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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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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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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发展概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所属行业类别为 “C3311 金属结构制造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最新《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行业类别为“金属制品业”;根据申万宏源研究发布的《申万行业分类标准》,公司所属行业类别为“电网设备”。公司产品可应用在电力、通讯、新能源、轨道交通等产业领域,其中公司主营产品输电线路铁塔主要应用于电网建设,电力行业为本行业的主要下游产业。

  1、我国庞大的电力投资为输电线路铁塔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

  电力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工业,其发展对经济增长有很强的推动作用,经济的增长也会带动电力需求的增长。近年来,我国社会用电需求不断增长,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23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为92241亿千瓦时。具体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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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国家能源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电力消费需求,缓解电力供需的矛盾,我国高度重视对电力工业的投资。“十四五”期间国家电网计划投入2.4万亿推进电网转型升级;2024年,国家电网以数智化坚强电网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预计电网投资规模将超过5000亿元。南方电网公司在《南方电网“十四五”电网发展规划》中提出,“十四五”期间,南方电网电网建设将规划投资约6700亿元,以加快数字电网建设和现代化电网进程,推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构建。

  2023年我国完成电网投资总量为5275亿元,完成电源投资总量为9675亿元,具体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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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国家能源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按照我国最新普查总人口141175万人计算,2023年我国人均用电量为6,533.81千瓦时,根据国家能源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3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统计,2023年我国人均装机容量为2.0681千瓦,比往年稳步提升。

  近年来,为了满足电源大规模集中投产和用电负荷增长的需要,我国电网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23年11月底,全国电网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回路长度、公用变电设备容量分别为91.23万千米、53.99亿千伏安,延续逐年增长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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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逐年增长的用电需求为我国电力投资带来了稳定的内生需求,电网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础保障,电力供应的瓶颈关键在于电网,而电网安全、高效的运行离不开输电线路铁塔的支撑。

  综上,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向好将驱动电力行业未来投资继续保持长期增长,庞大的电力投资为输电线路铁塔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

  2、双碳目标下,新基建之特高压规划超预期,输电线路铁塔行业迎来重大战略机遇

  我国能源分布严重不均,一次能源基地和用电负荷中心呈现明显的“反向分布”特点,中国西部和北部地区集中了大部分能源但当地负荷需求低,而东南部沿海地区负荷需求大但能源匮乏,中国的资源禀赋特点和现实环境决定了特高压建设的必要性。目前,我国共建成投运39条特高压线路,其中国家电网已累计建成35项特高压工程,特高压电网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促进能源转型与低碳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特高压已逐渐成为我国制造业新的世界级名片。

  2020年,国家首次明确了新基建的范围,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三个方面以及5G、特高压、城际高铁和轨道交通、人工智能等七大领域的建设内容。特高压项目具有投资规模大、产业链长、带动力强等优势,成为新基建的重头戏。在新基建七大领域中,除特高压是最为直接的电网设施建设外,其他各领域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都必须配备科学规划和不断有序建设的电力设施,将间接为电网发展注入新动力。

  2021年,党中央提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重大战略目标,双碳目标下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全面推进,电力系统迎来更加深刻的能源体系变革。当前清洁能源消纳需求旺盛,未来清洁能源需求将进一步提升,能源格局将不断优化,随之带来的供需不匹配问题增加了跨省区输电压力。特高压作为改善能源调配格局、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重要手段,在双碳大背景下已成为中国“西电东送、北电南供、水火互济、风光互补”的能源运输“主动脉”,破解了能源电力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实现了能源从就地平衡到大范围配置的根本性转变,有力推动了清洁低碳转型,特高压将成为解决能源消纳和完善电网主网架布局和结构的核心抓手。

  “十四五”期间,国家电网规划建设特高压工程“24交14直”,涉及线路3万余公里,变电换流容量3.4亿千伏安,总投资3800亿元。2024年,国家电网将继续加大数智化坚强电网的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全面推进金上一湖北、陇东一山东、宁夏一湖南、哈密一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武汉一南昌、川渝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以及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北京西站、石家庄站、天津站扩建工程等9项在建特高压工程进度,推动阿坝至成都东等特高压工程开工建设,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与新型能源体系。新型电力系统是我们国家电力系统未来发展的大方向,在双碳和新基建的双重推动下,“十四五”特高压规划超预期,特高压作为解决资源禀赋约束的重要一环,有望迎来新一波建设高峰,产业链上下游将高度受益。

