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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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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2,116,800股,剔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股份数1,235,708股,以230,881,092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80,808,382.2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独立董事采取津贴制,2024年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4.29万元(税前),按月平均发放。上述人员薪酬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非关联委员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关联董事古群、杨棉之、林海权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董事长郑红2024年度薪酬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税前);副董事长郑小丹2024年度薪酬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税前),其他非独立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以高级管理人员身份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上述人员薪酬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2票。关联董事郑红、郑小丹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吕鹏2023年度薪酬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的报酬情况。

  2、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结合工作岗位、权责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金结合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薪资水平与其承担责任、贡献、经营业绩挂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4票。关联董事刘辰、李永强、邢杰、王新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担任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3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3万元(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50亿元。前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实际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融资金额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具体金融机构、授信品种、授信期限、授信额度及担保方式最终以与各金融机构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同类型议案时止,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签订的授信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各审批权限内审批各公司具体的授信事宜,办理公司在此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一切与银行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鸿远泽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创思(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鸿立芯半导体有限公司及成都鸿启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70亿元的担保,具体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担保期限、实施时间等最终以与各金融机构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内签订的授信和担保均视同有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各审批权限内审批各公司具体的授信和担保事宜,在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一切与银行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5,750股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55,450股予以回购注销。以上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71,200股,拟回购价格60.58元/股(如遇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等情形,则每股回购价格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董事李永强、王新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2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3年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公司将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7.12万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3,211.68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3,184.56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23,211.68万股变更为23,184.56万股。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股份总数、股东大会职权、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等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现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细化等相关事宜。本次调整组织架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请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切实将ESG理念融入战略决策,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将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中“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增加ESG管理职能等相关内容,并同步修订委员会工作细则。本次更名未调整原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修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一)、(二)、(五)、(六)、(十)、(十一)、(十二)、(十四)、(十六)、(十七)、(十八)、(二十一)、(二十五)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附件:组织架构图

  ■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4-011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崔迎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4年-2017年曾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文杰女士,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宋刚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于2023年9月受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1次。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费用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3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3万元(含税)。2024年审计费用与上年持平。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综上所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并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3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3万元(含税),同意将续聘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担任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3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3万元(含税)。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4-013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方: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陆鸿远”)、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思北京”)、北京鸿远泽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远泽通”)、创思(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思上海”)、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远苏州”)、成都鸿立芯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立芯”)及成都鸿启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启兴”)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4年预计为上述子公司合计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70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元陆鸿远、创思北京、鸿远泽通、创思上海、鸿立芯、鸿启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877.89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方创思北京、鸿远泽通、创思上海、鸿立芯、鸿启兴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远电子”)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24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元陆鸿远、创思北京、鸿远泽通、创思上海、鸿远苏州、鸿立芯、鸿启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70亿元的担保,具体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担保期限、实施时间等最终以与各金融机构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内签订的授信和担保均视同有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各审批权限内审批各公司具体的授信和担保事宜,在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一切与银行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4年度担保预计情况

  ■

  在预计总担保额度内,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内部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获得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若资产负债率变动为70%以上,可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获得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情况

  1、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6996447300

  成立时间:2009年12月1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

  法定代表人:王新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元陆鸿远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2、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3483939766

  成立时间:2015年7月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天贵街1号院2号楼5层503室

  法定代表人:李志亮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电子元器件、电气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空调设备及配件、制冷设备及配件;计算机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创思北京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3、北京鸿远泽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01TEH29X

  成立时间:2020年7月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天贵街1号院2号楼5层508室

  法定代表人:王淑娟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鸿远泽通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4、创思(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564777675P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绥德路2弄1号501-1室

  法定代表人:宫洪梅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专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电子元器件及电子电器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创思上海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5、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1MF6DP4Y

  成立时间:2016年2月3日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技城吕梁山路186号

  法定代表人:盛海

  注册资本:17,000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生产、销售;电子材料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鸿远苏州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6、成都鸿立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CM3RE3K

  成立时间:2017年3月22日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天虹路3号B幢3层

  法定代表人:罗闯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集成电路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元六鸿远(成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鸿立芯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7、成都鸿启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2MA61RTWRX5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08日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天虹路3号B幢3层

  法定代表人:薛仕成

  注册资本:2,4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太赫兹检测技术研发;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元六鸿远(成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有100%股权。

  鸿启兴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

  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预计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120,00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8.72%,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人民币16,877.89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0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4-016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3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46,285,960.23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731,768.02元、资产减值损失45,554,192.21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单位:人民币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计量其信用损失。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1、应收票据分类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

  2、应收账款分类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31,768.02元,其中:冲回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13,652,012.71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4,383,780.73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是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对于合同资产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2、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及发出商品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5,554,192.21元,其中: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53,448.94元,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47,107.51元,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45,453,635.76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6,285,960.23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6,285,960.23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有关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当前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4-019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3月26日(星期二)至2024年4月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603267@yldz.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4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情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4月2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郑红先生

  董事、总经理:刘辰先生

  独立董事:古群女士、杨棉之先生、林海权先生

  董事、董事会秘书:邢杰女士

  董事、财务总监:李永强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4月2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3月26日(星期二)至2024年4月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603267@yldz.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 系 人:单思齐 张成

  联系电话:010-52270567

  电子邮件:603267@yldz.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 临2024-015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71,200股

  ●限制性股票拟回购价格:60.58元/股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远电子”)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5,750股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55,450股予以回购注销。以上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71,200股,拟回购价格60.58元/股(如遇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等情形,则每股回购价格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二)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6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六)2021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实际向99人授予限制性股票92.80万股,授予价格为61.34元/股。

  (七)2022年6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22年7月8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2年9月6日,1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4,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九)2023年3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2023年4月11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一)2023年5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2023年6月16日,公司完成283,2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十三)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资金总额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到期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公司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750股予以回购注销。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规定:“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0%;或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8%。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公司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55,450股予以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271,200股。

  (三)回购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到期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0.58元/股。

  实际回购时,如遇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等情形,则每股回购价格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四)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拟支付款项合计人民币16,429,296.00元(如遇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等情形,则回购资金总额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32,116,800股变更为231,845,6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上表中本次变动前数据为截止2024年2月29日的股本数据,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鉴于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监事会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5,750股;鉴于公司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监事会同意由公司将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55,450股予以回购注销,上述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71,200股,拟回购价格60.58元/股(如遇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等情形,则每股回购价格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1、鸿远电子董事会已就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2、鸿远电子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安排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3、因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鸿远电子尚需履行本次回购注销的信息披露义务和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相关法定程序以及股份注销登记等程序。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止报告出具日,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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