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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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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锂矿采选、基础锂盐和金属锂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另外,公司还有少量林木业务,后续将根据发展战略适时对其进行剥离。

  ■

  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建有锂产品生产基地:(1)致远锂业位于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德阿生态经济产业园,已建成产能为年产4.2万吨锂盐(其中碳酸锂2.5万吨、氢氧化锂1.5万吨、氯化锂2,000吨);(2)遂宁盛新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射洪经济开发区锂电产业园,已建成产能为年产3万吨锂盐(全部为氢氧化锂,其中1万吨可柔性生产碳酸锂,另外2万吨正在建设柔性生产碳酸锂的产线);(3)盛新金属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射洪经济开发区锂电产业园,规划产能为年产1万吨锂盐,利用盐湖锂资源原料生产电池级碳酸锂或氯化锂,一期5,000吨产能已于2023年四季度建成投产;(4)印尼盛拓位于印尼中苏拉威西省莫罗瓦利县莫罗瓦利工业园(IMIP),设计产能为年产6万吨锂盐,目前正在积极建设中,预计2024年上半年建成投产;(5)盛威锂业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射洪经济开发区锂电产业园,规划产能为年产1,000吨金属锂,目前已建成产能500吨,剩余产能在积极建设中。

  ■

  公司锂产品业务技术先进成熟,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离子动力电池、储能、石化、制药等领域。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和储能产业的持续扩张,锂产品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为公司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及发展机会。

  ■

  为保障公司锂产品生产的原料供应,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陆续布局锂资源项目,既有硬岩矿山项目,也有盐湖提锂项目:(1)奥伊诺矿业在川西地区的金川县拥有业隆沟锂辉石矿采矿权和太阳河口锂多金属矿详查探矿权,其中业隆沟锂辉石矿已探明Li2O资源量16.95万吨,平均品位1.34%,项目已于2019年11月投产,原矿生产规模40.5万吨/年,折合锂精矿约7.5万吨/年,太阳河口锂多金属矿目前处于探矿权阶段;(2)Max Mind津巴布韦拥有位于津巴布韦萨比星锂钽矿项目总计40个稀有金属矿块的采矿权证,其中5个矿权的主矿种Li2O资源量8.85万吨,平均品位1.98%,为当地锂矿品位最高的在产矿山,项目已于2023年5月投产,原矿生产规模90万吨/年,折合锂精矿约20万吨/年,其他35个矿权处于勘探阶段;(3)公司合计持有惠绒矿业48.06%股权,惠绒矿业目前拥有1项探矿权,已探明Li2O资源量98.96万吨,是亚洲迄今探明规模最大的硬岩型单体锂矿,平均品位1.62%,为四川地区锂矿品位最高的矿山之一,正在办理探矿权转采矿权相关手续;(4)公司拥有阿根廷SDLA盐湖项目的独立运营权,项目在产年产能为2,500吨碳酸锂当量;公司将推动阿根廷Pocitos盐湖年产2,000吨碳酸锂当量的氯化锂晶体中试生产线建设,并积极推进其他参股盐湖项目的勘探工作。

  ■

  根据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锂电新能源材料领先企业”的发展战略,公司将专注于锂电新能源材料的发展,根据行业需求释放节奏持续扩大锂产品的生产产能,并持续增强在上游锂资源的布局和储备。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1、碳中和目标下,新能源利好政策持续出台,锂电产业发展继续保持上涨预期

  随着全球范围内碳中和目标的不断明确,各国新能源政策持续出台,锂电新能源产业保持上涨预期,行业前景整体向好。

  中国:2020年9月22日,习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明确中国碳达峰及碳中和的时间表。2020年11月,国务院正式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0%左右,并指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

  2022年1月21日,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进一步发布《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交通运输部印发《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继续鼓励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

  2022年1月29日,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发布《“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指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2022年7月,商务部等17部门印发了《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该措施聚焦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活跃二手车市场、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支持汽车平行进口、优化汽车使用环境、丰富汽车金融服务等,提出了6个方面、12条政策措施。

  2022年9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工信部共同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022年11月国家工信部发布的《关于做好锂离子电池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稳定发展工作的通知》中指出要鼓励锂电生产企业、锂镍钴等上游资源企业、锂电回收企业、锂电终端应用企业及系统集成、渠道分销、物流运输等企业深度合作,通过签订长单、技术合作等方式建立长效机制。

  2023年4月1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加快攻关新型储能关键技术,推动储能规模化应用。