  3、全球电网升级及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持续推进,为我国输配电产业链企业出海带来新机遇

  根据世界能源署预测,未来到2035年间全球电力需求的年平均增幅将达到3%,带动相关电力建设投资增加,使输电线路铁塔等电力设备的需求扩大。据彭博社报道,欧盟委员会将制定5840亿欧元的投资计划,对欧洲的电网进行全面检修和升级,以应对越来越多可再生能源带来的电力需求。当前我国部分铁塔企业已经开始拓展国际业务,国际业务在铁塔企业收入中占比仍然较少。随着世界其他国家电网的建设与升级改造不断进行,将会有更多有实力的企业不断拓展国际业务,攫取新的利润增长点。

  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建设的持续推进,全方位、多领域的电力对外开放格局更加明晰,电力产业国际化将成为一种趋势。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力等能源存在明显的供应缺口,“一带一路”国家的能源电力工程投资、设计以及施工存在巨大潜力。同时,凭借着在原材料及人工成本等方面的优势,我国铁塔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越来越强。不仅东南亚、非洲等发展中国家对我国铁塔产品需求增加,发达国家也逐渐转向中国采购铁塔产品,为我国铁塔产品的出口提供巨大市场空间。

  (二)本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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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产品可应用在电力、通讯、新能源、轨道交通等产业领域,其中公司主营产品输电线路铁塔主要应用于电网建设,电力行业为本行业的主要下游产业。

  生产铁塔的主要原材料是钢材和锌锭,这两种材料在铁塔的生产成本中占有较大比例,且随着原材料价格不断攀升,主要原材料在生产成本中的占比也随之上升。据公司统计,钢材在铁塔生产成本中约占65%以上,锌锭约占15%。因此,钢材与锌锭是本行业的上游产业,对本行业有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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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我的钢铁网

  (三)行业周期性特点

  输电线路铁塔行业的发展与电力行业发展密切相关,铁塔产品的需求主要受电网建设投资的影响。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向好将驱动电力行业未来投资继续保持长期增长,庞大的电力投资为输电线路铁塔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因此输电线路铁塔行业不具有明显的周期特征。

  (四)公司市场地位

  公司自2004年成立以来,始终深耕输电线路铁塔制造细分领域,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战略实施,通过内生式增长与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战略举措,完成全国化战略布局,2025年规划产能80万吨,公司综合实力位居同行业前列。随着公司资本实力和资产规模的进一步增强,公司将凭借规模优势、成本优势、资源优势、技术优势、组织效率等具备更强的市场竞争力,有望受益于行业市场容量及市场份额的双重提升。

  根据公开招标资料统计,2023年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共招标约540.98万吨,公司中标量36.56万吨,中标份额占比为6.7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手订单约27万吨(在手订单统计口径为已中标未排产的订单)。

  (五)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输电线路铁塔、紧固件、通讯塔、光伏支架等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电力项目总承包、检验检测服务等业务,服务于电力、通讯、新能源、轨道交通等产业领域,公司是国内能够生产最高电压等级输电线路铁塔的企业之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角钢塔、钢管塔、变电站构架等,具体如下:

  1、角钢塔:主要由角钢件构成的铁塔,各构件之间通过螺栓连接,需按用途及受力计算选择角钢规格尺寸,广泛应用于电力及通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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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钢管塔:由单管或多管组装而成的铁塔,通过法兰和螺栓连接,需按受力计算选择钢管的规格尺寸,钢管可以为无缝管,也可以用钢板加工成有缝管,广泛应用于电力、广电及通信领域(单管由板材折弯焊接而成,多管由单管组装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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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变电站构架:变电站是电力系统中变换电压、接受和分配电能、控制电力的流向和调整电压的电力设施,它通过其变压器将各级电压的电网联系起来。在电力系统中,变电站是输电和配电的集结点。因此,变电站整体构架的性能直接影响到变电站工作效率。变电站构架主要有角钢、钢管、钢板等钢材组成,构件之间通过焊接或者螺栓连接,构架连接节点比较复杂,一般采用柱头形式或者法兰形式,要求外观美观,广泛应用于变电站内各种设备和导线之间的支撑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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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执行销售订单采购与备料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过程中采购的原材料有两大类:一类是直接用于生产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板材等,另一类是对产品性能有一定影响的辅助材料,包括锌锭、紧固件等。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体系和物资采购流程体系,公司供应部对供应商进行合格供方评定并定期进行评估,对供应商的认定主要通过生产条件、生产资质、产品质量等多方面考核。

