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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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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顺丰控股是中国及亚洲最大、全球第四大综合物流服务提供商

  公司围绕物流生态圈持续完善服务能力与产品体系,业务拓展至时效快递、经济快递、快运、冷运及医药、同城即时配送、国际快递、国际货运及代理、供应链等物流板块,为客户提供国内及国际端到端一站式供应链服务;同时,依托领先的科技研发能力,公司致力于构建数字化供应链生态,成为全球智慧供应链的领导者。

  公司坚持可持续健康发展和前瞻长远的战略部署,在过去三十一年的发展历程中准确抓住机遇,不断扩大规模,持续领跑行业,成为中国及亚洲物流行业中的领军企业,并跻身世界500强,排名第377位。公司的旗舰产品时效快递占据国内绝对领先的市场份额,并依托时效快递网络的资源与能力,快速高效地拓展至更多物流服务细分领域,从轻小包裹到大型重货,从标准快递到定制化供应链服务,从中国市场拓展到亚洲乃至全球市场。公司于国内的快递、快运、冷运、同城即时配送②及供应链③业务五个细分领域,以及于亚洲的快递、快运、同城即时配送及国际业务④四个领域均处于细分市场第一的领先地位①。

  展望未来,公司致力于成为连接亚洲与世界的全球领先物流企业。公司将稳固在中国的市场领导地位,并持续扩大在亚洲和其他国际市场影响力;将国内成功经验快速复制于海外网络,并利用公司备受认可的品牌、领先的成本优势和综合物流服务能力拓展国际市场,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增长,致力成为全球企业和个人客户首选的物流合作伙伴,携手客户共同成长,共创价值。

  ■

  ①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以2022年的收入统计

  ②第三方同城即时配送服务提供商中

  ③民营第三方供应链解决方案提供商中

  ④亚洲综合物流服务提供商中

  ■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千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认购嘉里物流发行的永续可转换债券

  2023年3月29日,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了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嘉里物流扩展东南亚国际快递业务,特别是支持其子公司Kerry Express (Thailand) Public Company Limited(股票代码:KEX)发展,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SF Holding Limited(作为认购人),与嘉里物流(作为发行人)以及配售代理签署《认购和配售代理协议》,SF Holding Limited 拟认购嘉里物流发行的7.8亿港元永续可转换债券。截至协议签署日,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间接持有嘉里物流的股份比例为51.52%,基于初始转换价格18.8港元/股测算,假设可转债未来全部转股,公司对嘉里物流的持股比例将上升至52.6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控股子公司嘉里物流发行的永续可转债的议案》。报告期内,本次交易已完成交割。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境内发行债务融资产品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DFI14号),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于2023年2 月16日、2023年3月30日发行2023年第一期及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合计为人民币15亿元。

  (三)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

  为进一步推进国际化战略、打造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提升国际品牌形象、提高综合竞争力,公司计划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H股发行并上市”)。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将充分考虑现有股东的利益和境内外资本市场的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即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或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

  公司于 2023年8月21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 H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根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 H 股发行并上市的备案申请材料并获中国证监会接收。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或备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于2022 年9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截至2023年9月21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回购期间内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0,674,0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平均成交价为 48.3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约10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五)公司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

  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支持物流产业园可持续健康发展,构建物流产业园轻资产资本运作平台,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金循环效率,公司拟以子公司持有的位于深圳、武汉、合肥的物流产业园项目作为基础资产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的申报发行工作。公司于 2023 年12月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本次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于上述事项的披露索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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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1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监事5名,实际参与监事5名。监事会主席岑子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报告期共召开监事会6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重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1年一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未来五年(2024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未来五年(2024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海外发展战略,本次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十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十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0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7名,实际参与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卫先生主持,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持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陈尚伟、李嘉士、丁益,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未来五年(2024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未来五年(2024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长期投资价值,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2024-024)。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50亿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且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财务负责人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境内外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境内外业务发展需求,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SF Holding Investment 2023 Limited在境内外发行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的债务融资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境内外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SF Holding Investment 2023 Limited发行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0年(含30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授权文件以及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转授权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十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未来12个月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王卫、何捷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八、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卫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次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十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4月3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3)。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4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4月2日(星期二)15:00一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卫先生,董事、财务负责人兼副总经理何捷先生,独立董事陈尚伟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甘玲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7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境内外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内外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境内外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泰森”)及SF Holding Investment 2023 Limited(以下简称“SFHI 2023”)在境内外发行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的债务融资产品,具体发行以相应监管机构备案、核准、注册结果以及市场情况为准。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本次境内外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基本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在境内外发行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的债务融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境外美元债券、境内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和其他债务融资产品(以下简称“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其中境外发行规模预计为等值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

  2、发行主体

  顺丰泰森、SFHI 2023为本次债务融资产品的发行主体。

  3、担保方式

  顺丰泰森通过无担保信用发行,SFHI 2023由公司为其发行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