  2023年6月2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购置税优惠的再次延续将进一步支持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2023年11月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明确促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动交通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气化替代,淘汰老旧交通工具;将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列入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参考指标。

  2023年11月13日,工信部、交通运输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启动第一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的通知》,确定北京、深圳、重庆、成都等15个城市为此次试点城市,并鼓励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拓展和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欧洲:2021年7月,G20公报草案提出欧盟将从2035年开始要求新增汽车实现零排放,即2035年开始欧盟禁售燃油车,比原计划的2050年大幅提前15年。

  2023年2月14日,欧洲议会在斯特拉斯堡以340票赞成、279票反对和21票弃权,通过了欧委会和欧洲理事会达成的《2035年欧洲新售燃油轿车和小货车零排放协议》。这也表明,欧洲将在2035年停售新的燃油轿车和小货车。按照协议内容,欧盟的中期目标是在2030年实现燃油轿车减排55%,小货车减排50%。

  美国:2021年3月27日,拜登公布新一轮财政刺激计划,其中新能源汽车相关投资计划达1,740亿美元,具体举措包括:65万辆政府部门公务用车将替换为电动汽车;公共交通领域将替换5万辆柴油公交车,将20%校车替换为电动汽车;目标在2030年前,全美建设50万台充电设施网络。此外,大幅提高对新能源汽车的购车补贴,规定单车补贴7,500美元,美国本土组装的电动车补贴上限为1万美元,由全美汽车工人联合会成员单位生产的电动汽车补贴上限为1.25万美元。

  2021年8月,美国总统拜登签署了“加强美国在清洁汽车领域领导地位”行政命令,宣布到2030年美国销售的新车50%要实现零排放。2022年8月,美国总统拜登签署的《通胀削减法案(IRA)》进一步落实上述各种补贴政策。

  2023年7月,美国政府问责办公室(The 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表示,2023年共有26个机构的电动汽车采购计划获批,这些机构将需要超过4.7亿美元的车辆采购资金,以及近3亿美元的额外资金,用于必要基础设施的安装和其他开支。

  2023年11月,美国能源部(DOE)宣布根据《两党基础设施法案》拨款,投入35亿美元增强国内先进电池及原材料生产能力。该笔资金将重点用于新建、改造和扩建国内设施,以增强电池制造能力,助力实现清洁能源转型。

  2、2023年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应用市场持续增长,锂电新能源行业仍具发展空间

  据Clean Technica公布的全球新能源乘用车销量数据,2023年全球新能源乘用车累计销量为1,368.93万辆,同比增长31%,市场占有率达到16%。

  中国: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增长原因一方面来自于国内市场的旺盛需求,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出口的大幅增长。随着新能源汽车品牌加速“出海”,中国汽车在海外的品牌形象和溢价能力也随之提升。中国新能源汽车在补贴退坡之后仍然维持较高的增速水平,完成了从政策驱动到市场驱动的转变。中汽协预测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1,150万辆,新能源汽车仍保持较快的增长势头。

  欧洲:2023年受俄乌冲突等因素影响,欧洲经济受到重创,新能源汽车整体表现平平,但仍然超过市场预期,全年实现销售接近300万辆。短期内德英两国已提前退出新能源汽车补贴,在政策的持续退坡预期下,市场正逐步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驱动。

  美国:2023年新能源汽车实现销量140.2万辆,增速高达52.4%,渗透率达9%;增长主要来自IRA法案的刺激。

  储能市场方面,据高工产研储能研究所(GGII)统计,2023年全球储能锂电池出货225GWh,同比增长50%,其中中国储能锂电池出货206GWh,同比增长58%。全球储能市场由快速发展期进入洗牌期,储能前景依然向好。

  3、锂盐价格跌破10万元/吨,全年呈现波动态势

  锂在新能源汽车、储能及3C等领域用量的不断增长,刺激了全球锂资源的持续勘探开发,以及碳酸锂、氢氧化锂产能的快速扩张。

  2023年年初,由于国家补贴取消使得部分需求被提前透支到2022年底、以及油车降价促销等因素导致新能源汽车下游需求增速放缓,引发产业链悲观预期,进而推动碳酸锂价格快速回落,价格跌破20万元/吨。进入二季度,随着碳酸锂下游排产好转,供需关系逐渐平衡,碳酸锂开启反弹行情,电池级碳酸锂价格重回30万元/吨以上。随着下游补库完成,市场采购价格开始回落,进入下行通道。根据亚洲金属网的数据,2023年末中国电池级碳酸锂现货价格为9.65万元/吨,较年初的51.95万元/吨下跌81.42%。

