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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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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博时战略新材料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转换起点及最低持有数量限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3月25日起,调整博时战略新材料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转换起点及最低持有数量限制。

  一、调整方案

  1、自2024年3月25日起,投资人首次申购本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定投申购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

  各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和追加单笔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

  2、自2024年3月25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3、自2024年3月25日起,最低转换份额的数量限制全部调整至1份。投资者提交转换申请时,若某基金的账户剩余份额不足1份,须对剩余份额全部提交转换,此情况不受最低转换份额数量限制。

  4、自2024年3月25日起,投资人在直销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的相关业务时,同样需遵循调整后的申购、定投数量限制。即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定投申购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

  二、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2、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基金投资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及产品文件约定办理基金申购、赎回、定投、转换,为保护全体基金持有人利益,对存在异常情况的交易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咨询相关情况。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

  关于博时上证3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

  结果的公告

  根据《博时上证3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上证3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关于博时上证3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的有关规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确定2024年3月21日为博时上证3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博时上证30年期国债ETF,基金扩位简称:国债30ETF,基金代码:511130,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日。

  基金份额折算方法为: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100

  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折算方法于2024年3月21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的基金份额进行了折算。本基金折算前基金份额总额为4,811,966,147.00份,折算前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4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方法,折算后基金份额总额为48,119,660.00份,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416元。

  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进行了变更登记。折算后的基金份额计算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份额持有人自2024年3月25日起可查询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除因尾数处理而产生的损益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

  博时上证3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时上证3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将于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交易公告书全文于2024年3月25日在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10556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

  博时上证3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3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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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博时上证3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证券简称为“国债30年”,扩位证券简称“国债30ETF”;

  (2)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份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和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改或更新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并适用于本基金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更新;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本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2,000份,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变化以及投资者需求等因素对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当日申购份额及当日赎回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详见申购、赎回清单。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数量或比例等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其中上述第2)条基金管理人只需于前一交易日设定并在当日基金申购、赎回清单上公布,而不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也无需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申购、赎回对价及费用

  1)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申购对价是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投资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

  2)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及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请参照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减或变更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列明,敬请投资者留意。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或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2)本基金将自2024年3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4年3月2日发布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bosera.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博时上证3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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