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3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7。

  2.投票简称:“恒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现持有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股份”)股份股,占恒邦股份股本总额的%。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恒邦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债券代码:12708            6债券简称:恒邦转债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3】1132号文《关于同意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3,16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16,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313,119.3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于2023年6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减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3,003.2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2,996.7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验证报告》(和信验字(2023)第000031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54,239,886.90元,其中:(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595,940,412.67元,其中包括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03,014,7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有87.55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尚未置换);(2)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40,026,108.91元;(3)支付各项募集资金发行费用1,981,132.07元;(4)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16,292,233.2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81,681,814.12元(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其中募集资金余额176,953,553.10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4,728,261.0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随时接受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威海恒邦矿冶发展有限公司(原名“威海恒邦化工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已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无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7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301.47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7.55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0,389.02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23年6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和信专字(2023)第000441号《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有87.55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尚未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4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尚未归还。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8,168.1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474.15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表: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1:实际投资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原因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导致。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债券代码:127086           债券简称:恒邦转债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客观公允反映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回收金额,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于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各项资产共计提减值人民币100,889,189.76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0,889,189.76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1.对应收账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2.对其他应收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各明细类别进行减值测试,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库存商品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用以继续加工的原材料、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本公司生产的产成品均可在公开市场(上海黄金交易所、长江有色金属网、期货合约价格等)查询其市场售价。其中:砷类产品受经济环境影响,下游客户需求量减少,2023年公司砷类产品库存量增加等因素影响,2023年公司对砷类产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5,133.79万元;硫酸产品受2023年度市场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2023年度公司对硫酸产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856.82万元。

  单位:人民币元

  ■

  2.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控股子公司栖霞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资产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控股子公司栖霞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栖霞金兴”)受2021年行业事故影响,栖霞金兴所辖矿山停产、停建以配合政府对非煤矿山的安全检查。各矿区停工至今,目前各矿区井下机器设备已淹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中第五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栖霞金兴井下资产账面固定资产目前的情况满足准则中描述的出现了资产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资产账面价值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单位:人民币元

  ■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0,889,189.76元,减少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4,132,606.49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中长期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董事会决策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债券代码:127086           债券简称:恒邦转债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披露日已取得1项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上述专利均已取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相关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债券代码:127086           债券简称:恒邦转债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恒邦集团及其关联方2024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包括:烟台恒邦化工原料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原料销售”)、烟台恒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科技”)、烟台恒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物流”)、烟台恒邦电力供应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电力”)、烟台恒邦化工助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助剂”)、烟台隆必达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必达”)、烟台恒邦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泵业”)、烟台美思雅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思雅”)、烟台恒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物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与上述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812.00万元,2023年度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3,346.99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恒邦集团及其关联方2024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烟台恒邦化工原料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9日,法定代表人王雄斌,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东关路461号,主要业务: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销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533.65万元,总负债53.8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79.7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39.1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7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460.61万元,总负债55.2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05.35万元;2023年度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55.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4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为烟台恒邦化工原料销售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烟台恒邦化工原料销售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烟台恒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26日,法定代表人王永强,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万元,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东关路461号,主要业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防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物联网盘用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力设施器材销售;软件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3,631.52万元,总负债738.6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92.84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26.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8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2,552.40万元,总负债947.2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05.20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9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为烟台恒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烟台恒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烟台恒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6日,法定代表人邹立宝,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东关路461号,经营范围:为客户提供货物、仓储及相关物流代理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销售;汽车配件、润滑油、金属材料、木材、煤炭、五金产品、专用机械设备、服装鞋帽、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油漆(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酒糖茶、家具、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干果、水果蔬菜、水产品、生肉、纸板、纸浆、化妆品、厨具、化肥、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动车维修;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的除外);光伏发电、售电;光伏电站的运营和维护;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不含危险品);汽车租赁。(不含国家限制、禁止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49,519.22万元,总负债29,502.9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016.31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2,426.3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0.7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41,937.7万元,总负债19,613.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324.23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7,660.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7.9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烟台恒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烟台恒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烟台恒邦电力供应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9月10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61号,法定代表人为李昊,注册资金7,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日用家电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日用电器修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力设施器材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电气设备修理;金属制品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5,988.95万元,总负债3,467.6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21.31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654.4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6.7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5,112.03万元,总负债4,123.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88.08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06.3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烟台恒邦电力供应服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烟台恒邦电力供应服务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烟台恒邦化工助剂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24日,法定代表人曲华东,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附8号。经营范围:洗衣粉、洗衣膏、工业洗涤剂、选矿药剂、磷酸三辛酯、次氯酸钠、絮凝剂生产、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48,894.82万元,总负债37,528.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366.73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5,192.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14.5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36,919.13万元,总负债23,047.2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871.86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7,241.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31.6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为烟台恒邦化工助剂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烟台恒邦化工助剂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6)烟台隆必达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23日,法定代表人孙永桂,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508号。经营范围:酒、饮料、预包装食品、文具、体育用品、海产品批发、零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工艺礼品、烟草零售;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266.42万元,总负债1,449.21万元,净资产-182.79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9.85万元,净利润-2.4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1,272.54万元,总负债1,450.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8.29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25.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的控股子公司为隆必达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隆必达构成关联关系。

