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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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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40,440,7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2023年1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股权资产完成过户,2月3日,本次重组发行的新增股份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发生重要变化,民爆业务结构全面优化,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公司拥有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双一级”资质,建立了集民爆科研、生产、销售、爆破服务及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开采施工总承包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业务覆盖国内约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纳米比亚、利比里亚、巴基斯坦、马来西亚等多个国别。公司以民爆一体化业务为核心,向工程服务市场延伸,主要为国内外重要能源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大型矿山工程等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的民用爆破服务和绿色化、数智化矿山施工总承包服务。同时,公司以民爆关联产业为拓展,围绕民爆产业链条积极拓展军工安防、民爆装备、核心原材料等业务,支撑民爆主业发展。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1.矿山爆破一体化服务

  公司矿山爆破一体化服务主要是提供民爆物品的供应、矿山基建剥离、爆破方案设计和爆破开采、矿物分装和运输等民爆全链条服务。公司矿山爆破一体化服务处于矿山资源开采产业链的中游,根据市场需求,在不同的项目上采用差异化的服务模式,整体承担矿山开采工程或部分承包与爆破服务相关的工程环节。公司工程爆破业务还包括为各类爆破工程项目提供爆破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等服务。

  2.民爆产品

  公司经营的民爆物品包括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导爆管及工业导爆索等。上述产品应用于矿山开采、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工程爆破服务。

  3.其他产品

  公司经营的军品为军用火工品等,系军工三级配套产品,公司旗下还有消防产品及提供消防系统化服务。消防系列产品包括消防火工品配件系列,包括各类型灭火器、公共客车和隧道智能消防灭火系统以及提供消防系统化解决方案等产品或服务。

  (三)民爆行业发展情况

  民爆行业作为国家的基础性行业,其产品和服务广泛用于矿山开采、铁路道路、水利水电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国民经济领域。国家对民爆物品的生产和应用领域采取不同的管理体制和法律法规。受此影响,我国的矿山爆破工程行业和民爆物品制造业市场化程度有所不同。矿山爆破工程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从业企业面向全国各大矿产资源主产区展开差异化竞争;民爆物品制造业市场化发展程度仍有限,除部分具备现场混装一体化服务能力的大型民爆企业具备面向全国乃至全球矿山市场的展业能力外,大多数企业仍存在受许可产能所在地和运输半径限制,业务局限于在各自所在省份及周边的情况。

  近年来,民爆行业在政策引导下实现了健康发展。政府加强对民爆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推动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同时,国家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为民爆市场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此外,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中国民爆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升了行业的国际影响力。

  报告期内,在煤炭保供政策持续发力及基建项目拉动的影响下,民爆产品和服务的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加。2023年,民爆行业总体运行情况稳中向好,主要经济指标保持两位数增长。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编制的《2023年民爆生产企业集团排名》统计,2023年民爆行业生产总值完成437亿元、同比增长11%,主营业务收入实现500亿元、同比增长1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态势持续向好,整体业绩稳步提升。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84.28亿元、同比增长52.90%,公司业绩变化与行业发展状况基本相符。

  (四)市场地位

  公司是集民爆物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爆破服务及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开采施工总承包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型民爆企业,是全国领先的现场混装一体化服务模式应用单位。公司工程业务覆盖面长期位居全国领先地位,综合实力、发展潜力等均位于民爆行业前列,是行业主管部门重点支持的龙头骨干企业。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统计,在2023年民爆生产企业集团排名中,公司生产总值排名第二,工业炸药年产量排名第一,工业雷管年产量排名第五,爆破服务收入排名第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6号》文件,根据文件“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变更相关会计政策。会计政策变更后,将追溯调整减少上年同期净利润257.51万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2023年1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1月9日印发的《关于核准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2号),核准公司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及23名自然人合计发行752,005,914股新股,并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33,900万元。

  本次资产重组发行新增股份于2023年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23,292,914股。公司的控股股东由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2023年4月20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4827号)。截至2023年4月20日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17,147,856股,每股发行价格11.43元,本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人民币1,338,999,994.0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5,510,527.22元,实际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人民币1,303,489,466.86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于2023年5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40,440,770股。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47.90%下降至43.37%。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2023年5月19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全称由“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公司名称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3-039)。

  (三)为使公司证券简称与公司全称相匹配,更明确体现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自2023年7月6日起,公司证券简称由“南岭民爆”变更为“易普力”。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实施公告》(2023-043)。

  (四)公司注册地址由“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泷泊镇双北路6号”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319号”。具体内容详见分别详见2023年9月13日和2023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调整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相关内容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3-058)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9)。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付军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4-005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上午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389号易普力公司6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付军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宗孝磊董事因公务不能参加会议,委托陈宏义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王运敏先生、郑建明先生、唐祺松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四、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宗孝磊先生、陈宏义先生和孟建新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签

