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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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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3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银星皇冠假日酒店(番禺路400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黄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新网投系统上线并行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新网络投票系统上线及发布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同时向公司股东提供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项、第2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轶律师、程安卿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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