  ■

  数据来源:亚洲金属网

  4、中国锂资源自给率不足,基础锂盐行业效益下滑,增强锂资源自主可控至关重要

  世界锂资源分布不均衡,主要集中在玻利维亚、阿根廷、美国、智利、澳大利亚等国,但玻利维亚和美国锂资源还没有大规模开发。由于资源分布情况,锂矿(包括盐湖锂矿和固体锂矿)产出的区域分布存在较大差异,澳大利亚是最大的锂矿供给国,约占据世界锂矿石供给87%、占世界锂原料供应总量的39%。尽管中国锂资源量位于世界前列,资源品种相对丰富,但是相对于中国锂盐的生产能力,锂原料对外依存度较高,2023年约57.5%的锂原料需要进口。

  由于锂矿价格下跌较锂盐产品价格下跌有所滞后,考虑运输及生产周期,2023年外购锂精矿对应的锂盐产能在锂盐价格快速下行阶段出现亏损,基础锂盐行业整体效益明显下滑,相关企业利润大幅下降。为促进中国锂电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保障新能源汽车等产业供应链安全稳定,加快国内锂资源开发、提高锂资源自主可控比例至关重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单位:元

  ■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全资子公司盛屯锂业对惠绒矿业的投资事项

  2023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屯锂业和厦门创益盛屯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创益”)分别对惠绒矿业增资12,450万元和7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盛屯锂业和厦门创益直接持有惠绒矿业的股权比例分别为15.10%和13.93%;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盛新寰宇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厦门创益16.67%的出资份额。

  2023年7月-9月,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盛屯锂业合计购买了四川启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成矿业”)26%股权,交易完成后,盛屯锂业合计持有启成矿业43.18%股权;四川启成矿业有限公司持有惠绒矿业70.97%股权。2023年12月,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盛屯锂业对启成矿业增资5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盛屯锂业和四川泰宸矿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启成矿业43.18%、56.82%股权。

  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惠绒矿业48.06%股权,惠绒矿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

  2、对盛屯科技增资的事项

  为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办公用房需求,提升员工归属感,增强公司对于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公司于2023年12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四川盛屯置业有限公司增资并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对四川盛屯置业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四川盛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亿元,增资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盛屯集团各持有四川盛屯科技有限公司50%股权,双方通过四川盛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建设经营办公用房,待建成后按持股比例分配房产。该增资事项已于2024年1月完成工商变更。

  3、全资孙公司盛泽国际对智利锂业的投资事项

  2022年1-4月,公司通过全资香港孙公司盛泽国际认购Lithium Chile Inc.(智利锂业,加拿大多伦多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LITH)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并对上述获配的认股权证进行行权,上述投资金额累计为34,553,866加元(约合人民币17,553万元)。投资完成后,盛泽国际持有智利锂业的股权比例为19.35%。

  2022年11月,盛泽国际收到加拿大创新、科技和经济发展部的有关通知:盛泽国际应在通知签发之日起90日内放弃投资,包括其在投资项下的权利,并必须直接或间接停止为促进投资而进行的所有商业获得。

  2023年2月,盛泽国际与加拿大公司Gator Capital Ltd.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盛泽国际以交易对价34,553,866加元向其出售所持有的智利锂业全部股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盛泽国际对智利锂业进行投资的进展公告》。

  4、全资孙公司盛新国际认购华友钴业发行的境外全球存托凭证事项

  基于长期战略和发展规划,为进一步加强主业、完善业务布局,公司积极推进产业链合作协同,围绕主业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行战略投资。2023年7月,公司通过全资孙公司盛新锂能国际有限公司认购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境外全球存托凭证,认购数量4,044,228份,认购价格为每份11.65美元,认购价款总额为4,711.53万美元(按照当时汇率折算约合人民币3.4亿元)。

  5、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拓宽国际融资渠道,进一步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和2022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拟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以下简称“发行GDR事项”)。2023年5月16日,证监会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境外发行上市类第6号:境内上市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指引》;2023年7月18日,深交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公司根据证监会和深交所发布的新规及实际情况继续推进GDR项目,并于2023年7月31日和2023年8月1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础A股股份的发行预案》,预案对公司本次发行GDR方案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发行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15%,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或等值外币),募集资金将用于建设印尼盛拓6万吨锂盐项目、SESA 2,500吨技改项目、盛新金属一期5,000吨锂盐项目及盛景锂业20,000吨锂盐加工项目。除上述调整外,原方案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础A股股份的发行预案》等相关公告。本次发行GDR事项已获得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SIX Exchange Regulation AG)的附条件批准,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和备案、以及瑞士证券交易所最终批准后方可实施。

