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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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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

  普通股股息派发预案:每10股普通股派发现金股利10.40元(含税)。

  优先股股息派发预案:“兴业优1”优先股总面值130亿元,拟派发2023年度股息7.22亿元(年股息率5.55%);“兴业优2”优先股总面值130亿元,拟派发2023年度股息6.02亿元(年股息率4.63%);“兴业优3”优先股总面值300亿元,拟派发2023年度股息14.70亿元(年股息率4.90%)。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2007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目前已发展成为以银行为主体,涵盖信托、金融租赁、基金、银行理财、消费金融、期货、资产管理、研究咨询、数字金融等在内的现代综合金融服务集团,不断完善覆盖境内境外、线上线下的多元化服务网络,已成为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稳居英国《银行家》全球银行1000强前20强、《财富》世界500强,荣膺英国《银行家》杂志“2023中国年度银行”大奖。在最新公布的明晟(MSCI)ESG评级中,公司由A级升为AA级,在中国境内银行业中是唯一一家连续5年获得最高评级的银行。

  公司主要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买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财务顾问、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3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始终不忘初心和使命,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对兴业银行的寄语,以“从严治行、专家办行、科技兴行”为基本方略,以“服务能力突出、经营与管理特色突出、市场与品牌形象突出”为发展目标,朝着“一流银行、百年兴业”的愿景,按照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价值银行的总要求,继承和发扬善于创新、爱拼会赢的优良基因,努力建设成为战略目标清晰、经营特色鲜明、专业能力突出、科技创新领先、综合实力雄厚的主流银行集团,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一)战略目标清晰,措施有力

  公司坚持“1234”战略久久为功,按照“轻资产、轻资本、高效率”转型方向,以“商行+投行”为抓手,不断增强“结算型、投资型、交易型”三型银行智慧内核,着力提升“重点分行、重点行业、重点客户、重点产品”价值贡献。同时,因势而谋、顺势而为,不断丰富战略内涵。2021年,公司提出树牢擦亮绿色银行、财富银行、投资银行“三张名片”,加快数字化转型。2022年,提出“巩固基本盘,布局新赛道”,加快科创金融、普惠金融、能源金融、汽车金融、园区金融“五大新赛道”发展,加速构建“数字兴业”。“三张名片”“五大新赛道”“数字兴业”与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高度契合,体现了公司前瞻性的战略把握能力。执行方面,公司不断强化战略执行,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组织活力、增强专业能力、提升响应速度,更好、更快满足客户需求,持续推动资产负债表再重构,经营模式转型升级,展现出蓬勃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空间。目前,公司战略落地成效持续显现,在“五篇大文章”的细分领域具备先发优势,为下阶段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管理层凝心聚力,作风务实

  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的企业文化和核心价值观高度认同,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经验,具备突出的形势研判、战略执行、策略制定、风险管理等专业能力,保持高度团结,作风务实高效,共同致力于公司战略目标实现。在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带领下,全集团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激发,凝聚力和向心力显著增强,展现出敢担当、善作为的良好精神风貌,各项战略、决策和措施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经营特色鲜明,功能完备

  公司坚持走市场化、差异化、综合化经营发展道路,在多个细分业务领域打造新产品、新业务,开辟属于自己的蓝海,形成鲜明的经营特色。坚定将绿色金融作为集团战略核心业务,并前瞻性升级为ESG理念,率先将可持续发展提升到企业战略和公司治理层面,开创了“寓义于利”的社会责任实践模式;打造和贯通“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财富管理”价值链,推动三位一体协同纵深,不断探索债券、资产证券化等融资工具创新,引领FICC、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资产托管等业务发展;各子公司深度融入集团战略体系,聚焦主业、做精专业、功能互补、差异发展,形成横跨境内境外、融合线上线下,涵盖信托、金融租赁、基金、银行理财、消费金融、期货、资产管理、研究咨询、数字金融等在内的现代综合金融服务体系。

