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平福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Y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3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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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资者范围:太平福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购买等款项须来自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者使用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的,可以投资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
2、本基金自2024年3月29日起增设Y类基金份额,并于2024年3月29日开始办理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已于2024年1月18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本基金暂不开放转换业务,开放时间将另行公告。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自2024年3月29日起,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在一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办理对应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如遇香港联合交易所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或港股通暂停交易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单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单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80% 0.80%
100万元≤M〈300万元 0.50% 0.50%
300万元≤M〈500万元 0.30% 0.30%
M≥500万元 按笔收取,每笔1000元 按笔收取,每笔1000元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超过50%(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超标的除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相关规定,针对Y类基金份额豁免上述申购限制,具体详见届时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上限、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规定请参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4.2赎回费率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定投,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1)申购费率的说明
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相同。对于在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期或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提交的定投业务申请,可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具体实施的费率以销售机构当时有效的业务规定或相关公告为准。
(2)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到各销售机构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每期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元,具体申购金额限制,以各销售机构有关规定为准。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本基金Y类份额暂不通过管理人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平台办理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未来有变动将另行公告。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7.2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三个工作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三个工作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太平福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太平福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太平福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人,敬请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21-61560999或4000288699)或网站(www.taipingfund.com.cn)查询相关事宜。
(3)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不成立。
(4)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10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若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港股通交易系统或港股通资金交收规则限制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的划付时间相应顺延。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5)基金管理人应以开放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3日内(包括该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4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申购与赎回程序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6)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
(7)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
太平福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
基金(FOF)增加 Y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一一基金中基金指引》、《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太平福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经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3月29日起增设适用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Y类基金份额类别。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本基金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单独的份额类别,分类后本基金将设两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其中本基金原基金代码(019676)作为太平福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新增基金代码(020778)为太平福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Y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一)本基金的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类别,各项业务规则不变;新增加的Y类基金份额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对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
(二)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情况
1.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费用等规定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开放申购业务具体情况,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Y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参见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3.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费),投资人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
a)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Y类基金份额净值
b)申购费用为固定费用时: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Y类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赎回金额的计算: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本基金时扣除赎回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三)太平福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对两类基金份额设置不同的管理费和托管费率,
A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和年托管费率为0.60%和0.15%,Y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和年托管费率为0.30%和0.075%。
(四)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
(五)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六)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将在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本基金增设Y类基金份额后,Y类基金份额首次开放申购的申购价格为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并已向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修改。
本公司于公告日在规定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三、重要提示
本公告仅对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热线:400-028-8699;021-61560999
网址:www. taiping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 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 资风险。
基金名称中包含的“养老目标”字样,不代表基金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养老目标基金不保本、不保证收益,且可能发生亏损。敬请投资者根据年龄、退休日期、收入水平和风险偏好等情况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太平福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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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增加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
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署的相关销售协议,自2024年3月29日起,本公司增加江苏银行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具体基金为:
太平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基金份额代码:017563);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业务范围
2024年3月2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江苏银行相关渠道办理太平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相关销售业务。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其规则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1、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前,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并经办理本业务的销售机构认可。投资者须遵循江苏银行有关规定,并与江苏银行约定每期扣款日期及固定扣款金额。
基金产品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各基金最低申购金额为准(含申购费),江苏银行可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各基金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以江苏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国泰君安证券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按江苏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2、交易确认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申购价格以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月实际扣款日(如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投资者可从T+2工作日起办理相关基金(在该基金已开放赎回业务的情况下)的赎回业务。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办理该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和事宜应遵循江苏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基金转换业务及其规则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同一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转换费用=转出费+补差费
(2)转出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补差费=Max({转出净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0)
(5)转入净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6)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7)转入份额=转入净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转换限额
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单一投资者转换转入后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或者拒绝接受一定金额以上的转换转入申请。
3、转换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
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4、交易确认
转入的基金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系统之日起开始计算。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档次计算其所应支付的赎回费。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四、费率优惠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4年3月29日起,本公司将不对本公告所列基金参加江苏银行申(认)购费率优惠活动(含定期定额投资)设折扣限制,具体优惠费率以江苏银行官方公告为准。基金原费率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间,若本公司新增通过江苏银行销售的基金产品(具体详见本公司网站),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或定期定额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2、费率优惠期限
具体以江苏银行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详情:
1、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公司网站:www.jsbchina.cn
2、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28-8699或021-61560999
公司网站:www.taipingfund.com.cn
六、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敬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2、上述申购、赎回、转换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对于处于基金募集期、封闭期、暂停申购等特殊期间或有其他特殊安排等的有关规定敬请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本公告凡涉及在江苏银行办理认购、申购、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其他未明事项,敬请遵循江苏银行的具体安排和规定;
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