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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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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一)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四)商誉减值准备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商誉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194.76万元,考虑本期处置相关资产的因素后,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30.47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进行,准确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的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基,1997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4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5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伟,2000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4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2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杜迎花,2004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家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10万元(含税),公司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向其支付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2022年度相同。

  2024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大华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3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大华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茶花”)。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在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1.04%,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17.04%。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

  ●因被担保人连江茶花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对外担保的债务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3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可用于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以公司、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和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授信额度或进行融资时,可以自有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

  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1.04%,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17.0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25653704208

  3、成立时间:2010年11月25日

  4、注册地:连江县山岗工业片区

  5、法定代表人:陈葵生

  6、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整

  7、营业期限:自2010年11月25日至2030年11月24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日用杂品制造;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针纺织品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海绵制品制造;海绵制品销售;竹制品制造;竹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0、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连江茶花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连江茶花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就2024年度连江茶花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协议或出具担保函。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以公司、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和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借款合同及担保协议(或担保函)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利于满足连江茶花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的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信用风险较低,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五、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向银行申请授信,以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或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承担。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事项,以及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3月18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亿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1.04%。公司无对外担保的债务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本次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即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茶花现代家居用品(滁州)有限公司,下同]与关联方(即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下同)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优势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关联人回避事宜

  因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翁林彦先生持有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20%的股权并兼任该公司董事长职务,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翁林彦先生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余8位无关联关系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翁林彦先生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余8位无关联关系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优势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并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MA1HQ17M3W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卿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岳和村348号1幢1450室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20%、翁林彦持股20%、无锡沃达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卿华持股10%、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杭州顺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沙建磊持股7.70%、王子涛持股2%、李方杰持股0.3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金属制品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日用玻璃制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橡胶制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日用杂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塑料制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金属制日用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日用木制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278.9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74.08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777.9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86.8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现持有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20%的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翁林彦先生持有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20%的股权并兼任该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2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约情形。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其财务和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预计其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有效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关联方的采购需求销售产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协商交易价格,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优势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产品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理财产品可能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故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该理财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在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理财额度(即2亿元人民币)。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二)投资金额及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该理财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在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理财额度(即2亿元人民币)。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拟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公司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谨慎决策,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并与交易对方(理财产品的发行方)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委托理财额度内行使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业务已经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控制安全性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

  公司管理层将跟踪以自有闲置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投向、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适时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公司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46,746.5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7,944.0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18,802.5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9.04%。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7,533.89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3,904.42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0,335.69万元。(以上数据是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要求,公司将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及货币基金等理财产品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银行结构性存款及货币基金等理财产品的到期收益列报于投资收益项目。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即2023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4.83%。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提示

  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为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但由于各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政策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延期支付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等)的存在,不排除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受影响、产品收益延期支付等风险,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租闲置厂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闲置厂房的议案》,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升资产整体运营效率,公司拟将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焦坑路168号公司园区内的自有闲置厂房对外出租,出租厂房建筑面积约为19,249平方米。上述出租事项将参考租赁市场情况确定价格、期限及相关条件。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上述出租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次出租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出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目前公司闲置厂房仍在招租过程中,承租方尚不确定。公司本次对外出租厂房事宜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拟对外出租的厂房坐落于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焦坑路168号,占地面积为18,38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052.42平方米,拟出租厂房的建筑面积约为19,249平方米。具体出租面积以公司实际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面积为准。

  上述资产所有人均为本公司,权属状况清晰、明确、完备,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设定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情况,也不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措施以及划扣、拍卖等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外出租闲置厂房是在确保公司能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其他业务的开展,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本次公司对外出租闲置厂房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并能够获取较为稳定的租金收入,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本次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因公司本次对外出租闲置厂房尚在招租过程中,承租方、承租价格及租赁期限等因素均不确定,且受到市场环境的影响,本次出租厂房事项存在交易不成功的风险。在公司和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可能较长,在租赁期间如果交易对方经营情况恶化或不守信用、违反租赁合同的,公司可能存在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到政策、市场环境、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如期履行或全部履行,从而影响公司收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相关审议程序(如需)及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依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本次授权相关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提请授权事宜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20%。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股票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即: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项授权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二)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三)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四)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五)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或备案;

  (七)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八)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九)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十一)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二)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1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1日

  至2024年4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届时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或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12、议案1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邀请列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拟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于2024年4月9日一4月10日的上午9:00一11:30、下午14:30一17:00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50014

  联系电话:0591-83961565

  传真:0591-83995659

  (二)法人股东(包括非法人的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持该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持该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参阅本通知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本公司确认后方为有效。信函或传真须在2024年4月10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50014

  联系人:林鹏

  联系电话:0591-83961565;传真:0591-83995659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下列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证券账户):

  委托人签名(盖章):

  (注:如委托人是法人、非法人的经济组织或单位的,必须加盖委托人的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证书编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画“√”表示,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议案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或者法律法规认可的其他股票名义持有人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填写所投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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