  (四)运作体系规范,专业高效

  公司持续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董事会战略决策、高管层执行落实、监事会依法监督”的公司治理机制。坚持从严治行、合规经营,不断提升专业化、精细化风险管理能力,在牢牢守住风险底线的同时,为业务发展有效赋能,形成穿越新的经济周期的核心能力。深入开展支行管理标准化、营销体系化和运营规范化“三化”建设,以及以基层员工、基本制度、基础管理为核心的“三基”管理提升活动,推进实现“为基层减负、向基层赋能”的目标,持续夯实公司基础管理和发展根基。主动拥抱数字时代,加快数字化转型,重塑组织架构、业务流程和经营形态,加大科技资源投入,实施科技人才万人计划,深化科技、数据、业务融合,实施营销、财富、投行、运营、风控“五大企架工程”,推进流程、数据、模型、开发、运营“五个标准化”,科技赋能水平提升,“数字兴业”步入新阶段。

  (五)文化底蕴深厚,行稳致远

  公司始终坚守真诚服务、共同兴业的使命,追求理性、创新、人本、共享的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具有兴业特色的文化底蕴。传承尽职履责的敬业文化、敢拼会赢的拼搏文化、务实担当的协作文化、协同奋进的家园文化,坚守稳健发展、合法合规、以客户为中心的银行文化,凝聚为全集团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依托深厚的文化底蕴,公司在经营发展中稳扎稳打、锐意进取,各级机构协同发力、前中后台协同并进,共同把握机遇、应对挑战,统筹发展与安全,保障公司行稳致远、基业长青。

  4   战略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深刻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对金融工作的新要求,立足实体经济转型方向,发挥自身资源禀赋,助力经济增长模式加快向“科技-产业-金融”新三角循环转变。一是锚定经济转型方向。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需要动态匹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经济发展的动能往往是商业银行优质客户、优质资产的布局方向,是银行产品体系、专业能力提升的重点领域。公司前瞻性谋划提出“三张名片”“数字兴业”“五大新赛道”,与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五篇大文章”高度契合,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打造价值银行提供了抓手与方向。二是将“三张名片”“数字兴业”与“五大新赛道”有机结合。发挥绿色银行、财富银行、投资银行“三张名片”的专业能力,依靠数字化转型支撑,不断创新优化产品体系,加大对科创金融、普惠金融、能源金融、汽车金融、园区金融“五大新赛道”客户的服务力度,并与“五篇大文章”有机结合、一体推进,以产品服务优质客群,以优质客群带动银行客户结构、资产结构、负债结构的优化调整,在为客户、社会创造效益的同时,实现自身的高质量发展。三是增强“研究、风险、科技、协同”赋能业务发展。针对“五大新赛道”客户的特点,以研究分析选取行业细分赛道与目标客户,识别风险、制定策略,增强客户服务能力;以“技术流”“链长制”“一城一策”等风控模式创新提高风险政策针对性和前瞻性,促进业务发展;以科技赋能银行数字化转型,升级线上平台,优化内部流程,完善风控模型,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体验,让数据多跑路、客户少跑路;以打造“投承、投贷、投私、投研”四大协同机制,纵深推进实施“商行+投行”战略2.0版,打通“企业融资需求-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财富管理-居民投资需求”的投融资全链条,将客户融资需求和投资需求高效对接。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战略实施,通过干部交流任职、竞赛活动选拔、针对性培训等举措,提升员工对战略的理解,增强战略执行力和专业能力,支撑战略更好落地。

  5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5.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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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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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发行票面金额共计人民币560亿元股息不可累积的优先股(兴业优1、兴业优2和兴业优3),2023年度优先股股息尚未发放,待股东大会批准后发放。

  5.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5.3 资本充足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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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表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按照上报监管机构的数据计算。

  5.4 补充财务指标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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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表数据为并表前口径,均不包含子公司数据。

  2.本表数据按照上报监管机构的数据计算。其中,贷款迁徙率根据2022年原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修订银行业非现场监管基础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的通知》规定计算,往期数据同步调整。若按旧口径计算,报告期末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迁徙率分别为2.45%、33.64%、66.97%、73.17%。

