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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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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数1,114,816,53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23,457,523股后的总股本1,091,359,0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年报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因股份回购、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以患者受益为前提,以临床价值为导向,支持创新、保障基本,一直是我国医药行业的发展导向。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从药品评审、合规监管、医保支付等方面,支持、鼓励具有明确临床价值的创新、提高药物可及性,完善医药行业竞争规则,医药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在行业细分赛道,老龄化加速和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等重大慢性疾病发病总体呈上升趋势。随着国家“健康中国”战略的持续推进,高血压、慢性肾病等慢性疾病的知晓率、治疗率、控制率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慢性疾病领域发展空间广阔。

  (2)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及各主要子公司的业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专利授权许可等,主要产品包括心血管类药物及医疗器械、头孢类抗生素及原料、骨科药物等,在研项目涵盖心脑血管、降血糖、肾科、骨科、抗肿瘤等治疗领域。

  公司坚持开发具有临床价值的创新、优质产品,满足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凭借卓越的循证医学研究、优秀的产品品质,塑造专业、优质的“信立泰”品牌形象。不断开拓创新,布局涵盖心血管四大领域(脑血管、心血管、心脏实体、外周血管)及六大科室(心内科、心外科、神内科、肾内科、血管外科);布局植入介入器械产品,实现药品、器械、服务的战略协同,为广大患者提供全方位治疗方案,提升在心血管领域综合解决方案的优势地位。

  公司主要产品如下:

  1、创新药信立坦(药品通用名:阿利沙坦酯片)用于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主要规格为240mg/片及80mg/片,2023年通过谈判续约国家医保目录,为国家医保乙类药品。

  信立坦是唯一由国内自主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1.1类新药)的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类降压药物。信立坦降压强效平稳,可以显著提升杓型血压比例,改善夜间高血压;药物吸收不依赖肝脏细胞色素P450酶,联合用药更安全;还有独特的降低尿酸作用,长期使用具有靶器官保护作用。信立坦上市以来,开展了多项高血压领域的临床研究,为市场推广提供更多循证医学证据。

  此外,以阿利沙坦酯为基础,布局了1类新药S086(高血压、慢性心衰适应症)、首个国产ARB/CCB类2类复方制剂SAL0107、ARB/利尿剂类2类复方制剂SAL0108等,这些产品上市后将有针对性地覆盖不同细分市场领域,满足更多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

  2、创新药恩那罗?(药品通用名:恩那度司他片),主要用于非透析的成人慢性肾脏病(CKD)患者的贫血治疗(下称“肾性贫血”),2023年通过谈判首次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为国家医保乙类药品。

  恩那罗?是国内上市的新一代缺氧诱导因子脯氨酰羟化酶抑制剂(HIF-PHI)药物。其高选择性作用于PHD1受体,对HIF靶点的调控更加合理适度,刺激生成的内源性EPO(促红细胞生成素)更贴近生理浓度,高效平稳升高血红蛋白(Hb),具有达标率高、升速超标率低、血栓风险小等特点。此外,还具有一天一次口服给药、用药依从性好,无需按体重调整,药物相互作用风险低等优势。

  3、泰嘉(药品通用名:硫酸氢氯吡格雷片)为抗血小板凝聚首选药物,国家医保乙类药品。在心内科、心外科、血管外科、神内科、神外科、老年科等均有使用。

  4、创新器械Maurora?(雷帕霉素药物洗脱椎动脉支架系统)主要用于症状性椎动脉颅外段狭窄的扩张。Maurora?是全球第一款雷帕霉素载药椎动脉支架,首次将雷帕霉素应用于脑部血管狭窄治疗,具有良好血液相容性、良好组织相容性、稳定控制药物释放、优异的物理性能和稳定性等特点。

  此外,公司积极参加国家药品集采,多个产品先后中标,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和经营改善。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65亿元,较上年略有下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26亿元,同比下降4.73%。研发投入10.47亿元,占营收比重31.13%;销售费用10.16亿元,占营收比重30.18%。

