车生态出海扎实推进,目前已经出口到了170多个国家,全球销售网络超过1,000家,旗下五大品牌全部实现出海。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5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

  报告期末公司前五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本公司全面向新能源、智能化、全球化转型,成效显现,2023 年公司坚持在新能源及智能化领域加大投入,同时加速在新能源领域的渠道及品牌建设,随新品上市,车型结构持续优化,单车售价及销量持续增长,带动营业收入增长26.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7.98%,报告期净利润低于去年同期主要由于同期汇率收益影响。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人民币1,732.12亿元,同比增长26.12%;实现营业利润人民币72.01亿元,同比减少9.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70.22亿元,同比减少15.0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4-035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下属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均不是公司的关联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本次担保金额:

  预计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50,000万元,

  2、担保实际发生余额:

  截至2024年3月25日,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98,134.42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以下简称“该议案”)。

  (一)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根据该议案,为使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需求,结合2023年度担保实际情况,预计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50,000万元。具体如下:

  ■

  ■

  注:

  1、「供应商业务履约担保」的被担保方包含:①本公司及本公司分公司共11家;②子公司与子公司分公司共13家。分别为:日照魏牌汽车有限公司、重庆市永川区长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保定长城华北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如果科技有限公司、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保定徐水精工底盘分公司、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大冶分公司、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保定徐水精工冲焊分公司、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泰州)有限公司、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日照)有限公司、精诚工科汽车系统(平湖)有限公司及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张家港)有限公司;

  2、「保理业务担保」的被担保方主要包含:重庆市永川区长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蜂巢易创科技有限公司及诺博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上述担保额度为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计划总额,实际发生担保总额以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全控股子公司可以从其他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只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

  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新的担保计划之日止,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

  (二)授权签署情况

  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外,在2024年度担保计划担保额度内,公司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根据实际情况,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及担保期限内处理担保的具体事宜并签署担保相关文件。

  (三)上市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及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资料

  (一)基本情况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被担保方:

  ■

  (12)供应商业务履约担保

  ■

  注: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及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泰州)有限公司已在“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被担保方”中列示。

  (13)保理业务担保

  ■

  注:重庆市永川区长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已在“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被担保方(12)供应商业务履约担保”中列示,曼德电子电器有限公司、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已在“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被担保方”中列示。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被担保方:

  ■

  (二)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担保协议

  公司及相关下属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预计担保金额为公司根据2023年度担保实际情况及对2024年业务的测算,预计2024年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相关下属子公司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后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此次担保是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开展。此次担保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和资产状况无任何不良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预计担保额度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主要为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本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此次担保预计不涉及违规,亦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24年度担保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023年度担保计划未使用额度同时失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48,134.42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比为37.19%。截至2024年3月25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98,134.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1%。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

  七、备查文件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注:涉及外币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2024年3月25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如下:

  1、 1欧元=7.7167元人民币;

  2、 1美元=7.0996元人民币;

  3、 100元人民币=1283.08卢布;

  4、 100元人民币=508.05泰铢。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4-036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票据池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应收票据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根据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或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新的授权额度之日止。

  4、实施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最高额质押、保证担保、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以票据形式的收付款结算,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各公司票据收付款业务存在不匹配的情况,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作质押并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和待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出现质押担保票据额度不足情况,合作银行会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托收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业务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次票据池业务期限和实施额度内决定有关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作金融机构、确定合作条件以及相关协议签署等。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六、备查文件

  1、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4-038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2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266号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4日

  至2024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官方网站(网址:www.gwm.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

  1、出席回复

  拟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现场出席本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应于2024年4月18日(周四)或该日之前,将回复(格式见“附件一”)连同所需登记文件(身份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及授权文件等)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递交予本公司。

  2、出席登记

  有权现场出席本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A股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行使表决权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投票的A股股东有权书面委托一位或多位代理人现场出席及参加投票,受委托之代理人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2)A股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须由A股股东签署或由其以书面形式授权之代理人签署。若A股股东为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A股股东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若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由A股股东之代理人签署,则授权该代理人签署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3)A股股东最迟须于本次现场会议或其续会(视乎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将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连同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送达本公司。

  (二)H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公司2024年3月28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官方网站(网址:www.gwm.com.cn)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通函、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三)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时间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本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下午13:00-13:50,13:5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四)现场会议出席登记地点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266号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司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 2266号(邮编 071000)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姜丽、郝硕

  联系电话:(86-312)2197812、2197813

  联系传真:(86-312)2197812

  邮箱:gfzbk@gwm.cn

  (二)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1:出席回执

  附件2: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出席回执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回执

  ■

  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4年4月18日或之前以专人、电子邮件(邮箱:gfzbk@gwm.cn)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4-030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3月28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长城汽车”)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魏建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四、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年报编制及审议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保证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七、审议《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乐英)》《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辉)》《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兆麟)》)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审议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独立董事乐英女士、范辉先生、邹兆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九、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经营方针的议案》

  2024年度本公司经营方针如下:

  2024年,长城汽车将继续坚守长期主义,全球发展路线,以多元化产品矩阵全面覆盖市场需求,加速智能新能源的快速发展,打造有竞争力的明星车型,强化市场认知,深度链接用户;同时在营销、运营方面追求更为精细化的管理及运营方式,打通端到端的业务流程,提升内部运营效率;坚守合规、廉洁底线,诚信运营,高质量发展,持续向用户输出高质量的产品与服务。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详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十八、审议《关于2023年度A股关联交易和H股关连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要求,本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交易,其定价及相关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及相关股东的整体利益,并依据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不存在违规、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本集团与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及长城控股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或控制的其他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本集团与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及长城控股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或控制的其他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总额未超出2023年预计额度上限。提供租赁交易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

  公司代码:601633                                                  公司简称:长城汽车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下转B14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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