  5.5 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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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股本及股东情况

  6.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前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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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截至报告期末,福建省财政厅与其全额出资设立的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持有公司普通股3,965,181,0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9%,为公司合并持股第一大股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无回购专户;不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等情况。

  6.2优先股股东总数和前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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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公司已发行优先股均为无限售条件优先股。上述股东同时持有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优先股的,按合并列示。

  2.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存在关联关系。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中维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截至报告期末,福建省财政厅与其全额出资设立的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持有公司普通股3,965,181,007股。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中维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普通股股东中国烟草总公司的下属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并持有公司普通股2,055,937,778股。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7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7.1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完成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工作,募集资金5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约499.20亿元。上述A股可转债已于2022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简称“兴业转债”,代码113052。兴业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之日止,即2022年6月30日至2027年12月26日止。

  7.2报告期可转债持有人情况

  ■

  7.3报告期可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1总体经营情况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01,583.2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62%;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51,370.7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45%;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4,609.3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59%;公司境外分支机构资产总额2,142.41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11%。

  (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08.31亿元,同比下降5.19%,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77.55亿元,同比下降38.3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1.16亿元,同比下降15.6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64%,同比下降3.21个百分点;总资产收益率0.80%,同比下降0.23个百分点;成本收入比29.97%,同比上升0.60个百分点。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良贷款余额584.9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0.03亿元;不良贷款率1.07%,较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共计提减值611.78亿元,期末拨贷比为2.63%,较上年末上升0.04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245.21%,较上年末上升8.77个百分点。

  1.2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其说明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会计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以上主要项目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资产负债表分析

  2.1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01,583.2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62%;其中,贷款(不含应计利息)较上年末增加4,780.48亿元,增长9.59%,各类投资净额较上年末增加1,769.60亿元,增长5.60%。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1)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

  (2)包括贵金属、衍生金融资产、使用权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资产。

  贷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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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贷款占比57.95%,较上年末上升5.14个百分点;个人贷款占比36.19%,较上年末下降3.42个百分点;票据贴现占比5.86%,较上年末下降1.72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主动应对市场变化,合理确定主流业务信贷布局,保持重点业务平稳、均衡发展。

  投资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净额33,393.4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769.60亿元,增长5.60%。

  ① 按会计科目分类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② 按发行主体分类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2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负债93,506.0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8,412.34亿元,增长9.89%。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包括向中央银行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预计负债、租赁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其他负债。

  客户存款的具体构成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客户存款(不含应计利息)余额51,370.7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000.91亿元,增长8.45%。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不含应计利息)余额18,449.9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238.23亿元,增长13.81%。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拆入资金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拆入资金(不含应计利息)余额3,477.3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19.31亿元,增长26.08%。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不含应计利息)余额4,163.8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29.60亿元,增长17.81%。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平稳健康发展,生息资产规模稳健增长,负债成本有效管控,利息净收入同比正增长;受理财手续费收入下降影响,非息净收入同比减少;加大数字化建设、业务转型、品牌及客户基础建设等战略重点领域的费用投入;合理计提减值,做实资产质量;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1.16亿元,同比减少15.61%。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1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利息净收入1,465.03亿元,同比增加12.30亿元,增长0.85%。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2非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非利息净收入643.28亿元,同比减少127.73亿元,下降16.57%。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报告期内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77.55亿元,同比减少172.86亿元,下降38.38%。投资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等项目之间存在高度关联,合并后整体损益352.59亿元,同比增加14.17%。

  3.3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费用支出626.08亿元,同比下降22.35亿元,下降3.45%。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4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减值损失611.78亿元,同比增加125.58亿元,增长25.83%。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基于客户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等风险量化参数,结合宏观前瞻性调整,充足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4现金流量表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4,336.17亿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出3,445.87亿元,主要原因是客户存款及同业存放现金流入增加以及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1,169.01亿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出20.59亿元,主要原因是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1,909.55亿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出222.48亿元,主要原因是偿还同业存单支付的现金增加。