  公司一般采取比价采购模式,供应部根据技术部提供的材料计划表,调查、落实采购价格,制定采购计划,对多家供应商进行询价并最终确定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交货。对于钢材等重要原材料,公司一般与主要供应商每年年初签订采购框架合同,约定每年保证供货量,在该合同约定的数量内,公司根据实际生产需要通知卖方,卖方按市场价格在约定的时间内保证货源供应。除按照订单执行采购之外,为控制未来钢材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公司还执行备料采购,提前储备部分钢材。公司采购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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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算方面,公司与供应商一般采取现款结算、信用结算两种模式:

  (1)现款结算:双方签订合同后,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提货前全额付款或保留一小部分货款于提货后结算。

  (2)信用结算: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将货物运至公司并经检验确认无质量异议后,公司于收到发票一定期间内付款。

  2、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

  公司与客户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后,首先由公司技术部门对设计图纸进行分解校核,通过公司的程序化管理和先进的制图软件保证图纸设计的正确性。其次,根据图纸分解结果进行放样,导入ERP生产管理系统,编制条形码和小样图纸。之后,生产部门通过ERP生产管理系统制定单个项目的生产计划,包括劳动力配备计划、原材料采购计划及生产工期计划,由生产车间执行,执行的结果通过ERP生产管理系统直接反馈到相应的管理模块,进行监督检查。

  3、销售模式

  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均属于非标准产品,必须根据电力设计院或客户提供的相应设计图纸进行加工,产品具有相当的专业性、复杂性和独立性。

  目前国内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的采购资金主要来源于国有资金,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主要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我国输电线路铁塔市场按照招投标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和蒙西电网三个主要市场。其中南方电网负责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输电线路铁塔的统一招标,国家电网负责除南方五省、内蒙古之外的其余省份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铁塔的统一招标,蒙西电网单独招标。国家电网除统一招标外,下辖各省市级电力公司和物资公司负责当地35kV以下电压等级输电线路铁塔的招标。

  公司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的订单绝大多数都必须通过完全透明的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取,并在中标后与招标方直接签订供货合同,获取订单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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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三大电网公司,五大电力集团、中国电建、中国能建等也均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采购输电线路铁塔产品。国际市场上,公司目前主要销售对象为主权国家的电力公司或其下属公司,通过参与当地招投标的方式获取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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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国内销售网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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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国际销售网络图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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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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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615,629.05万元,较上年增加 3.7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180,168.4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09,372.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3.42%;本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17.2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3.49%。

  2023年度,公司主营产品共实现销量50.69万吨,其中角钢塔销量36.28万吨,同比增长25.74%;钢管塔销量10.05万吨,同比增长29.41%;其他钢结构及接触网支架销量3.58万吨,同比下降9.3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4-023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审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程序,拟续聘中天运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天运始建于1994年3月,2013年12月完成转制,取得《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2013]0079号)。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首席合伙人:刘红卫先生。

  2023年末,合伙人54人,注册会计师31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45人。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68,273.5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45,735.7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3,450.33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0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4,52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天运已统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天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在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列案中一审被判决在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100%连带赔偿责任,在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一个案件中一审被判决在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3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案件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在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个案件中二审被判决在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30%连带赔偿责任,金额合计约52万元,该赔偿金额包含在东方海洋重整赔偿范围内,中天运也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生效判决。前述虚假陈述案件不影响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常经营。

