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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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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敬请查阅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10,420,612.25元。在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并兼顾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6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5,4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17,981,343.17元的比例为30%。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中复神鹰作为专业从事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推动国内碳纤维的产业化发展,长期专注于高性能碳纤维创新研究,实现了高性能干喷湿纺碳纤维产业化关键技术突破,形成了覆盖高强标模型、高强中模型、高强高模型系列的碳纤维品种,主要产品型号包括SYT45、SYT49S、SYT55S、SYT65、SYT70、SYM40、SYM46J、SYM50J等,产品规格覆盖1-48K,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压力容器、碳/碳复材、交通运输、体育休闲、风电叶片、建筑加固等领域,并积极开发产品在电子3C、新能源汽车、无人机等领域的拓展应用,极大满足了国内各碳纤维应用领域的使用需求。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科技创新活动以研发项目为载体,坚持自主创新,以政府项目为引导,公司项目为核心,进行全过程科学的设计开发和实施管理。在项目立项时,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面向市场需求、面向企业发展战略,明确研发目标,找准攻关方向;在过程实施时,参照设计开发控制程序,严格把关方案设计、工程研制、设计定型等关键环节,强化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在成果评价时,建立以正向激励为核心的绩效评价、科技奖励制度,坚持成果导向,给予优秀研发人员绩效奖励,树立榜样,激发团队潜能。通过构建科学高效的研发管理体系,助力进一步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2.采购模式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主要采用集中采购管理模式。公司统筹各分子公司年度采购计划,通过集中采购模式充分发挥了规模优势,进一步整合了采购资源,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同时,公司持续优化供应链管理体系,设立供应链管理中心,加强对各分子公司的垂直管理、集采管理,不断完善数字化采购平台,加强供应商管理,实施分类动态供应商评价机制,推动公司与优秀供应商形成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助推公司供应链价值最大化。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制定全年生产计划、质量及成本目标,并结合市场实际需求分解至月度。各分子公司严格按照生产计划及产品工艺路线开展生产活动,统筹安排生产线及公辅系统开停车、设备检修计划。细化各生产线的产品生产计划,保质保量完成产品订单。通过生产调度管理结合ERP系统及能源在建监测系统,以24小时为周期监督核实各生产线产质量完成情况和订单备货情况,实现从计划到实施的闭环控制,生产过程严格执行工艺规范,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监控。

  4.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采用直销为主、代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并实现“制造-流转-下游客户-售后跟进”流程的完整销售闭环。直销模式中,通过与核心客户签订年度战略合作协议等方式,高效达成产品销售,并根据客户工艺需求进行产品应用综合服务,确保产品市场力。代销模式中,积极应对新形势下的市场需求,通过开拓广东地区经销商销售模式、国外海外仓与代理协同模式,国内外同步发力,增加广东市场客户辐射范围和海外市场拓展力度,多措并举稳固和提升全球市场竞争地位。

  此外,为促进销售工作良性开展,建立了严格的客户信用管理制度和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及时进行财务风险控制,为销售战略执行提供有力保障。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碳纤维属于技术密集型产品,整个生产流程包括100多个工序,涉及300多项关键技术、3000多个工艺参数,每个参数变化都可能引起连锁反应,影响产品性能。其拥有碳纤维具有低密度、耐腐蚀、耐高温、耐摩擦、抗疲劳、电及热导性高、热及湿膨胀系数低等特点,是发展国防军工与国民经济的重要战略物资,更是凭借其优异的物理和化学性能,被称为“新材料之王”。从全球碳纤维的应用端来看,作为目前实现大批量生产的高性能纤维中具有最高比强度和最高比刚度的纤维,碳纤维是航空航天、风电叶片、新能源汽车、交通运输、体育休闲等具有轻量化需求领域的理想材料。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3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新增风电并网装机75.9GW,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102%,风电叶片大型化、轻量化发展趋势,推动碳纤维市场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23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216.88GW,同比增长148.12%,碳/碳复材作为光伏领域热场耗材,碳纤维需求保持高增长态势;根据势银(TrendBank)统计数据,2023年燃料电池汽车上牌销量7653辆,同比增长52.8%,装机量737.2MW,同比增长49.8%,燃料电池汽车发展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基础设施建设进程也在加快;2024年,预计在风、光、氢大基地项目持续发力下,风电、光伏、氢能领域产业链对碳纤维的需求有望迎来持续高增长。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中复神鹰继续保持国内碳纤维行业龙头地位,在技术、产能、产品及市场应用方面具有以下优势:

  ①产能世界前三,产量国内第一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产能已达到2.85万吨,产能规模跃居世界前三;根据中国化纤协会《中化协函{2024}28号》文件,公司碳纤维产量位居全国第一。相较上年期末的1.45万吨产能,2023年5月神鹰西宁二期1.4万吨项目的投产推动了公司产能规模的再提升,为碳纤维国产化替代进程的加快持续助力。

  ②成熟掌握万吨碳纤维制造技术

  随着神鹰西宁2.5万吨碳纤维项目的全面投产,在连续两期工程的技术锤炼和制造经验加持下,目前已经具备成熟掌握万吨碳纤维制造技术能力。

  ③产品结构更加齐全

  成功开发了T1100、M40X、M50J等高性能碳纤维产品,目前公司产品涵盖了高强标模、高强中模、高强高模等系列,创新性开发了全球首款干喷湿纺48K大丝束碳纤维并成功应用于碳纤维拉杆领域及百米级以上风电叶片领域,产品规格覆盖1K-48K各种型号。

  ④全球市占率持续提升

  为满足下游应用需求,在压力容器、光伏热场、风电叶片领域定制化开发了适用于各个领域的碳纤维产品,其中压力容器、碳/碳热场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50%;全球市场占有率超15%。

  未来随着公司规模化优势的进一步凸显,将有效满足下游传统领域及新兴领域对高性能碳纤维的需求,同时神鹰上海碳纤维航空预浸料项目的后续投产,将进一步保障国内碳纤维行业的产业链协同与供应链安全,并将加速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步伐。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三)所处行业情况”。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47.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57.90%,主要系报告期内受外部环境和碳纤维市场供需关系阶段性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回落,导致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70.83%,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3.总资产同比增长31.58%,主要系本期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4.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49.28%、49.28%、60.00%,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减少所致。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是挑战与机遇并存的一年。全球经济下行压力不减,宏观经济复苏乏力,碳纤维行业受产能叠加,需求不及预期等影响,行业竞争开始加剧。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和行业新形势,中复神鹰在董事会正确领导下,积极求变应变,不断增强企业内生动力,展现了强劲的发展韧性。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5,913.03万元,同比增长13.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798.13万元,同比下降47.45%。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953,619.49万元,较年初增长31.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84,506.36万元,较年初增长4.9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95         证券简称:中复神鹰        公告编号:2024-012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七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75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9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2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555.70万元;本公司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1次。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建利,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付俊惠,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庆瑜,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逾10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逾1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郑建利、签字注册会计师付俊惠、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庆瑜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致同所的实际工作量,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

  因公司业务规模、资产规模逐年增大,经与致同所充分沟通,2024年审计费用拟定为11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最终审计费用根据2024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水平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95         证券简称:中复神鹰        公告编号:2024-011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配套用于高模碳丝的中间品生产装置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与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鹰游”)签订采购及安装合同,以3,208.81万元(含税)向其采购3台氧化炉、1台低温炉、1台高温炉、1台退丝机等主体设备及其安装,以及项目配套管道材料、电缆、化工泵等通用设备材料安装(以最终结算价为准)。

  ●  江苏鹰游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游集团”)所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江苏鹰游系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实现高强、高模产品的规模化生产,拟与江苏鹰游签订采购及安装合同,以3,208.81万元(含税)向其采购3台氧化炉、1台低温炉、1台高温炉、1台退丝机等主体设备及其安装,以及本项目配套管道材料、电缆、化工泵等通用设备材料的安装(以最终结算价为准)。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综合性产线,为新产品规模化生产提供保障。

  江苏鹰游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鹰游集团所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江苏鹰游系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为74,294.09万元,系公司与江苏鹰游签署的229,054.93万元设备采购及安装报检合同中已履行部分,该事项已于2023年7月7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7月24日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江苏鹰游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鹰游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江苏鹰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关联方名称: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086955771X

  住所: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振兴路1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斯纬

  注册资本:6,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营业期限:2013年12月20日至******

  经营范围:纺织机械及配件、皮革机械、环保设备、碳纤维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仪器仪表、金属材料销售;软件技术开发;纺机设备安装工程、碳纤维设备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环保设备安装工程、管道安装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比1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80,200万元,净资产为23,919万元;2023年1-12月的主营业务收入为57,879万元,净利润为10,00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江苏鹰游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所采用的定价政策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采用市场法和定额估算法进行价值分析,其中对于市场上有同类型销售的设备,采用市场法进行价值分析估算;对于市场上没有同类型销售的非标设备,采用定额估算法进行价值分析估算。安装费率同公司航空航天高性能碳纤维项目、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项目设备的费率标准。本次交易的定价具备公允性。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金额:

  (1)3台氧化炉、1台低温炉、1台高温炉、1台退丝机等主体设备金额2,992.58万元,主体设备安装费216.23万元,合计金额3,208.81万元(含税)。

  (2)配套管道泵阀等材料的安装费按设备材料价格9%收取,电缆安装费按材料价格5%收取,高温炉价格中已含安装费用。(以最终结算价为准)

  付款方式:双方依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支付交易价款。

  公司在上市过程中做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每千吨碳纤维产能所对应关联设备及安装报检采购规模将不高于6,700万元(不含税)。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设备采购安装费用为3,208.81万元(含税),对应年产能为500吨。本次关联交易每千吨碳纤维产能符合上市承诺。

  (二)设备交付:依据项目建设进度,合同签署后,江苏鹰游在合同条款约定前完成交付并安装配套用于高模碳丝的中间品生产装置建设项目的设备。

  (三)风险转移: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至公司,即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交付之前标的物的风险由江苏鹰游承担,此后标的物的风险由公司承担。

  (四)运输方式: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及运到公司厂区后的卸车费等费用及运输过程由江苏鹰游负责。

  (五)知识产权:使用本关联交易的标的物所形成的碳纤维工艺技术知识产权属公司所有,设备自身的相关机械加工环节知识产权(设备零部件制图、车磨铣钻等机械制造加工工艺)归江苏鹰游所有。

  (六)其他:安装内容包括主设备的安装,公司负责提供主管道至厂房地界外1米以内的主管道,其余管道及厂房内所有管道的安装由江苏鹰游负责。车间动力柜至车间设备和控制柜、控制柜至车间内其他设备所需线缆的安装由江苏鹰游负责。其中管道材料、电缆、化工泵等通用设备材料由公司购买。

  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做好设备采购合同管理,并严格把控付款条款、履约保证条款。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碳纤维项目涉及公司核心技术,为保证碳纤维生产线技术保密性,基于保护公司核心利益等因素的考虑,本次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均由江苏鹰游提供。同时,江苏鹰游生产的碳纤维机器设备仅向公司及子公司销售。

  公司与江苏鹰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亦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上述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签订配套用于高模碳丝的中间品生产装置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江苏鹰游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暨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技术的保密性、延续性及整体设备的匹配性,在所有重大方面均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允、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有任何影响。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签订配套用于高模碳丝的中间品生产装置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国良、张斯纬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签订配套用于高模碳丝的中间品生产装置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规定,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国良、张斯纬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定价或定价政策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95         证券简称:中复神鹰        公告编号:2024-010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6,058.37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含一年),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2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3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9.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3,3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15,631.6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668.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30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第1987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短期内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新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科创板IPO超募资金93,204.40万元人民币及孳生利息实缴出资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复神鹰碳纤维连云港有限公司用于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逐步投入超募资金,部分超募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86,058.37万元(含理财产品收益和利息收入),其中存储于7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56,058.37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30,000.00万元。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结存金额,在授权的额度范围内,最高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6,058.37万元,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含一年),使用期限自2024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0日。在该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投资理财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此类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审议情况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6,058.37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6,058.37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复神鹰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在保障募投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等需求的前提下,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86,058.37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95         证券简称:中复神鹰        公告编号:2024-009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生产经营规模扩大,项目投资建设逐步推进,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预计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7.30亿元。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授权期限和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

  特此公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95         证券简称:中复神鹰        公告编号:2024-005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2日出具了《关于同意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3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29.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33,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156,316,042.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6,683,957.3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30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第1987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披露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高新区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860,583,735.70元(含理财产品收益和利息收入),其中存储于7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560,583,735.70元,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3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24667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102,864,694.13元和公开发行费用18,627,363.36元(不含税),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全部完成置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5,504.73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30,000.0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15日、2023年3月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新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科创板IPO超募资金93,204.40万元人民币及孳生利息实缴出资中复神鹰碳纤维连云港有限公司用于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项目建设。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复神鹰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中复神鹰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表: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证券代码:688295         证券简称:中复神鹰        公告编号:2024-003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国良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参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10,420,612.25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6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5,4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编制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5)。

  (七)审议通过《关于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陈雨、薛忠民、罗皞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2023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数额的津贴,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刘芳、罗皞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发生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64,359.00万元,实际发生26,133.83万元。2024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为68,086.0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各位董事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董事陈雨、薛忠民、罗皞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与股东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董事张国良、张斯纬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与股东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关联交易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代码:688295                                        公司简称:中复神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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