  5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良贷款余额584.9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0.03亿元,不良贷款率1.07%,较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余额844.4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04.34亿元,关注类贷款占比1.55%,较上年末上升0.06个百分点。报告期内,部分地区和行业信用风险持续暴露,公司建立健全潜在风险项目的预警、监控和处置化解体系,推进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信用卡等重点领域的风险化解,增强不良资产清收处置专业能力,强化风险成本管控,资产质量继续保持平稳运行。

  6  业务分析

  6.1 企业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企业金融业务围绕高质量发展主线,积极巩固基本盘,布局新赛道,深耕细分领域,在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贡献金融力量的同时,不断夯实客户基础、优化资产布局、改善负债结构。充分发挥集团综合经营优势,擦亮绿色银行名片,助力达成“双碳”目标;投资银行业务聚焦产品创新和协同联动,资产构建和资产流转能力持续提升;机构业务聚焦机构客户综合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强化重点业务的总对总对接;交易银行业务强化支付结算体系建设,积极拓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半径。

  截至报告期末,企金客户数140.14万户,较上年末增长13.27%;本外币对公贷款(银行口径,不含贴现)余额31,680.2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319.74亿元,增长20.18%;本外币对公存款(银行口径)余额37,786.3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297.70亿元;低成本存款日均余额21,021.0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405.7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92%;本外币结算性存款日均余额19,213.6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75.90亿元;人民币对公存款平均付息率2.16%,较上年末下降15个BP。

  6.2 零售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零售金融业务加强客户经营体系建设,深化集团内联动,加快数字化转型赋能,积极推进生态场景建设,不断深化“客户-业务-效益”的经营逻辑,持续畅通“财富管理-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的大财富价值循环链,推动基础客群拓展与价值客户转化取得较好成效,经营贷、消费贷余额稳健增长。养老金融布局加快,重塑信用卡风控体系,持续提升消保水平。

  截至报告期末,零售客户数10,127.63万户,较上年末增加952.43万户,增长10.38%;手机银行有效客户数5,607.67万户,较上年末增加687.28万户,增长13.97%;网络金融柜面替代率96.53%。个人存款(银行口径)余额13,598.9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708.70亿元,增长24.87%。零售贷款(银行口径,不含信用卡)余额14,883.2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21.15亿元,增长2.91%。累计开立数币个人钱包505.61万个,较上年末增加424.28万个。累计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424.91万户,较上年末增加195.75万户,增长85.42%。零售金融资产余额38,693.93亿元(银行口径,含三方存管市值),较上年末增长7.26%,实现零售财富中间业务收入54.99亿元,同比增长2.13%。

  6.3 同业和金融市场业务

  报告期内,同业和金融市场业务坚持基于同业合作开展金融市场业务,深入服务同业客户、实体经济与金融市场,充分发挥同业自营业务、代理业务、撮合业务优势,不断拓宽转型发展空间。同业客户合作不断深化,存管结算、资金交易、资产管理、资产托管等业务优势进一步巩固,业务结构更加均衡,协同联动更加紧密,发展模式更可持续,综合价值和效益继续提升。

  同业客户服务全面深入金融行业各领域,已与23家金融要素市场机构建立全方位业务合作关系,在持续提供高效稳定的清算、结算服务基础上,在融资服务、投资交易、系统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携手头部非银机构,开展“投行+投资”生态圈建设。依托银银平台数字化运营,聚合集团内外各类同业金融产品和服务能力,服务同业客户多层次支付结算需求,携手中小金融机构共同成长。持续提升理财、基金、信托、期货等资管子公司专业能力,推进资管业务转型发展,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资产配置需求。资金业务专注打造“金融市场综合服务商”和“金融市场综合营运商”,建立“全市场、全客群、全链条、全生态”FICC业务体系。资产托管业务结构持续优化,主动参与行业创新,保持市场前瞻性,以运营服务带动托管业务发展。

