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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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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259                                                  公司简称:药明康德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8336元(含税)(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扣除截至2024年3月15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82,031,329.68元(含税))。

  截至2024年3月15日,公司正在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若自2024年3月15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按照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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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属于医药研发服务行业,主要为全球制药、生命科学和医疗器械公司提供新药研发和生产服务。公司的主营业务涵盖CRO、化学药物CDMO、高端治疗CTDMO等领域。公司是为数不多的“一体化、端到端”的研发服务平台,能够顺应药物研发价值链,从早期药物发现阶段开始为客户提供服务,并在客户项目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从“跟随项目发展”到“跟随药物分子发展”,不断扩大服务,获得持续的增长。

  公司与全球制药行业发展以及新药研发投入密切相关,在全球制药行业蓬勃发展的推动下,公司的主营业务有着巨大的发展机会,伴随着全球各国经济的发展、全球人口总量的增长、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科技进步、医疗开支上升以及大众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预计全球制药市场规模仍然将保持增长。

  公司为全球医药行业提供一体化、端到端的新药研发和生产服务,在亚洲、欧洲、北美等地均设有运营基地。公司通过独特的“CRDMO”和“CTDMO”业务模式,不断降低研发门槛,助力客户提升研发效率,为患者带来更多突破性的治疗方案,服务范围涵盖化学药研发和生产、生物学研究、临床前测试和临床试验研发、精准医疗研发、测试和生产等领域。

  公司始终恪守最高国际质量监管标准,自成立以来,凭借优异的服务纪录以及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全球医药研发行业赢得了公认的优秀声誉。公司所形成的服务数据在业内具备极高认可度和公信力。公司不断优化和发掘跨板块间的业务协同性以更好地服务全球客户,持续强化公司独特的一体化CRDMO和CTDMO业务模式,并提供真正的一站式服务,满足客户从药物发现、开发到生产的服务需求。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41,116名员工,其中12,851名获得硕士或以上学位,1,412名获得博士或同等学位。按照职能及地区划分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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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继续通过招聘、培训、晋升、激励等方式留任优秀人才,以维持公司高水准的服务、行业领先的专业地位,持续满足客户需求。

  公司主营业务可以分为化学业务(WuXi Chemistry)、测试业务(WuXi Testing)、生物学业务(WuXi Biology)、高端治疗CTDMO业务(WuXi ATU)及国内新药研发服务部(WuXi DDSU)五大板块,服务范围覆盖从概念产生到商业化生产的整个流程,服务区域包括中国、美国、欧洲及全球其他区域。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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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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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进行编制,并相应调整季度数据。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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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注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港通人民币普通股的名义持有人。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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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发挥全球布局、全产业链覆盖的优势,各个地区联动,并抓住新的业务机遇,持续为客户赋能。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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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中单项之和与合计不等为四舍五入造成。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034,080.69万元,较2022年增长2.51%;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4,029,975.82万元,同比增长2.49%,其中:

  (1)化学业务实现收入人民币291.7亿元,同比增长1.1%,剔除特定商业化生产项目,化学业务板块收入同比强劲增长36.1%。药物发现(“R”,Research)业务为下游持续引流。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里为客户成功合成并交付超过42万个新化合物,同比增长6%,成为公司下游业务部门重要的“流量入口”。公司贯彻“跟随客户”和“跟随分子”战略,与全球客户建立了值得信赖的合作关系,为公司CRDMO业务持续增长奠定坚实基础。公司坚持长尾战略,长尾客户对公司小分子和新分子种类相关的药物发现服务需求持续增长,新增客户同比增加12%。工艺研发和生产(“D”和“M”,Development and Manufacturing)业务强劲增长。报告期内,D&M业务收入人民币216.2亿元,同比下降0.1%。剔除特定商业化生产项目,D&M业务收入同比强劲增长55.1%。2023年,公司累计新增1,255个分子。截至2023年末,D&M分子管线总数达到3,201个,包括61个商业化项目, 66个临床III期项目,326个临床II期项目,2,748个临床前和临床I期项目。其中,商业化和临床III期项目合计新增20个。2024年1月,全新的泰兴原料药生产基地部分正式投入运营,赋能业务持续增长。TIDES业务(主要为寡核苷酸和多肽)继续放量。报告期内,TIDES业务收入达到人民币34.1亿元,同比强劲增长64.4%。截至2023年末,TIDES在手订单同比显著增长226%。2023年,TIDES D&M服务客户数量达到140个,同比提升36%,服务分子数量达到267个,同比提升41%。此外,公司完成了常州和泰兴基地产能扩建工程。新产能已于2024年1月投入使用,多肽固相合成反应釜体积增加至32,000L。

