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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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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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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以上条款变动后,原制度相应条款序号依次调整。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对《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在以上条款变动后,原制度相应条款序号依次调整。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对《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在以上条款变动后,原制度相应条款序号依次调整。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对《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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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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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所审议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4月26日下午14:30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

  5.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9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8.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1)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关于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8) 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1)关于拟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1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除审议上述议案外,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4-01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9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9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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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内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0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第6项提案所审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除审议上述提案外,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22日(上午9:30一11:00,下午14:00一16:0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3年4月22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三)登记地点: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4年4月19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北新建材”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六)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联 系 人:蔡景业

  联系电话:010-57868786

  传    真:010-57868866

  电子邮件:cjy@bnbm.com.cn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86;投票简称:北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为便于股东在网络投票系统中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投票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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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1.在提案1至提案12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右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以“√”为准。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5.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4-005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会议室。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月华女士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965,408,957.8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58,877,747.77元,减去2022年度分配的现金股利1,106,627,636.51元,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可以不再提取,公司2023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417,659,069.12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3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额1,689,507,842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35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410,739,048.07元。公司2023年度不送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因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相关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利润分配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等工作。现根据中审众环的实际工作量,确定公司向其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62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2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2万元)。为开展审计工作而发生的差旅、住宿等费用由公司据实承担。

  监事会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为公司开展2024年财务审计(含募集资金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任期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2023年,公司没有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业务和事项进行了详细自查和评估,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风险评估报告对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进行了客观、充分的评估。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4-009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02号)核准,公司2014年9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1,840,796股,发行价为16.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119,999,999.68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以下简称发行费用)25,814,494.6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94,185,505.08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9月19日出具天职业字[2014]11221号验资报告。注:验资报告披露发行费用为25,816,840.80元,与上述发行费用差异2,346.20元。原因是:实际发生的印花税较验资报告披露的发行费用中预估的印花税减少2,346.20元。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7,107,235.09元;本报告期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本金支出2,070,000,000.00元,本报告期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本金转回2,068,000,000.0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85,311,737.18元,其中:累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支出245,000,000.0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243,000,000.00元,报告期内使用2,070,000,000.00元,收回本金2,068,000,000.00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040,311,737.18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2,033,204,502.09元,本报告期内使用7,107,235.09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2,285,311,737.18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919,781.90元;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为193,046,014.00元(其中以前年度为186,915,055.21元,本报告期为6,130,958.79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并修订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3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17年11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20年11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以下合称监管银行)分别开设了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4年9月29日与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之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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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原名称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于2019年5月银行变更名称。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五个项目;2016年2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结构钢骨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报告期公司共投入募集资金7,107,235.09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040,311,737.18元。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1、建材基地建设项目:此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499,121,883.04元,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703,213,316.90元;以前年度投入资金690,373,568.96元,本年度投入资金592,876.90元,累计投入资金690,966,445.86元。项目目前进展概况:

  (1)天津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天津建材基地项目包括一条年产3,000万平米的石膏板生产线和一条年产5,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目前项目建设已完成,尚有部分款项未完成支付。本项目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53,211,914.74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3,339.7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3,295,254.49元。

  (2)宜良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宜良建材基地项目包括一条年产3,000万平米石膏板生产线和一条年产5,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目前项目建设已完成,尚有部分款项未完成支付。本项目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39,570,821.32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84,565.4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9,955,386.72元。

  (3)嘉兴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嘉兴建材基地项目包括一条年产3,000万平米石膏板生产线、一条年产1.5万吨轻钢龙骨生产线以及一条年产200万平米装饰石膏板生产线。目前项目建设已完成。本项目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93,501,376.54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4,971.7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3,626,348.29元。

  (4)陕西石膏板项目:陕西石膏板项目包括一条年产3,000万平米石膏板生产线。目前项目建设已完成,生产状况良好。本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101,770,715.00元,以前年度累计投入资金101,770,715.00元。

  (5)井冈山石膏板项目:井冈山石膏板项目包括一条年产3,000万平米石膏板生产线。目前项目建设已完成。本项目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2,318,741.36元。

  上述建材基地建设项目中,天津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因地方政府区域规划变化致使供电施工条件不具备、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等原因、宜良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因土地指标的招拍挂程序滞后等原因、嘉兴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因分批建设等原因、井冈山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因土建招标方式确认流程较长等原因、陕西石膏板项目因规划及施工证件办理时间超过预期时间等原因,导致这五个募投项目建设进展较预期有所推迟。目前,天津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宜良建材基地建设项目、陕西石膏板项目、井冈山石膏板项目和嘉兴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2、结构钢骨建设项目:此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80,061,433.86元,本项目以前年度未使用募集资金。2016年2月公司决议变更本项目资金用途。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的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实施的陕西石膏板项目、井冈山石膏板项目详见本报告“三、(一)1、建材基地建设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已在2016年度将175,970,000.00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此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430,001,622.27元,以前年度投入资金400,779,842.86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4,140,816.59元,累计投入资金404,920,659.45元。未来科技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综合科研楼总包及精装修施工已完工,设备已调试完成并通过五方验收,园林绿化工程已完成;部分楼层精装修已完成并投入使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已经转固。

  未来科学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被列为北京市重点工程,公司研究决定,以该研发项目为契机,将该项目打造成为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的示范项目,采用目前建材领域新研发的新材料、新产品,由于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发设计及使用超出预期时间,以及一期综合科研楼主体工程验收程序等原因,导致该募投项目建设进展较本次发行预案的预期时间有所推迟。该项目已于2017年8月转固,尚有部分款项未完成支付。

  4、平台建设项目:此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50,000,565.91元,以前年度投入资金131,081,090.27元,本年度投入资金2,373,541.60元,累计投入资金133,454,631.87元。项目目前进展概况:

  (1)品牌中心建设项目:此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00,000,000.00元,以前年度累计投入资金100,000,000.00元。此项目以前年度已全部完成。

  (2)信息化建设项目:2023年北新建材完成金蝶ERP坦桑实施验收工作,完成大屏数据实施及营销报表开发验收工作,完成金蝶高可用部署工作,完成所有基地石膏板生产线条码系统的上线验收工作,完成无人值守称重系统验收工作。2023年北新建材实施上线公文管理模块。本项目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1,081,090.27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373,541.6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454,631.87元。

  5、偿还银行贷款:此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635,000,000.00元,以前年度累计投入资金635,000,000.00元。此项目以前年度已全部完成。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实施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决议情况

  公司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议期限到期后,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4,600万元(含24,6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2,070,000,000.00元,期末结构性存款本金余额为245,000,000元。报告期内累计确认结构性存款投资收益5,962,013.71元,期末应收结构性存款收益165,708.22元。明细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2月19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尚未投入结构钢骨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8,006万元变更用途为:10,177万元投入北新建材(陕西)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10,232万元投入北新建材(井冈山)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剩余资金17,597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021年7月13日,“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3日,“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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