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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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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唐雪艳女士、李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前,仍由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唐咚,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南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系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1991年9月至1992年7月在东南大学任助教;1992年8月至1996年4月任深圳航天微电机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1996年5月至1999年4月任瑞士思博电子集团中国代表,全面负责中国地区的销售与市场工作;1996年5月至2012年2月先后任深圳市步进科技有限公司(原深圳市步进机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步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2月至今任深圳人机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11月至今任深圳亚特精科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8月至2012年2月任上海步科电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3月至今任上海步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步科电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年3月至今任常州精纳电机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12月至2012年4月任上海步科自动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同心众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年4月至今任常州精纳电机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步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2月至今任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目前,唐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156,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9%,通过上海步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0.61%的股份,通过深圳市同心众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71%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池家武,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南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系本科学历。1991年8月至1993年3月任南京金山电气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1993年4月至1998年3月任南京大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工程部部长;1998年4月至2001年7月任南京恒志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系统工程师、项目经理;2001年8月至2010年12月任深圳市步进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02年2月至今任深圳人机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11月至今任深圳亚特精科电气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2月至2011年11月任北京凯迪恩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步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3月至今任常州精纳电机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任深圳市步科电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步科电气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5月至2023年9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5月至2021年10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2月至2021年9月任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深圳度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池家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399,9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5%,通过上海步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38%的股份。池家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王石泉,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财经学院会计学本科学历,非执业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2001年3月至2011年3月,历任环胜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会计课长、财务经理;2011年3月至2012年8月,任深圳市电科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9月入职公司负责财务工作,2013年3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9年2月至今任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王石泉先生通过深圳市同心众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38%的股份。王石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曹海,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至2003年在深圳沙井新二成辉电子厂历任PMC专员、PMC助理主管;2003年至2006年任长城国际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PMC主管;2006年至2008年任彩迅工业(深圳)有限公司PMC/资材经理;2008年9月至2011年8月任深圳市天久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运营总监(厂长);2011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步科电气有限公司生产总监;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曹海先生通过深圳市同心众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38%的股份。曹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胡红智,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1998年至今任深圳市南梦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3月至今任杭州诺拉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拿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5年3月至2022年7月任深圳市非若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非若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5月至今任深圳清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胡红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温安林,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理工大学工业企业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09年7月至2014年8月任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4年5月至2024年3月任深圳市美加加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9月至2023年12月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审计经理;2018年2月至2024年3月任深圳市四海商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6月至2023年3月任深圳嘉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任深圳嘉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西迪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审计经理。

  截止目前,温安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彭钦文,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2007年3月至2009年8月任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9年9月至2010年4月任南京丰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4月至2010年8月任上海中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0年9月至2016年1月任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2月至2023年12月任深圳新财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7月至今任深圳新财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12月至今任立信德豪并购咨询(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彭钦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唐雪艳,女,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学士。2016年12月至2019年2月,任龙翔高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总务部部长,2019年3月至今,任成都步科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主管,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唐雪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李娜,女,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党校本科学历。2002年1月至2007年11月,任深圳市步进科技有限公司出纳、行政经理,2007年11月至今,任深圳步科出纳,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李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4、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5、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6、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7、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8、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9、股票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10、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11、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5月13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刘芳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一名,不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刘芳芳女士简历

  刘芳芳,女,199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人力资源专业本科学历。2011年12月至2012年7月,任深圳市瀚宇创视有限公司助理,2012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步科电气有限公司合同商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芳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6号意中利科技园1号3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敏先生召集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们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3年一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工作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内部控制评价结论真实、有效。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董事及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审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将唐雪艳、李娜作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17日14 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6号意中利科技园1号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7日

  至2024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5、7-11经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因审议议案的董事、监事全体回避,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4月15日8:30-17:30

  (二)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6号意中利科技园1号3楼

  (三)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4月15日17:3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参会股东自理交通、食宿。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凯真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6号意中利科技园1号3楼

  联系电话:0755-86336477

  联系邮箱:sec@kinco.cn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包括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40.00万元人民币,该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形成以下意见: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就该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FrankLoebel

  性别:男

  国籍:德国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技术顾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FrankLoebel Engineering为FrankLoebel在德国设立的个人企业,FrankLoebel通过深圳市步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FrankLoebel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与公司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或子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咨询服务,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公司将按季度与关联人进行定期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步科电气有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Frank Loebel Engineering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因此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

  (二)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

  (三)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亦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有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有关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步科电气有限公司、常州精纳电机有限公司、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深圳步科”、“常州精纳”、“成都步科”,合称“全资子公司”)。

  ●  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30,0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7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步科、常州精纳、成都步科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2024年度发展计划,公司拟在全资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上述预计的2024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担保范围内的各子公司分配使用额度。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之日止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步科电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已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下同。

  (二)常州精纳电机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履约保函或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批复为准,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需求,结合公司2024年度发展计划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满足全资子公司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预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和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不含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已批准但尚未使用的额度为16,300.00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3,700.00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59%、21.0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并与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023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130.05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合同资产按账龄组合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2023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187.79万元。

  2、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并相应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合计-57.74万元。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发生信用减值损失为负,主要由于公司2023年收回部分前期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及应收账款余额整体下降。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30.05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130.05万元,该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及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审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步科股份”)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  交易品种:外汇汇率,涉及的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主要有美元、欧元等。

  ●  交易工具: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

  ●  交易场所: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  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步科股份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2、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需保证金,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在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品种主要为外汇汇率,涉及的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主要有美元、欧元等,主要通过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进行。

  5、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董事长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等相关事项。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6、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可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

  2、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审计部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衍生品交易。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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