  (2)测试业务实现收入人民币65.4亿元,同比增长14.4%。实验室分析及测试服务收入人民币47.8亿元,同比增长15.3%。其中,药物安全性评价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7.3%,保持亚太行业领先地位。同时,位于苏州和启东的55,000m2新设施产能有序释放。2023年GLP资质设施总计新增20,000m2。公司新分子业务持续发力,不断完善新型疫苗类能力,核酸类、偶联类、mRNA类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临床CRO及SMO业务收入人民币17.6亿元,同比增长11.8%。其中,SMO业务同比增长26.1%,保持中国行业领先地位。2023年,SMO助力客户54个新药产品获批上市。SMO业务保持快速增长,并在肺癌、乳腺癌、皮肤科、心血管内科、眼科、风湿免疫、神经系统、内分泌、医美和疫苗等诸多治疗领域持续提升市场份额。2023年,临床CRO业务助力客户获得21项临床试验批件,并申报递交5项上市申请。

  (3)生物学业务实现收入人民币25.5亿元,同比增长3.1%。公司拥有世界最大的发现生物学赋能平台之一,在全球范围内拥有约3,000位经验丰富的科学家(分布于三地9个园区),能力涵括新药发现的各个阶段以及所有主要疾病领域。公司着力建设新分子种类相关的生物学能力。核酸类新分子平台服务客户数及项目数持续增加,已累计为超过200家客户提供服务,自2021年以来已成功交付超过900个项目。2023年,生物学业务板块新分子种类相关收入同比增长26%,贡献生物学业务收入的27.5%。生物学早期发现综合筛选平台集成了HTS/DEL/ASMS/FBDD/CADD等多技术和多维度数据库分析能力, 为客户提供广泛且具有深度的服务。公司打造高通量自动化蛋白生产线,并推出全新服务DELvision(蛋白质-DEL信息库),赋能客户更高效解析蛋白质-小分子相互作用。2023年第四季度苏州郭巷智研平台落成,加强体外生物学和体内药理药效新能力布局。作为公司下游业务的重要“流量入口”,在报告期内为公司持续贡献超过20%的新客户。

  (4)高端治疗CTDMO业务实现收入人民币13.1亿元,同比增长0.1%。公司持续加强CTDMO服务平台建设,截至2023年末,为总计64个项目提供工艺开发、检测与生产服务,包括1个商业化项目,5个临床III期项目(其中1个项目处于上市申请审核阶段,2个项目处于上市申请准备阶段),9个临床II期项目,以及49个临床前和临床I期项目。2024年2月,第2个商业化项目获批。2023年,公司助力客户完成一个CAR-T细胞治疗的质粒与慢病毒载体(LVV)项目的上市许可申请(BLA),并且通过中国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CFDI)LVV注册现场核查,客户产品已于2023年11月获批。公司助力客户完成世界首个创新肿瘤淋巴细胞疗法(TIL)项目的BLA,并且美国费城设施顺利通过FDA药品上市批准前检查(PLI),客户产品已于2024年2月获批。2023年6月,公司签订一项商业化CAR-T产品的LVV生产订单,正在进行工艺验证,预计将在2024年上半年开始生产。另外,公司正在为一项重磅商业化 CAR-T 产品的生产做BLA申报准备,预计将在2024年上半年完成工艺验证,在2024年下半年申报FDA。

  (5)国内新药研发服务部实现收入人民币7.3亿元,由于业务主动迭代升级,同比下降25.1%。2023年,公司为客户研发的3款新药已获批上市,2款为口服抗病毒创新药,1款为治疗肿瘤的药物。公司持续获得已上市新药销售收入分成。目前公司另有2款药物处于上市申请阶段。2023年11月,公司首次助力客户与一家全球前10大制药企业客户达成1项肿瘤领域授权许可交易。2023年,公司为客户完成18个项目的IND申报工作,同时获得25个临床试验批件(CTA)。目前,公司已累计为客户完成190个项目的IND申报工作,并获得169个项目的CTA,其中,3个项目已获批上市,2个项目处于上市申请阶段,以及4个临床III期项目,32个临床II期项目,和73个临床I期项目,覆盖多个疾病领域。公司正在为客户开展17个新分子种类项目,覆盖多肽/多肽偶联药物、蛋白降解剂和寡核苷酸,已有多个项目完成临床前开发工作并递交IND申请,其中5个项目已进入临床阶段。

  尽管面临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公司预计2024年收入达到人民币383-405亿元,剔除特定商业化生产项目后将保持正增长(预计增长率为2.7-8.6%)。

  上述提及的2024年全年经营业绩展望以公司目前在手订单情况为基础预测,并以全球医药行业发展平稳、国际贸易环境和主要运营所在地国家监管环境稳定等为前提基础,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对2024年度全年经营业绩的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4-032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3月31日生效实施的《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经修订颁布并于2023年8月1日生效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12月15日颁布并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配套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但本次修订不涉及变更或者删除《公司章程》中有关类别股东表决特别程序的条款。具体修订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的前提下,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进一步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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