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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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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QDII)调整募集期限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098号文注册,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恒生央企;扩位简称:恒生央企ETF;基金认购代码:513173;基金代码:513170;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24年03月06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4年06月0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和《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期调整为2024年03月06日至2024年04月03日,其中投资者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调整为2024年04月03日一天,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调整为2024年03月06日至2024年04月03日。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认购本基金。本基金网下现金发售机构信息可在本公司网站查询,网上现金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2024年03月02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的《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和《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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