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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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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因公司于2020年3月发行的A股可转债已于2020年9月18日进入转股期,A股股东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的总股本目前尚无法确定。若按照公司2023年末总股本4,697,663,634股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69,766,363.4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6.86%。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以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重点,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

  2023年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启新局面。股票发行注册制全面实行、北交所“深改19条”逐渐落地、国家金融监管体系重大变革,资本市场秩序规范与生态重塑加速推进;公募基金佣金费率稳步下调、上市公司分红导向更加明确、证券市场交易机制不断优化,一系列政策措施持续助力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同时,随着更全、更细、更严的监管规则制定和发布,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及投资者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

  证券市场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证券行业将全面推进金融供给侧改革并深化落实,充分发挥融通资本、资本定价与资产配置等功能。政策驱动叠加经济复苏,券商迎来新的增长机遇。

  2023年海外流动性持续收紧,叠加地缘冲突升级、市场风险情绪积累等多重利空因素,沪深指数年线深度调整,上证指数、深证成指和创业板指分别下跌3.7%、13.54%和19.41%;沪深两市的总成交金额211.61万亿元,较去年下降5.48%。

  公司始终坚持“诚信、稳健、专业、和谐”的经营理念,致力于通过专业的精神、专注的态度为客户提供综合化的金融服务,满足客户多元化的投资和融资需求。具体业务模块如下:

  零售客户业务:向大众及高净值客户提供代理股票、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金融产品销售,融资融券,资产管理,投资顾问等产品和服务。

  产业客户业务:为企业提供上市辅导、保荐、新三板挂牌、股票和债券销售、并购重组财务顾问、资产证券化等服务,通过私募股权基金、另类投资、股票质押等渠道提供各类融资服务,通过场外衍生品、基差贸易、仓单服务等模式提供风险管理服务。

  机构客户业务:向银行、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信托等各类机构投资者提供综合化服务,包括代理交易、研究咨询、产品代销、融资融券、产品托管、交易结算等,向上市公司、股权基金提供专业化交易减持服务、股份回购及特定股份管理等。

  证券自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开展权益类证券、固定收益类证券、大宗商品以及相关证券衍生产品和基金产品的投资交易,开展场内证券做市业务,以交易商身份开展场外衍生品的创设和交易业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末,公司总资产795.58亿元,较期初增长7.6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210.81亿元,较期初增长4.75%。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52亿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60%和7.7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20%,较上年度增加0.22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 600909        证券简称: 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6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批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公告并非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告所披露的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3,387,734,269.93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因公司于2020年3月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9月18日进入转股期,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的总股本目前尚无法确定。按照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4,697,663,634股为基数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69,766,363.40元,占2023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8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利润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两个月内派发2023年度现金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  本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开展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中介服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也包括公司的关联方。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并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形成《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关联董事回避涉及关联方事项的表决情况:在审议公司与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章宏韬、陈蓓、陈乐乐、舒根荣回避表决;在审议公司与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胡凌飞回避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会议出席独立董事4人。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独立董事全票通过该议案,并出具了如下意见:

  1.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基于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拓展业务,属于正常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将参考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严格在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执行交易,交易公允且未对公司造成任何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见下表:

  ■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2023年公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结合本年度公司经营计划、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市场情况,公司对2024年及至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集团”)

  国控集团成立于1999年9月21日,注册资本1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国元,住所为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华山路808号徽盐世纪广场A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11778783B,是安徽省国资委下属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安徽省人民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主体进行投资、参股、控股以及产权交易。

  截至2022年末,国控集团资产总额988.84亿元,负债总额634.66亿元,净资产354.18亿元,资产负债率64.18%;2022年,国控集团实现营业收入42.64亿元,净利润19.31亿元。

  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国控集团资产总额1,066.86亿元,负债总额696.23亿元,净资产370.63亿元,资产负债率65.26%;2023年前三季度,国控集团实现营业收入67.63亿元,净利润16.07亿元。

  国控集团未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2、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出版集团”)

  安徽出版集团成立于2005年10月26日,注册资本10.32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马占文,住所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翡翠路11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81077982Q,是安徽省人民政府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安徽出版集团经营范围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资产管理、资本运营和投资业务以及对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依法实行资产或股权管理,融资咨询服务;对所属企业国(境)内外图书、期刊、报纸、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网络出版物的出版及销售、物流配送、连锁经营进行管理,图书租型造货咨询服务。

  截至2022年末,安徽出版集团资产总额1,785,034.8万元,负债总额1,400,063.28万元,净资产384,971.52万元,资产负债率78.43%;2022年,安徽出版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281,674.66万元,净利润-595,604.56万元。

