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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审议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2024年3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作2023年度述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要求,出于谨慎原则考虑,上述提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算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16日一2024年4月18日的8: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592号弘元大厦11楼证券部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电话:0571一85869388
传真:0571一85869076
联系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592号弘元大厦11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310014
联系人:高春凤、严萱超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0
2、投票简称:杭氧投票
3、提案的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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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有“杭氧股份”(股票代码:002430)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3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吉琴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批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2,620,316,087.3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897,429,332.43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08,999,754.8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6,096,388.55元,基本每股收益1.24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964,257,087.78元,本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242,598,291.00元,扣除已付普通股股利984,497,266.60元,2023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22,358,112.18元。
2、同意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 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202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202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公司根据融资需求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具体申请授信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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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董事、监事薪酬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从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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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童俊自2023年6月起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蒋毅自2023年4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杨启龙自2023年10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为其在2023年度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领取的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同意继续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期为一年。
2.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2024年度审计相关的协议,并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漯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注销漯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注销漯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一)》。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吉林市经开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18,300万元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以实际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二)》。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云浮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20,000万元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为3年,利率以实际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三)》。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杭氧锻热有限公司提供1,200万元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为3年,利率以实际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四)》。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云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6,900万元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以实际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五)》。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晋城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37,200万元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以实际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六)》。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43,200万元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以实际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七)》。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青岛杭氧电子气体有限公司提供14,400万元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以实际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八)》。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菏泽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13,000万元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以实际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的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对其余未变更部分公司仍将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964,257,087.78元,本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242,598,291.00元,扣除已付普通股股利984,497,266.60元,2023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22,358,112.18元。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公司总股本可能发生变动,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公司最终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公司综合考虑股东合理回报、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目前业务所处的发展阶段等因素而提出的,彰显公司持续回报广大投资者的决心,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制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等相关规定,兼顾了投资者投资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要求,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田佰辰先生、华为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概述
为了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对与相关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4年度,本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有: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提供保卫、消防、物业、住宿、餐饮等综合服务;提供房屋/设备租赁,接受宿舍/办公楼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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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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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上述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除本公司子公司外,本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包括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控股”)及其控制的企业,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资本”)及其控制的企业,本公司对其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具体情况如下:
1、杭氧控股及其控制的企业
(1)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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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田佰辰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中山北路592号
公司经营范围:控股公司服务;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经营,受托进行资产管理。实业投资;自有资产租赁(除金融业务);设计、安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用设备,工矿配件,包装机械,化工机械,纺织机械,污水处理设备;经营进出口业务(具体范围按[1992]外经贸管体函字第1531号经营资格证书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2,648,329.79万元、净资产1,450,161.25万元、营业收入978,013.08万元、净利润126,299.53万元。
(2)除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外,杭氧控股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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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杭州资本及其控制的企业
(1)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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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孙刚锋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柳营巷19号201室
公司经营范围: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经营的资产,投资与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资产管理与处置,股权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批发、零售:煤炭(无储存),有色金属,钢铁原料及制品,木材,焦炭,纸浆,化工产品及原料、沥青(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黄金制品,塑料原料及制品,普通机械,建筑材料,水泥,橡胶制品,初级食用农产品(除药品),棉花,饲料,燃料油,石油制品(除成品油,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品化学品),玻璃制品,纸制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水暖器械,汽车配件,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电子产品,针、纺织品;食品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10,967,477.21万元、净资产4,654,369.27万元、营业收入2,662,276.04万元、净利润213,118.09万元。
(2)杭州资本控制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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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司对其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1)杭州杭氧空分备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佘新明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592号316室
公司经营范围:批发、零售、修理、技术服务:成套空分设备的备品备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17,573.86万元、净资产5,464.89万元、营业收入22,934.94万元、净利润2,307.47万元。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认定的关联企业及关联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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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资信状况及本公司与其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以上关联方均能按约定履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商品基本属非标产品,缺乏可以参照的市场价格,因此按照成本加成定价;销售给关联方的价格主要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服务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成套设备的完整性。巩固空分设备产品质量,有助于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是实现公司良好发展的举措。
2、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要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成定价,该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所需,定价原则公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经营,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公司202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截至目前,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方式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定于2024年4月9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或者直接进入公司路演厅(https://ir.p5w.net/c/002430.shtml)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郑伟先生,独立董事雷新途先生,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葛前进先生,保荐代表人王一鸣女士。参会人员可能会因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8日(星期一)下午16:3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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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图片列表: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28),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最近一年(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896万元
最近一年(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4,453万元
最近一年(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2,115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21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人员13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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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费用收取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较为及时的服务,与公司良好配合,较好完成了审计报告工作,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签署相关协议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漯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进展及注销子公司情况概述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投资设立漯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受托经营空分综合服务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公司投资设立漯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漯河杭氧”)为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大地”)提供空分系统综合服务管理。因项目情况发生变化,经与双方友好协商,最终确认不再就该项目进行后续合作。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漯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28),同意注销漯河杭氧。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及拟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终止对外投资情况
经与金大地协商一致,双方决定终止项目合作,并注销本次项目实施主体一一漯河杭氧。
(二)拟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漯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2、住所: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南环路中段
3、法定代表人:唐波
4、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液氧、液氮、液氩销售;空气分离设备运行管理服务;空气分离设备维修;空气分离设备的技术服务;通用机电设备的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漯河杭氧100%股权。
8、漯河杭氧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漯河杭氧经审计资产总额1,772.62万元,净资产1,768.70万元;2022年全年经审计实现营业收入68.33万元,净利润5.8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漯河杭氧经审计资产总额1,803.88万元,净资产1,798.92万元;2023年1-12月经审计实现营业收入124.25万元,净利润30.22万元。
三、本次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完成后,漯河杭氧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鉴于漯河杭氧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净利润占公司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比例很小,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