  报告期内,公司创新产品的营收贡献进一步增强,信立坦成为公司营收最大的单品,Maurora?持续高增长。随着创新产品营收的不断增长,以及多个创新产品陆续获批、上市,公司营收及利润贡献发生结构变化,创新产品占比提升。

  在仿制药方面,泰嘉续标后单价下降,此外受到天津、福建等地区续约未中标的影响,收入、利润贡献下降。

  欣复泰Pro?(特立帕肽注射液)上市后,积极开拓医院周边市场,目前已替代粉针成为主要销售剂型。报告期内,欣复泰(粉针及水针)收入放量增长,在最新滚动年等级医院渠道,占据了特立帕肽市场70%以上的PTD(病人治疗天数)份额。

  在器械方面,“腔静脉滤器系统”(SaExten?)获批上市并已经开始销售,公司介入领域的器械产品线进一步丰富。

  2023年,公司全面整合自营团队,优化组织结构,提升人均效能,加大基层市场和零售渠道的销售推广力度,加强广阔市场的商业合作,增强产品覆盖的广度和深度;根据产品特点,精确传达产品信息,形成有差异化的竞争。在零售市场,通过多种活动,加强品牌推广,提高产品复购率。增强恩那罗的推广和专职团队建设,深化重点科室的推广工作,提高产品曝光率,以期获得更多用户体验。

  报告期内,信立坦再次通过谈判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价格略有下降。根据现行规则,本次谈判协议到期后,信立坦将会被列入医保药品常规目录乙类范围管理,暂执行现行支付标准,不再另行谈判。恩那罗于2023年6月获批上市,12月纳入医保目录,预计将为更多肾性贫血患者带来全新的用药选择,满足该领域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

  研发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优化研发流程,科学运用MIDD(模型引导的药物研发),提高临床研究效率;推动信息化平台建设,探索AIDD(AI辅助药物研发),助力新药研发。小核酸平台建设初见成效,已经具备裸序列设计、修饰优化、递送系统改进,体内外评价等综合能力,目前已交付4个先导化合物。

  重点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公司多个产品处于NDA或III期临床阶段。SAL0107、SAL067(苯甲酸福格列汀)、S086(高血压适应症)、SAL0108均已申报NDA,正在CDE审核中。SAL056(长效特立帕肽)完成III期临床试验阶段并已锁库;S086(慢性心衰适应症)正在III期临床试验的患者入组阶段;SAL003(重组全人源抗PCSK9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完成III期临床试验的首例患者入组,进展顺利。S086/苯磺酸氨氯地平复方制剂(SAL0130)正在开展联合给药的III期临床。

  报告期内,中美双报的创新生物药JK07(SAL007)已获批可以在美国开展II期临床试验(HFrEF和HFpEF适应症),将于2024年上半年正式启动II期临床患者入组,公司计划在美国、中国、加拿大等地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美国的临床I期试验确认了JK07的安全性、初步疗效,并确定了治疗安全窗。在耐受剂量范围内,JK07在HFrEF的生物标志物改善、疗效指标上都有优秀的表现。

  JK08(重组人IL15-IL15Rα-抗CTLA-4抗体融合蛋白)正在欧洲开展I/II期临床试验,并进行第七组患者的入组,并取得与帕博利珠单抗联合治疗的启动批准。截至目前,JK08已经在治疗实体瘤中显示剂量依赖性药效学活性(即初步疾病稳定和预期的免疫细胞群调节)。

  JK06预计将于2024年下半年正式启动I期临床患者入组。

  在GLP-1靶点的研究方面,SAL0112项目继续开展糖尿病和肥胖适应症I期临床;该靶点其他新药正在早期开发中。

  2023年,公司提交7个药品IND申请,2个药品新产品上市申请;获得4个产品的药品临床试验默示许可(临床试验通知书),5个注册批件/补充申请批件/注册证;5个在研器械产品开展注册临床研究,2个在研器械产品申请注册批件。

