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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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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4-032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4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若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5条“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中“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现就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股票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

  ■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5月4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9.3.7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1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已于2024年2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已于2024年3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提示相关风险。

  本公告为公司第四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提示说明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19),经公司初步核算,预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0,000万元-90,000万元,预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000万元-14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上述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测算数据,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若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4-033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领股份的重整债权人

  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蓝科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持股份均为首发后限售股。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5,945,305股,占公司总股本2,856,976,223股的 0.5581%。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2023年11月27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或“法院”)作出(2023)黑01破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及《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本次重整以公司总股本1,023,667,816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约17.90921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833,308,407股股票,全部为首发后限售条件流通股,前述1,833,308,407股转增股票不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全部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其中1,233,000,000股股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600,308,407股股票用于实施债转股。转增完成后,现公司总股本为2,856,976,223股。

  用于实施债转股的600,308,407股股票中,其中已受领股份的102家普通债权人指定的95个证券账户(存在多个债权人提供同一证券账户的情况),共计划转股份数量159,453,525股股票,上述股票已于2023年12月25日由管理人过户至指定证券账户。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2)。上述股份依据《重整计划》规定 “为保障全体债权人权益,实现债权人有序退出,上述普通债权人所获得的转增股票将设置锁定期,锁定期自京蓝科技向债权人划转第一批股票之日起,至期满9个月止,分三次解除,即每3个月京蓝科技将办理一次已划转股票的解除限售,三次解除的比例分别为10%、30%、60%,具体解除限售的时间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结算办理完成的时间为准。”上述已划转至债权人证券账户的159,453,525股股票自向债权人划转之日(2023年12月25日)起每3个月将办理一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本公告所涉重整债权人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为公司第一次办理已划转股票的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额为15,945,305股股票,解除限售股份比例为上述债权人已受领(划转)股份159,453,525股的10%。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856,976,22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874,455,794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5,945,305股,本次解除限售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858,510,489股。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受领股份的重整债权人)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情况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95名,详情见本公告内容之“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之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相关内容。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所持股票设置锁定期,锁定期自京蓝科技向债权人划转第一批股票之日起,至期满9个月止,分三次解除,即每3个月京蓝科技将办理一次已划转股票的解除限售,三次解除的比例分别为10%、30%、60%,具体解除限售的时间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结算办理完成的时间为准。

  除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作出其他承诺。

  2.上述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3.其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也不存在为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5,945,30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58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95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5.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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