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十六只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部分条款的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十六只基金(具体名单详见下文列表)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修改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部分条款,并更新部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基金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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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改内容
1、在基金合同的“基金的投资”章节中增加条款:信用债若无公开市场债项评级的,参照其主体信用评级;前述对信用债评级的认定参照基金管理人选定评级机构出具的债券信用评级。
2、部分基金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
3、各基金的托管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中与上述相关的其他内容一并修改。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本公告附表: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三、其他相关提示事项
本次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的修改事项自2024年3月18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本基金管理人本次就旗下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同时部分基金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结合基金合同的约定,上述修改均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作出,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1.工银瑞信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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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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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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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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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银瑞信瑞达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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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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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银瑞信瑞盛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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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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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银瑞信泰享三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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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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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银瑞信7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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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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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银瑞信14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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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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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工银瑞信双玺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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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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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工银瑞信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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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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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工银瑞信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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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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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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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工银瑞信丰淳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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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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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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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工银瑞信瑞丰半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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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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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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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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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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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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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工银瑞信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工银瑞信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2024年3月18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为:A50,扩位简称为:中证A50ETF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码为:561230。
截至2024年3月15日,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97.91%,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工银瑞信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调整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订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工银瑞信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工银瑞信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有关规定,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决定调整工银瑞信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2024年3月19日起生效,现将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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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托管协议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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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方案,本公司将对基金合同的“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部分进行修订,对托管协议的“九、基金收益分配”部分进行修订。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4年3月19日起生效,本公司将相应更新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在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8日