  3、诚信记录

  中天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过自律处分、刑事处罚。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志良,1998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10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24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庞勇,2007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10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24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红梅,1996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5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22年1月开始担任本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数十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中天运及项目合伙人张志良、签字注册会计师庞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红梅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拟定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天运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中天运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予以认可,符合公司选聘事务所相关要求。中天运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审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程序,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天运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程序,同意续聘中天运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  报备文件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4-013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16日前以电话、微信、邮件、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3月26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明东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对《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天运[2024]控字第90004号),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相应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商誉、存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同意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991.23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505.42万元(其中,计提商誉减值损失2,555.05万元),合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8,496.65万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分两项子议案,经全体董事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子议案1:《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角钢、H型钢等原材料,采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90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钢结构、光伏支架及废钢物料等,销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采购光伏电力,采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间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明东、李京霖、张春晖、董萍回避表决。

  子议案2:《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北京德汇伟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接受关联方北京德汇伟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间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锋、董萍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指授权期间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并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金融业务需求,拓宽融资渠道,缓解潜在资金压力,公司及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合作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对应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汇票、信用证、国际信用证、内保跨境融资、保函、保理、共同买方保理、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票据贴现、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金融衍生品、供应链产品等信用品种,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担保额度(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上述担保相关的事宜。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可控风险,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确定影响,同意公司开展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额度在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目前情况及自身发展阶段,结合公司2023年度的盈利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租赁经营场所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及办公需求,公司拟与青岛中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续租青岛中电的土地、厂房及设备,年租金1210万元(含税),租赁期三年,三年租金总额为3630万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租赁经营场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租赁经营场所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4-014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16日前以电话、微信、邮件、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3月26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新芳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天运[2024]控字第90004号),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相应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后可以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角钢、H型钢等原材料,采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90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钢结构、光伏支架及废钢物料等,销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采购光伏电力,采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接受关联方北京德汇伟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间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双方的关联交易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张新芳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遵循降低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确定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目前情况及自身发展阶段,结合公司2023年度的盈利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统筹考量了公司中短期资金需求状况及当前的负债状况,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7日

  ●  报备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4-017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3月26日,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分两项子议案,具体如下:

  子议案1:《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角钢、H型钢等原材料,采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90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钢结构、光伏支架及废钢物料等,销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采购光伏电力,采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间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联董事李明东、李京霖、张春晖、董萍对子议案1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子议案2:《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北京德汇伟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接受关联方北京德汇伟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汇伟业”)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间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联董事刘锋、董萍对子议案2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2、2024年3月26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张新芳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双方的关联交易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3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提升运营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现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金额均为不含税价格;前次实际发生金额指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发生金额。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下属子公司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是因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公司结合钢材市场价格波动对关联交易进行主动管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1:上表中预计金额均为不含税价格。

  注2: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于2023年11月与德汇伟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由德汇伟业及下属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放样服务,交易金额350万元,该交易金额未达到“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标准,上述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该项关联交易将计入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一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721610976L

  住所: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三屯营镇东

  法定代表人:于利峰

  注册资本:22,863.5573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3日

  经营范围:矿山开发、开采、矿石磁选,炉料的加工生产;生铁、钢坯冶炼、钢材轧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工业用氧、氮、纯氩的生产、自用(在“现场供气备案告知书”规定的期限内生产);道路运输站(场)经营;铁路工程管理服务及运营;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劳务派遣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津西股份股权结构图:

  ■

  津西股份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6月30日,资产总额493.24亿元,负债总额247.36亿元,所有者权益245.8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239.54亿元;2023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13.15亿元,净利润1.89亿元。

  2、关联方关系介绍

  津西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结合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按照关联交易类型对关联方的履约能力进行了分析:上述关联公司依法持续经营,与公司及子公司的交易,均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按期履行,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二)关联方二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76760137681

  住所:迁西县三屯营镇东

  法定代表人:于利峰

  注册资本:35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8年5月30日

  经营范围:大型型钢、中小型型钢的生产,销售本公司的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黑色金属材料、机器设备及备件、配件的进出口业务,劳务派遣服务。

  主要股东:津西股份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673,765.18万元,净资产78,654.68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16,657.46万元,净利润-12,055.62万元。

