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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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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天平报[2024]0002号以及公司出具的《汉马科技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汉马科技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2,688,930.4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743,452,208.4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592,872,452.41元。

  1、董事会提议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和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董事会提议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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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专用汽车、重卡底盘、重卡整车及核心零部件等业务,属于汽车制造行业中的商用车行业,细分行业属于载货汽车(下称“货车”)子行业。

  1、中国商用车行业情况分析

  2012以来,随着宏观经济下行,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商用车市场需求有所回落,产量有所下降,但仍保持在310万辆的水平之上(如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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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落实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投资政策,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继续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发展态势。全年共产销商用车427.98万辆和437.08万辆,同比增长1.69%和5.05%。

  2019年,全国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我国经济仍运行在合理区间,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变。但是,我国汽车行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受中美经贸摩擦、环保标准切换、新能源补贴退坡等因素的影响,承受了较大压力。全年共产销商用车436.00万辆和432.40万辆,产量同比增长1.90%,销量同比下降1.10%。

  2020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特别是面对经济下行的影响,汽车行业经受住了严峻考验,全行业在积极复工、复产的基础上,市场需要也得到快速恢复。与此同时,在电动化、智能化和网联化带动下的新发展格局开始加快形成,行业间跨界融合也在不断推进。全年共产销商用车523.10万辆和513.30万辆,产量同比增长20.00%,销量同比增长18.70%。

  2021年,“蓝牌轻卡”政策预期带来的消费观望、房地产开发行业较冷等因素加剧了商用车市场下行的压力。支撑商用车增长的政策红利效用已逐步减弱,商用车市场将进入调整期。2021年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467.4万辆和479.3万辆,同比下降10.7%和6.6%。

  2022年,商用车受前期环保和超载治理政策下的需求透支,行业需求萎缩影响下生产生活受限,包括油价处于高位等因素影响,商用车整体需求放缓。2022年,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18.50万辆和330.00万辆,同比分别下降31.90%和31.20%。

  2023年,受宏观经济稳中向好、消费市场需求回暖因素影响,加之各项利好政策的拉动,商用车市场谷底回弹,实现恢复性增长。2023年,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403.7万辆和403.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6.8%和22.1%。

  我国商用车主要包括客车、货车和半挂牵引车,其中货车是商用车细分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服务于公路货运、工程建设、能源、矿山、林业和建筑等行业及国防事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与国民经济的发展紧密相关。2011-2023年期间,我国商用车产量构成中货车占比保持在60%以上,因此,货车产量增速也基本与商用车保持一致(如图1)。

  宏观经济稳中向好、消费市场需求回暖,货车产销回升。2023年货车产量353.9万辆,同比增长27.4%。销量353.9万辆,同比增长22.4%。商用车车型产销情况看,货车中,重型货车、中型货车、轻型货车以及微型货车都有所增长,其中重型货车增量最大。重型货车销量91.11万辆,同比增长35.59%;中卡销售10.71万辆,同比增长11.96%;轻卡销售189.45万辆,同比增长17.08%;微卡销售62.65万辆,同比增长23.60%。

  2、行业竞争情况分析

  商用车行业是典型的规模经济行业,规模和协同效应明显,行业集中度的不断提高,使得具有规模优势的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从市场格局上看,目前商用车销量排名前十家分别为北汽福田、东风公司、上汽通用五菱、中国重汽、长安汽车、中国一汽、江淮汽车、长城汽车、江铃汽车、上汽大通,上述十家企业共销售314.53万辆,占商用车销量的78.03%,其中货车(含非完整车辆、半挂牵引车)共销售353.90万辆,占商用车销量的87.79%。由此看,我国商用车行业及货车子行业的集中度均较高(如表1)。