  6.4 金融科技

  公司坚定规划引领,锚定“构建连接一切的能力,打造最佳生态赋能银行”愿景,加速推进数字化转型。持续增加科技投入,完成大量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信息科技投入83.98亿元,同比增长1.78%,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9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科技人员7,828人,较上年末增长16.85%,占员工总数比例为13.91%。深化集团金融科技体制改革,健全数字化转型体制机制。实施科技人才万人计划,优化数字化人才队伍结构。持续推进企架工程建设,探索“未来银行”建设。按照“企业级、标准化”方法论,推动业务架构和企业架构重塑,推进流程、数据、模型、开发、运营“五个标准化”工作,完成“五大企架工程”主体建设,焕新“五大线上平台”,初步实现企业架构建设目标。释放数据要素潜能,赋能数据洞察和数字化经营。持续夯实数字化底座,为业务创新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激发科技创新动力,打造金融科技新高地。

  7  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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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其他重大事项

  (1)公司股东福建省财政厅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自2022年7月26日至2023年1月2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9,366,968股,增持金额703,078,800.98元。截至2023年1月25日,福建省财政厅与其全额出资设立的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54,548,0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4%。详见公司2022年7月27日和2023年1月31日公告。

  (2)建设贵安数据中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贵州省贵安新区建设数据中心的议案》,同意在贵州省贵安新区建设数据中心,项目投资预算约人民币68.80亿元。公司已竞得贵州省贵安新区的相关工业用地使用权,根据项目规划,拟建总建筑面积合计约24万平方米,规划建筑包括数据中心机房、配套用房及其他建筑。详见公司2023年2月28日公告。

  (3)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2023年第一期和第二期绿色金融债券,总额分别为人民币270亿元和230亿元,募集资金专项用于绿色产业项目贷款。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和2023年6月9日公告。

  (4)发行金融债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批复,公司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2023年第一期和第二期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发行规模分别为人民币200亿元和50亿元,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详见公司2023年8月25日和2023年10月25日公告。

  (5)建设金融科技产业园: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福州滨海新城建设兴业银行金融科技产业园的议案》,同意在福建省福州滨海新城建设兴业银行金融科技产业园,项目建设投资约人民币32.58亿元。根据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拟建总建筑面积合计约21万平方米。规划用途包括研发中心、数据中心、客服中心、作业中心、培训中心以及配套用房。详见公司2023年8月31日公告。

  董事长:吕家进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公告编号:临2024-012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36003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

  可转债代码:113052                     可转债简称:兴业转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31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41.41亿元,有效期3年。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所发生的交易,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陈躬仙先生已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未超过5%,超过本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属于本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应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3月27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5名独立董事均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2024年3月28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72.41亿元。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躬仙先生回避表决。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已履行相应审批程序,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和本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核定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72.41亿元,有效期3年。包括: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31亿元,用于信贷业务和类信贷业务,包括各种短、中、长期业务品种等;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41.41亿元,其中服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41亿元;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5亿元;活期存款除外的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05亿元;其他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0亿元。

  (三)本次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的主要考虑

  授信业务方面,主要考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作为福建省国资委下属的省属大型国有投资类公司和主要的国有资产运营主体,公司资产较优,盈利能力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发展前景广阔,对本公司的综合效益贡献度较好,授信期内风险可控,本公司基于以往业务合作及新增业务预计本次额度,将加大客户服务力度,积极争取提高用信率。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公司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将持续开展资产托管、债券承销、物业租赁等业务;(2)本公司强化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开展现券买卖以及其他资产转让等资产转移类业务;(3)本公司将积极拓展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业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68753848X3,法定代表人王非,注册资本100亿元,注册地为福州市,主要办公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15号,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作为福建省省属的大型国有投资类公司和主要的国有资产运营主体,主营业务以实业与金融投资为主,其投资的领域包括电力、燃气、铁路和金融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担保、典当等)等板块。

  截至2023年9月30日,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合并口径总资产人民币1569.56亿元,净资产人民币713.3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4.55%,2023年1-9月份实现投资收益人民币24.79亿元,净利润人民币17.01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4年12月末,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及其子公司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3.04%,为本公司持股不足5%股东。同时,本公司董事陈躬仙先生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的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属于本公司金融监管总局口径、证监会/上交所口径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核定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72.41亿元,有效期3年,具体为:(1)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31亿元,用于信贷业务和类信贷业务,包括各种短、中、长期业务品种等;(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41.41亿元,其中服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41亿元;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5亿元;活期存款除外的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05亿元;其他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0亿元。

