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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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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及行业地位

  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水泥熟料、各类硅酸盐水泥和与水泥相关的建材产品,同时涵盖砂石骨料、环保、矿粉、外加剂等产业(业务)。公司是国家重点支持水泥结构调整的12家大型水泥企业集团之一、中国北方最大的水泥生产厂商。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年熟料产能1.10亿吨,水泥产能1.76亿吨,主要市场覆盖河北、北京、天津、陕西、山西、内蒙古、吉林、重庆、河南等13余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司在北方特别是京津冀地区的市场占有率超过50%,市场竞争优势明显,水泥产能位列国内水泥制造企业第三名。

  (2)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以“盾石”、“BBMG”和“金隅”牌硅酸盐水泥为主导产品,其中包括:中标、英标、美标等通用硅酸盐水泥,道路、核电、油井、博格板超早强等专用水泥,中热/低热、抗硫酸盐等特种水泥,三个系列几十个品种,广泛应用于高速公路、水电大坝、铁路、机场和高层建筑等各类建筑工程。“盾石”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BBMG”、“金隅”商标享有较高的声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文件要求,对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3年5月24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债“21冀东01”和“21冀东02”公司债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评级报告。

  2023年5月24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公司主体及其相关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确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维持“冀东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评级报告。

  各期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与上一次评级结果一致。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无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4-022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部分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62,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6%。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部分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上述被担保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二)上述担保在各金融机构均有效,在担保总额范围内,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所列示子公司及已设立或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可以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调剂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4.获调剂方为非全资子公司时,其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抑或获调剂方以自有资产进行担保抵押等风险控制措施。

  前述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授权董事长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并及时披露。

  (三)担保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上述担保在各金融机构均有效,授权董事长或被授权人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一)为满足部分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述被担保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确保其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上述担保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整体提升。

  (二)被担保企业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有绝对控制权,且其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3月25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余额为41,292.42万元(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4%,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4-023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两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1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42%。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部分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因本次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上述被担保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二)上述担保在各金融机构均有效,在担保总额范围内,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所列示子公司及已设立或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可以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调剂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3.获调剂方为非全资子公司时,其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抑或获调剂方以自有资产进行担保抵押等风险控制措施。

  前述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授权董事长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并及时披露。

  (三)担保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上述担保在各金融机构均有效,授权董事长或被授权人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一)为满足部分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述被担保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确保其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上述担保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整体提升。

  (二)被担保企业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有完全的控制权,且其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3月25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余额为41,292.42万元(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4%,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4-024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合营公司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山冀东)日常生产经营中的融资需求,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为鞍山冀东提供融资担保10,000万元,其中续贷担保7,000万元,新增担保3,00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35%。公司对鞍山冀东提供担保、签订借款合同时,由鞍山冀东提供反担保。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担保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建勋

  注册地点:鞍山市立山区红塔街18号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7月26日

  经营范围:水泥熟料、水泥、水泥制品、矿渣粉制造、销售;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运;矿渣、钢渣、粉煤灰等原材料和混凝土经销;水泥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开发、转让、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鞍山冀东50%的股权,鞍钢集团众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鞍山冀东50%的股权。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鞍钢集团众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鞍山冀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鞍山冀东资产总额为42,052.78万元,负债总额为19,649.38万元,净资产为22,403.4万元;2023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18,545.9万元,利润总额为-8,174.81万元,净利润为-8,139.39万元。(未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上述担保在各金融机构均有效,授权董事长或被授权人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以本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本次为鞍山冀东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鞍山冀东日常生产经营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其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有利于其业务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其经营效益,公司能更好的分享其经营成果,从而为股东实现利益。

  (二)股东双方按照持股比例对鞍山冀东提供担保,公司在对鞍山冀东提供担保、签订借款合同时,由鞍山冀东提供反担保;鞍山冀东资产质量良好,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3月25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余额为41,292.42万元(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4%(不含本次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4-025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合资公司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吸收合并合资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冀东水泥)分别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6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10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7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等相关议案,本公司通过向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47.09%股权并吸收合并合资公司,同时募集配套资金。2021年7月28日公司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国资委)京国资产权[2021]2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件批准。

  2021年11月3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1号)。吸收合并完成后,合资公司将注销法人资格,本公司作为存续主体,将承接合资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人员、业务、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在此次重组中,本公司与金隅集团签订了《业绩补偿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20日,合资公司已经完成吸收合并程序。

  二、业绩承诺情况

  (一)业绩承诺事项

  根据本公司与金隅集团2021年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金隅集团对作为出资的41处矿业权做出利润承诺,相关承诺情况如下:

  ■

  (二)业绩补偿安排

  业绩补偿期间内,标的矿业权各期实现的净利润以专项审核意见为准。如果标的矿业权在业绩补偿期间截至每个会计年度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未能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金隅集团应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履行矿业权业绩补偿义务,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确定各期补偿金额:

  当期补偿金额=(自业绩补偿期初至当期期末标的矿业权累积承诺净利润-自业绩补偿期初至当期期末标的矿业权累积实际净利润)/业绩补偿期间内标的矿业权承诺净利润总和×标的矿业权交易作价-自业绩补偿期初至当期期末标的矿业权累积已补偿金额。

  金隅集团以股份方式对本公司进行补偿。

  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吸收合并股份发行价格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补偿金额小于0的,按0计算,即已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在业绩补偿期间届满时,由审计机构对标的矿业权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矿业权的期末减值额/标的矿业权交易作价大于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吸收合并发行的股份总数,则金隅集团另行向本公司补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所得的股份数量:

  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期末减值额/本次吸收合并股份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三、2023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前述交易中标的资产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矿业权、股权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24BJAS1F0010号),信永中和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矿业权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14号)等相关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出资资产做出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2023年度业绩承诺的具体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3年度,相关矿业权业绩承诺已实现。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吸收合并合资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前述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出资资产于2023年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冀东水泥2021年吸收合并合资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中所涉相关矿业权于2023年的业绩实际实现数均超过业绩承诺水平,金隅集团关于冀东水泥2023年度的业绩承诺得到了有效履行,2023年度无需对冀东水泥进行补偿。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吸收合并合资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前述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出资资产于2023年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相关矿业权2023年度业绩承诺已完成,交易对方未触及补偿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信永中和出具的《关于矿业权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24BJAS1F0010号)。

  (二)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吸收合并合资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4-026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公允反映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3,942.33万元,计提项目明细如下: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1.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依据

  公司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本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公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486.58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公司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本期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036.20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期末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按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本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本期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078.67万元。

  (四)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期末公司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按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本年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对在建工程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本期共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340.88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3,942.33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933.56万元。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体现。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4-027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2024年金融业务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金融业务关联交易概述

  经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3年。

  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以下简称风险评估报告),表决结果为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的报告》。

  通过审查金隅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等相关资料并结合风险评估报告,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备相应业务资质,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在协议期间,财务公司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未出现业务违约情形;金隅财务公司能够按照《金融服务协议》履行相关义务,公司在金隅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和可收回性具有保障,未出现《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风险处置的预案》确定的风险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金融业务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与金隅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就2024年相关金融业务预计如下:

  1.存款:每一日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向金隅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基准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综合授信额度:金隅财务公司向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用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收取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贷款市场报价。

  金隅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的规定,金隅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金融业务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金融业务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文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1号楼B2101-2107房间

  注册资本:30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金隅财务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经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3〕492号文批准开业,持有机构编码为L0181H211000001金融许可证;2015年11月20日,经北京银监局《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新增业务范围的批复》(京银监复〔2015〕756号)核准,金隅财务公司新增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和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业务资格;2016年12月23日,经北京银监局《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新增业务范围的批复》(京银监复〔2016〕738号)核准,金隅财务公司新增委托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和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隅财务公司资产规模为2,669,218.38万元,负债总额2,273,140.27万元,所有者权益396,078.11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净收入43,441.3万元,净利润28,345.24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隅财务公司资产规模为2,575,076.35万元,负债总额2,172,869.29万元,所有者权益402,207.06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净收入43,721.55万元,净利润31,628.37万元。(未经审计)

  金隅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控股股东金隅集团持有其100%的股权,金隅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及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金融业务预计符合公司与金隅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金隅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附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金融服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负面影响。

  五、在金隅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3月25日,公司在金隅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467,230.97万元;贷款余额为75,709.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公司与金隅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

  (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4-029

  债券代码:127025          证券简称:冀东转债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冀东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2.债券代码:127025          证券简称:冀东转债

  3.转股价格:13.11元/股

  4.转股期限:2021年5月11日至2026年11月4日

  5.自2024年3月14日起至2024年3月27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将有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16号”批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公开发行了2,8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82,000.00万元,期限六年。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1166号”文同意,公司28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冀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25”。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1月11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5月11日)起至债券到期日(2026年11月4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冀东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5.78元/股。