  报告期内,S086、0114、0107、0108等重要在研项目核心专利获得授权。公司48项专利获得授权,其中发明专利43项(含美国1项、日本2项、印尼1项、澳大利亚1项、墨西哥2项、俄罗斯1项、巴西1项、中国香港3项、中国台湾1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新申请发明专利169项(含10项PCT发明专利申请),新申请实用新型专利20项。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获得有效专利授权268项,其中境外授权(含港澳台地区)67项;正在申请363项,其中境外申请117项,PCT国际申请12项。公司主要在研项目85项,其中化学药55项(含创新项目47个),生物药17项(含创新项目14个),医疗器械领域13项。

  聚焦心脑血管(降压、心衰、抗凝、降脂、卒中等)领域,公司已布局了一系列具有竞争优势的在研产品,形成短期、中期、长期梯队;同时借助科室间协同,向肾科、代谢等领域深度拓展延伸。在骨科及免疫类疾病领域,公司正不断丰富创新产品布局,为未来发展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并积极探索精神类、肿瘤类等疾病领域。预计未来几年内,在降压、心衰、肾病、骨科等领域,公司将有一批优秀产品快速上市,快速丰富慢病领域产品管线,助力公司盈利能力提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4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3)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注: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在中登公司下发的期末前200股东名册中,公司无该数据。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情况,具体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4-015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4日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4日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上午9:15 – 9:25,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需要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的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应当在征求意见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5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红柳道2号289数字半岛4层A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

  (二)其他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完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上述提案四、五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提案采取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披露情况

  上述第1、3至5项提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提案经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3月26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等相关公告,以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4年3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9号绿景广场B座37层),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或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或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的授权文件)。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务常设联系人

  (1)姓名:杨健锋

  (2)联系电话:0755-83867888

  (3)邮编:518040

  (4)邮箱:investor@salubris.com

  2、出席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94。

  2、投票简称:信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签名/盖章:

  日期: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未选或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有股份的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4-010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63号文核准《关于核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800,53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8.37元。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95,187.1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980.5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206.57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验字(2021)第5-1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9,185.57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19,942.94万元。

  (2)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1,017.81万元,其中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21,832.24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1,699.07万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含现金管理收益)3,589.09万元,支付手续费0.7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21年6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对《管理办法》的修订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和公司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南昌分行、广发银行深圳香蜜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坪山支行(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西乡支行(2022年1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信立泰(成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信立泰”)和公司保荐机构华英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状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的明细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1,017.81万元,其中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21,832.24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SAL0951恩那司他中国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1)公司2023年12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年12月28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心脑血管及相关领域创新药研发项目一一SAL0951恩那司他中国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增加新的适应证临床研究,并对SAL0951项目的完成时间进行相应调整,预计完成时间为2026年6月。

  (2)本次调整的原因

  SAL0951项目研发产品为公司从日本引进的创新药恩那度司他,拟开发的适应证为肾性贫血。该产品引进后,在国内开展了I期/III期临床试验,2023年6月治疗非透析的成人慢性肾脏病(CKD)患者的贫血适应证获批上市。根据临床研究实际进展,公司计划继续开展SAL0951其他适应证的临床研究,包括治疗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CKD患者的贫血等,以期拓宽SAL0951的使用范围,满足更多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使更多患者获益。该调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要求,有助于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3)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形成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并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有关公告文件详见于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29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告》《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核查意见》《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

  (4)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系SAL0951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不涉及该项目基本情况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2、“SAL007重组人神经调节蛋白1-抗HER3抗体融合蛋白注射液中国I/I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1)公司2023年12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年12月28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原实施主体减资的议案》,同意变更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心脑血管及相关领域创新药研发项目一一SAL007重组人神经调节蛋白1-抗HER3抗体融合蛋白注射液中国I/I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并对原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成都信立泰减资。

  变更后实施主体由成都信立泰变更为公司,实施方式由公司向成都信立泰增资并由其在国内开展临床试验,变更为由公司负责实施,参与由美国子公司Salubris Biotherapeutics, Inc.牵头、委托国际CRO机构开展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MRCT)。

  同时,公司对成都信立泰减资,将本项目的募集资金26,380万元及其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回公司。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新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成都信立泰完成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新的营业执照。成都信立泰的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

  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和保荐机构华英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增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