  (7)烟台恒邦泵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23日,法定代表人郭永明,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沁水工业园仙坛大街199号,主要业务: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钢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3,015.96万元,总负债10,764.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251.81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761.4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3.9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23,317.14万元,总负债10,893.8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423.28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686.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4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烟台恒邦泵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烟台恒邦泵业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8)烟台美思雅装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7月09日,法定代表人姜学庆,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烟台市牟平区东关路461号,主要业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门窗制造加工;家具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平面设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3,582.07万元,总负债3,078.1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03.88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34.8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8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3,161.05万元,总负债2,749.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11.92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32.6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9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为烟台美思雅装饰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烟台美思雅装饰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9)烟台恒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28日,法定代表人王娜,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508号。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523.07万元,总负债300.4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59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0.5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1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528.53万元,总负债256.6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1.85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02.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2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为烟台恒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烟台恒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签订的协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存关系。

  五、审议程序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2024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系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遵循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减少关联交易发生的原则,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与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7名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会上7名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

  (四)监事会发表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系生产经营所必须,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中介机构发表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审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和关联监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预计2024年度与恒邦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决议;

  4.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债券代码:127086           债券简称:恒邦转债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江西铜业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包括:

  江西铜业、江西铜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资源”)、江铜国兴(烟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国兴”)江西铜业(清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清远”)、江西铜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香港”)、江西铜业(深圳)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国投”)、江西江铜贵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贵金属”)、成都江铜金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号”)、江西铜业集团(德兴)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兴防护”)、金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期货”)、金瑞期货(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期货香港”)、江西铜业集团(德兴)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兴铸造”)、江西铜业集团(贵溪)冶金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冶金化工”)、江铜胜华(上海)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电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与上述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741,940.00万元,2023年度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181,149.41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

  注:若上述表格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引起的。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月24日,法定代表人:郑高清,注册资本:346,272.9405万元,地址:江西省贵溪市冶金大道15号,经营范围:有色金属、稀贵金属采、选、冶炼、加工及相关技术服务,有色金属矿、稀贵金属、非金属矿、有色金属及相关副产品的冶炼、压延加工与深加工,与上述业务相关的硫化工及其延伸产品、精细化工产品;有色金属贸易和贵金属贸易;选矿药剂、橡胶制品;毒害品、腐蚀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的生产和加工;自产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相关的咨询服务和业务;岩土边坡、测量与涵、隧道工程;机电、土木建筑维修与装潢;汽车与工程机械维修、流动式起重机械维修;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组合件生产;合金耐磨产品铸造;矿山、冶炼专用设备制造、加工、安装、维修与销售;涂装、保温、防腐工程;工业设备清洗;货运代理、仓储(危险品除外);从事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代理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8月14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6,733,053.85万元,总负债8,538,038.0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351,865.22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993,804.5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9,396.4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20,219,947.17万元,总负债11,225,647.0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060,836.16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9,955,549.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4,294.9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江西铜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江西铜业构成关联关系。

  (2)江西铜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25日,法定代表人钱勇,注册资本25,000万元,地址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冶金大道15号中部地区铜交易中心11楼1-4室,经营范围:贱金属及其制品的废碎料,各种废旧五金、电机、电器产品、废电机、废电线、电缆、废五金电器的回收和进出口业务及拆解、加工、利用、销售业务,有色金属、铜材、粗铜、直接利用再生铜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71,709.87万元,总负债50,913.9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795.94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20,089.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0.76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489,247.61万元,总负债466,612.7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634.81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82,565.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7.8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江铜资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江铜资源构成关联关系。

  (3)江铜国兴(烟台)铜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16日,法定代表人洪育民,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开封路78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选矿;金银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72,025万元,总负债172,96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9,057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2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828,266万元,总负债730,3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7,960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08,07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烟台国兴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烟台国兴构成关联关系。

  (4)江西铜业(清远)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30日,法定代表人项超,注册资金8.9亿元,地址为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有色金属加工制造业基地清三公路39号,经营范围阴极铜、阳极板及有色金属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国家禁止及限制类除外);及对销售的产品和商品提供必要的技术和咨询服务;废旧五金拆解加工(不含国家限制类);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属国家专营、专控、专卖、限制类、禁止类、许可类的商品除外);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进出口业务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826,537万元,总负债744,13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2,404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96,04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1,060,683万元,总负债975,4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5,236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73,43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江铜清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江铜清远构成关联关系。

  (5)江西铜业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28日,注册资本109,606.90万港元,住所:香港湾仔,经营范围:有色金属贸易。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545,,206.56万元,总负债376,324.5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5,591.5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69,201.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97.7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805,437.73万元,总负债620,712.2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8,102.52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050,046.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53.8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江铜香港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江铜香港构成关联关系。

