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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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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4-006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3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4号华滨国际大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由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董事长戴军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

  (五)本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0人,张志强先生、李强德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本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秦介海先生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巍、李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4-007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4号华滨国际大酒店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公司董事长戴军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公司全体12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公司会主席监事刘书君先生、监事马敬安先生及职工监事唐晓平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批准了《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董事赵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批准了《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董事曾庆华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批准了《关于聘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鉴于秦介海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本次会议同意聘任高明成先生为本公司总法律顾问。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召开了专门会议,一致同意相关聘任事项。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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