  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购

  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4年度投资方案的议案》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2,774.36万元,营业利润83,338.43万元,利润总额81,877.22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3,388.47万元。

  该议案中涉及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3年净利润786,276,327.6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8,627,632.77元,扣除报告期内派发的现金红利37,213,223.1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9,449,762.68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719,885,234.49元。

  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240,440,7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5元(含税),拟分配254,290,357.85元。如本次决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2024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90.99亿元;实现利润总额8.66亿元。

  上述预计并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该议案中涉及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授信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授信计划总额控制在1,081,700万元额度内,此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具体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十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2024年一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宗孝磊先生和陈宏义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宗孝磊先生和陈宏义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在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宗孝磊先生和陈宏义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该议案内容及中介机构意见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十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十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十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二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二十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389号易普力公司602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4-006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389号易普力公司514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志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转回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297.81万元,占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比例3.62%。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计提与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与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组织架构、业务类型及财务情况等信息较为熟悉,且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调研检查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4-007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117,147,856股,发行价格为11.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8,999,994.0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19日到位主承销商指定收款银行账户,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4411号)审验。

  2023年4月20日,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5,510,527.2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03,489,466.86元,实收募集资金人民币1,302,914,994.17元(注1),上述募集资金已于当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4827号)。

  (二)2023年1月-12月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8,999,994.08元,扣除承销费用36,084,999.91元(含税,其中不含税承销费用34,042,452.75元),余额1,302,914,994.1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4月23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支付18笔,合计667,767,048.53元,其中支付中介费用281,603.77元,偿还银行贷款635,485,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32,000,000元,支付银行手续费444.76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

  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月-12月

  编制单位: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4-008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能,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二、责任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险费用:3年合计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费用一年一付。

  5.保险期限:3年,自2024年6月24日一2027年6月23日,具体以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6.其他事项:董事会授权经理层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办理保险购买事宜,包括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4-009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付军先生

  独立董事:王运敏先生

  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胡丹先生

  董事会秘书:邹七平先生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谭畔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适当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9BHRzdzBm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2)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在2024年4月12日(周五)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d9BHRzdzBm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邹七平、罗茜

  联系电话:0731-85812096、0731-82010801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4-010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九)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389号易普力公司602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至议案12的内容情况和议案13的内容情况分别详见2024年3月29日和2024年1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第4项、第5项、第6项、第8项、第10项、第11项和第12项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2.上述第4项、第5项和第10项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17日-18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14:00一17:30)。

  3.登记地点: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389号易普力公司5楼512室。

  邮编:410221;传真:0731-82010804。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邹七平、罗茜。   联系电话:0731-85812096、0731-8201080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参会股东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96”

  2.投票简称:“EXPL投票”

  3.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或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如下:

  ■

  注: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4-011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1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1月9日印发的《关于核准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2号),核准公司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及23名自然人合计发行752,005,914股新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发生变更。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新增的关联方。

  2023年5月15日,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新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117,147,85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总股本由1,123,292,914股增加至1,240,440,770股。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5.21%下降至4.7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第二款、第三款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规定,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2024年1月-2024年5月14日期间为公司关联人,2024年5月14日后不再确认为公司关联人。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纳入公司2024年度关联方范畴,并对其2024年度交易情况进行预计。

  根据有关监管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预计2024年度向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和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等关联方提供服务、销售商品、接受服务、购买商品等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5,553.50万元,合并范围内上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75,956.19万元。

  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宗孝磊、陈宏义、孟建新回避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还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是基于业务发展需要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各方交易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上述差异在正常经营行为波动及调整的范围之内。

  2023年,受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和公司采购及销售策略的影响,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控制在预计范围内,但存在单项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高于或低于预计金额20%以上的情况。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公正原则,交易公允合理,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总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6号院1号楼1至24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98156

  注册资本:3002039.636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宋海良

  经营范围:水电、火电、核电、风电及太阳能发电新能源及送变电和水利、水务、矿山、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机场、房屋、市政、城市轨道、环境、冶炼、石油化工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咨询、规划、评估、评审、招标代理、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施工总承包与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电站启动调试与检修、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电力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机械、电子设备的制造、销售、租赁;电力专有技术开发与产品销售;建筑材料的生产与销售;实业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1年9月28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公司总资产78,315,619万元,净资产18,825,288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40,603,185万元,净利润1,125,551万元(经审计)。

