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3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批准、签订、修改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而配发、发行及处理任何新股股份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办理必要手续、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五、如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已于一般性授权有效期内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A股或类似权利,且公司亦在一般性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相关批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之有效期内完成相关配发、发行及处理等工作。

  六、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新股配发时及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作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

  七、一般性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至下列孰早之日止:

  1、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2、本公司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增发公司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及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H股监管规则的前提下,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数量的10%的H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购权或可认购公司H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类似权利”,前述授权以下统称“一般性授权”)。具体如下:

  一、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H股或类似权利,及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或类似权利发行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拟发行新股的类别及数目;

  2、新股的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

  3、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等。

  二、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上述所述一般性授权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H股股份数量(不包括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发行的股份)不超过公司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时已发行的H股股份数量的10%。

  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上述第一段所述一般性授权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H股发行价格,按照证券的基准价折让(如有)不超过10%(而非《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设定的20%)。

  三、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适用法律取得所有相关政府部门及/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适用),行使一般性授权。

  四、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批准、签订、修改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而配发、发行及处理任何新股股份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办理必要手续、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五、如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已于一般性授权有效期内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H股或类似权利,且公司亦在一般性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相关批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之有效期内完成相关配发、发行及处理等工作。

  六、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新股配发时及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作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

  七、一般性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至下列孰早之日止:

  1、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2、本公司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增发公司D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及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法兰克福交易所上市规则》、欧盟《市场滥用条例》以及欧盟关于证券发行及交易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D股监管规则的前提下,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D股股份数量的10%的D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购权或可认购公司D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类似权利”,前述授权以下统称“一般性授权”)。具体如下:

  一、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D股或类似权利,及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或类似权利发行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拟发行新股的类别及数目;

  2、新股的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

  3、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等。

  二、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上述所述一般性授权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D股股份数量(不包括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发行的股份)不超过公司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时已发行的D股股份数量的10%。

  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上述所述一般性授权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D股发行价格,按照证券的基准价折让(如有)不超过10%。

  三、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适用法律取得所有相关政府部门及/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适用),行使一般性授权。

  四、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批准、签订、修改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而配发、发行及处理任何新股股份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办理必要手续、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五、如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已于一般性授权有效期内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D股或类似权利,且公司亦在一般性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相关批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之有效期内完成相关配发、发行及处理等工作。

  六、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新股配发时及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作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

  七、一般性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至下列孰早之日止:

  1、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2、本公司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一般授权以决定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10%股份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及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具体授权如下:

  一、批准董事会于一般授权有效期内按照中国境内证券主管部门或监管机关、香港联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适用法律、法规和/或规定及其他公司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回购公司已发行及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H股;

  二、根据上述批准,董事会获授权可在一般授权有效期内回购不超过本议案经股东大会、A股、D股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10%的H股股份;

  上述H股股份回购的一般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列孰早之日止:

  1、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2、本公司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采取一切其合理认为所必要的行动,签署、完成和递交一切其合理认为必要文件、以实施本议案所述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并实施具体回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决定回购时机、回购期限等;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如需);

  3、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关外汇变更登记手续(如需);

  4、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备案程序(如需);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签署及采取所有被认为与拟进行的股份回购有关的并使其生效的合适、必要或适当的文件、行动、事情或步骤;

  6、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减少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履行中国境内外法定的有关登记、备案手续;

  7、签署及办理其他与股份回购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D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决定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D股股份总数10%股份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及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欧盟《市场滥用条例》以及欧盟关于证券发行及交易的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为“相关上市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D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具体授权如下:

  一、批准董事会于一般授权有效期内按照中国境内证券主管部门或监管机关等证券上市地相关规定,回购公司已发行及在法兰克福交易所上市的部分D股股票;

  二、根据上述批准,董事会获授权可在一般授权有效期内回购不超过本议案经股东大会、A股、D股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D股股份总数10%的D股股份;

  上述D股股份回购的一般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列孰早之日止:

  1、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2、本公司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采取一切其合理认为所必要的行动,签署、完成和递交一切其合理认为必要文件、以实施本议案所述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并实施具体回购方案及方式(包括及不限于在上市地交易所平台回购股份、向D股市场公开招标回购股份等方式, 或其他回购方式),及其他回购指标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决定回购时机、回购期限等);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如需);

  3、开立境外股票及相关账户并办理相关外汇变更登记手续(如需);

  4、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备案程序(如需);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签署及采取所有被认为与拟进行的股份回购有关的并使其生效的合适、必要或适当的文件、行动、事情或步骤;

  6、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减少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履行中国境内外法定的有关登记、备案手续;

  7、签署及办理其他与股份回购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D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五、《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拟对《公司章程》作出的修改,公司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修订内容参见本公告附件1:《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的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六、《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拟对《公司章程》作出的修改,公司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修订内容参见本公告附件2:《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的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七、《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拟对《公司章程》作出的修改,公司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改。修订内容参见本公告附件3:《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的内容》。

  二十八、《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改。修订内容参见本公告附件4:《拟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的内容》。

  二十九、《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改。修订内容参见本公告附件5:《拟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的内容》。

  三十、《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改。修订内容参见本公告附件6:《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十一、《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改。修订内容参见本公告附件7:《拟对〈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的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十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改。修订内容参见本公告附件8:《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的内容》。

  三十三、《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进行修改。修订内容参见本公告附件9:《拟对〈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修订的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十四、《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D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4年6月20日14:0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D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四个会议顺次召开),审议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并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12,以及近日本公司于公司境外信息披露平台(德国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dgap.de/、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hk)、德国联邦公报以及公司网站http://smart-home.haier.com/en/ggyxw/,向D股股东、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等的通函。

  三十五、《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兼任高管的董事李华刚、宫伟对于该议案回避表决)

  为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积极性,建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薪酬考核及激励体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2024年,公司拟对高级管理层继续实施用户付薪人单酬整体薪酬体系,并将继续利用多资本市场布局的优势,推进全球化、多元化的激励机制建设。薪酬体系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也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本议案已经过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李华刚已回避表决。

  三十六、《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刊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上的2023年度业绩公告,以及公司将于2024年4月30日前披露的H股年报的相关内容。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钱大群、王克勤、李世鹏、吴琪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同时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以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自查文件,在2023年度期间,钱大群、王克勤、李世鹏、吴琪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1:《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的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拟对《公司章程》作出的修改,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

  ■

  附件2:《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的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拟对《公司章程》作出的修改,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

  附件3:《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的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拟对《公司章程》作出的修改,公司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

  附件4:《拟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的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拟对《公司章程》作出的修改,公司拟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

  附件5:《拟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的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拟对《公司章程》作出的修改,公司拟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

  附件6:《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现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如下修改,以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具体如下:

  ■

  ■

  附件7:《拟对〈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的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现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如下修改,以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具体如下:

  ■

  ■

  ■

  附件8:《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的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现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如下修改,以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具体如下:

  ■

  附件9:《拟对〈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修订的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现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进行如下修改,以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具体如下: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