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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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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518667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创新研发与精良制造,专注于各类高品质日用陶瓷制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在色釉炻瓷和高温陶瓷领域积累了深厚的研发实力,并成功将颜色釉陶瓷产品推向个性化与创意化的新高度。秉承“日用陶瓷艺术化,艺术陶瓷生活化”的独特理念,公司的产品广泛应用于餐饮、家居装饰及礼品等多个领域,深受市场好评,不仅在国内建立了稳固的市场地位,而且在国际市场上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公司核心业务涵盖广泛的日用陶瓷品类,包括餐具套装、茶具系列、酒瓶酒具、咖啡器具、洗漱用品以及各式精致装饰摆件等。以色釉陶瓷、釉下五彩瓷等日用陶瓷为主,同时涉及陶瓷新材料和电瓷等工业陶瓷。在陶瓷新材料领域主要有生物陶瓷块、耐磨氧化锆产品、刚玉莫来石支柱等,电瓷有陶瓷支柱绝缘子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公司 2022 年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74,570.10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34,566.56元,未分配利润增加18,977.60元,少数股东权益增加20,323.44元。影响公司 2022 年合并利润表项目:所得税费用减少121,888.13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其他重大影响事项补充披露。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瓷股份”)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尚须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业水平良好,熟悉公司业务,作为公司2021年度聘任的审计机构,于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恪守职业道德,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5.首席合伙人:胡少先

  6.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

  7.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27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8.2022年业务收入:(1)业务总收入38.63亿元;(2)审计业务收入:35.41亿元;(3)证券业务收入21.15亿元。(截止披露日,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财务审计事务仍在进行中,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收入信息取2022年数据。)

  9.2023年审计上市公司客户情况:(1)上市公司客户675家;(2)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3)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4)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拟定审计费用76万元,系公司根据自身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人员投入等标准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上期审计费为76万元。

  三、 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的审计能力及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工作情况决定其报酬。

  (三)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认为天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天健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拟续聘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的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决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并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执行市场价格,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9,247万元。2023年与关联人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758.62万元。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董事总人数9人,关联董事许君奇、肖文慧、冯建军、张建、丁学文回避了相关事项的表决。相关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事项回避表决。

  3、公司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供的《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过认真审阅该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有效沟通之后,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预计将在2024年度内与关联方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与以往年度相比,在交易类型、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等方面未出现重大变化或偏差,执行了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上述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醴陵市华彩包装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许志勇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纸张及原辅材料销售;瓦楞纸箱、彩盒生产及销售。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因交易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无法取得。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醴陵市华彩包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许志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君奇兄弟的子女。

  (二)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边程

  注册资本:19.4842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陶瓷、石材、墙体材料、节能环保等建材机械设备制造,自动化技术及装备的研究、开发与制造;销售:机电产品零配件,砂轮磨具、磨料,陶瓷制品;清洁能源相关机械设备及相关自动化技术及装备的研制、开发与制造、销售;清洁煤气(不含城市燃气及危险化学品)、蒸气、蒸汽的制造与销售;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与销售,系统集成,硬件设备租赁与销售,网络技术咨询服务;污水、固废、危废的处理处置相关业务及其衍生产品的生产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和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具体按[2000]外经贸发展审函字第3250号经营)。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9月30日,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831,103.6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98,680.52 万元,营业收入251,843.4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35.79万元。(该公司处于年报审计期,故相关数据只能截取该公司最近一期对公披露数据)。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张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

  (三)湖南安迅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潘坚

  注册资本: 1,53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代理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限2022年7月12日前有效】;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代办海、陆、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不含危险品)中转、集装箱拼装和拆箱、报关、报检、相关短途运输代理服务及运输信息咨询;多式联运业务;仓储(不含危险品)、场地、设备、房屋租赁服务;陶瓷原料、陶瓷制品销售;外贸服务培训及咨询;煤炭销售;装卸服务;汽车城管理服务;道路普通货运(无车承运)。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南安迅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7,100.90万元,净资产为7,429.18万元,营业收入为31,283.27万元,净利润为1,684.89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南安迅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湖南华联火炬电瓷电器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

