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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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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4-008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等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公司海外收入占比较大,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大,预计2024年公司将继续面临汇率或利率波动加剧的风险,为降低资产及负债业务的汇率及利率风险影响,2024年公司拟操作余额不超过65亿美元的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以规避和降低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资金衍生品交易概述及必要性说明

  1、外汇资金衍生品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为与银行签订远期购汇、结汇、掉期协议,约定未来购汇、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等协议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购汇、结汇业务,锁定当期购汇、结汇成本。

  2、公司开展本次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目的是规避和防范公司因国际贸易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提前将换汇交易成本固定在一定水平,可以有效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导致的不可预期的风险。

  3、公司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海外资产/负债规模等相适应,不存在投机性操作。在公司海外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背景下,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加速公司与新增境外子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实现融合及协同效应,公司认为有必要通过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来规避汇率风险。

  二、拟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交易概述

  1、远期结汇/购汇业务

  针对公司进、出口业务,与银行(或其他依法可从事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签订远期结/购汇合约,锁定未来外汇兑本币的结/购汇汇率,消除汇率波动的影响。

  2、外汇掉期业务

  针对公司的近远端现金流的不同需求,与银行(或其他依法可从事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签订掉期合约,规避汇率波动的影响。

  3、NDF(即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和期权业务

  公司面临的风险币种日趋多样化及汇率波动幅度越来越大,如印度卢比、俄罗斯卢布、泰铢等,部分币种在当地没有可正常交割的普通远期或对冲成本太高。为增加对冲的措施和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公司将尝试通过其他NDF、货币期货和期权组合等产品作为补充及备用对冲手段。

  4、货币、利率互换等业务

  随着公司的国际化运营,海外业务规模、资产及负债日益增加。为有效对冲海外资产及负债所面临的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公司拟通过货币及/或利率互换业务规避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

  根据公司的进出口情况及经营预算,以上第1-3项业务为规避进出口业务汇率波动风险等,2024年拟操作余额不超过50亿美元;第4项业务为规避资产及负债业务的汇率及利率风险,2024年拟操作余额不超过15亿美元。公司会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总计余额65亿美元范围内调整上述1-4项业务的具体操作金额。

  三、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主要条款

  1、合约期限:公司所开展的日常运营活动所涉及的外汇资金业务期限基本在一年以内。 涉及的资产及负债项下的货币/利率掉期业务在1-5年内。

  2、交易对手:银行(或其他依法可从事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但在本议案涉及的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的交易对手不包括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或海尔集团公司下属其他依法可从事相关业务主体。

  3、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进出口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四、外汇资金业务相关管理制度

  就外汇资金业务的操作规范,公司内部按照《外汇风险管理政策》的相关规定,以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严格执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五、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外汇资金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

  远期结汇业务:公司将根据产品成本(构成基本为人民币)和市场风险确定是否签订远期合约,签订合约后相当于锁定了换汇价格,通过远期结汇业务将有效抵御市场波动风险,保证公司合理及稳健的利润水平。

  远期购汇业务:根据与客户签订的进口合约和汇率风险,通过此业务锁定未来换汇成本。虽然存在一定的机会损失风险,但通过远期购汇业务将有效降低市场波动风险,锁定采购成本。

  其他NDF、期权等衍生品工具主要在无法签订普通远期结/购汇业务或成本过高时进行操作,仅作为以上业务的补充。

  货币互换业务主要是通过调整资产或负债的币种,使资产和负债币种得以匹配,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利率互换业务是将浮动利率业务转换为固定利率业务,规避利率波动风险,或是在利率下行的情况下,通过将固定利率转为浮动利率以降低成本。以上业务均存在真实业务背景,不存在投机行为。

  2、汇率波动风险

  在公司按外汇管理策略锁定远期汇率后,外汇汇率实际走势与公司锁定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形成公司损失;在外汇汇率变动较大时,公司锁定外汇套保合约与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不一致时,将形成汇兑损失影响;若汇率在未来未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保合约偏差较大也将形成汇兑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交易违约风险

  在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定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5、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六、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且仅限用于进行公司进出口业务、海外资产/负债管理相关的外汇操作,公司不得从事该范围之外的外汇衍生产品交易。

  2、严格按照《外汇风险管理政策》《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执行审批流程,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总裁/总裁办公会负责本次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由资金部作为经办部门,财务部等为日常审核部门。

  3、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财务部门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严格控制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

  4、公司进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和实际业务敞口情况,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七、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等定价服务机构等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其会计核算原则依据为《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资金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资金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资金业务。

  十、独立董事的意见

  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运用外汇资金衍生品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可以有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

  十一、备查文件

  1、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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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铜、铝、钢材、塑料等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14,900万美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公司的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价格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  本次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铜、铝、钢材、塑料等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14,900万美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裁及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协议。资金来源为自有,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铜、铝、钢材、塑料等为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铜、铝、钢材、塑料等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

  二、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只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铜、铝、钢材、塑料等商品品种。交易方式不限于期货及远期、掉期、期权等衍生品形式。

  2、投资金额、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14,900万美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不涉及募集资金。

  3、业务期间

  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会计处理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及披露。

  三、套期保值可行性分析

  由于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铜、铝、钢材、塑料等,这些原材料与期货品种具有高度相关性,市场波动比较大,在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期间,铜、铝、钢材、塑料等价格大幅波动时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较大的压力。公司认为通过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价格波动风险是切实可行的,对生产经营是有利的。实际操作时,结合原材料点价、产品交货情况及市场行情,实施具体套期保值交易计划。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期货及衍生品市场自身存在着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套期保值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一定的预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有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

  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3、资金风险

  由于期货市场采取严格的保证金制度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浮亏风险。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控制资金规模,在制定交易预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资金充裕。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将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合理调度资金以规避风险。

  4、操作风险

  可能出现供应商违反约定,取消或者延迟发货,导致与实际套期保值的数量、周期等不匹配,造成公司损失。

  5、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为的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公司制定了《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加强内控管理和提高专业素养,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水平。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市场波动风险。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公司制定了《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组织机构及其职责、业务流程、风险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按制定的管理办法执行。

  4、加强相关人员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专业素养及综合素质;强化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研究,把握市场变化,设计好交易业务具体操作方案。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14,900万美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制定了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可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进而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1、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4-011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主要内容

  2024年3月27日,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情况详见《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4-003)并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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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修订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备查文件:

  1、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4-013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解释16号,该解释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16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于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1月1日,会计政策变更对互抵前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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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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