  2、关联关系介绍

  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津西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结合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按照关联交易类型对关联方的履约能力进行了分析:上述关联公司依法持续经营,与公司及子公司的交易,均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按期履行,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方三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河北津西钢板桩型钢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7MA08434P4C

  住所:迁西县经济开发区西区(三屯营镇东)

  法定代表人:胥明旺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月3日

  经营范围:劳务派遣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主要股东:津西股份持股71%,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持股17%,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科赫工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持股2%。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04,467.54万元,净资产114,390.29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1,415.05万元,净利润-5,470.64万元。

  2、关联关系介绍

  河北津西钢板桩型钢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津西股份的控股子公司,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结合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按照关联交易类型对关联方的履约能力进行了分析:上述关联公司依法持续经营,与公司及子公司的交易,均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按期履行,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四)关联方四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德汇伟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1PGL44P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五圈南路30号院1号楼B座4层401

  法定代表人:宋梦田

  注册资本:20,437.411765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23日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包装装潢设计服务;模型设计服务;会议服务;工程项目管理;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办公用品。

  德汇伟业主要股东:上海君瀚德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1.62%,北京汇思卓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5.35%,刘凯持股12.97%,其他持股5%以下股东合计持股20.06%。

  德汇伟业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0,943.99万元,净资产17,191.31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30.08万元,净利润-1,470.34万元。

  2、关联关系介绍

  德汇伟业实际控制人刘凯先生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刘锋先生之子,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结合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按照关联交易类型对关联方的履约能力进行了分析:上述关联公司依法持续经营,与公司及子公司的交易,均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按期履行,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光伏电力、销售商品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包括不限于角钢、H型钢等原材料,免费出租屋顶并以九折优惠采购光伏电力,销售商品包括不限于钢结构、光伏支架及废钢物料等;前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市场价格获取方法采用活跃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具体由双方根据交易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行业及公司惯例商定。

  2、接受关联方技术服务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德汇伟业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包括不限于塔型的建模放样、软件升级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前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技术设计需求,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交易定价将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行业及公司惯例商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具有经常性、持续性,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光伏电力,使用绿色电力推动公司的清洁生产,降低公司生产成本,符合公司低碳发展的理念;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技术服务是基于公司技术设计需求,充分利用关联方技术优势,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

  2、关联交易公允性、合理性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由交易双方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使公司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公司与该批关联公司建立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进行和稳步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也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中小股东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害。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  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4-018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在额度内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指授权期间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并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委托理财概况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指授权期间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金融衍生品、国债逆回购等金融产品。公司不得购买投资方向为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等高风险标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4、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会计处理

  在财务报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如果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四、公司决策程序

  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指授权期间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4-019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金融业务需求,拓宽融资渠道,缓解潜在资金压力,公司及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合作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对应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汇票、信用证、国际信用证、内保跨境融资、保函、保理、共同买方保理、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票据贴现、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金融衍生品、供应链产品等信用品种,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4-021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可控风险,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确定影响,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  交易品种:与本公司生产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料,如热轧卷板、线材、螺纹钢、锌锭等。

  ●  交易金额: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减少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额度在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

  一、套期保值业务概况

  1、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对钢材、锌锭等主要原材料的需求持续增加。为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可控风险,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确定影响,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操作,仅用于降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2、交易品种:与本公司生产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料,如热轧卷板、线材、螺纹钢、锌锭等。

  3、投资额度: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交易场所及方式:在境内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交易类型主要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第四十七条中的(一)至(四)项。

  6、授权及期限:本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相关风险,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期货市场本身存在一定的系统风险,同时套期保值需要对价格走势做出预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有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2、流动性风险:套期保值策略的实施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果内部执行成本很高或者期货市场流动性差,套期保值策略难以执行,将形成敞口暴露在市场风险之下。

  3、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审批权限内办理公司套期保值业务。

  2、遵循降低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期货交易操作。

  3、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4、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与此同时,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5、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6、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2024年3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额度在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操作,仅用于降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2024年3月26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遵循降低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确定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  报备文件