  从货车子行业来看,国内货车制造商拥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和低成本优势,货车发动机、变速器等核心零部件质量逐步提升,整车产品的动力性、舒适性和可靠性得到改善,产品结构和承载能力能够较好地适应当前国内市场的发展需求。目前重型货车市场,2023年销量排名前十名分别为中国重汽、中国一汽、陕汽集团、东风公司、北汽福田、成都大运、江淮汽车、徐州徐工、北奔重汽、上汽依维柯红岩(如表1)。随着重型货车市场需求不断扩大,以及产品盈利水平吸引,各企业产能规模持续增加,同时一些原本不生产重型货车的汽车厂家和非汽车生产企业进入重型汽车领域,使重型货车的市场竞争压力趋于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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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统计数据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总体来看,商用车行业竞争激烈,行业集中度较高,规模效应明显。

  3、行业政策情况

  目前我国汽车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是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近年来,为了保持汽车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有序推进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切实提高汽车产业技术研发水平,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予以支持,为汽车行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011年,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汽车行业要强化整车研发能力,实现关键零部件技术自主化,提高节能、环保和安全技术水平”。2016年,我国《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绿色低碳、高端装备与材料、数字创意等领域的产业发展壮大”。

  在燃料政策方面,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柴油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我国在2004年前后达到相当于欧洲第二阶段排放控制水平;到2008年,力争达到相当于欧洲第三阶段排放控制水平;2010年之后争取与国际排放控制水平接轨。国家将通过优惠的税收等经济政策,鼓励提前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和车用柴油发动机产品的生产和使用。2016年1月14日,国家环境保护部与工信部联合发布公告: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全面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五阶段)》(GB18352.5-2013)和《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中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根据油品升级进程,分区域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2016年12月23日,国家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一2016),公布了第六阶段轻型汽车的排放要求和实施时间。

  2017年,工信部、发改委和科技部发布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指出,将大力发展汽车先进技术,形成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和先进节能汽车梯次合理的产业格局以及完善的产业配套体系,引领汽车产业转型升级。

  2018年,国务院公开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要求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优化运输方式,实施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三年作战计划。优化调整货运方式,落实国家要求,坚决调整不合理的运输结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推进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以公交车、物流车、出租车(网约车)、公务用车和租赁用车为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大力淘汰老旧车辆。重点区域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各地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2020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100万辆以上。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2019年4月,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切实改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运输部门配送运力需求管理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通行管控的联动机制,优化车辆通行管控,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除特殊区域外,对纯电动轻型货车原则上不得限行。鼓励规范“互联网+”新业态发展,加强货车超限超载治理。

  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为未来1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指明了方向。规划指出要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方向,构建新型产业生态,完善基础设施体系,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在售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有效促进节能减排水平和社会运行效率的提升。

  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碳达峰、碳中和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双碳”目标成为社会热点词汇。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要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2022年8月,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以重点行业达峰为突破,着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2023年12月,国务院印发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针对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提出了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在京津冀、汾渭平原、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城市群,新能源城市用车比例不低于80%;电厂、钢厂、水泥等高耗能行业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非道路清洁运输比例力争达到80%。总体上看,国家的政策主要在于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增加重型货车在载货车中的比重,同时强调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节能、环保和安全技术水平,特别是发动机等关键零部件的技术研发水平,再加上对燃料的一系列规划要求,未来将从多个维度入手,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商用车行业发展具备较好的政策支撑。

  4、公司相关行业与上下游的关联性

  行业技术进步、企业成长和市场扩展等都与上下游行业有着密切的关联关系。

  (1)产业链构成

  重卡车发动机等关键零部件位于重卡行业的上游;重卡经过改装后,向下游拓展至专用车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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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①重卡发动机等关键零部件的上下游

  重卡发动机等关键零部件的上游行业是重卡发动机零部件行业。其中,钢材在重卡发动机零部件产品的成本中所占比重最大,是影响零部件产品生产的重要因素;而近几年工业用电价格逐渐上涨,使其在重卡发动机零部件成本中所占比重也越来越大。原材料和能源的价格波动,会对重卡发动机零部件产品成本产生较大影响。

  重卡发动机等关键零部件的直接下游行业是重卡、工程机械等重型发动机的应用行业。随着下游行业的发展,重型发动机的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②重卡行业的上下游