  (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的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参考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如授信类关联交易,相关授信条件没有优于其他受信主体同类授信的条件,关联交易价格参考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结算方式与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相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且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律要求及本公司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本行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现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程序性。本行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已履行相应审核程序,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程序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发布的规章和本行《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

  二、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且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内部制度相关规定,未损害本行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本行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本行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贲圣林  徐林  王红梅  漆远  张学文

  2024年3月28日

  公告编号:临2024-009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36003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

  可转债代码:113052                         可转债简称:兴业转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拟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2024年财务报告年度审计、半年度财务报告审阅和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审计总费用928万元。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总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80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2年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的客户数为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毕马威华振及其四名从业人员。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吴钟鸣,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潘盛,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剑,201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费用主要依据本公司业务审计范围及会计师事务所预计工作量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本项目的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928万元,较上年审计费用增长1.75%,其中财务报告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8万元、半年度财务报告审阅费用为人民币24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0万元。

  二、本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委员认为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用毕马威华振为本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公告编号:临2024-008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36003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

  可转债代码:113052                         可转债简称:兴业转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综合考虑外部经营环境、资本监管要求以及本公司可持续发展等需求,2023年度普通股每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股息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预案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3年度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中国会计准则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1.16亿元,母公司法人口径净利润为715.45亿元。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2023年度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2023年末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已经达到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不再提取。

  (二)提取一般准备。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105.71亿元。

  (三)支付优先股股息。本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三期人民币优先股,合计560亿元,2023年度应付优先股股息人民币27.93亿元。

  (四)分配普通股股息。根据本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广大投资者诉求和本公司业务持续发展需求,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40元(含税)。按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20,774,291,878股计算,拟派发现金股息总额为人民币216.05亿元。

  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股息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上述分配预案执行后,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本公司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1.16亿元,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29.04亿元,按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普通股总股本20,774,291,878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216.05亿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8.02%,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9.64%。主要考虑因素如下:

  (一)外部经营环境影响商业银行内生资本积累。当前中国经济仍处于复苏进程中,商业银行外部经营环境依然复杂严峻,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商业银行应加强内生资本积累,提升抵御风险能力。

  (二)资本监管要求提高。中国人民银行、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和资本充足水平均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目前仍处于战略转型发展期,需统筹考虑业务发展和战略转型的资本需求,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提升服务实体质效,支持本公司各项业务实现高质量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综合考虑上述内外部因素,本公司分红政策总体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现金分红率逐年提高,兼顾了本公司的股东利益以及自身可持续发展需要。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本公司《中期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

  四、相关风险提示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待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公告编号:临2024-011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36003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

  可转债代码:113052                     可转债简称:兴业转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给予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3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705.01亿元,有效期3年。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所发生的交易,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肖红先生已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与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超过本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5%,属于本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应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再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3月27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5名独立董事均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2024年3月28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935.01亿元。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肖红先生回避表决。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已履行相应审批程序,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和本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核定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935.01亿元,有效期3年。包括: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30亿元,用于信贷业务和类信贷业务,包括各种短、中、长期业务品种等;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705.01亿元,其中服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45亿元;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3亿元;活期存款除外的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623.56亿元;其他类关联交易额度35亿元。

  (三)本次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主要考虑

  授信业务方面,主要考虑中国烟草出资人为国务院,财务状况平稳,信用评级稳定,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法人与本公司交易记录活跃,信用良好,资产较优,盈利能力正常,偿债能力较强,授信期内风险可控,本公司基于以往业务合作及新增业务预计本次额度,将加大客户服务力度,积极争取提高用信率。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公司与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将持续开展物业租赁、委托贷款、理财代销等服务类业务;(2)本公司强化与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开展现券交易以及其他资产转让等资产转移类业务;(3)本公司将积极拓展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大额存单、同业存单等存款类业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中国烟草总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出资人为国务院,