  6、收购盛威锂业15%股权事项

  2023年7月,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购买了四川鑫柯瑞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盛威锂业的15%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盛威锂业的股权比例为100%。

  7、申请广州期货交易所碳酸锂指定交割厂库事项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在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高公司的规范管理水平,同时将现货市场、期货市场、交割厂库三者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公司向广州期货交易所申请碳酸锂指定交割厂库的资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广州期货交易所碳酸锂指定交割厂库的公告》。2023年7月,公司成功获批广期所碳酸锂期货指定交割厂库。

  8、成都兴能债权得到清偿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成都兴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得到清偿(成都兴能原持有雅江县斯诺威矿业发展有限公司54.2857%股权,斯诺威公司因破产重整,由重整投资人受让了斯诺威公司出资人100%股权),确认投资收益5.38亿元。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祎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4-022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9号太平洋保险金融大厦B区15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5,113.77万元,实现利润总额76,032.6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223.63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77元/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075,305.1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296,081.08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确认。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较好地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2-00067号),盛屯锂业经审计的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927.1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83.67万元。2023年度盛屯锂业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83.67万元(孰低)高于2023年度承诺的净利润11,531.12万元,盛屯锂业实现2023年度业绩承诺。

  截至2023年末,业绩承诺期限已经届满,盛屯锂业累计实现净利润99,693.92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313.39%。截至2023年末,标的资产未发生减值。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4-031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4月17日(周三)下午14: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7日(周三)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17日(周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上午9:15至2024年4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9号太平洋保险金融大厦B区15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2日(周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12日(周五)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七)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除上述议案(七)外的其他议案均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1栋56楼),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王姗姗

  电话:0755-82557707

  传真:0755-82725977

  电子邮箱:002240@cxlithium.com

  邮编:51803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姗姗

  联系部门: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82557707

  传真:0755-82725977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1栋56楼

  邮编:518038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40”,投票简称为“盛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7日上午9:15至2024年4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4-021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9号太平洋保险金融大厦B区15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报告期内任职的独立董事周毅、马涛、黄礼登已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的2023年度述职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5,113.77万元,实现利润总额76,032.6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223.63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77元/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075,305.1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296,081.08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确认。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2,236,282.7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261,338,921.43元。以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261,338,921.43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126,133,892.14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079,871,089.43元后,减去报告期内分配利润592,732,316.80元,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22,343,801.92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4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4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截至本方案披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为921,265,872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10,164,979股后为911,100,893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18,664,214.32元(含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2,294,829.51元视同现金分红,结合上述拟派发的现金红利218,664,214.32元,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250,959,043.83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74%。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文件,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在下属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投资期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为止,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2-00067号),盛屯锂业经审计的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927.1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83.67万元。2023年度盛屯锂业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83.67万元(孰低)高于2023年度承诺的净利润11,531.12万元,盛屯锂业实现2023年度业绩承诺。

  截至2023年末,业绩承诺期限已经届满,盛屯锂业累计实现净利润99,693.92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313.39%。截至2023年末,标的资产未发生减值。

  独立财务顾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期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

  《关于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亿元。公司将根据业务需求及锂盐、纯碱和烧碱的价格变动趋势择机开展,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3亿美元或其他等值金额货币。本次交易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4-033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于近日搬迁至新地址办公,办公地址由“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2楼3206-3207”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1栋56楼”,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82557707

  传真:0755-82725977

  网址:www.cxlithium.com

  邮箱:002240@cxlithium.com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1栋56楼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上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4-032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4月2日(星期二)15:00至17:00时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微信扫描以下小程序码或登录“https://eseb.cn/1cPDxoWWlgY”,进入“盛新锂能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界面即可参与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公司将在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周祎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邓伟军先生、独立董事周毅女士、财务总监王琪先生、董事会秘书雷利民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4-030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亦同步增长。鉴于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等因素影响,全球货币汇率、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具体情况,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外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1、交易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

  2、交易工具

  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或前述产品的组合;

  3、交易场所/对手方

  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4、业务额度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对未来所需的部分外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3亿美元或其他等值金额货币;

  5、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交易期限

  本次交易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议程序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因此存在因标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产品公允价值变动而造成损益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

  因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存在因流动性不足,产生合约交易而须向银行支付费用的风险;

  3、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故障等导致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而带来相应风险;