  (2)变更原因

  SAL007项目的研发产品为重组人神经调节蛋白1-抗HER3抗体融合蛋白注射液,适应证包括慢性心衰的HFrEF(射血分数降低的心衰)和HFpEF(射血分数保留的心衰),是公司第一个中美双报的创新生物药。

  MRCT(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可以增加在研项目临床样本的多样性,更好地评估药物在不同人群中的试验数据,同时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临床试验,提高药物研发效率,缩短区域或国家间药品上市延迟。因此,本次变更后SAL007项目将采取MRCT的方式来实施。

  然而,MRCT相较一般的临床试验更为复杂,通常需要企业投入大量资源,还需具备丰富的知识来进行专门管理。在MRCT的开展过程中,国际CRO机构具有更明显的优势,既能有效协调各临床中心的工作,优化资源分配,实现资源共享;又能更加有效地管理临床试验中的潜在风险,如患者招募难度、数据管理和伦理审查等。

  因此,公司参与由子公司美国Salubris Biotherapeutics, Inc.牵头、委托国际CRO机构开展本募投项目产品的MRCT。同时,考虑到公司作为母公司具有更好的协调及统筹能力,本次国内实施主体计划由子公司成都信立泰变更为公司,并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应承担的费用,如超过本项目募集资金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

  (3)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形成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并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有关公告文件详见于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29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原实施主体减资的公告》《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原实施主体减资的核查意见》《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

  (4)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变更,系公司基于项目研发实际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变更后,将有助于提高募投项目研发效率,降低项目风险,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

  本次变更不改变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1年6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2,970.64万元,截至2021年末已完成置换,详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同时,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197.08万元(不含税),截至2021年末已完成置换。详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2022年6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共同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对相关业务重新授权如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3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含现金管理收益)3,589.09万元。其中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收益2,634.9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余额71,03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在专户存储,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合理安排使用进度。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表: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4-007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及书面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董事叶澄海、董事沈清、董事陈茜渝、独立董事朱厚佳、独立董事王学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刘来平以书面方式出席会议,出席董事符合法定人数。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其中监事会主席李爱珍、监事李扬兵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宇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总经理向董事会汇报了2023年度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并就未来发展规划进行陈述,董事会审议通过该报告。

  二、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朱厚佳、刘来平、王学恭向董事会提交《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该报告及报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580,828,709.11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80,066,240.84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2023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457,361,133.65元,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5,037,427,374.49元。2023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金为1,900,327,043.01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前景、资产状况、行业状况及市场环境的前提下,现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数1,114,816,53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23,457,523股后的总股本1,091,359,0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45,679,506.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

  公司2023年度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年报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因股份回购、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共计545,679,506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94.07%。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等要求,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达到100%,拟派发的现金分红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等,综合考量了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与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合法、合规。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相关人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薪酬及2024年度基本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六、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控审计报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信”)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态度,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业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1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25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同意公司在满足正常经营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根据自有闲置资金状况和投资经营计划,适当投资低风险及短期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等)理财产品。

  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在人民币15亿元以内,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同意公司在满足正常经营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适度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金额在3,000万美元以内(或等值其他币种),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衍生品交易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相关人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朱厚佳先生、刘来平先生、王学恭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其本人独立性情况予以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董事会依据相关报告等,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二、三、四、十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4-008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4日上午11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李爱珍、监事李扬兵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出席监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爱珍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及保密协议规定的行为。

  该报告及报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580,828,709.11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80,066,240.84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2023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457,361,133.65元,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5,037,427,374.49元。2023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金为1,900,327,043.01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前景、资产状况、行业状况及市场环境的前提下,现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数1,114,816,53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23,457,523股后的总股本1,091,359,0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45,679,506.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

  公司2023年度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年报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因股份回购、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共计545,679,506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94.07%。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预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并在经营管理中得到有效执行。《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运作规范。在保障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15亿元以内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等)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5亿元以内,投资低风险及短期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运作规范。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适度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金融衍生品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具有必要性。公司已制定有《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美元以内(或等值其他币种),适度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4-014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在满足正常经营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适度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美元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是上述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

