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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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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条款序号按照顺序排列。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具体事宜。

  上述备案登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二、内部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并施行如下规则与制度:

  1、《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3、《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4、《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5、《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6、《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7、《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8、《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9、《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0、《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1、《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章程》以及上述第1-3、8-10项规则与制度的修订与施行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已按计划投入使用完毕,公司将专门用于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银行账户予以注销,并于近日完成了相关银行账户的注销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67号)同意,本公司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承销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4,6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17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27,78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3,469,853.04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312,146.96元。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0]B13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1月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于2021年6 月 28 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签署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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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已按计划投入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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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加强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注销4个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公司国际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随着公司国际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风险显著增加。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能够提高公司积极应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2024年业务需求情况、周转期限等业务背景的特征,基于审慎预测原则,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

  (三)交易类型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即美元。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四)交易对手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或是所在国家级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流动性安排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收支计划相匹配。

  (六)交割方式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国内外经济形式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出现对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的判断与实际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二)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仍可能会出现内控制度不完善、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三)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五)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同步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二)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三)公司持续关注与管理套期保值业务市场风险。由财务部随时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公司决策。

  (四)公司内审部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及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所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并在定期财务报告中披露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情况。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事项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且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作为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就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保理业务(以下简称“保理业务”),保理业务开展金额额度上限为5,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保理业务概述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就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保理业务,保理业务开展金额额度上限为5,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保理业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开展保理业务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保理业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开展保理业务标的

  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标的为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部分尚未到期的应收账款。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转让的应收账款不存在抵押、质押给任何第三方的情况。

  三、开展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合作机构: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因素选择。

  2、保理方式:合作机构受让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公司提供无追索权及有追索权保理业务服务。

  3、保理金额: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

  4、保理费率:根据单笔保理业务操作时具体金融市场价格波动,由双方协商确定。

  5、保理期限:保理业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6、主要责任及说明:

  (1)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2)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合作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3)保理合同以保理业务相关机构固定格式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四、开展保理业务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本次保理业务,是基于盘活应收账款、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加速资金周转、增强资产流动性的考虑,有利于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对公司经营具有积极意义。

  五、保理业务的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保理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机构、确定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2、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研发项目的管理和执行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调整:原核心技术人员庞韵华因工作职责调整,不再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新增崔腾、孟丽芳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  公司一直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和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体系。本次调整核心技术人员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及其专利权属完整性,亦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技术优势、业务及产品创新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公司本次新增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均为公司现有骨干人才,有助于高效推进公司研发项目,并为公司核心产品的技术升级及产业化提供有力支撑。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不再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庞韵华因公司工作职责调整,不再认定其为核心技术人员。

  1、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庞韵华先生,1985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机械工程专业硕士,2008年08月至2013年11月,曾任无锡透平叶片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2013年11月至2021年12月,历任公司叶片产品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经理、项目经理、叶片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叶片事业部质量经理。

  2、知识产权情况

  公司享有上述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形成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公司与上述人员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3、履行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上述人员分别签署了《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对公司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保护、竞业禁止等事项作了严格的规定,双方明确约定了保密内容和违约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上述人员有违反上述相关协议的情形。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鉴于上述情形,公司结合未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研发人员任职情况、教育背景、工作履历、技术经验、主要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研发统筹能力等因素,新增认定崔腾、孟丽芳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上述人员简历如下:

  崔腾先生,1987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学士,机械工程硕士,2011年09月至2018年09月,曾任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工艺技术员;2018年09月至2019年09月,历任华瑞(江苏)燃机有限公司技术研发部产品工程师。现任公司工程技术部经理。

  孟丽芳女士,1983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测控技术与仪器学士,2007年06月至2011年07月,曾任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质保部NDT主管。现任公司技术中心高级主管工程师。

  (三)调整后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本次变动前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分别为11人及12人,具体变动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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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创新驱动型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各类不同专业学科背景(如材料学、气动热力学、结构力学、控制理论等)的人才,形成以专业知识精深和相关经验丰富的资深高级工程师为带头人,以年富力强、积极创新的中青年工程技术人员为主力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新产品开发、现场技术支持提供了良好的人力资源保证。