  (一)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4-022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目前情况及自身发展阶段,结合公司2023年度的盈利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40,835,711.11元,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172,835.1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407,657.64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172,835.1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407,657.6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40,835,711.11元,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近年来,公司聚焦主业,通过外延式并购及内生式增长相结合的战略举措,推动公司全国化战略布局落地,在行业盈利低谷期完成区域布局和产能储备,公司进入快速成长期。公司规模快速增长叠加下游销售回款周期较长、上游采购付款周期较短的行业特性,使得公司对经营性现金的需求压力较大。公司2023年资产负债率为69.79%,财务费用13,488.71万元、同比增长7.57%,对公司利润造成负向影响,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33.49%。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统筹考量公司中短期资金需求状况及当前负债状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2、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目前情况及自身发展阶段,结合公司2023年度的盈利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推动公司各项经营计划落地,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用于公司经营资金所需,有利于保障公司合理的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减少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财务稳健运行,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3、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各项便利。股东大会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热线、邮箱、互动平台等)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股东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和建议。股东大会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并对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上市以来以稳定持续的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2016-2022年度每年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之比均不低于30%。

  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股东,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目前情况及自身发展阶段,结合公司2023年度的盈利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推动公司各项经营计划落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有利于保障公司合理的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减少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财务稳健运行,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统筹考量了公司中短期资金需求状况及当前的负债状况,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于2024年4月3日召开2023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4-027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3日(星期三)下午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至4月2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者于2024年4月2日(星期二)前通过公司邮箱ir@hjttower.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利润分配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事项,公司计划于2024年4月3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录播结合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利润分配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3日(星期三)下午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长李明东、总经理张春晖、独立董事张海霞、财务总监朱贵营、董事会秘书朱芳莹(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4月3日(星期三)下午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至4月2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汇金通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或者于2024年4月2日(星期二)前通过公司邮箱ir@hjttower.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一)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二)联系电话:0532-58081688

  (三)联系邮箱:ir@hjttowe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4-015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3月26日,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的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标点的调整等,不作一一对比。

  二、制定和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内部治理制度进行制定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因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人士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修订后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  报备文件

  (一)《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三)《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四)《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五)《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六)《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七)《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八)《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4-016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经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商誉、存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报告期内,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991.23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505.42万元(其中,计提商誉减值损失2,555.05万元),合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8,496.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依据

  本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商誉减值损失: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详见下文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

  (一)商誉形成情况

  2020年12月,关联方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收购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80%股权,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重庆江电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137,666,791.00元确认为商誉。商誉所在资产组为重庆江电及下属子公司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及其他相关经营性资产。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2月23日、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年3月11日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现金收购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8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华电海洋装备有限公司现金收购关联方津西型钢持有的重庆江电8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交易作价根据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隆资产评估”)出具的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青岛华电海洋装备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标的股权评估值为依据,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35,713.21万元,标的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28,570.57万元,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以上述评估值为定价依据确定为28,400万元,自2022年4月起重庆江电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现金收购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8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12)》。

  上述收购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期末商誉所在资产组与津西型钢收购重庆江电形成商誉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其构成未发生变化。收购完成后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计提上述资产组商誉减值损失。

  (二)计提商誉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对方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中天运[2024]核字第90039号),重庆江电公司资产组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73.62万元,低于当年业绩承诺2,268.82万元,实际完成当年业绩承诺的30.03%; 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696.79万元,低于当年业绩承诺981.73万元,实际完成当年业绩承诺的73.31%。业绩承诺累计完成数为3,670.41万元,完成业绩承诺累计11,161.67万元的32.88%。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为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重庆江电增加了原材料库存保有量,致库存平均单价较高;叠加产品销售价格下滑,导致产品毛利下降;2023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导致重庆江电资产组有息负债规模较高,财务费用支出较高。综上因素影响,重庆江电资产组业绩未达到预期。

  以上因素对重庆江电资产组未来业绩预期产生影响,公司判断重庆江电资产组存在商誉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期末对收购重庆江电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

  (三)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公司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然后测试包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回收金额低于包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等。

  为客观评价相关资产组价值,公司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聘请万隆资产评估对资产组按照以财务报告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进行评估,并出具了《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收购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后商誉所在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万隆评财字(2024)第40012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评估报告及《2023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进行了核实确认。