  4、发行币种:人民币、美元或其他流动性强的外币。

  5、发行利率:根据市场情况而定。

  6、发行方式

  在相关监管机构备案、核准、注册登记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多次发行。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拟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8、发行期限及品种

  本次拟发行各类债务融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30年(含30年),各债务融资产品可以为根据适用的监管要求设置为单一期限品种或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可设置含权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回购和赎回)及转售条款。具体发行的品种和期限将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9、发行对象

  本次债务融资产品拟面向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发行。

  10、上市或流通转让安排

  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发行后将在符合监管法规要求的场所办理上市或在规定的市场流通转让。在满足交易流通条件的前提下,按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债务融资产品交易流通事宜。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拟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若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必要的监管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发行实施完成之日。

  二、关于本次拟发行及已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相关授权事宜

  为更好的把握债务融资产品的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强化债务管理,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全权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及前期已发行的债务融资产品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制定和实施发行的具体方案,决定债务融资产品发行上市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资金需要及市场情况,在境内外发行总规模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境内与境外的发行规模,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或调整发行的债务融资产品品种、规模、利率、期限、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在监管批复有效期内决定各期限发行金额的安排、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及/或赎回条款、发行配售安排、确定并聘请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承销方式、定价方式、票面利率或确定方式、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细节、偿债保证措施、担保等增信事项、债务融资产品上市与发行等。

  2、根据监管机构意见和/或市场条件的变化,与委任的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对发行方案及所有相关发行文件、合同及协议进行谈判、制定、签署及必要的修改和调整,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并代表公司及顺丰泰森、SFHI 2023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债务融资产品的申请、注册或备案以及交易流动等所有必要手续。

  3、进行债务融资产品发行、上市的相关谈判,办理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及前期已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赎回,签署与债务融资产品发行、上市及赎回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办理其他与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发行、上市及前期已发行债务融资产品存续(包括赎回)相关的具体事宜。

  5、上述授权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若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必要的监管批复,则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发行实施完成之日。

  三、发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上述债务融资产品的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相关主管部门获准发行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相关监管机构的核准、注册、备案结果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产品的核准/注册/备案及相关发行进展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8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占对外担保总额度的比例为97%,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占对外担保总额度的比例为3%。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顺丰控股”)于2024年3月26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通过下属境外全资子公司SF Holding Investment 2023 Limited(以下简称“SFHI 2023”)发行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债务融资产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SFHI 2023发行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0年(含30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授权文件以及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SFHI 2023

  2、成立时间:2022年3月31日

  3、注册地点:英属维尔京群岛

  4、注册资本:10,000美元

  5、主营业务:控股公司

  6、与上市公司的关系:SFHI 2023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单位:港币

  ■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SFHI 2023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对外担保主要内容

  1、对外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为SFHI 2023本次发行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担保。

  2、担保额度及范围: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行为准。

  3、担保期限:不超过30年(含30年),具体担保期限将以实际发行为准。

  4、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5、授权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授权文件以及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上述授权事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若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必要的监管批复,则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发行实施完成之日。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海外发展战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提升海外资金实力,拓宽融资渠道以及优化融资结构,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0年(含30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授权文件以及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海外发展战略,本次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担保数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7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7%;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注为人民币1,066亿元,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占对外担保总额度的比例为97%,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占对外担保总额度的比例为3%。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注:对外担保总额度,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的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金额人民币550亿和对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50亿,不包括有效期即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到期的对外担保额度。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9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16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21]2721号文《关于核准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349,772,647股人民币普通股,扣除含税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9,000.0万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991,000.0万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0月27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1032号验资报告。同时,本公司发生了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外的其他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268.0万元,实际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0,732.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累计形成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人民币16,489.7万元追加投资原募投项目,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增加至人民币2,007,221.8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6,528.4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07,221.8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990,732.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累计形成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人民币16,489.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0.0万元;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收到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5,389.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29,196.4万元,其中16,489.7万元已投入原募投项目,实际节余人民币12,706.7万元。

  鉴于本公司已完成全部募集资金使用,上述节余资金人民币12,706.7万元,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可以豁免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将上述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将上述存放专项账户的节余资金人民币12,706.7万元全部转入本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0.0万元。截至本报告日,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已全额使用完毕,根据上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应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截至本报告日,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于2023年12月31日,存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于2023年12月31日,存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具体如下(续):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①隶属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根据工商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签署。

  注②隶属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兴业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注③隶属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浦发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注④隶属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根据平安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

  注⑤隶属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光大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注⑥隶属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广发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注⑦隶属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民生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注⑧隶属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中信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注⑨隶属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根据中国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

  注⑩隶属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交通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于2021年10月,本公司与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顺丰科技有限公司、顺丰航空有限公司、鄂州丰泰启盛物流发展有限公司、鄂州顺路物流有限公司,联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本公司按照《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申请和审批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本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公司章程》及《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品种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有效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止。此外,本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品种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有效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2023年度,在董事会审议额度内,本公司循环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报告期内实现收益人民币 3,104.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理财收益为人民币 24,324.8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0.0万元。