  重卡产业链的上游主要是发动机、变速箱、钢材、有色金属、橡胶等原材料以及其他零部件的制造。原材料的质量、价格、供货效率是决定重卡产品成本的重要因素,重卡零部件分为两种,发动机、变速箱、车桥等核心零部件和制动、悬架、转向等非核心零部件。核心零部件如发动机、变速箱等在重卡生产成本中占比较大,因此整合核心零部件生产资源,构筑核心零部件供应体系对于重卡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非核心零部件供应厂商较多,因此重卡企业对于非核心零部件厂商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

  重卡产业链的下游为物流运输(主要是重卡整车、半挂牵引车等)与专用车生产(主要是重卡底盘),其需求很大程度上受到宏观经济形势与国家相关政策影响。重卡作为一种生产资料,其下游的客户的专业化程度较高,大多为小规模采购,因此重卡行业企业的销售模式一般采用特许经营的经销制,市场网络以经销商为主线设置。

  ③专用车的上下游

  专用车产业链的上游行业主要是专用车(重卡)底盘、钢材和零部件供应。专用车(重卡)底盘、钢材、零部件的价格上涨直接影响产品的采购成本,其中重卡底盘占专用车成本70%以上。底盘与整车的匹配性、零部件的质量影响到产品品质及可靠性。大部分专用车生产企业都没有专用车底盘的生产能力,一般采用外购底盘加装专用设备的方式进行生产,这使得企业难于控制生产成本,整车匹配性也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长期发展受到制约。

  专用车产业链的下游主要是基建行业。目前基础建设尚处于快速发展期,国家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国家“一带一路”、军民融合、振兴东北、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战略、水利建设工程、海洋建设工程、铁路、公路、城镇公共交通和基础设施、电力、输气工程、输电工程将会陆续开工,专用车的销售将会随着国内基础建设的规模的扩大而增长。

  公司目前主要业务涉及重卡、专用车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涵盖重卡底盘、重卡整车、混凝土搅拌车、散装水泥车、混凝土泵车、半挂牵引车、工程自卸车、发动机、变速箱、车桥等。

  1、采购模式

  (1)专用车业务采购模式

  专用车业务采购模式实行ERP管理模式,将采购、生产、销售紧密结合在一起。生产车间根据销售部门下达的订单组织生产,并向采购部门下达原材料采购清单,采购部门负责采购合同签订、采购订单下达、订单跟进和向财务部门申请付款等工作;在供应商选择上,审核工作由物资部负责,采购部门根据审核结果,优先选择信用良好、供货及时、长期合作的生产型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及独资企业,同时定期淘汰部分不遵守商业信誉,规模较小的供应商;在采购价格方面,坚持在同等质量下选择价格最优的材料。根据质量体系要求,专用车要求每种物资必须有两家以上的供应商;在物资管理方面,通过ERP系统进行严格管控,对于生产计划内使用的物资,生产部门领取时凭ERP系统打印出的领料单方可办理领取手续。

  (2)重卡业务采购模式

  重卡业务采购模式实行供应链管理模式,推行物资采购信息化,实施第三方物流和准时制采购。生产管理部门根据生产计划下达SAP采购计划,采购部门负责合同签订、订单下达、跟催、报账和申请付款等工作,制造管理部门负责所有采购物资的管理、配送工作;在采购价格上,通过招标比价方式进行采购。每年末召集供应商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下一年度的采购价格,同时对市场变化较大、价格不稳定的原材料,适时调整采购价格;在供应商的选择上,实行优胜劣汰管理机制,不定期实地考核供应商,逐步淘汰规模小、产能不足、质量不稳定的供应商,择优选择供货能力强、质量稳定、信誉度高的供货方。同时为了严格控制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尽可能避免独家供货行为,对采购入库的产品均进行严格的检验。

  2、生产模式

  (1)专用车业务生产模式

  专用车业务根据产品差异化的特点,对大部分产品采用“以销定产”模式进行生产,即根据客户订单来组织生产。当客户通过销售部门下达订单并支付一定比例定金后,通过ERP系统向供应商采购所需钢材、汽配件等主要原材料,并根据客户对底盘的要求向子公司华菱汽车或对外采购专用车底盘。同时,公司对一些常用车型也会统一安排生产计划,保留部分备货,满足客户需求。

