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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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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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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瑞德”)在复议期内对(2024)粤0304执异13号《执行裁定书》提起复议申请,同时收到对方深圳市永惠源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惠源”)对该裁定的复议申请材料。该案前期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 1月30 日、2021年3月 17 日、2022年5月6 日、2023年6月13 日、2023年12月27 日、2024年1月24日、2024年3月8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12)、《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21-L033)、《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L023)、《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L028)、《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L069)、《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L002)、《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L010)。现将有关诉讼情况公告如下: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复议人: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湖北省荆门市漳河新区天山路1号4幢15楼1521号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2389938X9,

  法定代表人:纪晓文,董事长兼总经理

  被复议人:深圳市永惠源供应链有限公司

  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农林路69号深国投广场1#1202B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58976954p

  法定代表人:李岩

  2.公司复议请求

  1、将已经查封冻结的账户资金79646.13元划扣至法院账户,撤销查封复议人银行账户的裁定书。

  2、终结(2023)粤0304执恢3092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如果六个月被复议人和复议人未就(2023)粤0304执恢3092号案件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均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2023)粤0304执恢3092号案件。

  3、如果申请恢复执行(2023)粤0304执恢3092号案件,被复议人和复议人仍未达成一致,法院应当终结(2023)粤0304执恢3092号案件,告知被复议人另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对方永惠源复议请求

  撤销(2024)粤0304执异13号执行裁定书,驳回凯瑞德的全部异议请求。

  三、案件受理情况

  公司在(2024)粤0304执异13号《执行裁定书》复议期内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交复议申请书。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根据律师核查、梳理的情况,公司已在日常公告、定期报告中就已知的诉讼事项进行了全面披露,同时公司将委托律师持续核查涉诉事项,并将根据最新核查情况及时补充披露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该案件已由福田法院做出(2024)粤0304执异1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公司有关(2023)粤0304执恢3092号案件依照《凯瑞德重整计划》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进行清偿的异议成立,公司通过前期破产重整程序按照普通债权对本案判决债务进行了预计负债计提并预留了偿债资源。因此该裁定预计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同时公司会持续跟进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进行披露。

  六、备查文件

  1.复议申请书。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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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基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王健先生拟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该期间内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期间、公司停牌期间或法律法规等规则限定的交易期间,截止时间相应顺延),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低于 100 万股且不超过 200 万股(以下简称“增持计划”)。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30日于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L041)。

  2、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2023年9月7日至2024年3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王健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72%。

  2024年3月2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王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王健先生。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已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9,894,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9.01%,其一致行动人保成鼎盛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2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44%。

  3、上述人员在本次公告披露前的 12 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上述人员在本次公告前的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近日公司因历史信息披露问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 知书》。鉴于公司前前任实控人等违规给公司造成的历史债务危机已通过重整化 解,公司目前正处于向好发展阶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 价值的认可,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王健先生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 100 万股且不超过 200 万股。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间。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披露本增持计划之日起 6 个月内(该期间内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期间、公司停牌期间或法律法规等规则限定的交易期间,截止时间相应顺延)。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本次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本次增持计划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本次增持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7、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锁定安排。

  8、相关承诺。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王健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2023年9月7日至2024年3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王健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72%。

  本次增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增持计划、承诺一致。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以及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王健先生持股情况如下: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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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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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王健先生在增持期间及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

  五、其他备查文件

  王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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