  (四)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傅军

  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接受委托进行企业经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销售百货、机械电器设备、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针纺织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出租商业用房(不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货物进出口;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房地产开发。(“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因交易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无法取得。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五)醴陵群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许和平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因交易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无法取得。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醴陵群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醴陵锦绣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许君奇实际持有醴陵锦绣投资有限公司50%股权。

  (六)博略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许君奇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咨询管理、信息服务(不含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业务);对房地产业、建筑行业、工业企业、商贸业、服务业、文化旅游业进行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因交易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无法取得。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博略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君奇控制企业。

  (七)湖南蓝思华联精瓷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饶桥兵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特种陶瓷材料的研制、生产和经营。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南蓝思华联精瓷有限公司总资产 2,156.50万元,净资产为2,134.06万元,营业收入为1,044.26万元,净利润为-74.76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南蓝思华联精瓷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

  (八)湖南华艺印刷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丁勇志

  注册资本:377万元(香港元)

  经营范围:生产陶瓷贴花纸及产品自销。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因交易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无法取得。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南华艺印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丁勇志为公司总经理丁学文之子。

  (九)醴陵玉茶瓷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朱彦明

  注册资本:1,7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日用陶瓷制品制造;日用陶瓷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因交易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无法取得。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醴陵玉茶瓷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彦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君奇的兄弟许均朋的女婿。

  (十)醴陵市均朋运输服务部

  1、基本情况

  经营者::许嘉美(个体企业)

  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因交易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无法取得。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醴陵市均朋运输服务部经营者许嘉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君奇的兄弟许均朋的女儿。

  三、关联交易定价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为 参考标准,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协议已延续多年,参照当地市场行情签订执行,与博略投资有限公司、醴陵玉茶瓷业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协议参照当地市场行情签订执行。(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陶瓷产品具有一定偶发性,将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协议。(3)公司向醴陵市华彩包装有限公司和湖南华艺印刷有限公司的预计采购交易按照公司招投标结果,参照行业标准执行。(4)设备采购和运输服务采购均按行业标准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有利于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上述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价格,交易公允、公开、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供的《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过认真审阅该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有效沟通之后,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预计将在2024年度内与关联方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与以往年度相比,在交易类型、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等方面未出现重大变化或偏差,执行了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人意见。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3 月 28日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9,511,264.3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7,191,762.21 元,合并报表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692,519,377.18 元,母公司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373,108,011.92 元,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1,8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2.6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为65,485,342?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规定,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20%,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拟定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客观实际并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是结合公司股东投资者回报规划和实际情况提出的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该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 28日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同意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共计提减值准备14,642,820.31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金额

  2023 年末,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等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认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289,792.35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862,062.52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熟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本报告期,公司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794,897.83元。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

  本报告期,公司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681,995.4元。

  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参考历史资产减值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资产减值率,计算资产减值损失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报告期,公司共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3,962.98元。

  4、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

  本报告期,公司共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647,619.89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利润总额14,642,820.31元,占2023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8.16%。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六、监事会对于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七、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瓷股份”)及子公司自 2023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陆续收到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合计      2898.2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单笔20万元以下合并计入其他政府补助)。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2128.24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770.00万元,合计2898.24万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区分补助类型;其中: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累计获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77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005%;与收益相关的各项政府补助2128.24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86%。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补助资金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的部分对2023年度影响金额为2128.24万元,将对公司     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计入递延收益部分将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损益。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文件通知;

  2、收款凭证。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表

  ■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3 月28 日,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及提请相关授权延期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鉴于上述议案有效期即将届满,相关事项仍在筹备中,为保证本项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于 2024 年 3 月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内容及范围不变。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延长授权有效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能够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下转B04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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