  4、履约风险

  由于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

  5、其他风险

  具体开展业务时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识别业务相关信息,将可能导致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五、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原则

  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跨境业务和外币投融资业务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产品选择

  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产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设置风险限额,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止损机制;

  3、交易对手选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应选择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历史长、信用记录良好的金融机构;

  4、配备专业人员

  公司已配备具备金融衍生品专业知识的专门人员负责公司的汇率风险管理、市场分析、产品研究等具体工作。公司将持续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增强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5、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及报告机制

  实时关注市场动态,及时监测、评估风险敞口,定期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供风险分析报告;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6、内部审计部门根据情况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或审计。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4-029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新能源材料业务,主要产品为碳酸锂、氢氧化锂等锂盐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纯碱和烧碱作为重要原材料。为降低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锂盐、纯碱和烧碱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原材料及产品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具选择为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锂盐、纯碱和烧碱期货品种,预计将有效控制原材料及产成品价格波动风险敞口。

  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1、交易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锂盐、纯碱和烧碱期货品种;

  2、资金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亿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业务期限

  本次交易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审议程序

  本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降低锂盐产品、纯碱和烧碱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

  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2、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期货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4-028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的有关资产确认了相应的减值损失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2023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拟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18,817,719.98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损失1,841,648.57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损失19,572,017.72元,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83,603,865.22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13,800,188.47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金融工具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本期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1,413,666.29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损失1,841,648.57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损失金额19,572,017.72元。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二)存货跌价损失

  根据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和公司的有关会计政策规定,并结合目前的市场形势及库存产品的品质情况,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并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在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货进行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的原则对期末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83,603,865.22元。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根据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和公司的有关会计政策规定,并结合目前的市场形势及库存产品的品质情况,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并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在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清查的基础上,期末按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然后将所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比较,确定减值金额。本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3,800,188.47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1,881.77万元,预计将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881.77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1,881.77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机构一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4-027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盛屯锂业

  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新锂能”)于2019年11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39号),公司向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集团”)、福建省盛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贸易”)等6名交易对方合计发行121,862,612股股份购买了其持有的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锂业”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92,250.00万元,并于2019年11月22日完成标的资产过户手续,2019年12月6日该新增股份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和《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截至目前,上述收购事项的业绩承诺期已经届满,现将盛屯锂业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说明如下:

  一、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情况

  盛屯集团和盛屯贸易作为本次重组业绩补偿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签订了《关于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1、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盛新锂能

  乙方1:盛屯集团

  乙方2:盛屯贸易(“乙方1”、“乙方2”合称“乙方”)

  2019年5月29日,公司与盛屯集团、盛屯贸易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2、业绩承诺期间及承诺净利润数

  (1)各方同意,本次交易的利润承诺期限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

  (2)乙方承诺,标的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不低于-608.84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不低于9,433.87万元,2021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1,455.78万元,2022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1,531.12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2019-2022年度累计净利润合计不低于31,811.93万元(以下简称“累计承诺净利润”)。

  (3)上述承诺净利润以四川山河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出具的《采矿权评估报告》所确定的采矿权资产的净利润值为基础乘以标的公司持有采矿权的持股比例确定,且不低于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收益法预测中所确定的标的公司2019-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计净利润。

  (4)本协议中的实现净利润数均应当以标的公司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确定。

  3、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安排

  (1)业绩补偿

  ①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差异的确定

  甲方应在利润承诺期限内的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并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应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在利润承诺期限的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在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累计实现净利润与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根据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结果确定。

  若经审计,标的公司在利润承诺期限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能达到本协议约定的累计承诺净利润,则触发业绩补偿。

  ②补偿金额及补偿方式

  本协议规定的业绩承诺补偿期届满后,若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小于累计承诺净利润,则乙方优先以股份的方式向甲方进行补偿,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乙方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甲方股份数量;股份不足以完全补偿的,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乙方补偿金额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补偿金额=(2019-2022年累计承诺净利润-2019-2022年累计实现净利润)÷2019-2022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标的资产交易作价

  乙方应当补偿股份数量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补偿股份数量=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标的股份的发行价格

  进行股份补偿时,优先以乙方1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甲方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乙方2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甲方股份进行补偿。

  如果乙方所持股份不足以补偿上述应补偿金额的,则不足部分乙方1应当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补偿现金金额=补偿金额-已补偿股份数量×标的股份的发行价格

  如甲方在利润承诺期限内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在计算乙方“补偿股份数量”时需包括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行权时乙方获得的相应股份。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原本计算的股份补偿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2)减值补偿安排