  (2)重卡业务生产模式

  重卡业务主要采取“以销定产”模式,同时公司也会在淡季对某些标准化产品进行生产备货。根据每月的生产计划,按照提报订单的交货期合理排产,保证及时交货。充分利用和完善SAP系统来提高生产效率,在系统中通过销售订单触发生产订单、生产订单拉动物料需求计划、第三方物流公司根据该计划配送物资上生产线,整个生产过程严格有序,车辆下线后通过SAP系统进行报工、经质量检验合格后入库。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严格推行精益化生产理念,重视现场管理,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按照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四大工艺步骤,紧紧抓住每个细分环节,“保安全、抓质量、降成本、增效益”,全面贯彻《6S管理细则》,强化ISO9001体系建设,坚持持续改进,确保公司产品质量水平不断提升。

  3、销售模式

  公司重卡及专用车业务销售模式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推行4S店经销,鼓励经销商进行配套售后服务和配件经营,通过TDS经销商管理系统对经销商进行管理和风险控制。围绕公司既定的渠道开发目标,进一步完善销售体系建设。同时,为了避免经销商之间的恶性竞争,制定了相应管理制度,通过网络实行严格的区域化管理,促使整个销售系统在有序的环境中良性发展。对于优质经销商和新晋经销商,公司在商务政策、服务及备件政策、金融政策等各个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帮助其积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同时公司结合行业现状和企业自身特点,以市场为导向,以用户为中心,以经济效益为目标,实行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差异化营销策略,对重点市场进行细分,制定了不同的销售策略,积极巩固和拓展市场。公司积极运用金融工具促进销售,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保兑仓和银行按揭服务。以金融手段促进销售,不仅有效解决了公司流动资金的周转,还加强了风险控制。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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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中重卡销售7,876辆,较上年同期上升32.73%;其中,实现电动中重卡销售3,276台,较上年同期上涨5.37%;醇氢动力系统销售2,961台,较上年同期上涨642.11%。实现营业收入387,694.1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13.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268.8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35.55%。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9.49亿元,较年初下降17.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15亿元,较年初下降672.4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浙江天平”)审计并由其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天平审[2024]0204号《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 字样)。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之规定,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且浙江天平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 字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4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范现军

  2024年3月27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4-049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上午9时整在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268.8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35.55%。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74,345.22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59,287.25万元。

  1、董事会提议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和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董事会提议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为:1、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进行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全年工作量确定其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为: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时,鉴于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任务,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平审[2024]0205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89,741,720.48元和信用减值损失232,181,770.88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将导致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减少521,923,491.36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4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各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2024年度开展的信用销售业务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

  为了积极开拓市场,促进产品销售,加快资金回笼,公司积极运用金融工具,采用按揭贷款、保兑仓等信用销售方式销售公司产品。公司目前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该客户须信誉良好,且经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核确认。上述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0万元。其中,按揭贷款业务回购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保兑仓业务回购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

  公司将在上述业务实际发生时在核定额度内签订回购担保合同,具体发生的回购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回购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为2024年度开展的信用销售业务提供回购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认为: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包含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对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有关内容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等进行了专门交谈沟通和实际调研。认可审计报告的内容,也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相关说明及处理意见。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地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改善经营环境,不断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我们认为,该所依据的理由是符合实际的,同意该审计意见。

  董事会认为:该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该审计意见。针对上述导致公司形成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化解,努力改善公司经营环境,同时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公司的预重整项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5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56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23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000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3日

  至2024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第10、11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7、8、9、10、11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附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来信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4)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

  2024年4月22日上午8:30一12:00和下午13:00一17:30。

  3、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000号公司办公楼四楼)。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周树祥、黄岗

  联系电话:0555-8323038

  传真:0555-8323531

  电子邮件:600375@hmcamc.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000号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4306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4-050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上午10时整在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利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268.8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35.55%。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74,345.22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59,287.25万元。

  1、董事会提议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和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董事会提议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与公司目前的状况相匹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有关信息披露编报准则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天平审[2024]0204号《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4、在本次监事会进行审议前,我们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的行为。

