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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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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参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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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间新设或新增的参股公司预留人民币30亿元担保额度。

  除上述目前已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列示的公司)外,公司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间新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差额补足(不限于按出资比例)

  2、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

  3、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债权人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二)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差额补足(不限于按出资比例)

  2、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30.994亿元

  3、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与相关债权人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本集团涉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融资事务基本操作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可有力地保证本集团各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就其它业务提供担保,均是应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二)为了满足参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需对参股公司的银行及其它机构信贷业务及其他业务不限于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为了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有效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三)综上,上述担保均系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商业惯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387,2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1.61%;公司对参股公司天津宏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和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31,9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3.20%;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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