  由财政部对其国有资产实行监管。该公司成立于1983年12月1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101619881W,企业类型为全民所有制,注册地北京市,主要办公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5号,注册资本570亿元,法定代表人张建民,经营范围为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进出口贸易,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3年12月末,中国烟草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9.90%,为本公司持股超过5%的股东。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国烟草及其关联企业属于本公司金融监管总局口径、证监会/上交所口径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核定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935.01亿元,有效期3年,具体为:(1)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30亿元,用于信贷业务和类信贷业务,包括各种短、中、长期业务品种等。(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705.01亿元,其中服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45亿元;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3亿元;活期存款除外的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623.56亿元;其他类关联交易额度35亿元。

  (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参考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如授信类关联交易,相关授信条件没有优于其他受信主体同类授信的条件,关联交易价格参考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结算方式与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相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且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律要求及本公司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本行给予中国烟草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现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程序性。本行给予中国烟草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已履行相应审核程序,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程序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发布的规章和本行《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

  二、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且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内部制度相关规定,未损害本行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本行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本行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贲圣林  徐 林  王红梅  漆 远  张学文

  2024年3月28日

  公告编号:临2024-010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36003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

  可转债代码:113052                     可转债简称:兴业转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给予中国人保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给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系列关联方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0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00亿元,有效期3年。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所发生的交易,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乔利剑女士已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与中国人保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超过本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5%,属于本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应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再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3月27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5名独立董事均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2024年3月28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给予中国人保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800亿元。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乔利剑女士回避表决。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已履行相应审批程序,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和本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核定给予中国人保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800亿元,有效期3年。包括: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00亿元,用于信贷业务和类信贷业务,包括各种短、中、长期业务品种等;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00亿元,其中服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3.58亿元;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92.86亿元;活期存款除外的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30亿元;其他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53.56亿元。

  (三)本次给予中国人保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主要考虑

  授信业务方面,主要考虑中国人保财务状况平稳,信用评级较高,公司资产较优,盈利能力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是本公司战略客户,对本公司的综合效益贡献度较好,授信期内风险可控,本公司基于以往业务合作及新增业务预计本次额度,将加大客户服务力度,积极争取提高用信率。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公司与中国人保系列关联方将持续开展保险服务、代理销售保险产品、资产托管等服务类业务;(2)本公司未来将与中国人保系列关联方开展资产转让等资产转移类业务;(3)本公司将积极拓展中国人保系列关联方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业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中国人保于1949年10月20日在北京西郊民巷108号挂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1000237368,法定代表人王廷科,注册资本442.23亿元,注册地为北京市,主要办公地点为北京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主要开展财产保险业务、人身保险业务及资产管理业务等。

  截至2023年12月末,中国人保合并口径总资产人民币15572亿元,净资产人民币331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8.69%,2023年实现投资收益人民币256亿元,净利润人民币315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3年12月末,中国人保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12.90%。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国人保及其关联企业属于本公司金融监管总局口径、证监会/上交所口径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核定给予中国人保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800亿元,有效期3年,具体为:(1)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00亿元,用于各类短、中、长期业务品种等。(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00亿元,其中服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3.58亿元;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92.86亿元;活期存款除外的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30亿元;其他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53.56亿元。

  (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中国人保系列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参考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如授信类关联交易,相关授信条件没有优于其他受信主体同类授信的条件,关联交易价格参考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结算方式与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相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且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律要求及本公司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本行给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现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程序性。本行给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已履行相应审核程序,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程序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发布的规章和本行《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

  二、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且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内部制度相关规定,未损害本行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本行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本行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贲圣林  徐 林  王红梅  漆 远  张学文

  2024年3月28日

  公告编号:临2024-013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36003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

  可转债代码:113052                        可转债简称:兴业转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州滨海金融科技产业园建设方案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建设项目调整内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调整福州滨海金融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规划用途和建设投资金额。