  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安徽出版集团资产总额1,835,328.22万元,负债总额1,422,469.80万元,净资产412,858.42万元,资产负债率77.50%;2023年前三季度,安徽出版集团实现营业收入965,258.35万元,净利润20,133.09万元。

  安徽出版集团未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3、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电力”)

  皖能电力成立于1993年12月13日,注册资本22.67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李明,住所为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7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1489495895,是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543)。皖能电力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水力发电,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等。

  截至2022年末,皖能电力资产总额4,519,072.89万元,负债总额2,821,548.84万元,净资产1,697,524.05万元,资产负债率62.44%;2022年,皖能电力实现营业收入2,427,560.94万元,净利润18,183.01万元。

  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皖能电力资产总额5,982,262.68万元,负债总额3,944,388.85万元,净资产2,037,873.82万元,资产负债率65.93%;2023年前三季度,皖能电力实现营业收入2,021,134.27万元,净利润171,297.71万元。

  皖能电力未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4、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能源集团”)

  安徽能源集团成立于1990年4月9日,注册资本1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陈翔,住所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148941608M,是安徽省国资委下属国有独资公司。安徽能源集团经营范围为国有资产运营,项目投资及管理,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服务,商务信息、投资信息咨询服务,建设项目投资条件评审。

  截至2022年末,安徽能源集团资产总额906.80亿元,负债总额475.13亿元,净资产431.67亿元,资产负债率52.40%;2022年,安徽能源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24.48亿元,净利润22.89亿元。

  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安徽能源集团资产总额1,011.83亿元,负债总额532.52亿元,净资产479.31亿元,资产负债率52.63%;2023年前三季度,安徽能源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59.24亿元,净利润43.90亿元。

  安徽能源集团未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5、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资本”)

  交控资本成立于2017年1月11日,注册资本44.4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陈乐乐,住所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666号滨湖时代广场C1号楼13F,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NB22T75,是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设全资子公司。交控资本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证券投资、企业并购重组、项目融资、受托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末,交控资本合并口径资产总额868,399.34万元,负债总额111,897.65万元,净资产756,501.69万元,资产负债率12.89%;2023年,交控资本实现营业收入881.33万元、净利润10,856.90万元。

  交控资本未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6、其他关联方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控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国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根据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则规定认定的其他关联方。

  (二)关联关系

  截至2023年末,国控集团持有公司1,131,727,14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09%,并通过与安徽省能源集团、安徽交控资本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皖能电力作为安徽省能源集团控股子公司被纳入一致行动人协议。由于国控集团实际控制公司股权比例为34.74%,是公司控股股东,其一致行动人均为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3年末,安徽出版集团共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69,073,7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1%,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主要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均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期和公司的同类关联交易均已正常执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日常关联交易种类

  证券与金融服务、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其他。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

  在预计的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和行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12日(星期五) 上午 0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03日(星期三) 至04月1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gs@hazq.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3月29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4月12日 上午 09:00-10: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12日 上午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章宏韬

  总经理:赵万利

  董事会秘书:储军

  财务总监:龚胜昔

  独立董事:李晓玲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4月12日 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03日(星期三) 至04月1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bgs@hazq.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华安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51-65161691

  邮箱:bgs@hazq.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4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在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1018号公司总部。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其中董事陈蓓、党晔、独立董事曹啸以通讯表决形式参加会议。部分公司监事、经营管理层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章宏韬主持。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3年度经理层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3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一)与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章宏韬、陈蓓、陈乐乐、舒根荣回避表决。

  (二)与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胡凌飞回避表决。

  (三)与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章宏韬、陈蓓、陈乐乐、舒根荣回避表决。

  (四)与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章宏韬、陈蓓、陈乐乐、舒根荣回避表决。

  (五)与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章宏韬、陈蓓、陈乐乐、舒根荣回避表决。

  (六)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预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预审并获四位独立董事全票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公司独立董事郑振龙、李晓玲、曹啸、刘培林分别出具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自营业务规模的预案》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监控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以下额度内确定、调整公司2024年度自营投资的总金额:

  (一)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80%,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400%。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因融资融券业务、承销业务所发生的被动型持仓。

  (二)公司实施自营投资过程中如果发生情况变化,需要调整上述额度,授权董事会进行调整并予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具体召开时间和地点。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会议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建议2024年度在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范围内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审计费用。如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增加,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会议同意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如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变动,每股现金红利分配金额保持不变,总额及分红比例将由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的总股本决定。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审计信息安全工作管理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预案》

  会议对本预案授权内容进行了逐项审议及表决:

  (一)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

  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发行的公司债券、短期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次级债务、短期融资券、金融债券、收益凭证、收益权转让、可续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证金公司转融通及其它按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及其它监管机构、证券自律组织注册、核准、审批、备案或认可的公司可以发行的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同业拆借、债券回购、法人透支除外);境外发行的外币及离岸人民币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次级债务、可续期债券、中期票据计划、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票据、结构化票据)等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及其它监管机构注册、核准、审批、备案或认可的公司可以发行的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同业拆借、债券回购、法人透支除外)。

  上述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不与公司股票及其它任何权益衍生品挂钩。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具体清偿地位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及发行方式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将由公司或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发行主体。若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则公司或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及资产服务机构。

  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按相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机构、证券自律组织注册、核准、审批或备案,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向社会公开发行或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或以其他监管机构许可的方式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外公开或者非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

  公司和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总体待偿余额(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以外币发行的,按照每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合并口径净资产的3倍。各类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规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发行上限的规定及各类风险控制指标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5年(含1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发行永续次级债券、可续期债券等无固定期限品种的情况除外。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发行的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可以为固定利率品种和/或浮动利率品种。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及其计算、支付方式的确定,根据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承销机构(如有)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担保及其他安排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可由公司或公司符合资格的全资附属公司为发行主体,根据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担保及其他信用增级安排。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到期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法律法规和/或监管机构允许的用途。具体用途及详细运用方案等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依法确定。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发行价格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依照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发行对象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根据境内外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依法确定。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就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相关事宜,依据境内外适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境内外市场情况办理。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债务融资工具的偿债保障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如公司发行永续次级债并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永续次级债券利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普通股东分配利润;

  2、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如相关适用法律法规及/或监管机构对于债务融资工具的偿债保障措施另有其他要求的,则应符合相关适用法律法规及/或监管机构的要求。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发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制度必须另行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融资方式除外),在确保杠杆率、风险控制指标、流动性监管指标以及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风险限额等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在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限额内,按照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全权办理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合适的发行主体、发行时机、发行品种、具体发行数量和方式、资产处置规模、发行条款、发行对象、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排、面值、利率的决定方式、币种、定价方式、发行安排、担保函/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及上市场所、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如适用)、还本付息的期限方式等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并就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申报、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2、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适用),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反)担保协议/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协议、债券契约、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清算管理协议、登记托管协议、上市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等)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及最终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备忘录、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等);

  3、为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选择并聘请受托管理人、清算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4、决定和办理向相关监管机构及证券自律组织等申请办理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机构、证券自律组织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或转让及公司、发行主体及/或第三方提供(反)担保、支持函或维好协议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 其他法律文件;办理每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申报、发行、设立、备案以及挂牌和转让等事宜;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机构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6、办理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如果公司获授权经营管理层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就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的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发行或部分发行完成之日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3年度重大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稽核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内部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3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3年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3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华安证券2023年度廉洁从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华安证券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

  二十七、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

  二十八、审议《华安证券合规总监2023年度工作考核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首席风险官2023年度工作考核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

  三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合规总监及合规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

  三十一、审议《华安证券2023年度信息技术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二、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捐赠计划的预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划对外捐赠1400万元,其中包含子公司华安期货对外捐赠200万元。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经理层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实施金额以省国资监管部门批复的财务预算方案为准。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5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定于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1018号公司总部。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马军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表决形式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张海峰主持。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占监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3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一)与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与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与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与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与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的审核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相关规定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3年度重大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稽核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3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3年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3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合规总监2023年度工作考核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3年度廉洁从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3年反洗钱工作内部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合规总监及合规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首席风险官2023年度工作考核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7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制度的要求,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6号文)文件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完成了配股发行工作,发行数量为1,076,601,364股,发行价格3.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1,893,019.52元。扣除发行费用18,493,427.4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3,399,592.0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32768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4,318,474.9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955,078,973.86元,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6月,本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文化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银行账户(账号:34050146480800002582)、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银行账户(账号:58010078801800002882)、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银行账户(账号:341301000013001092858)。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能够得到有效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专项账户已全部销户。专项账户的具体信息及销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68,499,672.26元。

  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168,499,672.2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于2021年8月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36840号《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出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67.94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人民币1167.94万元。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9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鲍灵姬,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安科生物(300009.SZ)、万朗磁塑(603150.SH)、森泰股份(301429.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洪雁南,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婷婷,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宣陈峰,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禾昌聚合(832089.BJ)、金宏气体(688106.SH)、博迈科(603727.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鲍灵姬、签字注册会计师洪雁南及吴婷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宣陈峰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99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79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遵循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对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无异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同意公司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公司代码:600909                                                  公司简称:华安证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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