  2.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名单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3.37%的股份,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二)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漓湘东路9号行政中心1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MA4QK1JK45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金银国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产的经营和管理;军工产品、军民两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的开发研究与其科技、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及证券、金融、期货);对下属企业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1年9月2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939,751.37万元、净资产537,608.67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238,998.11万元、净利润98,379.25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名单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公司12.46%和6.97%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关联法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本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前述名单内的其余企业,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三)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瓜子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002043596214

  注册资本:622671.0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高文远

  经营范围:建筑用石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矿石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停车场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铁路机车车辆维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成立日期:1994年6月28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总资产2,382,723.51万元,净资产1,049,060.51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992,704.07万元,净利润196,534.68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名单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71%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第二款、第三款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纳入公司2024年度关联方范畴。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及下属攀钢集团攀枝花新白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四)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泷泊镇双北路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100593295202T

  注册资本:1851.8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唐昭福

  经营范围: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2年4月24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4,683.75万元、净资产2,671.72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11,169.32万元、净利润335.50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企业,本公司高管担任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主要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

  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及与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采购商品、接受服务,提供服务、销售商品等。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具体政策及依据如下:

  有市场价格的,参考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执行;在无法确定市场价格时,参照同类产品的公允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2023-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约定2024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0亿元,协议有效期为2023年2月3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期限为三年。

  2.公司与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2022一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期限为三年。

  3.公司拟与关联方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签订了《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待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期限为一年。

  4.公司拟与关联方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签订《2024年度-2026年度物流运输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待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协议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期限为三年。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基于与关联方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及对业务发展的合理预期,是主营业务协同发展的需要。关联方与公司经过多年合作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稳定为公司提供合格优质的产品和配套服务。公司依托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和产业链优势,有效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交易双方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生产成本中所占的比重较小,对本公司当期及以后生产经营及财务方面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的独立性未受影响。

  五、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2023年,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控制在预计范围内。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考虑业务增长实际情况,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估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是合理的,占同类型业务总额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同意将该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4-012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5月15日,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新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117,147,85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总股本由1,123,292,914股增加至1,240,440,770股。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5.21%下降至4.7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第二款、第三款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规定,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2024年1月-2024年5月14日期间为公司关联人,2024年5月14日后不再确认为公司关联人。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纳入公司2024年度关联方范畴。

  公司与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签订《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已经到期。基于合作双方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与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经营性业务往来,并签订《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与本公司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准时为本公司危险品及原辅材料物流服务的相关配套和运输提供安全保障。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签订《2024年度-2026年度物流运输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该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通过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瓜子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002043596214

  注册资本:622671.0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高文远

  经营范围:建筑用石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矿石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停车场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铁路机车车辆维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成立日期:1994年6月28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总资产2,382,723.51万元,净资产1,049,060.51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992,704.07万元,净利润196,534.68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名单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71%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第二款、第三款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纳入公司2024年度关联方范畴。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及下属攀钢集团攀枝花新白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二)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泷泊镇双北路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100593295202T

  注册资本:1851.8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唐昭福

  经营范围: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2年4月24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4,683.75万元、净资产2,671.72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11,169.32万元、净利润335.50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企业,本公司高管担任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1.协议双方 

  甲方: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内容

  双方根据自身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相互为对方提供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工程监理、技术咨询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内法律允许的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服务。

  3.定价原则

  双方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双方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合同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在相关具体合同中明确。

  (2)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要求或迫使对方接受任何违反上述原则的条件。

  4.交易总金额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共同约定在2024年度内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5亿元。

  5.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自甲、乙双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

  1.协议双方

  甲方: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

  2.交易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民用爆炸物品、液体硝酸铵、固体硝酸铵、硝酸钠运输服务。

  3.定价原则

  甲乙双方运输业务价格的确定应遵循市场化原则,同等条件下,承运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或高于甲方可委托运输价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下调运输价格,调整后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交易总金额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共同约定在2024-2026年度内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上限为人民币3.25亿元,其中2024年度金额上限为人民币0.95亿元、2025年度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1亿元、2026年度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2亿元。

  5.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自甲、乙双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是基于公司业务特点、战略发展以及与关联方长期合作中形成的业务关系,有利于关联双方充分实现资源优势互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协议条款为一般商业条款,交易各方友好磋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恰当、合理与公允的定价方法订立。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的独立性未受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703.36万元;公司与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98.18万元。

  六、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认为:协议是根据一般商业条款按市场规则经磋商后订立的,遵循了主体双方的平等、自愿和有偿原则,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与关联方处于产业链的上下游,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有利于巩固公司与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扩大市场份额,提升经营业绩,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意将该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与关联方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签订的《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4.公司与关联方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的《2024年度-2026年度物流运输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4-013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事务所合伙人238名,注册会计师2,27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36人。