  交易工具:远期、掉期及期货。

  交易场所:境内的场内交易。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正常经营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适度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金额在3,000万美元以内(或等值其他币种),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衍生品交易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衍生品交易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收益风险等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在不影响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金融衍生品交易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具体开展,以提高积极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管理外汇风险等引起的风险敞口,使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符合套期保值相关规定。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自有资金,适度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衍生品交易额度。

  3、投资方式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美元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是上述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

  交易场所:境内的场内交易。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交易的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金融衍生产品,且该金融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4、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同时,所有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开展均与正常经营相匹配,不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6、交易对手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等金融衍生品交易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金融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6、收益风险:由于影响外汇市场的因素众多,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时无法精准预判未来汇率走势,交割时点的市场即期汇率与合约汇率会存在差异,将给公司带来收益或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制度要求,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对相应业务的人员配备、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及风险监控管理措施等进行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慎重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用良好、规模较大的金融机构为交易对象,审慎审查与对方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风险管理,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应关注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及时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交风险分析报告。此外,公司财务部门将负责为公司选择交易对手,签署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总协议,统一控制授信额度;定期提交风险管理报告,并就紧急事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负责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研究,金融信息的收集与报告;具体负责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管理工作的开展和执行。

  5、公司审计部应每季度或不定期地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盈亏情况进行核查,稽核交易是否根据相关内部制度执行,并将核查结果向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

  6、公司将持续跟踪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执行进展和投资安全状况,如出现投资发生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的,将立即采取措施并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7、公司将依据深交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一)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主要针对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确定。

  (二)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相关,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此外,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风险应对措施,业务风险可控。使用自有资金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运作规范。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适度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金融衍生品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具有必要性。公司已制定有《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美元以内(或等值其他币种),适度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4、公司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相关的内控制度;

  6、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4-011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审计意见。

  2、本次续聘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1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25万元);并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信”或“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态度,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业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1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25万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3、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姚翠玲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柳化股份、金莱特、杰美特、沃森生物、快意电梯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娇娜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桂林旅游、卫光生物、信立泰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汤艳群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工作。2010年3月开始在大信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曾为桂林旅游、美盈森、快意电梯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近三年担任了万顺新材、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柳化股份、杰美特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相关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1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2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15万元。

  本次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市场价格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情况良好,具备证券业务审计执业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严谨公允、客观独立,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业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建议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25万元)。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1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25万元);并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4-013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信立泰”)于2024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800,53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8.37元。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95,187.1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980.5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206.57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验字(2021)第5-1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以后用于以下项目: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的原因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1,017.81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1,699.07万元(含利息收入)。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的部分项目周期较长且过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导致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合理回报,实现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

  3、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做其他用途。

  4、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投资风险分析、风控措施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等),风险可控;但受投资期内市场政策、利率、流动性、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相关投资产品无法达到预期收益。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对现金管理的人员配备、账户及资金管理制度、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及风险监控管理措施等方面予以规定;

  2、公司财务部门加强各类现金管理产品的研究与分析,并对现金管理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合理确定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5、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募集资金管理要求,满足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华英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公司有关内控制度;

  5、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4-012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低风险及短期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等)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在人民币15亿元以内,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可能存在市场波动、政策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因素,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正常经营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根据自有闲置资金状况和投资经营计划,适当投资低风险及短期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等)理财产品。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在人民币15亿元以内,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投资金额

  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3、投资方式

  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的短期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等)理财产品。为有效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将只能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得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中规定的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

  4、投资期限

  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在保证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6、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应为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等),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购买标的为低风险的短期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等)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中规定的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人员配备、账户及资金管理制度、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及风险监控管理措施等方面予以规定;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季度末对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及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有权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审部门审计与监督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理财资金仅限于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将以确保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生产、研发、建设需求为前提,并视现金流情况,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投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收益,降低财务成本。

  (二)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事项进行相应核算。

  五、监事会意见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运作规范。在保障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15亿元以内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等)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5亿元以内,投资低风险及短期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公司有关投资的内控制度;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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