  (6)江西铜业(深圳)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28日,法定代表人邓力,注册资本人民币166,200万元,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1003号东方新天地广场A330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阴极铜、阳极板及有色金属的销售(国家禁止及限制类除外);及对销售的产品和商品提供必要的技术和咨询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属国家专营、专控、专卖、限制类、禁止类、许可类的商品除外);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进出口业务相关技术咨询服务;铜材加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冶炼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金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997,753.63万元,总负债800,640.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7,112.6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354,389.6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07.47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1,594,414.60万元,总负债1,384,921.5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9,493.05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872,139.8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80.3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江铜国投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江铜国投构成关联关系。

  (7)江西江铜贵金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2日,法定代表人吕昊,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大道7666号江铜国际广场1#-五楼办公楼,经营范围:金属制品、工艺美术品、珠宝首饰、矿产品的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网上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54,967.55万元,总负债254,739.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8.47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2,134.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4.80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120,192.51万元,总负债119,973.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9.16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91,361.9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江铜贵金属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江铜贵金属构成关联关系。

  (8)成都江铜金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严冬,注册资本人民币4,716.55,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2栋22层4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379,333.92万元,总负债373,248.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087.79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9,186.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5.9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96,161.65万元,总负债91,409.7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751.94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7,24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9.8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成都金号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成都金号构成关联关系。

  (9)江西铜业集团(德兴)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12日,法定代表人程翔,注册资本1,184.47万人民币,住所:江西省德兴市铜矿街道向阳路1号,主要业务经营范围: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服装制造,服饰制造,纸和纸板容器制造,文具制造,日用杂品制造,劳动保护用品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311.14万元,总负债650.4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60.70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06.3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76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2,665.55万元,总负债873.4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92.08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911.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3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德兴防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德兴防护构成关联关系。

  (9)金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03月18日,法定代表人张嵩,注册资本93,310.05万人民币,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1003号东方新天地广场A3101、A3102、A3103、A3104、A3105、A3106,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持有效许可证经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272,275.99万元,总负债1,096,835.3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5,440.63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778.8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04.6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1,522,279.06万元,总负债1,336,901.5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5,377.49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7,699.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07.9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金瑞期货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金瑞期货构成关联关系。

  (10)金瑞期货(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6日,法定代表人丁晓进,注册资本2,000万港币,住所:香港湾仔港湾道1号会展中心办公大楼45楼4501室,经营范围:金融期货。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55,164.20万港元,总负债39,489.49万港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674.71万港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46.96万港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4万港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58,641万港元,总负债42,416万港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225万港元,2023年度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977.82万港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0万港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金瑞期货香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金瑞期货香港构成关联关系。

  (11)江西铜业集团(德兴)铸造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22日,法人官友军,注册资本6,637.96811万人民币,住所:江西省德兴市泗洲镇礼村,经营范围:合金磨球、合金铸件的生产与销售;机电维修、设备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桥式、门式起重机安装、维修;电线、电力电缆、控制电缆、通讯电缆、绞型软线、电工圆铜线产品生产与销售;修理电机,生产汽车线束总成;电梯维修;机械产品加工、制作(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劳务输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35,873.19万元,总负债13,412.4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417.55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074.3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1.7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33,331.94万元,总负债10,303.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035.49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0,124.2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2.4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德兴铸造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德兴铸造构成关联关系。

  (12)江西铜业集团(贵溪)冶金化工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03月10日,法人斯建华,注册资本3,508万人民币,住所:江西省贵溪市冶炼厂内,经营范围:冶金化工设备制造及维修、工业与民用建筑、设备安装、炉窑砌筑、机电维修、土建维修、建筑装璜、电铜杂铜打包及装运、工程设计;兼营:代收代缴电费、代收话费、手机入网、寻呼业务、工程机械出租、机械电器、设备、技术转让。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3,779.86万元,总负债14,662.3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117.49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249.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3.3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38,603.94万元,总负债28,647.5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956.40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3,729.3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7.1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江铜冶金化工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江铜冶金化工构成关联关系。

  (13)江铜胜华(上海)电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19日,法定代表人苏友明,注册资本人民币16,115.3万元,住所:浦东新区惠南镇园中路188号,主要业务:电线电缆生产、销售,母线槽、电缆桥架、电缆附件、铜和铝制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77,819.07万元,总负债69,392.5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426.55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5,002.5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10.0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74,347.77万元,总负债66,804.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543.71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6,653.6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2.8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江铜电缆为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江铜电缆构成关联关系。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签订的协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存关系。

  五、审议程序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1名关联委员回避表决,2名委员对该议案进行表决,会上2名委员一致通过该议案。

  (二)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2024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系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遵循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减少关联交易发生的原则,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名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会上4名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江西铜业及其关联方2023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四)监事会发表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系生产经营所必须,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中介机构发表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审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和关联监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预计2024年度与江西铜业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决议;

  4.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7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