  5、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为:1、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进行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为: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时,鉴于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任务,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3年度,公司未有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4、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天平审[2024]0205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平审[2024]0205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89,741,720.48元和信用减值损失232,181,770.88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将导致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减少521,923,491.36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财务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4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各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2024年度开展的信用销售业务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

  为了积极开拓市场,促进产品销售,加快资金回笼,公司积极运用金融工具,采用按揭贷款、保兑仓等信用销售方式销售公司产品。公司目前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该客户须信誉良好,且经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核确认。上述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0万元。其中,按揭贷款业务回购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保兑仓业务回购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

  公司将在上述业务实际发生时在核定额度内签订回购担保合同,具体发生的回购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回购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认为:1、《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前述说明及意见。

  2、公司监事会将行使好监督职能,积极关注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4-051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浙江天平”)。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浙江天平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浙江天平全年工作量确定其审计费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5291

  执行事务合伙人:丁天方

  成立日期:1999年3月3日

  组织形式:特殊合伙企业

  营业场所: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67号北城天地商务中心9幢10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招投标代理服务;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破产清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执业资质:经浙江省财政厅批准于1999年3月设立,2016年12月27日经浙江省财政厅“浙财会(2016)39号”批准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20年12月27日,通过了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2.人员信息

  浙江天平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丁天方。浙江天平是一家综合性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拥有一支团结、求实、诚信、勤奋、高效的管理团队,拥有一大批具有专业理论知识、丰富实践经验,较高业务素质,优良职业道德的人才业。截至2023年末,浙江天平拥有合伙人29名、注册会计师116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名。

  3.业务规模

  浙江天平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0,346.0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7,746.5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30.66万元;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为175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浙江天平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73.8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5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浙江天平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浙江天平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曾一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两人,该警示函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一次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所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浙江天平继续承接和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覃振碧,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2年。2012年7月10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2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2018年2月开始在浙江天平执业,现任浙江天平项目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三板申报审计、挂牌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国柱,注册会计师,2009年7月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5年4月14日首次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2021年12月开始在浙江天平执业。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拟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投资、管理等证券服务,一直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无兼职情况。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洪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现任浙江天平质量控制人员。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无兼职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曾一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和一次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近三年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等情况。详见下表。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浙江天平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均无诚信不良记录。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145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浙江天平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时,鉴于浙江天平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任务,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浙江天平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4-052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3月27日,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89,741,720.48元和信用减值损失232,181,770.88元。具体计提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023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1、存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二)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各类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进行会计计量,及减值处理。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将导致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减少521,923,491.36元。

  三、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财务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4-053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4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各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明细表

  ■

  注:上表中综合授信额度仅为公司结合上一年情况作出的预计,实际授信额度以各授信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4-054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1,0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总额度为人民币1,015,000.00万元,其中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及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0万元,对子公司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0,00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3月27日,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徽融”)、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专汽”)、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福马”)2024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见附件)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华菱汽车

  1、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夏宏。

  5、经营范围:重型汽车、汽车底盘的研发生产、销售。重型汽车发动机的研发、生产、销售(此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该公司于2004年3月2日注册,为外商投资有限公司,2007年1月29日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11月23日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6月29日变更为内资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客车的研发、生产、销售。

  6、财务状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华菱汽车的资产总额609,274.99万元,负债总额439,711.5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1,349.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09,808.18万元,资产净额169,563.42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8,844.47万元,净利润-6,738.7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上海徽融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上中路462号520室。

  3、注册资本:人民币36,6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王新成。

  5、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6、财务状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海徽融的资产总额54,113.53万元,负债总额14,363.4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711.90万元,资产净额39,750.04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79.14万元,净利润53.4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81.15%的股权,并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福瑞投资贸易有限公司(香港)间接持有其7.10%的股权,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88.25%的股权。

  (三)星马专汽

  1、被担保人名称: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西路799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薛永昌。

