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 |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金额: | 人民币20亿元 |
期限: | 3+N(3)年,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
发行价格: | 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100元/百元。 |
发行利率: | 2.78%(年化) |
计息方式: | 发行利率采用固定利率方式,并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最终确定。 |
发行对象: | 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发行方式: | 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
发行首日: | 2024年3月20日 |
债权债务登记日: | 2024年3月22日 |
起息日: | 自2024年3月22日开始计息。 |
付息日: | 存续期内每年的3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
信用评级结果: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项评级AAA。 |
增信情况 | 本期中期票据不设担保。 |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24-036 |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发行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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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集集团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含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批准本公司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中期票据(其中包括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可参见本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2023年6月1日及2023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3-027及【CIMC】2023-053)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及通函。 本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于2023年12月14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出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MTN1304号)(以下简称“1304号接受通知书”)。根据1304号接受通知书,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本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自1304号接受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13日),在注册有效期内本公司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 2024年3月21日,本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以下简称“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完成,本期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3月22日全额到账,发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发行利率为2.78%(年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的主承销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席主承销商。 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主要条款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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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其中人民币3亿元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7亿元用于本公司归还银行借款。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文件详情,请参见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cn)和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
本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