  本次评估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根据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未来经营规划以及对市场预测情况的变化,合理确定了预测期间、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预测期毛利率、稳定期营业收入增长率、稳定期净利润,进而确定了预测期间的现金流量。采用根据无风险报酬率、期望报酬率、预期市场风险系数、资本结构等因素计算的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

  经评估计算,商誉所在资产组于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金额为71,700.00万元、账面价值74,893.82万元,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3,193.82万元,公司按照商誉所占比例80%计提减值损失2,555.05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将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增加8,496.65万元,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减少8,496.65万元。

  2、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客观公允,具有合理性。

  四、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核查,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991.23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505.42万元(其中,计提商誉减值损失2,555.05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3月26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后可以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4-020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8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3月26日,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预计2024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担保额度(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如下:

  1、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元;

  2、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亿元,均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上述担保相关的事宜。

  本次担保计划包含融资类担保和履约类担保、保函类担保、银行资产池业务等多种金融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50080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7.80%,以上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4-024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经营场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青岛中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年租金1210万元(含税),租赁期三年,三年租金总额为3630万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2024年3月26日,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租赁经营场所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与青岛中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电”)签订《租赁合同》,续租青岛中电的土地、厂房及设备,年租金1210万元(含税),租赁期三年,三年租金总额为363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出租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中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07738791X9

  住所:青岛市胶州市杜村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吕文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青岛中电主要股东:青岛宏润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青岛中电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7,319.23万元,净资产1,253.1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74.33万元,净利润232.16万元。

  青岛中电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租赁合同主要条款及定价依据

  (一)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出租方):青岛中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1、租赁标的:甲方持有的位于胶州市胶西镇杜村工业园的土地及房屋建筑物,包括厂房及生产配套设施、生产设备等。

  2、租赁期限:3年,租赁期限自2024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3、租金:乙方每年应向甲方交纳租金人民币1210万元(人民币壹仟贰佰壹拾万元整)。

  甲方应向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述租金中不含水、电、空调、供暖、垃圾处理等费用。租赁时间不足一年者,按实际使用月数结算。

  4、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并收回所租房屋场地,乙方履约保证金和预付租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①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所租房屋场地的主体结构或改变所租房屋场地用途的;

  ②拖欠租金达1个月或所欠租金及其他费用的总金额相当于1个月租金的;

  ③利用所租房屋场地进行违法活动的;

  ④故意损坏所租房屋场地和设备设施,造成其他商户无法正常经营的;

  ⑤违反安全、消防的有关规定,多次经市镇相关部门或甲方警告不能及时改正或酿成灾害发生,造成损失的。

  (2)无论什么原因,乙方撤场时,若依据本合同约定欠交甲方各项费用的,甲方有权限制乙方将其自行购置的设备和设施拆除与撤出,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未清偿全部所欠费用前留置其设备设施等一切财产;

  (3)甲方承诺对租赁土地及房屋建筑物等拥有合法产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可能对本次租赁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形,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4)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终止合同,但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提出终止合同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在终止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5)如因遇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

  5、争议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胶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经各方内部决策程序通过后生效。

  (二)定价依据

  本次租赁为续租,定价依据系参考前次租金价格及现行市场租金价格,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确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公司生产需要,公司在原有租赁合同期满后进行续租,可保障公司生产的延续性及稳定性,提升公司产品的交付能力,同时可有效降低新建产能带来的资金压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  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租赁合同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4-025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内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本次发行的实施情况、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或终止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事宜;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授权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求及市场情况,决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和时间,且须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4-026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6日15点

  召开地点:青岛胶州市铺集镇东部工业区,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6日

  至2024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年3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5、13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01、7.02、10、11、13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01、7.0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01: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安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议案7.02:刘锋。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持股凭证办理。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法人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股凭证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16日(上午8:00一11:30)

  (三)登记地点:青岛胶州市铺集镇东部工业区,公司四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岛胶州市铺集镇东部工业区,公司四楼会议室

  联系部门:证券部

  邮编:266300

  联系人:朱芳莹

  联系电话:0532-58081688

  传真:0532-55593666

  邮箱:ir@hjttower.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不会超过半个工作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  报备文件

  (一)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577                 公司简称:汇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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