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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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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第332-663行列示的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四、预计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上述被担保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同时,公司可通过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期限根据具体合同另行约定。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的控股及参股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550亿元人民币。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且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财务负责人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7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7%;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注为人民币1,066亿元,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占对外担保总额度的比例为97%,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占对外担保总额度的比例为3%。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注:对外担保总额度,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的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金额人民币550亿和对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50亿,不包括有效期即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到期的对外担保额度。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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