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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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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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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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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估情况: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中企华中天以202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选取资产基础法估值为最终结果,对上述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金时印务在评估基准日经审计后的总资产价值23,293.01万元,总负债428.68万元,净资产22,864.33万元。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32,607.65万元,总负债2,757.34万元,净资产为29,850.31万元,净资产增值6,985.98万元,增值率30.55%。

  5、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截至目前,标的公司存在一项涉诉事项,案情尚在审理中。除前述事项外,标的公司不涉及其他重大争议、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6、公司不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以及其他标的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也不会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标的公司或其他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7、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金时印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双方为了公平合理、定价公允,聘请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第三方中企华中天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评估。根据中企华中天出具的《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四川金时印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编号:苏中资评报字(2024)第S003号),选取资产基础法为评估方法,金时印务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29,850.31万元,经由双方协商最终确定交易价格为30,000万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股权出让方):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股权受让方):香港金名有限公司

  (二)股权转让和转让价格

  1、甲方同意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新设子公司转让甲方持有的四川金时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时印务”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

  2、双方确认,乙方正在办理设立乙方新设子公司的相关程序,乙方新设子公司名称暂定为四川金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待乙方新设子公司设立后,甲方将与乙方新设子公司另行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但股权转让的转让价格、价款支付、交割等具体条款应当与本协议一致(详见附件一)。

  3、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中企华中天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9,850.31】万元。参考评估值,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30,000】万元。

  (三)转让价款的支付

  1、双方同意,本次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款均以现金方式支付,具体支付安排如下:

  2、自甲方与乙方新设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新设子公司应当向甲方支付【6,000】万元;

  3、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新设子公司应当向甲方支付【12,000】万元;

  4、乙方新设子公司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剩余转让价款【12,000】万元。

  5、甲方应提前书面告知甲方其收取转让价款的指定银行账户信息。

  6、资产交割日为标的资产过户至乙方新设子公司名下,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

  (四)标的资产的交割

  1、自甲方与乙方新设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甲方和乙方新设子公司应当办理完毕标的资产的交割,甲方、乙方新设子公司和标的公司应当互相给予合理的、必要的配合及协助。

  2、甲方应在办理标的资产交割时向乙方新设子公司交付与标的资产相关的一切权利凭证和资料文件。

  3、自交割日起,乙方新设子公司成为标的资产的权利人,享有与标的资产相关的一切权利、权益和利益,依法承担标的资产的债务及其相关责任和义务,甲方自交割日起对标的资产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五)过渡期标的资产损益安排

  双方同意,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日止为过渡期。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不因过渡期损益进行调整,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实现的盈利或亏损由交割后的标的公司股东即乙方新设子公司享有或承担。

  (六)标的资产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双方同意,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标的公司不得进行利润分配。交割日后,标的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全部由乙方新设子公司享有。

  (七)债权债务的处理和人员安排等事项

  1、交割日后,标的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转移。

  2、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转移或人员安置问题。交割日后,标的公司其与员工之间签署的劳动合同等继续有效。

  3、双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交割后,甲方及其附属公司与乙方新设子公司或标的公司另行签署房屋租赁协议,由乙方新设子公司或标的公司向甲方及其附属公司出租办公楼及厂房使用,租赁费用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计算。

  (八)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双方同意,本协议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在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时生效:

  2、甲方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股权转让;

  3、乙方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审议批准本次股权转让。

  4、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变更均应采取书面形式,本协议的修改和变更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应在本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但其亦可因下列任一情形而提前终止:

  6、一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本协议的约定解除本协议;

  7、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转移或人员安置问题;与关联法人不构成同业竞争。交割完成后,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与金时印务重新签订房屋租赁等协议。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基于对闲置资产进行处置,减轻上市公司负担并回笼资金,为公司战略转型及未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从而提升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香港金名(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00元。

  九、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并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郑春燕女士为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公司拟将持有的子公司金时印务100%股权出售给香港金名,转让价格为30,00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行为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的需要而发生,本次交易价格是公司与香港金名按照标的经审计评估后的价格协商确定的,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资产出售,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和业绩指标,符合公司与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独立董事同意相关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3、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标的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4、香港金名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ST金时     公告编号:2024-040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回报投资者,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因删除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各条款序号的变动按照修订内容相应调整。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在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同意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等相关报备登记事宜。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情况

  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因新增部分条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原各条款序号的变动按照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ST金时          公告编号:2024-041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上午9:15至2024年4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以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1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西三路289号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

  2、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3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3)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4)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5、6、7、8、10、11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2024年4月16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西三路289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成英

  联系电话:028-68618226

  传真:028-68618226(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邮箱:jszq@jinshigp.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西三路289号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按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

  ■

  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否。

  5、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享有表决权:口 是 □否。

  6、委托人和受托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万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受托表决的持股数量:            万股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51

  2、投票简称:金时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ST金时          公告编号:2024-042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

  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4年3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ST金时”变更为“*ST金时”,证券代码仍为“002951”;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为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ST金时”变更为“*ST金时”

  3、证券代码:无变更,仍为“002951”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2024年3月29日。公司股票于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日(2024年3月28日)停牌一天,自2024年3月29日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57.14万元,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986.3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指标触及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将努力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以此来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具体拟采取以下措施:

  1、加快推进超级电容的投产和市场拓展进程。

  2、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着力推进各子公司的整合,从而提升公司的整体运营效率和协同能力。公司将注重梳理各个子公司的业务结构,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公司也将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3、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公司将继续强化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着力完善内部控制和规范治理水平,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和成本管控,做好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和增收节支工作,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同时,积极调动和深入挖掘内部潜能,降低经营成本,最大限度提高主营业务盈利水平。

  4、优化资产结构,为进一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实际情况择机剥离部分低效资产。本次剥离部分低效资产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和业绩指标,提升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可回笼资金,加快新产业的孵化,引入优质资产,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及持续盈利能力。

  5、强化考核激励机制,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择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6、尽快推进新产业的布局。

  上述措施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或者因触及第9.3.1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若公司2024年度出现上述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行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8-68618226

  3、传真:028-68618226

  4、电子邮箱:jszq@jinshigp.com

  5、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西三路289号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ST金时          公告编号:2024-043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金时,股票代码:002951)交易价格于2024年3月25日、2024年3月26日、2024年3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和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关于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向关联方香港金名有限公司出售子公司四川金时印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筹划以自筹资金收购青岛展诚科技有限公司控制权事项尚未正式签署任何交易协议及意向性协议,上述交易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57.14万元,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986.3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指标触及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一一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47号文《关于核准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4,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73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5,699.1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030.89万元。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于2019年3月12日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3月13日出具苏公W[2019]B01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40,461.7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00 万元。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当时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19年4月3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奥帆中心支行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自《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以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切实履行。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金时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时印务”)为“包装印刷生产线扩产及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金时印务增资5,000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建设。公司及子公司金时印务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19年5月14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自《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订以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切实履行。

  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20年1月6日召开的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装印刷生产线扩产及技改项目”和“包装材料生产线技改及扩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至正在建设的“湖南生产基地项目”,其中:“包装印刷生产线扩产及技改项目”拟变更募集资金14,000.00万元,“包装材料生产线技改及扩产项目”拟变更募集资金4,380.00万元,用于补充投入湖南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金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金时”)。公司及子公司湖南金时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0年4月1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奥帆中心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自《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订以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切实履行。

  公司于2020 年 6 月 8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0年6月24日召开了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结合公司生产布局的优化调整,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装印刷生产线扩产及技改项目”“包装材料生产线技改及扩产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中除因实施“包装印刷生产线扩产及技改项目”向全资子公司金时印务增资的募集资金继续用于实施原募投项目外,其它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投入正在建设的“湖南生产基地项目”。公司拟变更“包装印刷生产线扩产及技改项目”“包装材料生产线技改及扩产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中剩余全部募集资金合计 16,002.00 万元(其中:“包装印刷生产线扩产及技改项目”拟变更募集资金需扣除向金时印务增资部分,该项目拟变更募集资金 4,940.30 万元;“包装材料生产线技改及扩产项目”拟变更募集资金 25.29 万元;“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变更募集资金 6,628.17 万元;“信息化建设项目”拟变更募集资金4,408.24 万元)用于补充投入湖南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金时。公司与子公司湖南金时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0年7月30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自《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订以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切实履行。

  (二)本次终止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终止原因

  1、包装印刷生产线扩产及技改项目

  包装印刷生产线扩产及技改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23,336.26万元,该项目设立之初主要是通过加大对于印刷生产的各环节的软硬件投入,以及招聘高素质生产、管理及技术人员,来实现对各类烟标与社会化消费产品印刷的技术升级改造与扩产,实施主体为四川金时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时印务”)。经过前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5,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4,844.22万元。

  金时印务在供产品接连未中标,导致印刷业务订单急剧减少。现金时印务已停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金时印务停产后,公司不再投入包装印刷生产线扩产及技改项目,已逐步对机器设备等资产进行处置。

  2、湖南生产基地项目

  湖南生产基地项目主要是建设湖南生产基地的办公用房、检测中心、生产车间、仓储、功能用房以及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实施主体为湖南金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金时”)。经过前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拟投入募集资金34,382.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34,913.10万元。

  公司原计划建设湖南生产基地以更好地就近服务主要客户及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后来因公司接连未能中标相关标段产品,导致湖南生产基地项目原建设内容的可行性发生了实质性变化。目前,湖南生产基地已临近竣工,机器设备尚未购置。公司管理层经审慎考虑,确定湖南金时不再从事烟标印刷业务,终止湖南生产基地项目,并尽快制定资产处置方案。

  3、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后续安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财务经营状况,公司将剩余的募集资金340.8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待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更好地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告编号:2023-028)

  (三)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则,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注销专户的具体信息如下: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合计金额3,408,775.85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告编号:2023-041)

  三、2023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862.9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苏公W[2019]E1106号)。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于2019年5月31日全部置换完毕。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12月 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形。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拟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33,326.51万元,实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4,382.00万元,差异1,055.49万元系截至2020年4月30日所有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详见巨潮资讯网信息披露公告编号2020-036)。

  注2: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公司以前年度基于当时的市场情况和发展前景确定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因原募投项目发生变化,无法单独测算其经济效益。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本表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本表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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