  2021年4月20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20年末总股本1,347,522,91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P1=P0-D=15.78-0.5=15.28元/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5.2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1-054)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1号)的核准,公司向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65,988,04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78元,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12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以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413,653,151股为计算基准,计算如下:P0为调整前转股价15.28元/股,A为增发新股价12.78元/股,k为增发新股率0.754066(即:1,065,988,043股/1,413,653,151股)。P1=(15.28+12.78×0.754066)/(1+0.754066)=14.2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12月16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1-151)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1号)的核准,公司向13名投资者合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8,571,42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20元,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1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以发行前公司总股本2,479,641,399股为计算基准,计算如下:P0为调整前转股价14.21元/股,A为增发新股价11.20元/股,k为增发新股率0.072015(即:178,571,428股/2,479,641,399股)。P1=(14.21+11.20×0.072015)/(1+0.072015)=14.0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月14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2-009)

  2022年4月19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7.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P1=P0-D=14.01-0.75=13.26元/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3.2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2-033)

  2023年4月25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剔除2,658万股回购股份的股本数为基数,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P1=P0-D=13.26元/股-0.15元/股=13.11元/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3.1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3-031)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3月14日起,截至2024年3月27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11元/股的85%,即11.1435元/股的情形。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将有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后续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后续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则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冀东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4-031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将于2024年4月8日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一)召开时间:2024年4月8日  下午16:00-17:00。

  (二)召开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网络文字互动,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

  (三)出席人员: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财务总监。(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调整)。

  二、问题征集事项

  为提升本次交流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网络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7日16:00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入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或通过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zqb@jdsn.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咨询方式

  如有不明事宜,敬请联系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59512082

  邮箱:zqb@jdsn.com.cn

  四、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后,投资者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网址:http://irm.cninfo.com.cn)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与公司的互动情况。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4-019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15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孔庆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总经理202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498,372,974.14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7,671,218,232.17元;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10,685,711.58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11,220,883,690.62元。公司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拟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亏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3年度拟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和日常经营需求,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实际完成情况,拟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2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15万元。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确定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如下:

  (一)现任非独立董事拟确定的2023年度薪酬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孔庆辉于2023年8月任金隅集团副总经理,其自2023年9月起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刘宇自2023年9月任公司总经理起,在公司领取薪酬;朱岩、王向东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上述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总额由2023年度基薪、2023年度考核薪酬及其他奖项组成。

  (二)离任非独立董事拟确定的2023年度薪酬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原董事、总经理李衍于2023年9月辞任,其2023年1-9月薪酬在公司领取。

  根据“董事会在讨论董事个人薪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的监管要求,该议案由董事朱岩、王向东及三位独立董事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确定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如下:

  (一)现任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确定的2023年度薪酬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许利、胡斌于2023年11月任现职,其薪酬为就任当前职务的薪酬;李晶于2024年2月任现职,其2023年度薪酬无需提请董事会审议。

  2.上述领取薪酬的高管,2023年度薪酬总额由2023年度基薪、2023年度考核绩效及其他奖项组成。

  (二)离任高级管理人员拟确定的2023年度薪酬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侯光胜及关悦于2023年10月辞任,其2023年1-9月薪酬在公司领取。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过确认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共计33,942.33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933.56万元。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部分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部分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对其提供融资担保62,100万元。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部分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部分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对其提供融资担保12,000万元。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合营公司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山冀东)日常生产经营中的融资需求,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持股50%)为鞍山冀东提供融资担保10,000万元。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的报告》。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及其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及其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合资公司标的矿业权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合资公司标的矿业权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报告》。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一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九项、第十二项、第十七项、第十八项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上述第十项、第十一项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4-028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于2024年4月26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2层智慧调度中心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9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是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2层智慧调度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

  上述提案中,第(四)(五)(六)(七)(九)项提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单独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

  (一)股东登记方法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4月25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登记发送后请电话确认。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一17:00,工作时间)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5层董事会秘书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5层董事会秘书室

  2.联系人:李银凤    郑正

  3.邮政编码:100013

  4.联系电话:010-59512082   传真:010-58256630

  5.电子邮箱:zqb@jdsn.com.cn

  (五)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401”,投票简称为“冀东投票”。

  2.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对提案进行表决时,以在相应的意见下打“√”为准,“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2.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填写表决票时应字迹清楚,易于识别,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4-030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3月15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大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及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亏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拟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战略发展和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的相关规定,拟确定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如下:

  (一)现任监事2023年度薪酬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构成:2023年基薪+2023年考核绩效+其他奖项;

  2.职工监事徐志刚于2023年12月任现职。

  (二)离任监事2023年度薪酬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原职工监事王海滨于2023年12月卸任。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2023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合资公司标的矿业权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吸收合并合资公司标的矿业权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报告》是公司根据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对公司吸收合并合资公司标的矿业权履行必要的减值测试程序后编制,测试结果合理,公允反映了公司吸收合并合资公司标的矿业权资产的减值测试结论;公司减值测试程序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相关协议的约定进行,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合资公司标的矿业权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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