  5、经营范围:专用汽车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专用汽车的研发;专用汽车的销售(不含品牌汽车);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6、财务状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星马专汽的资产总额101,814.01万元,负债总额91,629.5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9,7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7,806.06万元,资产净额10,184.43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404.56万元,净利润-7,526.2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芜湖福马

  1、被担保人名称: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鞍山路6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汪大高。

  5、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空气压缩机、汽车取力器、钢结构制品、汽车及工程机械零部件;润滑油销售;道路普通货运。

  6、财务状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芜湖福马的资产总额20,594.14万元,负债总额13,596.9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8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867.58万元,资产净额6,997.24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43.37万元,净利润-2,687.8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华菱汽车、上海徽融、星马专汽、芜湖福马2024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见附件)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皆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2、公司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按揭贷款业务回购担保未结清余额为41,295.76万元,保兑仓业务回购担保未结清余额为937.44万元。

  (2)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电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4家机构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司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明细表

  ■

  注:上表中综合授信额度仅为公司子公司结合上一年情况作出的预计,实际授信额度以各授信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4-055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2024年度开展的信用销售业务提供回购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系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总额度为人民币1,015,000.00万元,其中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及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0万元,对子公司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0,00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3月27日,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2024年度开展的信用销售业务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积极开拓市场,促进产品销售,加快资金回笼,公司积极运用金融工具,采用按揭贷款、保兑仓等信用销售方式销售公司产品。公司目前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该客户须信誉良好,且经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核确认。上述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0万元。其中,按揭贷款业务回购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保兑仓业务回购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该客户须信誉良好,且经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核确认。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公司将在上述业务实际发生时在核定额度内签订回购担保合同,具体发生的回购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2、本次回购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有利于公司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有效解决流动资金的周转,整体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该回购担保事宜,回购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0万元,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2、公司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按揭贷款业务回购担保未结清余额为41,295.76万元,保兑仓业务回购担保未结清余额为937.44万元。

  (2)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电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4家机构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57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近三年连续亏损且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  停牌日期为2024年3月29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4年4月1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汉马。

  ●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证券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简称由“汉马科技”变更为“*ST汉马”;

  (二)证券代码仍为“600375”;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年4月1日。

  第二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浙江天平”)审计并由其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天平审[2024]0204号《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 字样)。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之规定,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且浙江天平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 字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4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第三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4条、第9.8.2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3月29日停牌1天,2024年4月1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董事会将积极举措改善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保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争取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全力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鉴于公司当前状况以及面临的压力,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一)为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号召,加快公司产品新能源化进程。公司的电动技术、甲醇技术发展前景良好。目前,国内大多数城市均已针对重卡电动化给予相关路权、补贴支持等政策,甲醇方面也已有山西、天津、大庆等地出台了相关补贴、路权等地方示范性运行的支持政策,可见电动和甲醇是符合国家政策方向的技术。

  (二)公司已启动上市公司及下属核心子公司的预重整,将与债权人、临时管理人、投资人等各方协商公司的经营计划及未来发展规划。

  (三)通过加快应收账款清欠力度,回笼资金,补充现金流。

  (四)通过“研产质供销”五位一体协同机制,降低应收账款及存货,减少营运资金占用。

  (五)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管理手段,使公司及子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不断提升;通过关停并转举措进行资产整合优化,促进业务现金流正向流转。

  (六)公司将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做好相关工作,通过重整过程中的共益债及投资人投入的资金,缓解经营资金压力。

  第五节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1条第一款之规定,若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1、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2、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或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度报告;

  5、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6、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2024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7、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二)目前,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专汽”)、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零部件”)、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电子”)、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福马”)正在进行预重整。若法院正式受理对上市公司及上述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顺利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及上述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若重整失败,上市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上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如果上述子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失去对上述子公司的控制权。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芜湖福马五家子公司是上市公司体系内的核心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及主要经营实体。如上述子公司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上市公司将失去重要经营性资产,上市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1、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芜湖福马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能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

  2、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上市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上市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第六节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周树祥、黄岗

  联系电话:0555-8323038

  传真:0555-8323531

  电子邮件:600375@hmcamc.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000号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43061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公司代码:600375                                                  公司简称:汉马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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