  2022年度业务收入38.63亿元,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5.41亿元,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1.15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入19.40亿元。2023年末上市公司客户675家。天健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客户涉及制造业、公用事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信息技术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金融和保险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传播与文化产业以及其他多个行业领域。与易普力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

  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汪文锋,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4家上市公司或IPO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安长海,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芹,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天健事务所对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以其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项目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考虑了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预计2024年度向拟续聘的天健事务所支付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3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8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拟续聘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良好的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在2023年度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公允的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3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4-014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2024年一2026年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拟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乙方”)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许可内,为公司及附属企业提供吸收存款、综合授信服务和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2024年一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宗孝磊先生、陈宏义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6号院1号楼8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1776032968

  注册资本:45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立新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6年01月18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产合计5,633,668.21万元(不含委托),所有者权益合计600,248.08万元。2023年全年,中国能建财务公司营业收入122,908.70万元,利润总额41,738.80万元,净利润32,955.36万元。(已经审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3.37%的股份,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及其附属企业提供以下服务:

  (1)吸收甲方及其附属企业的存款。

  (2)综合授信服务,包括:

  (a)对甲方及其附属企业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b)对甲方及其附属企业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

  (c)对甲方及其附属企业办理保函等担保业务。

  (3)其他金融服务,包括:

  (a)办理甲方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协助甲方及其附属企业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b)对甲方及其附属企业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c)承销甲方及其附属企业的企业债券;

  (d)办理甲方及其附属企业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e)金融许可证许可的其他服务。

  (三)定价原则

  1.存款服务。

  乙方为甲方及其附属企业提供存款服务时,存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市场促进相关规则并参考中国主要境内商业银行就同类及同期存款利率进行厘定。

  2.综合授信服务。

  乙方向甲方及其附属企业提供综合授信服务时,利率和费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并参考中国主要境内商业银行就同类及同期贷款之利率进行厘定。

  3.其他金融服务。

  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参考中国主要境内商业银行就同类服务收取的服务费进行厘定。

  (四)交易总金额上限

  1.按每年度单独核算,甲方及其附属企业在乙方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

  2.按每年度单独核算,乙方向甲方及其附属企业提供的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

  3.按每年度单独核算,乙方向甲方及其附属企业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收取费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五)服务期限

  本协议服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经过多年的战略合作,熟悉公司的资本结构、筹资需求以及现金管理要求,有效灵活地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依托财务公司融资平台,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渠道,高效地调配金融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800万元,存款余额4,340.77万元,开具保函余额11,313.69万元,存款利息228.98万元,贷款利息98.96万元。

  六、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2024年一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为丰富融资渠道,获取更优的融资成本,同时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实现资金管理整体效益最大化,公司与中国能建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在其营业范围内,接受综合金融服务。

  中国能建财务公司对本公司的发展规划和业务运营情况有较为深入的了解,有助于提供较其他金融机构更为便捷、高效、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提升企业整体运作水平。本次预计了2024年-2026年度公司与中国能建财务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交易上限,定价符合市场化原则,存款余额上限符合监管要求。同意将该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与关联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4-015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易普力”)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于1月9日印发的《关于核准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2号),核准公司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矿业”)及23名自然人合计发行752,005,914股新股,并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33,900万元。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葛洲坝、攀钢矿业及23名自然人合计持有

  的葛洲坝易普力668,793,726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约占葛洲坝易普力总股本的95.54%)。根据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出具的《交易过户业务凭证》《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清册》,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过户至公司名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后,公司持有葛洲坝易普力668,793,726股股份,葛洲坝易普力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补充协议》,交易对方承诺,如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于2022年完成交割,则葛洲坝易普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分别不低于45,941.57万元、50,228.22万元和53,937.71万元;如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于2023年完成交割,则葛洲坝易普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分别不低于50,228.22万元、53,937.71万元、56,464.62万元。

  (二)补偿安排

  1、各方同意,业绩承诺期内任一会计年度,若葛洲坝易普力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低于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交易对方须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

  2、业绩承诺期内的补偿计算方式如下:

  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该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该年度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业绩承诺人取得的交易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价格

  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应按照其于本次交易交割前各自持有的葛洲坝易普力股份比例为依据,相应承担其股份补偿义务及现金补偿义务(如有),即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的当期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金额×(该方于本次交易前持有的易普力股份比例÷全体业绩承诺人于本次交易前持有的易普力股份比例之和)。

  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的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价格。

  按上述公式计算不足一股的,按一股计算。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的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或现金不退回。

  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独立、非连带地履行补偿义务。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2023年度葛洲坝易普力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8,588.84万元,完成业绩承诺的116.65%,实现了业绩承诺。

  四、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葛洲坝易普力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588.84万元,已实现2023年度业绩承诺,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4-016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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