  公司一直十分重视研发投入,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研发团队结构完整。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调整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及其专利权属完整性,亦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研发技术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后,原核心技术人员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不会对公司的产品研发及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本次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均为公司现有技术研发骨干人才,有助于高效推进公司研发项目,并为公司核心产品的技术升级及产业化提供有力支撑。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及其专利权属完整性,亦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技术优势、业务及产品创新能力产生实质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相关核心技术人员工作内容调整已完成,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有序推进。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及产品的持续研发与创新,始终将技术和研发视作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同时,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构建坚实的人才梯队,持续提升公司的综合技术创新能力。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会议室(江苏省无锡市新东安路3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7日

  至2024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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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8、议案1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严奇、邵燃、阮仕海、朱国有、黄勤、朱宏大、张广易、丁立、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华航科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应回避表决议案8。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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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 2024年4月16日下午 16:00 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4年4月16日的上午9:00一11:30、下午14:30一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东安路35号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CE302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东安路35号

  电话: 0510-81893698

  传真: 0510-81893692

  邮箱:IRM@hyatech.cn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严奇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符合2023年度公司经营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对2024年公司运营的规划和部署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行使董事会职权,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发展,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报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良先生、朱和平先生、张晖明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发挥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报告。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营状况,亲自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独立客观意见,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报告。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报告尚需向公司股东大会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晖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和平)》。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3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6)。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8,382,60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1,676,521.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八)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计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报告。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报告。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在认真分析和总结2023年度全面预算实际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市场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本着积极稳健原则,充分考虑预算年度的情况变化进行编制,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报告。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结合当前公司资金需求状况,2024年公司(含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六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项下业务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保函等。具体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2024年度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定价方式:参照市价,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严奇及其一致行动人邵燃、阮仕海为与本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审议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且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十三)审议《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开展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十四)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认为修订后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其中,《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及相关制度文件。

  (十五)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领取标准为人民币15万元/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薪酬和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履职行为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同意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总额=固定薪酬+绩效薪酬+股权激励。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其中,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王铁民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王莹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更好地发挥董事会作用,建立健全董事会内部结构,同意对公司原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其中关于选举王铁民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王莹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十七)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为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十八)审议《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开展本次保理业务,是基于盘活应收账款、加速资金周转、增强资产流动性的考虑,有利于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对公司经营具有积极意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十九)审议《关于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庞韵华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并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崔腾、孟丽芳。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关于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二十)审议《关于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一)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涉及股东大会职权,董事会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2)。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 2023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2人。

  (7)公证天业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171.4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627.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80.35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62家,审计收费总额6,311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柏凌菁

  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近3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有爱丽家居(603221)、芯朋微(688508)、华宏科技(002645)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倩倩

  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近3年签署了威孚高科(000581)、航亚科技(688510),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付敏敏

  2013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7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有法尔胜(000890),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60万元(含税),2024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和资产规模、审计机构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工作量及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考虑进行适当调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年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对于公证天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态等表示认可。提议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公证天业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邵燃先生、副总经理薛新华先生、副总经理黄勤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邵燃先生、薛新华先生、黄勤女士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邵燃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薛新华先生和黄勤女士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近年来,为了顺应外部环境的动态变化与内部业务的发展需要,公司有序推进高管团队新老交替的战略性调整,强化接班布局和平滑过渡。八零后高管的持续活力、创新思维、独到视角和先进的管理模式为公司注入了新的动力,他们的专业素养、实践经验和卓越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高标准要求。八零后高管逐步走上前台挑大梁,承担更多责任,已在各个关键领域为公司经营发展作出显著贡献。

  黄勤女士、邵燃先生、薛新华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始终本着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推动公司业务的规范化和健康成长,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黄勤女士、邵燃先生、薛新华先生任职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高管团队的有序更迭,保证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公司坚信通过这样的战略性人才布局,能够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中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竞争力,持续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勤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178,2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9%,邵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8%,黄勤女士、邵燃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奇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薛新华先生通过无锡华航科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航科创”)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7%,华航科创为严奇先生控制的持股平台。黄勤女士、邵燃先生、薛新华先生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的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2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呆滞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1,278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1,278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客观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上述金额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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