  除上述保本理财外,2023年度本公司还实现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2,284.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4,871.6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发生了变更,详见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联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规规定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ABC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金额:人民币万元

  ■

  注1该项目旨在提高公司的中转操作能力和效率,提高公司的仓储服务能力与质量,增强中转运输网络和仓储服务网络的稳定性,提升客户体验与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注2该项目旨在提高公司中转操作能力和运营效率,降低整体运营成本,提升核心转运网络的灵活性和稳定性,同时为公司长期业务拓展奠定基础,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注3该项目旨在丰富公司对于不同行业的数智化供应链系统解决方案,有力提升公司供应链一站式服务能力,提升客户粘性,助力公司成为科技驱动的综合性供应链解决方案提供商,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注4该项目旨在提高公司的干支线运输能力和最后一公里网络服务效率,增强运输网络的安全性,从而提升公司在快递物流服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注5该项目旨在为公司机队的运输安全、经营效率提供保障,增强空运运输网络的稳定性及安全性,从而提升公司在综合物流服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注6该项目旨在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满足公司市场份额和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后的营运资金需求,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服务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长远战略的实现,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相对于项目拟投资金额不足部分,本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注2:速运设备自动化升级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94,257.9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 600,000.0万元、追加投资本金90,000.0万元以及该募投项目专户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4,257.9万元。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0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低风险固收类理财等。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风险提示:公司所投资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市场波动的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1、目的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高收益。

  2、投资金额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品种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低风险固收类理财等。

  4、投资金额有效期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未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转授权文件。

  二、购买理财产品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所投资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市场波动的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委托理财的日常管理部门为公司财务部门,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合格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并定期回顾,可降低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四、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1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鉴于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全球货币汇率、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不以投机为目的,严守套期保值原则,开展与日常经营及投融资活动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掉期、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

  3、交易场所:主要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进行。

  4、交易额度:预计未来12个月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

  5、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及其他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随着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亦同步增长。鉴于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全球货币汇率、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基于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具体开展。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金额

  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或使用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预计未来12个月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

  3、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基于外币需求(主要币种为美元、港币、日元、新币、泰铢、澳元等),在境内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以规避和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和成本为目的的交易。结合日常经营业务及投融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品种主要包括远期、掉期、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

  4、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期限

  本次交易额度有效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

  外汇套期保值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外汇套期保值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

  三、外汇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以日常国际快递业务、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以及外币投融资业务为基础。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因此存在因标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产品公允价值变动而造成损益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为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操作,存在因流动性不足,产生合约交易而须向银行支付费用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按照外币现金流滚动预测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实际金额与预算偏离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跨境业务和外币投融资业务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产品选择: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产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交易对手选择: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目前均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历史长、信用记录良好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及国际性银行。

  4、外汇套期保值公允价值确定:公司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主要为管理未来可预测期间的外汇交易,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公允价值,公司按照银行、路透等公开市场提供或获得的交易数据厘定。

  5、配备专业人员:公司已配备具备金融衍生品专业知识的专门人员负责公司的汇率风险管理、市场分析、产品研究和公司整体管理政策建议等具体工作。

  6、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及报告机制:公司对已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设置风险限额,并对风险敞口变化、损益情况进行及时评估,定期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供风险分析报告;利用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或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7、严格执行前台后台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交易人员与会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2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基本概述

  1、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丰控股”)分别于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批准了截至2024年、2025年及2026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交易金额预计上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目前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业务需求,拟增加与丰巢控股有限公司(Hive Box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丰巢”)及其子公司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后公司2024-2026年度为丰巢及其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的预计额度分别为人民币18亿元、22亿元、28亿元。

  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王卫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调整后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明细

  单位:人民币千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二)关联方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丰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丰巢及其子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丰巢及其子公司进行的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四)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丰巢及其子公司一直保持正常业务往来,由此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业务合同约定了合理的结算周期,截至目前业务合同执行良好,丰巢财务状况良好,因关联方无法履约而导致公司损失的风险小并处于可控范围内。

  (五)相关框架协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且在不超过本议案审批事项的范围内,组织拟定、签署和执行相关框架协议、具体交易协议及处理协议相关事宜,包括与关联方协商修订框架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有效期的修改)。

  三、协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计价方式及交易价格在遵循独立交易原则下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业务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预计向丰巢及其子公司2024-2026每年提供的物流服务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丰巢及其子公司形成依赖,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增加对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经营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增加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增加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七、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3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4月30日(周二)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30日(周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周二)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周二)上午9:15至2024年4月30日(周二)下午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届时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3日(周二),截至2024年4月23日(周二)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一路深投控创智天地大厦B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提案7、9、1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12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3月26日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4年3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材料与现场登记一致,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24日9:00一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一路深投控创智天地大厦 B 座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景芬

  联系电话:0755-36395338

  传真号码:0755-36646688

  电子邮箱:sfir@sf-express.com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2。

  2、投票简称:“顺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9:15时,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

  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2

  (下转B1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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