  ①减值金额的确定

  在利润承诺期限届满时,甲方应当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确认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利润承诺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中标的股份的发行价格+利润承诺期限内已补偿现金金额,则乙方应当就差额部分另行向甲方补偿股份或现金。

  期末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交易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利润承诺期限内标的公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甲方应当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减值测试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同时说明与本次重组评估选取重要参数的差异及合理性。

  ②补偿金额及补偿方式

  减值补偿金额=期末减值额-利润承诺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中标的股份的发行价格-利润承诺期限内已补偿现金金额

  乙方减值补偿的标的股份数量=(期末减值额-利润承诺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中标的股份的发行价格-利润承诺期限内已补偿现金金额)/标的股份的发行价格

  乙方减值补偿的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乙方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甲方股份数量,优先以乙方1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甲方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由乙方2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甲方股份进行补偿。乙方自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扣除因业绩承诺未达标已补偿股份后,不足以补偿因减值测试需另行补偿的股份数量的,差额部分由乙方1以现金进行补偿。

  如甲方在利润承诺期限内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在计算乙方“补偿股份数量”时需包括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行权时乙方获得的相应股份。补偿股份数量调整为:原本计算的股份补偿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3)在任何情况下,业绩承诺补偿及标的资产减值补偿的合计数上限为本次交易价格。

  (4)补偿的实施

  若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业绩补偿的触发条件达成,甲方应当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的10个交易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90日内以补偿股份的方式向甲方补偿累计承诺净利润与累计实现净利润的差额,即甲方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定向回购乙方所持的相应数量的标的股份,并予以注销。标的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差额部分由乙方1以现金补偿。

  若涉及减值补偿,甲方自会计师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90日内对甲方进行股份或现金补偿。

  如前述定向股份回购事项未能通过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则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其所持标的股份无偿赠与除乙方及标的公司其他股东之外的甲方股东,甲方受赠与股东按其持有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扣除乙方及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数后甲方的股份总数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

  二、业绩承诺调整方案

  2021年8月6日和2021年9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对原重组业绩承诺进行部分调整并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调整如下:

  1、各方同意,本次交易的利润承诺期限调整为2019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

  2、乙方承诺,标的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不低于-608.84万元,2021年度净利润不低于9,433.87万元,2022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1,455.78万元,2023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1,531.12万元,2019年及2021-2023年累计净利润合计不低于31,811.93万元。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2-0067号),盛屯锂业经审计的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927.1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83.67万元。2023年度盛屯锂业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83.67万元(孰低)高于2023年度承诺的净利润11,531.12万元,盛屯锂业实现2023年度业绩承诺。

  截至2023年末,盛屯锂业累计实现业绩承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盛屯锂业2019年度未实现承诺的净利润,以负数列示其截至当期末累计未完成率。

  截至2023年末,盛屯锂业累计业绩承诺完成率为313.39%。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截至2023年末,业绩承诺期限已经届满,盛屯锂业已实现2019年及2021-2023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四、减值测试情况

  公司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于2023年末届满,公司委托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京民信”)对盛屯锂业2023年12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根据中京民信出具的《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核实股权价值涉及的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剥离资产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4)第056号),盛屯锂业2023年12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68,370.10万元。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期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2-00069号),截止2023年12月31日,盛屯锂业的股权评估价值为168,370.10万元,标的资产未发生减值。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4-026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对投资品种进行严格评估,选择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

  5、有效期

  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为止。

  6、决策及实施方式

  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公司与拟提供投资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短期、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短期、低风险的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4-025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4年度,公司在下属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公司(含子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前述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上述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以及公司经营相关事项,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按实际签订的协议履行。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签订相关合同,并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对下属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进行合理调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1、总体担保额度情况

  ■

  2、关于担保额度调剂

  上表所列额度,为公司根据各子公司情况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后期公司可能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或建设情况,在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但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担保额度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间可以进行调剂,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三、被担保方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

  2、被担保方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3、被担保方信用情况

  上述被担保方均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上述被担保方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或其他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对超出上述担保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其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299,433.19万元,占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3.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4-024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89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630,917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42.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30.13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10,918,744.5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9,081,285.5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2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22]第2-0009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771,338.76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不包含发行费用),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990,251,766.03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不包含发行费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1月,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营业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春熙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湖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已按照董事会决议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账户后续存在使用可能,为提高相关工作效率,不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转为一般账户使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再融资类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到专用账户存储管理、专款专用,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非公开发行)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非公开发行)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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