  ●本建设项目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建设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建设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一、建设项目概述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福州滨海新城建设兴业银行金融科技产业园的议案》,同意在福建省福州滨海新城建设兴业银行金融科技产业园,项目建设投资约人民币32.58亿元,规划用途包括研发中心、数据中心、客服中心、作业中心、培训中心以及配套用房。本公司已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福州滨海新城建设金融科技产业园的公告》。

  2024年3月28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州滨海金融科技产业园建设方案调整的议案》,同意调整项目规划用途和建设投资金额,并授权管理层在投资估算内对功能布局和建设投资予以审定。

  二、调整后的建设规模和用途

  调整后总建设规模不变,拟建总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3.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4万平方米。项目功能规划调整为:研发中心、客服中心、作业中心、培训中心,原数据中心面积重新分配,主要用于优化四个中心的功能配置,仅保留数据中心ECC总控中心功能,并增加通用型研发用房和档案用房。

  三、调整后的建设投资

  本项目建设方案调整后,总建设投资(包括土地费用、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等)预算调整为人民币24.35亿元,较原建设投资节省约8.23亿元。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公告编号:临2024-007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36003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

  可转债代码:113052                         可转债简称:兴业转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3月28日在上海市举行。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名,实际表决董事12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6名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家进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2023年度行长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2023年度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2023年度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2023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2023年度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2023年度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聘任夏维淳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夏维淳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夏维淳先生将在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后履职。夏维淳先生简历如下:

  夏维淳,男,1973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兴业银行董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历任福建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业务经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兴业银行总行办公室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兴业银行宁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兴业银行石家庄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兴业银行香港分行行长,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

  十、2023年度大股东和主要股东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安排,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1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

  十三、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1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关于制定《第三支柱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本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2023年度拟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一般准备10,571,408,022.80元,支付优先股股息2,793,400,000.00元,拟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40元(税前)。详见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2023年资本管理情况及2024年资本管理计划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2023年资本充足率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关于修订《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关于修订《恢复和处置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一、2023年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二、关于2024年集团风险偏好实施方案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三、关于2023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ICAAP)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四、关于制定《表外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五、关于修订《国别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六、关于申请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议案;授权管理层根据监管验收要求对申请材料予以适当更新并适时提交监管部门。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七、关于修订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八、关于2024一2026年集团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实施规划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九、关于非零售内部评级主标尺优化及验证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关于2023年度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投产后验证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一、关于制定《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二、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三、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

  三十四、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

  三十五、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六、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七、2024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八、关于确定本行金融工具估值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九、关于制定《特殊资产处置尽职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十、关于核定2024年度呆账核销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安排总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570亿元的呆账核销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十一、关于核销单笔损失大于3亿元呆账项目的议案(2024年第一批);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十二、2023年度反洗钱合规管理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十三、关于福州滨海金融科技产业园建设方案调整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福州滨海金融科技产业园建设方案调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十四、关于给予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一)给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额度;乔利剑董事与该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给予中国烟草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额度;肖红董事与该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额度;陈躬仙董事与该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

  四十五、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吕家进、陈信健、孙雄鹏三位执行董事与该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已经薪酬考核委员会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

  上述第一、十二、十五、十六、三十三等5项议案以及第四十四项议案中的(一)给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额度和(二)给予中国烟草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额度等2项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第十项议案中“2023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相关内容以及第三十二项议案将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公告编号:临2024-006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36003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

  可转债代码:113052                         可转债简称:兴业转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3月27日在上海市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其中Paul M. Theil、朱青和孙铮三位监事以视频接入方式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张国明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23年度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23年度监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23年度监事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监事会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认为:1.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中期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六、七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四、五项议案将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报。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8日

  公告编号:临2024-005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36003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

  可转债代码:113052                     可转债简称:兴业转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辞任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3月27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华兵先生的书面辞职函,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华兵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期至2024年3月27日结束。

  华兵先生辞任董事会秘书后,仍担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华兵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为本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此本公司董事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在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指定由董事、副行长孙雄鹏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A股代码: 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36003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

  可转债代码:113052                     可转债简称:兴业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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