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3月13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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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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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